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看了,为杀人恶犯称好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45:45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d=328866&page=2

公检法如果不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当然要砸烂。只为其内部成员谋利益的政府,就是最大的罪犯集团,就是杀人犯和强奸犯的集合,弱势群体里的杀人犯和强奸犯,当然要比手握权力的杀人犯强奸犯可爱多了。比起这样的政府,还不如让黑社会统治,人民自然也会选择黑社会。正如TG本来就是黑社会起家的,相信它明白这一点。

什么叫社会?政府能代表社会?TG当年是不是也是反社会分子团伙?

杨佳做的很对,政府和他为敌,他就向政府宣战,这是没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都应该做到的,这才是真正在维护社会的正义。觉得政府天然就有统治权力的人才是反社会人格,这样的人助长反社会的政府,最后和这个政府一起灭亡

颠倒黑白的是你,明明是杨佳受了虐待,少替黑狗子涂脂抹粉

事情很清楚:政府蓄意与杨佳为敌,而且放肆地向杨佳挑战,那么作为一个正常的公民,就只好向政府宣战了。反社会的不是杨佳,而是政府。凡是认为杨佳的做法有病的人,才是真正地有病

认为被警察打正常,说明你是个恶棍警察,或者是个精神病人,总之没有和我继续对话的资格,拜拜

政府算是什么鸟东西,问你话不会好好回答吗?你以为他是宇宙唯一神咩?

杨佳想杀警察是正常人的合理反应,真的去杀了是正常人的合理作为。有什么可供的?

要供也应该供在认为警察打人合理的神经病家里

杨佳对被打的反应是投诉,对政府凭借强力导致其投诉无结果的反应才是杀人,你搞清楚了没?你要是觉得有结果,你去把派出所录像找全了放上来如何?“工作区域”无录像,骗鬼啊

还是说你是个觉得政府天然有统治权的神经病?

错了。是把老师杀掉至于为什么现实中一般不会把老师杀掉,因为还有其他手段可以摆平

至于政府,没有其他手段可以摆平,所以只好杀掉不然的话,老毛为什么不和蒋介石搞联合政府啊?

那警察被杀也就是应该的了,谁让他装NB,什么东西

不仅是精神病,还是洋奴

无辜?导致杨佳杀人的是整个体制对他的不公,杨佳复仇的对象自然也是整个体制,合情合理。你搞明白点好不好。

谁说地球不容纳?地主老财都化作孤魂野鬼在怒骂TG疯了随便杀人哇

因为警察以为对方是个天生就怕政府的精神病,所以用的老办法,结果没想到对方是正常人,于是导致了严重后果,就这么简单

是啊,见着县太爷得下跪,历朝历代就这么过来的,偏偏有几个心里变态的非要闹事

姑且不论TG的”法“本身合不合法;守不守法是警察说了算的?法院裁定杨佳不守法了吗?Tg都还没敢扯掉最后的遮羞布,你倒急不可耐了

杨佳怎么想的,关警察屁事警察要是觉得杨佳妨碍公务了,就依照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条例处理,还可以去法院告他,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权力。

你来回答一下,哪个条例里规定警察可以殴打杨佳?警察以妨碍公务起诉杨佳了吗?起诉了的话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如果你回答不了,那我就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反社会的精神病,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蓄意犯事的社会渣滓”是警察和政府,而不是杨佳

是的,比如打人的警察,就是必须严厉制裁的犯罪分子

第一,在杨佳案里,警察和政府是勾结起来蓄意伤害并威胁当事人、隐瞒毁灭证据的犯罪集团,不是“人民”。

第二,杨佳没有“随意杀害”,而是在通过合法途径无法伸张正义的情况下,依照社会契约的精神收回让渡给政府的暴力权,自己对犯罪集团采取了复仇行动。

明白了吗

南京枪犯和打人的警察有可比性,是一路货色,和杨佳没有可比性

是的,所以在杨佳不得不靠自己对犯罪分子加以武力

犯人?你好大的口气,你去问问上海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敢说当时杨佳是犯人么?

再说了,中国有哪条法规允许警察打犯人了?没有的话,那么即使打犯人的警察也是犯罪分子只不过犯人一般心里有亏,不会像杨佳那样作出正义凛然的举动

你先解释下“随便”好吗?又是谁在杨佳事件里首先破坏了法律?

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做得初一,别人就做得十五

还是一堆口水,当时杨佳在犯什么罪?谈何制止?派出所打报告了吗?

那好吧,按你的逻辑,杨佳是在以武力制止警察和政府放肆胡来

容得一犯罪集团那般放肆胡来

从结局来看,很遗憾杨佳没有去灭掉那个派出所满门,这确实是其行为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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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如果不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当然要砸烂。只为其内部成员谋利益的政府,就是最大的罪犯集团,就是杀人犯和强奸犯的集合,弱势群体里的杀人犯和强奸犯,当然要比手握权力的杀人犯强奸犯可爱多了。比起这样的政府,还不如让黑社会统治,人民自然也会选择黑社会。正如TG本来就是黑社会起家的,相信它明白这一点。

什么叫社会?政府能代表社会?TG当年是不是也是反社会分子团伙?

杨佳做的很对,政府和他为敌,他就向政府宣战,这是没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都应该做到的,这才是真正在维护社会的正义。觉得政府天然就有统治权力的人才是反社会人格,这样的人助长反社会的政府,最后和这个政府一起灭亡

颠倒黑白的是你,明明是杨佳受了虐待,少替黑狗子涂脂抹粉

事情很清楚:政府蓄意与杨佳为敌,而且放肆地向杨佳挑战,那么作为一个正常的公民,就只好向政府宣战了。反社会的不是杨佳,而是政府。凡是认为杨佳的做法有病的人,才是真正地有病

认为被警察打正常,说明你是个恶棍警察,或者是个精神病人,总之没有和我继续对话的资格,拜拜

政府算是什么鸟东西,问你话不会好好回答吗?你以为他是宇宙唯一神咩?

杨佳想杀警察是正常人的合理反应,真的去杀了是正常人的合理作为。有什么可供的?

要供也应该供在认为警察打人合理的神经病家里

杨佳对被打的反应是投诉,对政府凭借强力导致其投诉无结果的反应才是杀人,你搞清楚了没?你要是觉得有结果,你去把派出所录像找全了放上来如何?“工作区域”无录像,骗鬼啊

还是说你是个觉得政府天然有统治权的神经病?

错了。是把老师杀掉至于为什么现实中一般不会把老师杀掉,因为还有其他手段可以摆平

至于政府,没有其他手段可以摆平,所以只好杀掉不然的话,老毛为什么不和蒋介石搞联合政府啊?

那警察被杀也就是应该的了,谁让他装NB,什么东西

不仅是精神病,还是洋奴

无辜?导致杨佳杀人的是整个体制对他的不公,杨佳复仇的对象自然也是整个体制,合情合理。你搞明白点好不好。

谁说地球不容纳?地主老财都化作孤魂野鬼在怒骂TG疯了随便杀人哇

因为警察以为对方是个天生就怕政府的精神病,所以用的老办法,结果没想到对方是正常人,于是导致了严重后果,就这么简单

是啊,见着县太爷得下跪,历朝历代就这么过来的,偏偏有几个心里变态的非要闹事

姑且不论TG的”法“本身合不合法;守不守法是警察说了算的?法院裁定杨佳不守法了吗?Tg都还没敢扯掉最后的遮羞布,你倒急不可耐了

杨佳怎么想的,关警察屁事警察要是觉得杨佳妨碍公务了,就依照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条例处理,还可以去法院告他,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权力。

你来回答一下,哪个条例里规定警察可以殴打杨佳?警察以妨碍公务起诉杨佳了吗?起诉了的话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如果你回答不了,那我就告诉你:在这个案子里“反社会的精神病,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蓄意犯事的社会渣滓”是警察和政府,而不是杨佳

是的,比如打人的警察,就是必须严厉制裁的犯罪分子

第一,在杨佳案里,警察和政府是勾结起来蓄意伤害并威胁当事人、隐瞒毁灭证据的犯罪集团,不是“人民”。

第二,杨佳没有“随意杀害”,而是在通过合法途径无法伸张正义的情况下,依照社会契约的精神收回让渡给政府的暴力权,自己对犯罪集团采取了复仇行动。

明白了吗

南京枪犯和打人的警察有可比性,是一路货色,和杨佳没有可比性

是的,所以在杨佳不得不靠自己对犯罪分子加以武力

犯人?你好大的口气,你去问问上海派出所的警察,他们敢说当时杨佳是犯人么?

再说了,中国有哪条法规允许警察打犯人了?没有的话,那么即使打犯人的警察也是犯罪分子只不过犯人一般心里有亏,不会像杨佳那样作出正义凛然的举动

你先解释下“随便”好吗?又是谁在杨佳事件里首先破坏了法律?

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做得初一,别人就做得十五

还是一堆口水,当时杨佳在犯什么罪?谈何制止?派出所打报告了吗?

那好吧,按你的逻辑,杨佳是在以武力制止警察和政府放肆胡来

容得一犯罪集团那般放肆胡来

从结局来看,很遗憾杨佳没有去灭掉那个派出所满门,这确实是其行为的瑕疵

呵呵 果然在这里见到了
你贴人家的回帖怎么不把你的回帖贴上,这算不算断章取义?
完蛋超人 发表于 2012-1-10 17:25
呵呵 果然在这里见到了
你贴人家的回帖怎么不把你的回帖贴上,这算不算断章取义?
链接里可以查看所有发言,亲。
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实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发生争执——

在一段嘈杂的喇叭声后,开始了带着上海口音的中年男子(民警)声音与操京腔的年轻男子(杨佳)声音的对话。

民警:小伙子,请你停车接受检查!

杨佳:马路上这么多人,为什么你单单挑我?

民警:我们一个个来,请你下车接受警方的调查,出示你的自行车凭证。

杨佳:这车我租的。

民警:请拿租车凭证交给我,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

杨佳: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

民警:请你把车子靠靠边!

杨佳:你这个执法为什么查我?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你叫什么名字?

杨佳:你有什么理由耽误我的时间?

民警:大家相互尊重点吧!

杨佳:你不要说什么叫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请你配合检查!

杨佳:法律有哪一条规定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那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是什么地方人啊?

杨佳:没有。

民警:你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杨佳:你没有理由占用我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民警:这叫相互尊重。

杨佳:你不要说这个。你别说什么相互尊重,什么叫相互尊重,尊重什么?

民警:在法律的前提下……

杨佳:法律?什么叫法律?你还敢跟我说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民警:你不要吵。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你认为我有什么不对的可以……

杨佳:你当然有不对,你看那,1342,你给我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都不拦,就拦住我一个。你也没有理由……
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向记者提供了部分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证 ...
如果这段录音属实,只能说明了杨佳的无知,是一个纯粹的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