请教一个问题,庄丰源案有法理依据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7:43
在网易上看到


香港《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4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不知庄案判的是否正确在网易上看到


香港《入境条例》,“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若要成为永久性居民,则在其出生时或以后任何时间,其父母的任何一方必须已在香港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权”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4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可判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不知庄案判的是否正确
虽然都是中国字,但我看不懂
入境条例大不过基本法吧?基本法24条从字面上看确实是只要在香港出生就是香港永久居民没有任何前提条件。
个人理解法律就是抠字眼,24条规定是可判定为永久居民而非必须或自动成为永久居民、这个和入境条例是不抵触的。而且这个也是当年需要人大释法的原因。倘若用了自动或必须之类的字眼,就不需要释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