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这附近的街区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死亡事件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49:35


死者是一运管部门的,他追挡一辆超重货车后,似乎司机抗拒罚款跑了(也许是认为运管的没执法权?知道的哥们科普下)。这人看见超重车上有把斧子,于是用斧子劈车轮胎,结果胎内压力把斧子反弹回来击中胸部挂掉了。这事可怎么算啊?

死者是一运管部门的,他追挡一辆超重货车后,似乎司机抗拒罚款跑了(也许是认为运管的没执法权?知道的哥们科普下)。这人看见超重车上有把斧子,于是用斧子劈车轮胎,结果胎内压力把斧子反弹回来击中胸部挂掉了。这事可怎么算啊?
神人啊!只能怪自己命不好了


楼主的例子告诉我们不要随便惹 擎天柱 !

楼主的例子告诉我们不要随便惹 擎天柱 !
这叫名副其实的撮死。
天作有雨,人作有祸啊
专业素养不够.
这个是他斧子拿反了,还是用力太大被斧背砸死了?

不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个应该算“自杀”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2-1-12 13:39
这个是他斧子拿反了,还是用力太大被斧背砸死了?

不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个应该算“自杀”


不知道啊,我又不在现场。我妈去她同学家聚餐,死者就是她同学家隔壁的,哪个好意思问太细啊?估计死者平时身体也不怎么样。超重卡车的车胎压力估计比我们想象的都大。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2-1-12 13:39
这个是他斧子拿反了,还是用力太大被斧背砸死了?

不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个应该算“自杀”


不知道啊,我又不在现场。我妈去她同学家聚餐,死者就是她同学家隔壁的,哪个好意思问太细啊?估计死者平时身体也不怎么样。超重卡车的车胎压力估计比我们想象的都大。
isspd 发表于 2012-1-12 13:42
不知道啊,我又不在现场。我妈去她同学家聚餐,死者就是她同学家隔壁的,哪个好意思问太细啊?估计死者 ...
年前了要收人……

悲剧啊,家属最难过……
我想了好久,想不明白那家伙干嘛用斧子砍轮子?
判轮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呗。。。
因公殉职。
完蛋超人 发表于 2012-1-12 13:59
我想了好久,想不明白那家伙干嘛用斧子砍轮子?
据传话的人说,这哥们是想私自罚款,收不上所以想报复。我不负责啊。传闻。
可以得达尔文奖了
砍轮胎?找死!
有过爆胎打起来的石头子崩路人头上,当场变植物人的例子
谁也赖不上,就他自己的问题
你总是心太狠,心太狠~


做人还是应该善良一点啊,留点余地,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小时候,有人发动拖拉机,摇把飞了,划开肚子的。
GT445 发表于 2012-1-12 14:00
判轮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呗。。。
重了,重了

顶多是个防卫过当,你怎么按故意杀人判啊
泥妈拿斧子砍轮子,秀逗了
这没法说了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哥俩好 发表于 2012-1-12 14:00
因公殉职。
确实应该这样算
其实用螺丝刀从薄弱地方可以捅进去
所以事情不能做的太绝。国家不是禁止追车了吗,但是因公殉职还是会有的,必经是上班的时候挂的
有个词叫报应
这人脑子锈逗了 轮胎这种有弹性的东西  居然敢拿锤子去砸
hu_bird 发表于 2012-1-12 17:13
这人脑子锈逗了 轮胎这种有弹性的东西  居然敢拿锤子去砸
不是橡胶的弹性,是里面的气压漏出来反弹,否则怎么可能致命啊。说真的,我估计日常中大部分人都预料不到这个后果的吧,包括我本人。
isspd 发表于 2012-1-12 17:53
不是橡胶的弹性,是里面的气压漏出来反弹,否则怎么可能致命啊。说真的,我估计日常中大部分人都预料不到 ...
一般人没这个经验。。。

重型卡车和拖拉机的轮胎压力可是很惊人。。

有一年夏天,我和朋友在门口玩,门口停了一辆520拖拉机带超大型拖车的那种,大夏天天很热,轮胎被晒爆了,我朋友那瞬间恰好走过轮胎旁边,间隔几十厘米吧,我朋友的胳膊被崩断了。。。。

倒霉不??可怕不???其实最倒霉的是,那拖拉机是他自己家的,赔都没处赔去
hu_bird 发表于 2012-1-12 17:13
这人脑子锈逗了 轮胎这种有弹性的东西  居然敢拿锤子去砸
其实轮胎很硬的,尤其充满气的时候,弹性不高,但是气压大,应该是砍破了爆胎反弹回来的
dafengfei 发表于 2012-1-12 17:58
一般人没这个经验。。。

重型卡车和拖拉机的轮胎压力可是很惊人。。
所谓常识,还是要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才可以称之为常识吧。轮胎压力这个,虽说原理很简单,不过普通人还是很少要接触或者体会到的,所以我倒没觉得这哥们脑子有什么问题,就是做人太过而已。
意外,纯属意外
脑袋秀逗了自己找死
哥俩好 发表于 2012-1-12 14:00
因公殉职。
滥用职权者,可否算为因公殉职?~

1、运管部门有上路拦车的权利吗?楼主可没说有交警参与,所以单独上路拦车检查罚款,是滥用职权行为~
2、用斧子破坏行驶中的超载车辆的轮胎,这个不仅是滥用职权,更可能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人死了,不追究他这些个事了,但因公殉职……
卡车的轮胎可以崩断人腿的……
话说……政府部门的二货都这样死了,那可算是社会系统的除渣,哪有什么不好的,促进社会更好的发展……老子要是有钱,专买这伙儿撮尔的命……
长见识了
运管的连重车轮胎是多么危险的玩意儿都不知道,还2得拿斧子去劈?这业务得多不熟才做这等傻事啊!!{:soso_e120:}十几个压的东西啊,会炸死人的,跟炸弹似的,真是到了某种境界了.............
可以入选1000种死法了
bluegod 发表于 2012-1-12 14:52
重了,重了

顶多是个防卫过当,你怎么按故意杀人判啊
你是说判论坛个有期徒刑?
不如让轮胎洗心革面的好——直接给它翻新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