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对不执行命令的士兵是怎么执行军法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9:26:31
对不执行命令(此情形包括很多种)的士兵是怎么执行军法的?用什么执行?他们有武器难道不对抗吗?
从古今中外,请大侠们说说。对不执行命令(此情形包括很多种)的士兵是怎么执行军法的?用什么执行?他们有武器难道不对抗吗?
从古今中外,请大侠们说说。
用大麻绳掉在树上 摸凡士林
如果是普通的不执行命令,并不一定会直接枪毙
特别是现代军队,条条框框更多
但有武器还敢对抗的,那就叫哗变或者叛军了,直接突突或者轰轰没商量了
对正在冲锋的时候往后逃的士兵可以就地正法的,否则会传染的,一个逃了,会有二个三个乃至更多
用大麻绳掉在树上 摸凡士林
难道要爆菊-.-
射他膝盖!!
现代法律体系,有一条重要原则是不能自讼自审,也就是说公诉人与法官不能是同一个人。不然的话,就像古代的青天大老爷,既当公诉人检察起诉,又当判案的法官,“呔!本官指控你犯有强暴罪抢劫罪买东西不给钱罪!还不速速如实招来!来呀,给我拖下去重打六十大板”

但是1998年施行的《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刑法》第十章所列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了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对对《刑法》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第十章所列案件管辖分工范围。其中明文规定:

“军事法院直接受理下列案件:
  1、遗弃伤病军人案(第444条);
  2、虐待俘虏案(第448条)。”

也就是这两项罪名没有军队保卫部门与军事检察院什么事。由军事法院独家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