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扭曲的法律究竟在保护谁 劫匪居然比人质重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52:50
昨晚看南宁的法制最前线 我无语了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这就算了 狙击手明明到位了 而且100%能打中  

居然在那里重复强调“刀还没有落在小孩身上 不放弃一丝谈判的希望”

最后拖到晚上没法狙击了

那个特警的装备烂到了一定程度 居然决定突击 拿根烂树干撞门 毫无战术地强行抓捕



真的恶心到了一个极限 这劫匪的生命居然比人质(而且是小孩)的生命还要重要? 泥马逼的非要刀下去了才开枪? 这样强行抓捕 ……  恶心死了昨晚看南宁的法制最前线 我无语了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这就算了 狙击手明明到位了 而且100%能打中  

居然在那里重复强调“刀还没有落在小孩身上 不放弃一丝谈判的希望”

最后拖到晚上没法狙击了

那个特警的装备烂到了一定程度 居然决定突击 拿根烂树干撞门 毫无战术地强行抓捕



真的恶心到了一个极限 这劫匪的生命居然比人质(而且是小孩)的生命还要重要? 泥马逼的非要刀下去了才开枪? 这样强行抓捕 ……  恶心死了
这貌似不关法律的事,只跟指挥解救的领导的智商有关吧…
类似的情况,各地都有啊,敢劫持,直接击毙妥妥的。
这不是中国一家的问题而是全世界的问题,因为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人们往往看到了犯罪者的生活的另一面而没人关心受害者的痛苦,很容易演变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加上律师的推波助澜就形成了施暴者比受害者更容易引起同情的奇怪情况。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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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一时想不开,又不是什麽悍匪,杀是最后不得已手段。
里面的歹徒听着,你的人质已被击毙,赶快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TG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NM就算挖坑把自己埋上 也会中枪
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查最近几年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的恶性案件,记者报道的方向主要集中于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现代媒体的弊端之一。
LZSB,你怎么能保证100%只打中劫匪。现场指挥有他的考虑,你不知道叫个屁,尊重人命有什么不对?不到万不得已开什么枪?
天之蓝海之蓝 发表于 2012-1-17 21:43
这不是中国一家的问题而是全世界的问题,因为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人们往往看到了犯罪者的生活的另一面而没人 ...
律师那不叫推波助澜,那时履行律师应尽的职责
南京爆头案发生之后,刚传出犯罪嫌疑人是曾开贵就有记者跑到家乡去采访,让曾所谓家贫娶不到老婆和家里人有矛盾的文章充斥实体和网络媒体,可有人去关心那个倒霉的会计么?没有,因为这不吸引眼球,记者们才没兴趣。
律师那不叫推波助澜,那时履行律师应尽的职责
扯淡,我家里人搞了一辈子政法工作,家里某人是国内最早一批拿到律师证的之一,对律师想什么太了解了,不过是想靠这种大案树立名声罢了。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看萨苏关于日本废除死刑的文章,看看律师的龌龊,全世界都是如此。
靠这种大案立名有错误吗?李娜努力训练得冠军可以出名,可赚大钱,有错吗?李娜可以出名,赚钱,为啥律师不可以?
nxga 发表于 2012-1-17 22:40
靠这种大案立名有错误吗?李娜努力训练得冠军可以出名,可赚大钱,有错吗?李娜可以出名,赚钱,为啥律师不 ...
出发点不对就是错!

“如果”是因为成功履行了律师的责任而出名,那无话可说。
而这帮人则是为了出名而“履行”所谓的责任。目的是出名,只要出名管他什么何不合理客不客观。这些人属于影响社会风气的祸害!

李娜和这个半毛钱的关系吗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1-17 21:47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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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一时想不开, ...

他要真一时想不开,小孩岂不是就惨了。把人质生命寄托在嫌犯“良心未泯”上,这个思路要不得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1-17 21:47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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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一时想不开, ...


动机虽然可以理解,
但是在劫持人质严重威胁了人质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判定他有欲伤害人质的倾向或谈判失败都可以击毙,

个人认为:人质的生命和人权比劫持者重要


在某门户网站,有很多人是这样认为的:
http://comment5.bb.qq.com/comment.htm?site=bb&id=23076569
南京一男子身绑炸药劫持84岁老太被当场击毙

最新帖子
腾讯连云港市网友 2010-08-09 20:36:44
怎么可以这样 不管怎么样 罪不该死啊 、、、这样的处理方法太极端了点
回复支持[1]

腾讯十堰市网友 の敱羵 2010-07-20 15:01:31
这jingcha太蠢我就不说什么呢,可是这么多电视台有必要这么大肆渲染吗,这样一场社会的悲剧还搞高全程直播,啥人?草,不是人
回复支持[1]

腾讯漳州市网友 举也~~~! 2010-03-24 19:00:38
其实本可以有个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应该派个劝说专家过去,或者~~~~!就这样一枪击毙未免太轻视生命了。
回复支持[4]

腾讯南京市网友 寂寞 2010-03-17 11:41:24
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带爆炸物带刀入室劫持人质,这样还不击毙,留着干什么啊,继续抢下一位?
回复支持[0]

腾讯深圳市网友 Sky 2010-03-17 00:41:18
为何中国人的生命总是连一只动物园的野兽都不如?!咱们在动物园里对付一只威胁安全的猛兽尚且可使用麻醉枪,或别的方式致其丧失攻击能力,得而处之!
在这个国度所谓的执法、所谓的治安为何每每总总枪枪夺人之命?!中国,也只有中国!
我千万个问,为何?????要么是中国人命贱!要么是一群豺狼在当道!
我明白,美国为何不禁枪!今天,我期许十五亿国人,人人手中有一支枪!!!
只有这样,你会管好手中的枪!只有这样,生命的尊严才能不被蔑视!
回复支持[3]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1-17 21:47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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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一时想不开, ...


动机虽然可以理解,
但是在劫持人质严重威胁了人质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判定他有欲伤害人质的倾向或谈判失败都可以击毙,

个人认为:人质的生命和人权比劫持者重要


在某门户网站,有很多人是这样认为的:
http://comment5.bb.qq.com/comment.htm?site=bb&id=23076569
南京一男子身绑炸药劫持84岁老太被当场击毙

最新帖子
腾讯连云港市网友 2010-08-09 20:36:44
怎么可以这样 不管怎么样 罪不该死啊 、、、这样的处理方法太极端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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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十堰市网友 の敱羵 2010-07-20 15:01:31
这jingcha太蠢我就不说什么呢,可是这么多电视台有必要这么大肆渲染吗,这样一场社会的悲剧还搞高全程直播,啥人?草,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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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漳州市网友 举也~~~! 2010-03-24 19:00:38
其实本可以有个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应该派个劝说专家过去,或者~~~~!就这样一枪击毙未免太轻视生命了。
回复支持[4]

腾讯南京市网友 寂寞 2010-03-17 11:41:24
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带爆炸物带刀入室劫持人质,这样还不击毙,留着干什么啊,继续抢下一位?
回复支持[0]

腾讯深圳市网友 Sky 2010-03-17 00:41:18
为何中国人的生命总是连一只动物园的野兽都不如?!咱们在动物园里对付一只威胁安全的猛兽尚且可使用麻醉枪,或别的方式致其丧失攻击能力,得而处之!
在这个国度所谓的执法、所谓的治安为何每每总总枪枪夺人之命?!中国,也只有中国!
我千万个问,为何?????要么是中国人命贱!要么是一群豺狼在当道!
我明白,美国为何不禁枪!今天,我期许十五亿国人,人人手中有一支枪!!!
只有这样,你会管好手中的枪!只有这样,生命的尊严才能不被蔑视!
回复支持[3]
lwl 发表于 2012-1-17 22:51
出发点不对就是错!

“如果”是因为成功履行了律师的责任而出名,那无话可说。

当然有关系了啊。大家都是靠履行自己的责任,然后出名,然后赚大钱,有啥不一样的。

律师不出色的履行自己的责任,事情办不好,就没口碑,没口碑就没法出名。不出名就不能赚到钱
nxga 发表于 2012-1-17 22:40
靠这种大案立名有错误吗?李娜努力训练得冠军可以出名,可赚大钱,有错吗?李娜可以出名,赚钱,为啥律师不 ...
错了,因为这样会带坏律师一行的风气,从而更进一步影响社会风气。
你想如果哪一天一个劫匪杀了人,律师和群众先想到的是劫匪的安危而对受害者冷眼旁观,你觉得难道律师不该对此负责?
李娜的成就反而可以激励更多人去拼搏,这两件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nxga 发表于 2012-1-18 08:55
当然有关系了啊。大家都是靠履行自己的责任,然后出名,然后赚大钱,有啥不一样的。

律师不出色的履 ...
说句不好听的,你有这种想法就属于被这种人祸害的那些人。

buaaxd 发表于 2012-1-18 09:06
错了,因为这样会带坏律师一行的风气,从而更进一步影响社会风气。
你想如果哪一天一个劫匪杀了人,律师 ...


你太能搞了,律师也是人里面的好人也是一大堆,律师们为啥会对受害者冷眼旁观?受害者要获得更好的赔偿,请个律师也是不错的选择。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说话那是履行人家的法律责任,扮演好其作为律师这个角色的义务,这和群众对受害者冷眼旁观有啥逻辑上的联系?难道你打算把社会道德出现的问题归结到律师身上吗?凭啥要求中国律师对社会道德上出现的问题负责?
buaaxd 发表于 2012-1-18 09:06
错了,因为这样会带坏律师一行的风气,从而更进一步影响社会风气。
你想如果哪一天一个劫匪杀了人,律师 ...


你太能搞了,律师也是人里面的好人也是一大堆,律师们为啥会对受害者冷眼旁观?受害者要获得更好的赔偿,请个律师也是不错的选择。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说话那是履行人家的法律责任,扮演好其作为律师这个角色的义务,这和群众对受害者冷眼旁观有啥逻辑上的联系?难道你打算把社会道德出现的问题归结到律师身上吗?凭啥要求中国律师对社会道德上出现的问题负责?
lwl 发表于 2012-1-18 09:28
说句不好听的,你有这种想法就属于被这种人祸害的那些人。
不明白你的意思
nxga 发表于 2012-1-18 10:57
你太能搞了,律师也是人里面的好人也是一大堆,律师们为啥会对受害者冷眼旁观?受害者要获得更好的赔偿 ...
哪个正经的行业里不是好人一大堆呢?
我的意思就是个别律师一天到晚呼喊着罪犯的人权,难道受害者就没有?受害者被伤害了就是活该?
这些律师的言论已经扭曲了一些人对罪犯的原本正确的认识,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当然不只是律师,还有更多的砖家叫兽和官员应该对中国道德的滑坡而负责。
buaaxd 发表于 2012-1-18 11:10
哪个正经的行业里不是好人一大堆呢?
我的意思就是个别律师一天到晚呼喊着罪犯的人权,难道受害者就没有 ...
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受害人的人权那是要由检察官喊的,况且受害人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受害人喊。最终如何权衡那是法官的事情,这叫各司其职,各喊各的。

犯罪行为的认识正确与否是需要因时,因事而进化的,以前刑罚当中还有投机倒把罪呢,当时看是正确的,后来呢,这个罪取消了。对某个犯罪行为如何认识,这是立法的事,最终决定权的在人大及其CW会。

道德滑坡的责任人你也说了,律师、砖家、叫兽、官员都有责任,那为啥非要对律师口诛笔伐,平心而论,我们普通人难道不对道德滑坡负责么,有些人前脚买小偷偷来的自行车,后脚就大喊中国道德滑坡的伪君子、小人多了去了。律师招谁惹谁了要当靶子
哪个正经的行业里不是好人一大堆呢?
我的意思就是个别律师一天到晚呼喊着罪犯的人权,难道受害者就没有 ...
被害人有人权,能找律师,被告人也有人权能找律师。双方律师各自履行职务,在这基础上不应该让社会舆论影响法律公平。
nxga 发表于 2012-1-18 11:22
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受害人的人权那是要由检察官喊的,况且受害人也可以聘请律师帮受害人喊。最终如何 ...
对叫兽砖家和官员的口诛笔伐比对律师的多多了吧!
楼主的标题出错.
法律没问题,祇是执行职务的暴力机构那些LD的智商,低于职位所应具备的专业水平.

p.s.
看了上面几位大大的回贴,有点感慨.
到今天,还有人将法律诉讼视为律师树立名声,而完全回避原诉人追究的权益.
看来,天朝要官民共构建法治国家的理想是--方向正确,原地踏步.
buaaxd 发表于 2012-1-18 11:27
对叫兽砖家和官员的口诛笔伐比对律师的多多了吧!
我不知道谁最招骂,这玩意上哪统计去哦。都是个人感觉而已,当不了证据。但对律师这个行业的存在价值很多人是存在巨大误解是对律师口诛笔伐重要原因。至于其他叫兽砖家官员,多骂骂那帮213也就是个骂骂而已,徒费口舌而已,至多是有些宣传上的好处而已。
其实我想知道,怎么跟聋哑人谈判。。。手语吗?
我纯表!
但是具体还要看现场指挥。
md电影里,遇上劫匪也不是先都要谈判的?
等到把枪口顶到人质脑袋或者把刀架人质脖子上了,估计也很难击毙了吧。劫持人质应该算是恶性事件吧,不击毙干嘛,那些批评的人,如果换了你的亲人或者朋友在被劫持的人的位置上,你有啥想法?
把人质生命寄托在嫌犯“良心未泯”上,这个思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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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看现场情况,警察也不是几挟持人质,均不问情由一律击杀的吧。究竟应如何,就很看现场领导的判断了。
ouwen31 发表于 2012-1-18 08:22
动机虽然可以理解,
但是在劫持人质严重威胁了人质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判定他有欲伤害人质的倾向 ...
从这些个门户站的帖子就知道扭曲的是什么了吧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2-1-17 21:47
一个聋哑人劫持一个小孩 原因就是要家里给他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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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一时想不开, ...


菲律宾那个警察不也是“一时想不开”?所以他曾经的同僚才放过一次又一次可以直接狙掉他的机会,结果呢?


我的观点就是,国家反倒应该明确立法规定:只要你有劫持人质的行为出现,那么就等于你直接放弃了生存权了,现场指挥可以不用进行任何谈判,直接下令毙掉了事。
“刀还没落在 小孩身上 不能开枪”

萨苏

日本奇闻之艰难的正义 上

2007年3月,英国女教师林赛。霍顿在日本被奸杀致死。2009年,凶手市桥在大阪落网。2011年7月4日被杀案在日初审。开庭之日,在法庭就坐的不但有法官,陪审员和律师,还有两名特殊的人物,这就是林赛的父亲威廉.霍顿和母亲朱莉娅.霍顿。他们不但有权旁听,而且有权在量刑方面提出看法,并在审判中陈述自己的意见。
2007年3月,英国女教师林赛。霍顿在日本被奸杀致死。2009年,凶手市桥在大阪落网。2011年7月4日被杀案在日初审。开庭之日,在法庭就坐的不但有法官,陪审员和律师,还有两名特殊的人物,这就是林赛的父亲威廉.霍顿和母亲朱莉娅.霍顿。他们不但有权旁听,而且有权在量刑方面提出看法,并在审判中陈述自己的意见。 受害者亲属不但有权作为起诉方和证人出庭,而且有权参加审判,是由于“光市母女被杀案”,促成的日本《改正刑事诉讼法》中,为受害者家属增加的新的权利。这起案件不但在民间和专业领域引起极大反响,而且可以说促进了日本法律对受害者家属权利的保障。 被杀害的母女二人 光市母女杀人案件,发生在1999 年4月18日。二十三岁的家庭主妇本村弥生和她的女儿夕夏在位于山口县光市室积冲田4番自己家中遇害,现场表明弥生并被奸尸。根据日本警方在法庭审理中提供的人证物证表明,作案人是刚刚年满十八岁一个月的高中毕业生福田孝行。他供述这一天下午左右,自己装扮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在对周围进行踩点后,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并试图对受害人弥生进行强奸,遭到弥生的激烈反抗。此后,他扼死了弥生,并对尸体进行了奸淫,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仅有11个月的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因为担心婴儿的哭声引来周围邻居的注意,福田几次将婴儿向地上抛掷,摔其头部,见其仍在挣扎号哭,于是又将其勒死。 福田并抢走了弥生的钱包。钱包本身推测价值两万日元,但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福田后将代金券消费。 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而后逃逸。 晚7点,弥生的丈夫本村洋从公司回家,发现房门没有锁,在不祥的预感中找到了壁橱中妻子的遗体。随后赶到的警察又发现了被放在塑料袋中的夕夏的遗体。 四天后,福田被被警方抓捕归案,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 日本是一个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虽然对死刑的判决比较慎重,但检察方要求将福田孝行被要求判处死刑是符合日本司法惯例的,通常日本法院在衡量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时会考虑四个因素 – 案情是否可疑(可否确认为故意杀人),杀人犯是否自首(案犯作案后是否有悔改的一个重要标志),被杀人数是一人还是多人(通常只有一人被杀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这四个因素中任何一个有疑问,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都不大。例如前面提到的英国女教师林赛被杀案,法院的终审判决即为无期徒刑,因为此案尽管情节恶劣,但被杀的仅林赛一人。对于这起光市母女被杀
受害者亲属不但有权作为起诉方和证人出庭,而且有权参加审判,是由于“光市母女被杀案”,促成的日本《改正刑事诉讼法》中,为受害者家属增加的新的权利。这起案件不但在民间和专业领域引起极大反响,而且可以说促进了日本法律对受害者家属权利的保障。

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被杀害的母女二人
2007年3月,英国女教师林赛。霍顿在日本被奸杀致死。2009年,凶手市桥在大阪落网。2011年7月4日被杀案在日初审。开庭之日,在法庭就坐的不但有法官,陪审员和律师,还有两名特殊的人物,这就是林赛的父亲威廉.霍顿和母亲朱莉娅.霍顿。他们不但有权旁听,而且有权在量刑方面提出看法,并在审判中陈述自己的意见。 受害者亲属不但有权作为起诉方和证人出庭,而且有权参加审判,是由于“光市母女被杀案”,促成的日本《改正刑事诉讼法》中,为受害者家属增加的新的权利。这起案件不但在民间和专业领域引起极大反响,而且可以说促进了日本法律对受害者家属权利的保障。 被杀害的母女二人 光市母女杀人案件,发生在1999 年4月18日。二十三岁的家庭主妇本村弥生和她的女儿夕夏在位于山口县光市室积冲田4番自己家中遇害,现场表明弥生并被奸尸。根据日本警方在法庭审理中提供的人证物证表明,作案人是刚刚年满十八岁一个月的高中毕业生福田孝行。他供述这一天下午左右,自己装扮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在对周围进行踩点后,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并试图对受害人弥生进行强奸,遭到弥生的激烈反抗。此后,他扼死了弥生,并对尸体进行了奸淫,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仅有11个月的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因为担心婴儿的哭声引来周围邻居的注意,福田几次将婴儿向地上抛掷,摔其头部,见其仍在挣扎号哭,于是又将其勒死。 福田并抢走了弥生的钱包。钱包本身推测价值两万日元,但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福田后将代金券消费。 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而后逃逸。 晚7点,弥生的丈夫本村洋从公司回家,发现房门没有锁,在不祥的预感中找到了壁橱中妻子的遗体。随后赶到的警察又发现了被放在塑料袋中的夕夏的遗体。 四天后,福田被被警方抓捕归案,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 日本是一个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虽然对死刑的判决比较慎重,但检察方要求将福田孝行被要求判处死刑是符合日本司法惯例的,通常日本法院在衡量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时会考虑四个因素 – 案情是否可疑(可否确认为故意杀人),杀人犯是否自首(案犯作案后是否有悔改的一个重要标志),被杀人数是一人还是多人(通常只有一人被杀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这四个因素中任何一个有疑问,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都不大。例如前面提到的英国女教师林赛被杀案,法院的终审判决即为无期徒刑,因为此案尽管情节恶劣,但被杀的仅林赛一人。对于这起光市母女被杀
光市母女杀人案件,发生在1999 年4月18日。二十三岁的家庭主妇本村弥生和她的女儿夕夏在位于山口县光市室积冲田4番自己家中遇害,现场表明弥生并被奸尸。根据日本警方在法庭审理中提供的人证物证表明,作案人是刚刚年满十八岁一个月的高中毕业生福田孝行。他供述这一天下午左右,自己装扮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在对周围进行踩点后,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并试图对受害人弥生进行强奸,遭到弥生的激烈反抗。此后,他扼死了弥生,并对尸体进行了奸淫,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仅有11个月的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因为担心婴儿的哭声引来周围邻居的注意,福田几次将婴儿向地上抛掷,摔其头部,见其仍在挣扎号哭,于是又将其勒死。

福田并抢走了弥生的钱包。钱包本身推测价值两万日元,但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福田后将代金券消费。案来说,此案案情如上所述颇为清晰,被抓捕后案犯亦供认不讳,案件中有两人被杀,且案犯杀人后奸尸,杀害未成年的婴儿等行为都可称情节恶劣。这样的杀人案件,检方要求判处死刑是比较正常的。 然而,此案提起诉讼之后,却引来大批法律界人士的关心,并努力试图影响法庭,避免对福田判处死刑。正常情况下,日本会为犯罪嫌疑人配置两名律师,但在福田这个案件中,竟然有二十二名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其辩护,其中很多为在法律界享有声望的知名律师。其中主任辩护律师安田好弘于1980年开始担任律师,一出道就因为新宿西口公共汽车放火案主犯丸山博文辩护,使其从死刑改判而名声大噪。此后他曾经担任东京地铁毒气杀人案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律师,著有《生的权利 –麻原彰晃辩护律师手记》。 18岁的杀人犯福田和他的主要辩护人,大律师安田 福田孝行本人并无特殊背景,为何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为其奔走呼号呢? 根据日本媒体的分析,其原因在于日本法律界一直存在要求废除死刑的学派,他们秉承西方法理思想,提出刑罚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再次犯罪而不是报复,因此哪怕是犯罪者极为凶恶,案情极为恶劣,只要能够防止犯罪者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比如将其与社会隔离,即可达到充分的目的。所以,无需对案犯实施死刑。尽管他们的主张并未得到日本司法部门的认可,但在民间和法律界影响很大,认为废除死刑等同于文明程度高的看法十分流行。安田好弘就是日本法律界废除死刑最强硬的主张者之一。 这种公共舆论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定不会判死刑之间的矛盾,从审判一开始就十分激烈。 作为受害者家属,职业为公司职员的本村洋无论从感情还是理智上都认为福田应被判处死刑。他也一直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律还妻儿一个公正的判决。这种把法律置于“报复“得看法显然不为一些法学界人士接受。 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福田的辩护律师团提出,犯罪少年出身于破碎的家庭,其父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妻子和孩子,以至于福田孝行的母亲在其十二岁时自杀。日本司法学会常任理事,犯罪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受到这样的打击,福田的心智发展缓慢,缺乏成年人的理智,其作案手段的凶残,正好证明其具有未成年人的冲动特点。因此,“不具备正常十八岁人的人格”,不应该按照成年人对其量刑。而且,福田对犯行已经有所悔悟,“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为此,要求法院驳回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的要求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福田在意图强奸遭遇反抗时杀害了被害人弥生,并为防罪行败露对其女夕夏进行了谋

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而后逃逸。

晚7点,弥生的丈夫本村洋从公司回家,发现房门没有锁,在不祥的预感中找到了壁橱中妻子的遗体。随后赶到的警察又发现了被放在塑料袋中的夕夏的遗体。

四天后,福田被被警方抓捕归案,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日本是一个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虽然对死刑的判决比较慎重,但检察方要求将福田孝行被要求判处死刑是符合日本司法惯例的,通常日本法院在衡量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时会考虑四个因素 – 案情是否可疑(可否确认为故意杀人),杀人犯是否自首(案犯作案后是否有悔改的一个重要标志),被杀人数是一人还是多人(通常只有一人被杀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这四个因素中任何一个有疑问,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都不大。例如前面提到的英国女教师林赛被杀案,法院的终审判决即为无期徒刑,因为此案尽管情节恶劣,但被杀的仅林赛一人。对于这起光市母女被杀案来说,此案案情如上所述颇为清晰,被抓捕后案犯亦供认不讳,案件中有两人被杀,且案犯杀人后奸尸,杀害未成年的婴儿等行为都可称情节恶劣。这样的杀人案件,检方要求判处死刑是比较正常的。
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然而,此案提起诉讼之后,却引来大批法律界人士的关心,并努力试图影响法庭,避免对福田判处死刑。正常情况下,日本会为犯罪嫌疑人配置两名律师,但在福田这个案件中,竟然有二十二名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其辩护,其中很多为在法律界享有声望的知名律师。其中主任辩护律师安田好弘于1980年开始担任律师,一出道就因为新宿西口公共汽车放火案主犯丸山博文辩护,使其从死刑改判而名声大噪。此后他曾经担任东京地铁毒气杀人案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律师,著有《生的权利 –麻原彰晃辩护律师手记》。
2007年3月,英国女教师林赛。霍顿在日本被奸杀致死。2009年,凶手市桥在大阪落网。2011年7月4日被杀案在日初审。开庭之日,在法庭就坐的不但有法官,陪审员和律师,还有两名特殊的人物,这就是林赛的父亲威廉.霍顿和母亲朱莉娅.霍顿。他们不但有权旁听,而且有权在量刑方面提出看法,并在审判中陈述自己的意见。 受害者亲属不但有权作为起诉方和证人出庭,而且有权参加审判,是由于“光市母女被杀案”,促成的日本《改正刑事诉讼法》中,为受害者家属增加的新的权利。这起案件不但在民间和专业领域引起极大反响,而且可以说促进了日本法律对受害者家属权利的保障。 被杀害的母女二人 光市母女杀人案件,发生在1999 年4月18日。二十三岁的家庭主妇本村弥生和她的女儿夕夏在位于山口县光市室积冲田4番自己家中遇害,现场表明弥生并被奸尸。根据日本警方在法庭审理中提供的人证物证表明,作案人是刚刚年满十八岁一个月的高中毕业生福田孝行。他供述这一天下午左右,自己装扮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在对周围进行踩点后,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并试图对受害人弥生进行强奸,遭到弥生的激烈反抗。此后,他扼死了弥生,并对尸体进行了奸淫,在他实施这一暴行的时候,仅有11个月的夕夏一直在妈妈的旁边哭泣不休,因为担心婴儿的哭声引来周围邻居的注意,福田几次将婴儿向地上抛掷,摔其头部,见其仍在挣扎号哭,于是又将其勒死。 福田并抢走了弥生的钱包。钱包本身推测价值两万日元,但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福田后将代金券消费。 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而后逃逸。 晚7点,弥生的丈夫本村洋从公司回家,发现房门没有锁,在不祥的预感中找到了壁橱中妻子的遗体。随后赶到的警察又发现了被放在塑料袋中的夕夏的遗体。 四天后,福田被被警方抓捕归案,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 日本是一个至今保留死刑的国家,虽然对死刑的判决比较慎重,但检察方要求将福田孝行被要求判处死刑是符合日本司法惯例的,通常日本法院在衡量对杀人犯是否判处死刑时会考虑四个因素 – 案情是否可疑(可否确认为故意杀人),杀人犯是否自首(案犯作案后是否有悔改的一个重要标志),被杀人数是一人还是多人(通常只有一人被杀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这四个因素中任何一个有疑问,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都不大。例如前面提到的英国女教师林赛被杀案,法院的终审判决即为无期徒刑,因为此案尽管情节恶劣,但被杀的仅林赛一人。对于这起光市母女被杀
18岁的杀人犯福田和他的主要辩护人,大律师安田
福田孝行本人并无特殊背景,为何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为其奔走呼号呢?案来说,此案案情如上所述颇为清晰,被抓捕后案犯亦供认不讳,案件中有两人被杀,且案犯杀人后奸尸,杀害未成年的婴儿等行为都可称情节恶劣。这样的杀人案件,检方要求判处死刑是比较正常的。 然而,此案提起诉讼之后,却引来大批法律界人士的关心,并努力试图影响法庭,避免对福田判处死刑。正常情况下,日本会为犯罪嫌疑人配置两名律师,但在福田这个案件中,竟然有二十二名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其辩护,其中很多为在法律界享有声望的知名律师。其中主任辩护律师安田好弘于1980年开始担任律师,一出道就因为新宿西口公共汽车放火案主犯丸山博文辩护,使其从死刑改判而名声大噪。此后他曾经担任东京地铁毒气杀人案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律师,著有《生的权利 –麻原彰晃辩护律师手记》。 18岁的杀人犯福田和他的主要辩护人,大律师安田 福田孝行本人并无特殊背景,为何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为其奔走呼号呢? 根据日本媒体的分析,其原因在于日本法律界一直存在要求废除死刑的学派,他们秉承西方法理思想,提出刑罚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再次犯罪而不是报复,因此哪怕是犯罪者极为凶恶,案情极为恶劣,只要能够防止犯罪者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比如将其与社会隔离,即可达到充分的目的。所以,无需对案犯实施死刑。尽管他们的主张并未得到日本司法部门的认可,但在民间和法律界影响很大,认为废除死刑等同于文明程度高的看法十分流行。安田好弘就是日本法律界废除死刑最强硬的主张者之一。 这种公共舆论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定不会判死刑之间的矛盾,从审判一开始就十分激烈。 作为受害者家属,职业为公司职员的本村洋无论从感情还是理智上都认为福田应被判处死刑。他也一直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律还妻儿一个公正的判决。这种把法律置于“报复“得看法显然不为一些法学界人士接受。 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福田的辩护律师团提出,犯罪少年出身于破碎的家庭,其父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妻子和孩子,以至于福田孝行的母亲在其十二岁时自杀。日本司法学会常任理事,犯罪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受到这样的打击,福田的心智发展缓慢,缺乏成年人的理智,其作案手段的凶残,正好证明其具有未成年人的冲动特点。因此,“不具备正常十八岁人的人格”,不应该按照成年人对其量刑。而且,福田对犯行已经有所悔悟,“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为此,要求法院驳回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的要求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福田在意图强奸遭遇反抗时杀害了被害人弥生,并为防罪行败露对其女夕夏进行了谋

根据日本媒体的分析,其原因在于日本法律界一直存在要求废除死刑的学派,他们秉承西方法理思想,提出刑罚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再次犯罪而不是报复,因此哪怕是犯罪者极为凶恶,案情极为恶劣,只要能够防止犯罪者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比如将其与社会隔离,即可达到充分的目的。所以,无需对案犯实施死刑。尽管他们的主张并未得到日本司法部门的认可,但在民间和法律界影响很大,认为废除死刑等同于文明程度高的看法十分流行。安田好弘就是日本法律界废除死刑最强硬的主张者之一。
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这种公共舆论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定不会判死刑之间的矛盾,从审判一开始就十分激烈。

作为受害者家属,职业为公司职员的本村洋无论从感情还是理智上都认为福田应被判处死刑。他也一直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律还妻儿一个公正的判决。这种把法律置于“报复“得看法显然不为一些法学界人士接受。

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福田的辩护律师团提出,犯罪少年出身于破碎的家庭,其父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妻子和孩子,以至于福田孝行的母亲在其十二岁时自杀。日本司法学会常任理事,犯罪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受到这样的打击,福田的心智发展缓慢,缺乏成年人的理智,其作案手段的凶残,正好证明其具有未成年人的冲动特点。因此,“不具备正常十八岁人的人格”,不应该按照成年人对其量刑。而且,福田对犯行已经有所悔悟,“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为此,要求法院驳回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的要求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福田在意图强奸遭遇反抗时杀害了被害人弥生,并为防罪行败露对其女夕夏进行了谋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案来说,此案案情如上所述颇为清晰,被抓捕后案犯亦供认不讳,案件中有两人被杀,且案犯杀人后奸尸,杀害未成年的婴儿等行为都可称情节恶劣。这样的杀人案件,检方要求判处死刑是比较正常的。 然而,此案提起诉讼之后,却引来大批法律界人士的关心,并努力试图影响法庭,避免对福田判处死刑。正常情况下,日本会为犯罪嫌疑人配置两名律师,但在福田这个案件中,竟然有二十二名律师组成志愿律师团为其辩护,其中很多为在法律界享有声望的知名律师。其中主任辩护律师安田好弘于1980年开始担任律师,一出道就因为新宿西口公共汽车放火案主犯丸山博文辩护,使其从死刑改判而名声大噪。此后他曾经担任东京地铁毒气杀人案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的律师,著有《生的权利 –麻原彰晃辩护律师手记》。 18岁的杀人犯福田和他的主要辩护人,大律师安田 福田孝行本人并无特殊背景,为何却能吸引如此众多的法律界人士为其奔走呼号呢? 根据日本媒体的分析,其原因在于日本法律界一直存在要求废除死刑的学派,他们秉承西方法理思想,提出刑罚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再次犯罪而不是报复,因此哪怕是犯罪者极为凶恶,案情极为恶劣,只要能够防止犯罪者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比如将其与社会隔离,即可达到充分的目的。所以,无需对案犯实施死刑。尽管他们的主张并未得到日本司法部门的认可,但在民间和法律界影响很大,认为废除死刑等同于文明程度高的看法十分流行。安田好弘就是日本法律界废除死刑最强硬的主张者之一。 这种公共舆论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定不会判死刑之间的矛盾,从审判一开始就十分激烈。 作为受害者家属,职业为公司职员的本村洋无论从感情还是理智上都认为福田应被判处死刑。他也一直这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希望法律还妻儿一个公正的判决。这种把法律置于“报复“得看法显然不为一些法学界人士接受。 在案件的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福田的辩护律师团提出,犯罪少年出身于破碎的家庭,其父性格粗暴,经常打骂妻子和孩子,以至于福田孝行的母亲在其十二岁时自杀。日本司法学会常任理事,犯罪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对此作出解释,认为受到这样的打击,福田的心智发展缓慢,缺乏成年人的理智,其作案手段的凶残,正好证明其具有未成年人的冲动特点。因此,“不具备正常十八岁人的人格”,不应该按照成年人对其量刑。而且,福田对犯行已经有所悔悟,“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为此,要求法院驳回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的要求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福田在意图强奸遭遇反抗时杀害了被害人弥生,并为防罪行败露对其女夕夏进行了谋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杀。但因为 “被告精神不成熟,且有重新做人的可能”,裁决此案驳回死刑要求,判处其无期徒刑。 对此,检方提出上诉,坚持对福田的死刑要求。 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维持一审判决,驳回检方要求。鉴于日本的司法惯例,所谓无期徒刑,若被认为表现良好,通常只需要关押七八年而已。 福田案件本身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普通人都认为判处案犯死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未判死刑却是律师们早已料到的结果。福田犯罪时年仅十八岁,尚未年满二十周岁。日本的法律从条文上不排除对十八岁至二十岁之间的案犯判处死刑,但实际上,因为日本法律界存在着对这一年龄段“准未成年人”量刑较宽的传统,战后还从未判处过二十岁以下人犯的死刑。因此,既然十八岁少年犯罪从未被判处过死刑,此案从法律界人士的视角来看也不会例外。所以,对福田案件的判决,有可能成为一个极好的让社会实质上接受死刑不必要的宣传教材,吸引大批力主废除死刑的律师参与,也就不奇怪了。 同时,社会舆论终于有人看破了律师们的居心 -- 这是一个看来必判死刑却必然不判死刑的案例,所以只要自己参与,就会给该律师的业务带来极大的声誉 -- 犯法的人会认为这位律师是能把死刑官司翻盘的神奇人物。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日本奇闻之艰难的正义 中
(2011-08-02 0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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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海东碎叶 (异域,散记)

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光市母子被杀案在二审判决无期徒刑后成为日本舆论的焦点,面对质疑其实法庭很难说服公众。比如,福田是否真的如法庭所判定那样精神不成熟而且有悔改表现呢?

曾经幸福的本村一家
辩护律师称福田具备悔改表现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他在第一次开庭时曾向原告本村洋鞠躬道歉。然而,核实当时的情况却是福田出庭时竟然漫不经心地穿着拖鞋,直到律师示意,才说出了表达歉意的话。在他入狱之后,曾向狱外的友人写过二十三封信,检方经过艰苦努力,获得了收信人的同情,提供了这些信件作为证据。从中,或可看到福田真正的心理活动。

福田在信中写道:

“某一天一条(公)狗在外面看到一条(母)狗很漂亮……就骑了上去……这能算有罪吗?”(犬がある日かわいい犬と出合った。???そのまま「やっちゃった」、???これは罪でしょうか)

“五年,也许是八年的事儿,我自己其实也很有把坐监狱当成研修的意思,所以不急着出去。也许等出狱的时候我已经大悟大澈了,不过也许再干一次也没准儿。”(五年+仮で8年は行くよ。どっちにしてもオレ自身、刑務所のげんじょーにきょうみあるし、速く出たくもない。キタナイ外へ出る時は、完全究極体で出たい。じゃないと二度目のぎせい者が出るかも』)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

“法官,警察,律师,检察官……这个世上没人有权审判我。”(裁判官、サツ、弁護士、検事達???。私を裁ける物は、この世にはおらず)
依托日本良好的收入和社会环境过着虽然平淡但颇为安定的生活。如今,本村一家的生活由于福田的兽在一天之间毁于一旦,本村妻儿惨死的痛苦让普通日本人感同身受,而做了这样恶行的,让普通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人人自危的感觉。 本村洋把自己的艰难经历放进了这本书 几乎所有的舆论一边倒地倒向了本村方面。网络上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例外地支持依法对福田处以死刑,开一个先例。 就在二审结束不久,《朝日新闻》忽然接到一份寄送邮件,打开后发现其中有一封信,强烈表示对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团的不满。这本来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信中竟然内装子弹,邮寄者表示如果不判福田死刑,连法官都该杀! 日本的司法界遭遇地震了。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他引用《罪与罚》中的台词 – “那些被(上帝)选中的人,是超越人类法律道德的,自有作恶的权利。”(選ばれし人間は人類のため社会道徳を踏み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依托日本良好的收入和社会环境过着虽然平淡但颇为安定的生活。如今,本村一家的生活由于福田的兽在一天之间毁于一旦,本村妻儿惨死的痛苦让普通日本人感同身受,而做了这样恶行的,让普通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人人自危的感觉。 本村洋把自己的艰难经历放进了这本书 几乎所有的舆论一边倒地倒向了本村方面。网络上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例外地支持依法对福田处以死刑,开一个先例。 就在二审结束不久,《朝日新闻》忽然接到一份寄送邮件,打开后发现其中有一封信,强烈表示对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团的不满。这本来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信中竟然内装子弹,邮寄者表示如果不判福田死刑,连法官都该杀! 日本的司法界遭遇地震了。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依托日本良好的收入和社会环境过着虽然平淡但颇为安定的生活。如今,本村一家的生活由于福田的兽在一天之间毁于一旦,本村妻儿惨死的痛苦让普通日本人感同身受,而做了这样恶行的,让普通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人人自危的感觉。 本村洋把自己的艰难经历放进了这本书 几乎所有的舆论一边倒地倒向了本村方面。网络上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例外地支持依法对福田处以死刑,开一个先例。 就在二审结束不久,《朝日新闻》忽然接到一份寄送邮件,打开后发现其中有一封信,强烈表示对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团的不满。这本来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信中竟然内装子弹,邮寄者表示如果不判福田死刑,连法官都该杀! 日本的司法界遭遇地震了。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依托日本良好的收入和社会环境过着虽然平淡但颇为安定的生活。如今,本村一家的生活由于福田的兽在一天之间毁于一旦,本村妻儿惨死的痛苦让普通日本人感同身受,而做了这样恶行的,让普通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人人自危的感觉。 本村洋把自己的艰难经历放进了这本书 几乎所有的舆论一边倒地倒向了本村方面。网络上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例外地支持依法对福田处以死刑,开一个先例。 就在二审结束不久,《朝日新闻》忽然接到一份寄送邮件,打开后发现其中有一封信,强烈表示对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团的不满。这本来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信中竟然内装子弹,邮寄者表示如果不判福田死刑,连法官都该杀! 日本的司法界遭遇地震了。 [待续] 老萨影集你从未见过的北京城:老萨独家收集的百年老照片遗忘在异国的中国海军:老萨在日寻访北洋水师遗迹家有小女初长成:小小魔女成长日记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依托日本良好的收入和社会环境过着虽然平淡但颇为安定的生活。如今,本村一家的生活由于福田的兽在一天之间毁于一旦,本村妻儿惨死的痛苦让普通日本人感同身受,而做了这样恶行的,让普通日本人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人人自危的感觉。
外し、悪さをする権利がある) 甚至,一位参与为他辩护和精神鉴定的教授也证明,他曾对自己调侃地说过来世去做被奸杀的被害者的丈夫这样的妄言。 一系列的证据显示他不曾悔改,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律师们竟以此作为福田孝行理智力不足的证明! 与此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的本村洋坚决要求判处福田死刑的态度,却在庭审过程中仿佛成了众矢之的。 本村洋要求怀抱妻女照片出庭的要求屡次被法庭拒绝,理由是这样会伤害被告的感情,最后勉强许可,仍要求在其上覆盖黑布遮挡。 心理学家加藤幸雄分析,本村洋是因为“心怀对被害者的歉疚,希望做出补偿的扭曲心理,造成不顾一切要求严惩加害者的不理智情绪。” 在一次电视直播的访谈节目中,明治大学法学部教授菊田幸一对着本村吼道: “你呀,难道那个年轻人(指福田孝行)不死就不能满足吗?” “你呀,大错特错!” “你呀,不懂法!” 电视机前的观众很多在网络表达当时的感觉时用了“愕然”的词句。却不知道其背后隐藏着普通民众的意识与日本法学界惯例的冲突 -- 法学界是认定18岁的福田不会被判死刑的。 “对司法我已经失望透顶,还是干脆把犯人放了吧,我会亲手杀了他。”本村洋在得知二审结果后如是说。实际上,当辩护律师团为多了一个实质废除死刑的好案例额手相庆的时候,这一判决也引发了民间强烈的不满。这是因为,本村一家正是日本普通人家的典型。以光市而言,五万七千余人口分属两万个家庭,每家大概都是夫妻二人或夫妻与子女构成。以日本的传统,这样的家庭通常都是丈夫出门工作,妻子在家打理家务和照顾孩子,
光市母子被杀案在二审判决无期徒刑后成为日本舆论的焦点,面对质疑其实法庭很难说服公众。比如,福田是否真的如法庭所判定那样精神不成熟而且有悔改表现呢? 曾经幸福的本村一家辩护律师称福田具备悔改表现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他在第一次开庭时曾向原告本村洋鞠躬道歉。然而,核实当时的情况却是福田出庭时竟然漫不经心地穿着拖鞋,直到律师示意,才说出了表达歉意的话。在他入狱之后,曾向狱外的友人写过二十三封信,检方经过艰苦努力,获得了收信人的同情,提供了这些信件作为证据。从中,或可看到福田真正的心理活动。 福田在信中写道: “某一天一条(公)狗在外面看到一条(母)狗很漂亮……就骑了上去……这能算有罪吗?”(犬がある日かわいい犬と出合った。???そのまま「やっちゃった」、???これは罪でしょうか) “五年,也许是八年的事儿,我自己其实也很有把坐监狱当成研修的意思,所以不急着出去。也许等出狱的时候我已经大悟大澈了,不过也许再干一次也没准儿。”(五年+仮で8年は行くよ。どっちにしてもオレ自身、刑務所のげんじょーにきょうみあるし、速く出たくもない。キタナイ外へ出る時は、完全究極体で出たい。じゃないと二度目のぎせい者が出るかも』) “法官,警察,律师,检察官……这个世上没人有权审判我。”(裁判官、サツ、弁護士、検事達???。私を裁ける物は、この世にはおらず) 他引用《罪与罚》中的台词 – “那些被(上帝)选中的人,是超越人类法律道德的,自有作恶的权利。”(選ばれし人間は人類のため社会道徳を踏み
本村洋把自己的艰难经历放进了这本书
光市母子被杀案在二审判决无期徒刑后成为日本舆论的焦点,面对质疑其实法庭很难说服公众。比如,福田是否真的如法庭所判定那样精神不成熟而且有悔改表现呢? 曾经幸福的本村一家辩护律师称福田具备悔改表现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他在第一次开庭时曾向原告本村洋鞠躬道歉。然而,核实当时的情况却是福田出庭时竟然漫不经心地穿着拖鞋,直到律师示意,才说出了表达歉意的话。在他入狱之后,曾向狱外的友人写过二十三封信,检方经过艰苦努力,获得了收信人的同情,提供了这些信件作为证据。从中,或可看到福田真正的心理活动。 福田在信中写道: “某一天一条(公)狗在外面看到一条(母)狗很漂亮……就骑了上去……这能算有罪吗?”(犬がある日かわいい犬と出合った。???そのまま「やっちゃった」、???これは罪でしょうか) “五年,也许是八年的事儿,我自己其实也很有把坐监狱当成研修的意思,所以不急着出去。也许等出狱的时候我已经大悟大澈了,不过也许再干一次也没准儿。”(五年+仮で8年は行くよ。どっちにしてもオレ自身、刑務所のげんじょーにきょうみあるし、速く出たくもない。キタナイ外へ出る時は、完全究極体で出たい。じゃないと二度目のぎせい者が出るかも』) “法官,警察,律师,检察官……这个世上没人有权审判我。”(裁判官、サツ、弁護士、検事達???。私を裁ける物は、この世にはおらず) 他引用《罪与罚》中的台词 – “那些被(上帝)选中的人,是超越人类法律道德的,自有作恶的权利。”(選ばれし人間は人類のため社会道徳を踏み
几乎所有的舆论一边倒地倒向了本村方面。网络上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例外地支持依法对福田处以死刑,开一个先例。

就在二审结束不久,《朝日新闻》忽然接到一份寄送邮件,打开后发现其中有一封信,强烈表示对为福田辩护的律师团的不满。这本来不足为奇,令人惊讶的是信中竟然内装子弹,邮寄者表示如果不判福田死刑,连法官都该杀!

日本的司法界遭遇地震了。

我认为
这和法律、体制没有必然的联系

是指挥官的决策的问题
这个指挥官只想十全十美而已
可惜,这世界没那么多的十全十美
在这劫匪和人质之间做选择题
当然,以人质优先要紧了
寄到朝日新闻的子弹,据查发自某个黑社会组织,但对方坚决不承认。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一回,能在法庭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律师们也只能干瞪眼,无可奈何。尽管子弹来自黑社会,但应该说这个事件体现的是日本社会普通民众同情受害者的情绪。

如果说这属于外在压力,那么,法律界部分人士加入讨伐福田的阵营,则属于釜底抽薪,体现了法学界中,也不乏希望“严惩罪犯”,与百姓看法相似的声音。

2000年1月23日,与本村同样经历过杀妻之惨的原日本律师协会副会长冈村勋发起“犯罪被害者之会”,与土师守,猪野京子等社会活动家一起支持本村洋,为“确认犯罪被害者的权利”“确立被害者恢复制度”和“支援被害者”而努力。目的,造成被害人死亡是意外。 面对事实如此清晰的案情,这一翻供不但让公众吃惊,连法庭上的审判人员也大为惊讶。但律师们却能找到理由自圆其说 -- 虽然他们的说法似乎同为人类的我们似乎不太容易理解。 他们辩称福田不但没有杀人,甚至没有意图强奸。他冒充管子工到被害者公寓,是因为寂寞而“希望和人打交道”。他之所以抱住受害人是因为受害人太善良美好,以至于引发了福田心底对母亲的思念。是被害人的反抗让他手足无措,为了制止被害人的激烈动作而误将其扼死。此后对被害者尸体的奸淫是因为他从某本书上看过,通过性交的仪式可以使女性起死回生。至于婴儿夕夏的死,福田表示自己完全没有记忆,一审时的供述是警察诱供造成,只记得把婴儿的尸体放进塑料袋并塞进壁橱,是为了“求得机器猫的帮助”使其复活。 福田的律师团中不乏精干而富有同情心的女性律师,却不知是否能够相信自己一方的辩解之词 从法庭对抗手段来说,这一翻供很有技巧 -- 你若接受它,就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福田死刑,你若说它荒唐,正好证明福田心智未开,不该承担成年人的责任。 与此同时,福田的律师团恼火于年轻的桥下彻“窝里反”,目无长辈,起诉桥下彻的电视发言损害名誉,四名涉案律师要求桥下赔偿每人三百万日元。约有三百名律师和学者指出,桥下彻在电视节目中公然呼吁对律师团进行惩戒,是损害律师团成员名誉感情等人格利益的不法行为,于2007年12月以“藐视刑事辩护及律师协会的品格”为由,要求大阪律师协会对桥下彻进行处分。凭借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对法律界的影响,这一诉讼一审取得了胜诉,大阪律师协会也决定停止桥下律师资格两个月作为惩戒。 …… 一时,仿佛天可被一手遮盖,所谓甚嚣尘上,不过如此。 然而,在亿万双眼睛之下,最高法院不再屈从于实力强大的律师团,法官们并没有支持律师的说法,并将其一一驳回,例如,被告人称奸尸是为了让被害人复活,但无法解释同时用胶布贴住受害者的口鼻 – 这显然是为了防止受害人苏醒。检察方也就事论事,小心地避开了律师们的陷阱。 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不满,让日本上下重新审视法律的意义何在 -- 说到底,老百姓是为了防止和惩罚不法侵害,才提供税金给国家建立法庭和检察院,法律变成律师们揉面团一样的玩具,本身就与其设立的目的背道而驰。 法律属于每一个人,而不是律师们的玩物。

2007年5月,大阪律师协会的桥下彻在面对电视采访时,表示福田辩护团的律师为了自己的所谓信念亵渎了法律,应该也被惩办。

桥下彻,2006年2月出任日本大阪府知事至今,是日本最年轻的现任知事。1969年出生于东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从事律师职业,他的政治立场摇摆不定,唯有此事上的仗义执言笔者十分欣赏目的,造成被害人死亡是意外。 面对事实如此清晰的案情,这一翻供不但让公众吃惊,连法庭上的审判人员也大为惊讶。但律师们却能找到理由自圆其说 -- 虽然他们的说法似乎同为人类的我们似乎不太容易理解。 他们辩称福田不但没有杀人,甚至没有意图强奸。他冒充管子工到被害者公寓,是因为寂寞而“希望和人打交道”。他之所以抱住受害人是因为受害人太善良美好,以至于引发了福田心底对母亲的思念。是被害人的反抗让他手足无措,为了制止被害人的激烈动作而误将其扼死。此后对被害者尸体的奸淫是因为他从某本书上看过,通过性交的仪式可以使女性起死回生。至于婴儿夕夏的死,福田表示自己完全没有记忆,一审时的供述是警察诱供造成,只记得把婴儿的尸体放进塑料袋并塞进壁橱,是为了“求得机器猫的帮助”使其复活。 福田的律师团中不乏精干而富有同情心的女性律师,却不知是否能够相信自己一方的辩解之词 从法庭对抗手段来说,这一翻供很有技巧 -- 你若接受它,就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福田死刑,你若说它荒唐,正好证明福田心智未开,不该承担成年人的责任。 与此同时,福田的律师团恼火于年轻的桥下彻“窝里反”,目无长辈,起诉桥下彻的电视发言损害名誉,四名涉案律师要求桥下赔偿每人三百万日元。约有三百名律师和学者指出,桥下彻在电视节目中公然呼吁对律师团进行惩戒,是损害律师团成员名誉感情等人格利益的不法行为,于2007年12月以“藐视刑事辩护及律师协会的品格”为由,要求大阪律师协会对桥下彻进行处分。凭借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对法律界的影响,这一诉讼一审取得了胜诉,大阪律师协会也决定停止桥下律师资格两个月作为惩戒。 …… 一时,仿佛天可被一手遮盖,所谓甚嚣尘上,不过如此。 然而,在亿万双眼睛之下,最高法院不再屈从于实力强大的律师团,法官们并没有支持律师的说法,并将其一一驳回,例如,被告人称奸尸是为了让被害人复活,但无法解释同时用胶布贴住受害者的口鼻 – 这显然是为了防止受害人苏醒。检察方也就事论事,小心地避开了律师们的陷阱。 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不满,让日本上下重新审视法律的意义何在 -- 说到底,老百姓是为了防止和惩罚不法侵害,才提供税金给国家建立法庭和检察院,法律变成律师们揉面团一样的玩具,本身就与其设立的目的背道而驰。 法律属于每一个人,而不是律师们的玩物。

二审判决之后,本案检察官吉田激励本村洋道:“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摔击后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一但我们屈服于这样的审判结果,以后这个案子就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基准。我绝对不容许!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让我们一起为推动司法改革而奋战吧!“
目的,造成被害人死亡是意外。 面对事实如此清晰的案情,这一翻供不但让公众吃惊,连法庭上的审判人员也大为惊讶。但律师们却能找到理由自圆其说 -- 虽然他们的说法似乎同为人类的我们似乎不太容易理解。 他们辩称福田不但没有杀人,甚至没有意图强奸。他冒充管子工到被害者公寓,是因为寂寞而“希望和人打交道”。他之所以抱住受害人是因为受害人太善良美好,以至于引发了福田心底对母亲的思念。是被害人的反抗让他手足无措,为了制止被害人的激烈动作而误将其扼死。此后对被害者尸体的奸淫是因为他从某本书上看过,通过性交的仪式可以使女性起死回生。至于婴儿夕夏的死,福田表示自己完全没有记忆,一审时的供述是警察诱供造成,只记得把婴儿的尸体放进塑料袋并塞进壁橱,是为了“求得机器猫的帮助”使其复活。 福田的律师团中不乏精干而富有同情心的女性律师,却不知是否能够相信自己一方的辩解之词 从法庭对抗手段来说,这一翻供很有技巧 -- 你若接受它,就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福田死刑,你若说它荒唐,正好证明福田心智未开,不该承担成年人的责任。 与此同时,福田的律师团恼火于年轻的桥下彻“窝里反”,目无长辈,起诉桥下彻的电视发言损害名誉,四名涉案律师要求桥下赔偿每人三百万日元。约有三百名律师和学者指出,桥下彻在电视节目中公然呼吁对律师团进行惩戒,是损害律师团成员名誉感情等人格利益的不法行为,于2007年12月以“藐视刑事辩护及律师协会的品格”为由,要求大阪律师协会对桥下彻进行处分。凭借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对法律界的影响,这一诉讼一审取得了胜诉,大阪律师协会也决定停止桥下律师资格两个月作为惩戒。 …… 一时,仿佛天可被一手遮盖,所谓甚嚣尘上,不过如此。 然而,在亿万双眼睛之下,最高法院不再屈从于实力强大的律师团,法官们并没有支持律师的说法,并将其一一驳回,例如,被告人称奸尸是为了让被害人复活,但无法解释同时用胶布贴住受害者的口鼻 – 这显然是为了防止受害人苏醒。检察方也就事论事,小心地避开了律师们的陷阱。 舆论的监督和民众的不满,让日本上下重新审视法律的意义何在 -- 说到底,老百姓是为了防止和惩罚不法侵害,才提供税金给国家建立法庭和检察院,法律变成律师们揉面团一样的玩具,本身就与其设立的目的背道而驰。 法律属于每一个人,而不是律师们的玩物。
在各方激励下,本村洋坚持了下来,案件被上诉到最高法院。同时,本村开始在电视上出面,控诉司法的不公。他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有许多法规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可是在这样的体系之中,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

本村的努力获得了社会的支持,最高法院重新审理这一案件时,有四千人到法院为本村加油。

而律师团们面对如此局面,仍然使尽了手段,试图利用其对法律的熟悉寻找维持判决的突破口。
在看过本村的电视发言后日本首相小渊惠三表示:“法律对于受害者的支援和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其情境与诉求不能坐视。”在他的推动下,《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和《改正检察审査会法》等三个法案在国会得到全数通过,为被害者及其家属在法庭上提供了更多的权利。 桥下彻在初审失利后立即募集了八百万日元,全部缴纳给法庭作为赔偿滞纳金,表示就是官司打上数十年也不会赔偿原告。在二审中,桥下终于胜诉,并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以至于在他随后竞选大阪府知事的过程中,这一胜利都为他赢得了大量选票。 而有心人则揭露出来,安田好弘不仅是一名“废除死刑”的积极拥护者,他的业务范围更主要在于帮助因所造楼房抗震标准不足而被告的不法建筑商等案件。显然,如果在福田这样的案件中显示出其拨弄司法,起死回生的本领,会给他承接更多类似案件带来极好的声望。 消息传出,不但群情激奋,而且安田的生意锐减 -- 在如此舆论环境下,找安田打官司,简直就像是脸上贴块标签,写上“我是想逃脱法律制裁的罪犯”。 福田的律师团终于发现法庭不再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2008年4月22日,法庭对此案进行第三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