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兰博----Albert Johnson(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07:46



这是Albert Johnson的遗照。真正是“豹头环眼,狮鼻阔口”


    很多中国人都知道二王,那时候满大街的通缉令。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中国第一次用赏金通缉逃犯。我记得好像是一千还是五百人民币,这钱在当时是很不少了,可以买个幸福摩托车了。现在把二王捧得像个祖师爷。其实二王算啥?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在加拿大最北端的育空省(Yukon)和西北特区(North West Territory)曾经发生过加拿大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第一次动用飞机,历时最久,环境最恶劣的追捕逃犯行动。整个追捕历时8个星期,全部在零下40度的冰雪严寒中进行,追捕范围进入北极圈,牺牲加拿大皇家骑警一人,重伤数人。嫌犯一人,负重80磅,仍然在雪地里健步如飞,狗拉雪橇跑一英里,他就能跑两英里,追捕行程一百五十英里。直到今天,关于嫌犯Albert Johnson的许多问题仍然是不解之谜。

关于Albert Johnson的来历,至今无人知晓。据唯一在这次追捕中牺牲的骑警Edgar Millen报告说,当年Albert Johnson第一次来到西北特区的Fort McPherson的时候,他曾经和Albert Johnson交谈过,注意到此人有明显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口音。育空和西北特区当年是很多淘金者和皮毛商的梦之地,30年代的时候淘金热已经衰退了,但皮毛交易到今天还是非常活跃,因为那里出的皮货是最顶级的。直到今天,当地的猎人仍然以出售皮毛为生,以海狸beaver皮为最,那里的beaver是又肥又大,皮色光滑。那里靠近北极圈,常年严寒,不肥不行啊!

一般白人在30年代去那里的都是冲皮毛去的,所以一般都会申请一个trapping执照。说起这里的狩猎,一般分两种,一种叫hunting,一种叫 trapping。Hunting大家都知道是啥意思,就是狩猎,但只能是狩猎,不能下夹子,这里狩猎不包括下夹子,跟中国两个概念。第二种,就是捕捉,就是下夹子了。下夹子的好处就是能不伤皮毛,不象用枪打,一枪俩眼,皮就不值钱了。所以别看我有鹿皮熊皮,按皮货商的标准,那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加拿大狩猎和捕捉的都有各自的法规约束,要狩猎或者捕捉,就得有执照。

但令人感觉特别奇怪的是,Johnson却没有申请trapping执照。他只是跑到小镇Alklavik当地一条叫老鼠河的河边上,自己搭了个小木屋住下了。那是1931年的7月。虽然没有执照,但Johnson明显还是从事捕捉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偷猎。至于为何不拿执照,一般认为是他不想或者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证或者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是Albert Johnson这个名字,到今天大家也一致认为是假名。Johnson从事捕捉还有个线索,就是他曾经和一个华人皮货商有交易往来,当年加拿大的华人从事淘金和皮毛生意的相当多。

到当年的12月份,Alklavik的皇家骑警接到当地一些猎人的报告,说他们的夹子经常被人为关上,而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而且那人还把人家的夹子挂到树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当地的猎人圈子就这麽大,大家自然就联想到新来的Albert Johnson。12月31日,两名当地警员Alfred King和Joe Bernard就坐上狗拉雪橇去找Johnson问话。俩人老远就看见Johnson的小木屋的烟囱在冒烟,自然有人在家。但不论怎么敲门, Johnson就是不愿意见他们。两名警员商量过后,决定先回城搞妥搜查令,回头再来。

两天后,他们和另外三名警员一起赶赴Rat River的Johnson的小屋。跟上回一样,不论怎么敲门,Johnson就是不开门。这种情况下,King决定强行执行搜查令,踹门进去。就在门被踹开的一刹那,里面的Johnson开了一枪,把King打伤了。短暂交火之后,骑警们决定扯呼,主要是不明小屋内的构造和情况没把握短时间内拿下 Johnson,但最主要是因为同袍受伤,零下40度的严寒下人死得快。几个人坐狗拉雪橇狗不停爪地跑了20小时,赶回Alklavik,算是把King 的命给救回来了。我跟个老头说起这个,他说以前的人真是硬啊,犯人也硬,骑警也硬,真能扛,现在弄不出这样的人了。你让不管谁去零下40度的严寒里待俩钟头试试看?
见血了,自然就有血海深仇了。骑警们卷土重来,这回是9个人,42条狗,包括几个当地的猎人,还带上了20斤炸药。天寒地冻,炸药都冻成了冰坨了。9个人包围了木屋之后,把炸药捂在衣服里化冻,然后弄上引信点上,扔到木屋顶上。一声爆炸,木屋的顶没了,整个木屋基本摧毁。大伙想,这家伙就算没烤成汉堡包,也是基本不行了,于是一拥而上。但故事要是到这儿就完了,就不会成为现今仍旧被世界各国历史学者研究的案子了,Johnson也没法成为加拿大历史上最凶悍的逃犯了。骑警们没想到的是,Johnson在自己木屋下面还挖了个地窖,房子炸了他还完好无损。骑警们刚冲入废墟,他就从地窖里冲外开枪。这回没人受伤,但士气受沉重打击,骑警们落荒而逃。等再进去,Johnson已经跑了。

骑警们只得先打道回府。接下来的日子是严寒加暴雪,骑警们只能按兵不动,但在全加拿大悬赏一千加元缉捕Johnson。那时候一千块钱不是一般得值钱,能买栋房子了。就是现在警察局悬赏,也不过是一千!许多本地猎户和外地自认为高手的都要求参加追捕,就冲那一千块钱。电台也开始广播这个案子,乃至后来开始电台直播追捕进程。到了一月十四号,天气稍微缓和一些,追捕队才开始重新出发。追了了有半个月,总算顺着脚印赶上了Johnson。这期间Johnson 多次愚弄追捕队,甚至顺着脚印倒走,或者踩着动物的脚印走,躲到追捕队后头去。但那时候参加追捕的猎户和骑警都有丰富的野外和狩猎经验,这一招瞒不过他们。总算把Johnson围在一个悬崖下,大伙乱枪齐发,但Johnson就在喘气的瞬间开火,一枪打在骑警Edgar Millen的心脏,把他打死了。这又是个沉重打击,可以想象当时追捕队是有些乱了手脚的。因为Millen是最早跟Johnson有过接触的骑警,对他的了解超过其他人,而且技能性能出众。他死了,能不乱套么?就趁众人一片忙乱的时候,Johnson趁夜色居然背着80磅重的包袱和枪弹,爬上了身后如刀子般笔直的峭壁跑了!

大家只能化悲痛为力量,继续追。但越追,大家越惊骇。Johnson不但野外生存本领高强,体力出众,还非常诡诈,除了能利用脚印故布疑阵之外,还能在雪地里健步如飞。有一段时间,狗拉雪橇每走一里,他就能走两里,真非人也!还令众人疑骇的是,为了避免暴露目标,Johnson从未生火取暖烤衣服吃饭。要是在夏天还好说,这可是在零下四五十度加风雪的天气里,一般人早冻死了!

加入追捕的人越来越多,Johnson也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了。追捕队发现Johnson开始向育空省边境移动,似乎有进入育空省老鹰河谷的企图。因为那里气温没那么低,并且水草丰美,动物也多。但要进入老鹰河谷,Johnson必须翻越Richardson山脉,但严冬下只有两条被大雪封死的山道。领教过Johnson本领的骑警们也不敢怠慢,仍然派人把守山道入口,以防万一。连续几天都是暴雪,也没有发现Johnson的踪迹。但直觉告诉众人, Johnson已经翻越了大山到了另一边了。可是众人看看陡峭的大山,结满了严冰,能见度为零,追捕队里最有本事的猎户试了一下,不行,说还是等开春再过去吧!山道那里也被大雪封死了。大家虽然找不到Johnson,但也不太相信任何人能就这么在飞雪里翻过冰雪覆盖2千多公尺高的大山。

没几天,一个印第安猎人从山道那头过来了。他告诉骑警,在山那一边老鹰河上游他发现了新鲜的雪鞋印,听说了追捕的事情,就猜是那Johnson的。众人抓狂的情形完全可以想象,绝望的骑警决定请加拿大的王牌战斗机飞行员Wop May出马,驾驶飞机侦察山另一边。Wop May在一次大战中曾经战功赫赫,击落过德国的王牌飞行员,驾驶技术高超。战后,他转为商业飞行员,开辟了首条飞往加拿大北部偏远地区的商业航线,由此揭开了北部大开发的序幕。

Wop May也是牛人一个,一战头号王牌“红男爵”Manfred von Richthofen就是为了追击此人的战斗机而飞入了协约国战线一侧丧生的。

二月十四日,Wop May发现了Johnson的踪迹。这家伙还是用最老但最有效的办法躲避追捕,就是踩着一群驯鹿的脚印走。加拿大北部的驯鹿都是群居的偶蹄类动物,一群动辄上千,到处游走。一个人踩着它们的脚印走,地面追踪的人真的很难发现。但有了飞机的Wop May从空中发现了Johnson,从而揭开了他的窍门。Wop May立即用电台向地面追捕队通报指引方向,众人士气大振,扑了过去。二月十七日,追捕队在Wop May的指引下,在老鹰河谷将Johnson团团围住。不知为何丢了雪鞋的Johnson拼命往河岸跑,可是跑不动了。包围圈缩小之下,双方开始交火。骑警决定劝降Johnson,派出一名有人身保险的骑警出去谈判,结果被Johnson一枪放到,身受重伤。混乱中,追捕队乱枪齐射,Johnson身中九枪才死。事后发现,这九枪都猎户们打的。也不奇怪,猎户们平时严寒里出去捕捉狩猎,每一颗子弹都得见血,不然野外几个月早就得饿死了,枪法自然厉害!Wop May赶紧用飞机把受伤警员送出去,又救了一条命

经过对Johnson的搜身,骑警们发现他身上竟然有两千四百块现金和一袜子金牙。当年两千四百块钱,可以在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买个豪宅还有余。1950 年代,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的一个豪宅,也就不过是一万块钱,那还是战后。现在,恐怕得上千万左右!Johnson的80磅重的包袱,除了有如肉干之类的食物外,还有衣服和锅碗瓢盆,这家伙可能就打算在深山密林里开始新生活的!

过后的七十年里,对Albert Johnson的真实身份的研究从未停止过。2006年,最后一名参加对Johnson追捕的人,一名骑警在加拿大去世,终年100岁。2007年,一群研究人员在征得政府同意后,掘开Johnson的棺木,发现他的头发和胡须竟然还完整无损。在取得DNA样本后,相信Johnson的真实身份就会大白于天下。

好莱坞在1980年根据这个真实的故事,拍了电影,就是《Death Hunt》,但距离事实很远,里面Johnson被描绘成一个好汉,Edgar Millen也没死,还放走了Johnson。但这个案子的起因,比如当初的报案人是否跟Johnson有私仇从而报假案等,一直未有定论。还有一个谜,就是整个追捕过程,Johnson从未开口说过一句话。

Regina的皇家骑警博物馆里至今还保存着Johnson使用的步枪,一把Savage 99。3030。

补充:这种零下4,50度跟穿羽绒服暖暖和和在太阳底下无风无雪地轻轻松松地玩耍可不是两回事。当时是刮着暴风雪,能见度几乎为零,无论是骑警还是 Johnson都受着煎熬,而且持续两个月。特别是Johnson,骑警其实对他也很佩服,这种环境下逃亡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不用说还能游刃有余,击伤击毙对手数人。Johnson的枪法也特别厉害,打遭遇战基本是snap shot,就是举枪就打,概略瞄准。打死骑警Edgar Millen那次,就是那样,并且用30-30 lever action连续两枪快速射击,快得让人听得觉得他才开了一枪!最后的遭遇战也是那样,在对方数人射击的情况下,仍然用snap shot击伤一名骑警。最后击毙他的那一枪是因为击中了脊椎致命。他野外生存能力也非常厉害,第一次有纪录的关于他的情况,是一名印第安人目击他身背 200磅的大包袱,驼着一把30-30,一把.22。他能不用钉子,只用一把斧头就能盖个小木屋,那木屋至今还在!他逃亡中,为了不暴露目标,尽量不开枪打猎,而是下套子抓兔子吃,都活了下来。当年的骑警的野外生存能力也是非常强的,经常在野外骑马或者雪橇巡逻,零下4,50度在野外过夜无非就是砍几根树枝,盖个篷布,升个火就过了,几乎没有一个孬种。如果没有WOP MAY的飞机,可能就永远抓不住Johnson了。



前几天发了一个袭警逃入深山被冻死的,想起了这个强人,Albert Johnson同志不死。
链接:http://hi.baidu.com/diablo%B9%CD ... d7386ff624e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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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Albert Johnson的遗照。真正是“豹头环眼,狮鼻阔口”

2012-1-4 14:48 上传


这是Albert Johnson的遗照。真正是“豹头环眼,狮鼻阔口”


    很多中国人都知道二王,那时候满大街的通缉令。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当时中国第一次用赏金通缉逃犯。我记得好像是一千还是五百人民币,这钱在当时是很不少了,可以买个幸福摩托车了。现在把二王捧得像个祖师爷。其实二王算啥?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在加拿大最北端的育空省(Yukon)和西北特区(North West Territory)曾经发生过加拿大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第一次动用飞机,历时最久,环境最恶劣的追捕逃犯行动。整个追捕历时8个星期,全部在零下40度的冰雪严寒中进行,追捕范围进入北极圈,牺牲加拿大皇家骑警一人,重伤数人。嫌犯一人,负重80磅,仍然在雪地里健步如飞,狗拉雪橇跑一英里,他就能跑两英里,追捕行程一百五十英里。直到今天,关于嫌犯Albert Johnson的许多问题仍然是不解之谜。

关于Albert Johnson的来历,至今无人知晓。据唯一在这次追捕中牺牲的骑警Edgar Millen报告说,当年Albert Johnson第一次来到西北特区的Fort McPherson的时候,他曾经和Albert Johnson交谈过,注意到此人有明显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口音。育空和西北特区当年是很多淘金者和皮毛商的梦之地,30年代的时候淘金热已经衰退了,但皮毛交易到今天还是非常活跃,因为那里出的皮货是最顶级的。直到今天,当地的猎人仍然以出售皮毛为生,以海狸beaver皮为最,那里的beaver是又肥又大,皮色光滑。那里靠近北极圈,常年严寒,不肥不行啊!

一般白人在30年代去那里的都是冲皮毛去的,所以一般都会申请一个trapping执照。说起这里的狩猎,一般分两种,一种叫hunting,一种叫 trapping。Hunting大家都知道是啥意思,就是狩猎,但只能是狩猎,不能下夹子,这里狩猎不包括下夹子,跟中国两个概念。第二种,就是捕捉,就是下夹子了。下夹子的好处就是能不伤皮毛,不象用枪打,一枪俩眼,皮就不值钱了。所以别看我有鹿皮熊皮,按皮货商的标准,那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加拿大狩猎和捕捉的都有各自的法规约束,要狩猎或者捕捉,就得有执照。

但令人感觉特别奇怪的是,Johnson却没有申请trapping执照。他只是跑到小镇Alklavik当地一条叫老鼠河的河边上,自己搭了个小木屋住下了。那是1931年的7月。虽然没有执照,但Johnson明显还是从事捕捉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偷猎。至于为何不拿执照,一般认为是他不想或者拿不出有效的身份证或者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是Albert Johnson这个名字,到今天大家也一致认为是假名。Johnson从事捕捉还有个线索,就是他曾经和一个华人皮货商有交易往来,当年加拿大的华人从事淘金和皮毛生意的相当多。

到当年的12月份,Alklavik的皇家骑警接到当地一些猎人的报告,说他们的夹子经常被人为关上,而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未发生过。而且那人还把人家的夹子挂到树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当地的猎人圈子就这麽大,大家自然就联想到新来的Albert Johnson。12月31日,两名当地警员Alfred King和Joe Bernard就坐上狗拉雪橇去找Johnson问话。俩人老远就看见Johnson的小木屋的烟囱在冒烟,自然有人在家。但不论怎么敲门, Johnson就是不愿意见他们。两名警员商量过后,决定先回城搞妥搜查令,回头再来。

两天后,他们和另外三名警员一起赶赴Rat River的Johnson的小屋。跟上回一样,不论怎么敲门,Johnson就是不开门。这种情况下,King决定强行执行搜查令,踹门进去。就在门被踹开的一刹那,里面的Johnson开了一枪,把King打伤了。短暂交火之后,骑警们决定扯呼,主要是不明小屋内的构造和情况没把握短时间内拿下 Johnson,但最主要是因为同袍受伤,零下40度的严寒下人死得快。几个人坐狗拉雪橇狗不停爪地跑了20小时,赶回Alklavik,算是把King 的命给救回来了。我跟个老头说起这个,他说以前的人真是硬啊,犯人也硬,骑警也硬,真能扛,现在弄不出这样的人了。你让不管谁去零下40度的严寒里待俩钟头试试看?
见血了,自然就有血海深仇了。骑警们卷土重来,这回是9个人,42条狗,包括几个当地的猎人,还带上了20斤炸药。天寒地冻,炸药都冻成了冰坨了。9个人包围了木屋之后,把炸药捂在衣服里化冻,然后弄上引信点上,扔到木屋顶上。一声爆炸,木屋的顶没了,整个木屋基本摧毁。大伙想,这家伙就算没烤成汉堡包,也是基本不行了,于是一拥而上。但故事要是到这儿就完了,就不会成为现今仍旧被世界各国历史学者研究的案子了,Johnson也没法成为加拿大历史上最凶悍的逃犯了。骑警们没想到的是,Johnson在自己木屋下面还挖了个地窖,房子炸了他还完好无损。骑警们刚冲入废墟,他就从地窖里冲外开枪。这回没人受伤,但士气受沉重打击,骑警们落荒而逃。等再进去,Johnson已经跑了。

骑警们只得先打道回府。接下来的日子是严寒加暴雪,骑警们只能按兵不动,但在全加拿大悬赏一千加元缉捕Johnson。那时候一千块钱不是一般得值钱,能买栋房子了。就是现在警察局悬赏,也不过是一千!许多本地猎户和外地自认为高手的都要求参加追捕,就冲那一千块钱。电台也开始广播这个案子,乃至后来开始电台直播追捕进程。到了一月十四号,天气稍微缓和一些,追捕队才开始重新出发。追了了有半个月,总算顺着脚印赶上了Johnson。这期间Johnson 多次愚弄追捕队,甚至顺着脚印倒走,或者踩着动物的脚印走,躲到追捕队后头去。但那时候参加追捕的猎户和骑警都有丰富的野外和狩猎经验,这一招瞒不过他们。总算把Johnson围在一个悬崖下,大伙乱枪齐发,但Johnson就在喘气的瞬间开火,一枪打在骑警Edgar Millen的心脏,把他打死了。这又是个沉重打击,可以想象当时追捕队是有些乱了手脚的。因为Millen是最早跟Johnson有过接触的骑警,对他的了解超过其他人,而且技能性能出众。他死了,能不乱套么?就趁众人一片忙乱的时候,Johnson趁夜色居然背着80磅重的包袱和枪弹,爬上了身后如刀子般笔直的峭壁跑了!

大家只能化悲痛为力量,继续追。但越追,大家越惊骇。Johnson不但野外生存本领高强,体力出众,还非常诡诈,除了能利用脚印故布疑阵之外,还能在雪地里健步如飞。有一段时间,狗拉雪橇每走一里,他就能走两里,真非人也!还令众人疑骇的是,为了避免暴露目标,Johnson从未生火取暖烤衣服吃饭。要是在夏天还好说,这可是在零下四五十度加风雪的天气里,一般人早冻死了!

加入追捕的人越来越多,Johnson也感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了。追捕队发现Johnson开始向育空省边境移动,似乎有进入育空省老鹰河谷的企图。因为那里气温没那么低,并且水草丰美,动物也多。但要进入老鹰河谷,Johnson必须翻越Richardson山脉,但严冬下只有两条被大雪封死的山道。领教过Johnson本领的骑警们也不敢怠慢,仍然派人把守山道入口,以防万一。连续几天都是暴雪,也没有发现Johnson的踪迹。但直觉告诉众人, Johnson已经翻越了大山到了另一边了。可是众人看看陡峭的大山,结满了严冰,能见度为零,追捕队里最有本事的猎户试了一下,不行,说还是等开春再过去吧!山道那里也被大雪封死了。大家虽然找不到Johnson,但也不太相信任何人能就这么在飞雪里翻过冰雪覆盖2千多公尺高的大山。

没几天,一个印第安猎人从山道那头过来了。他告诉骑警,在山那一边老鹰河上游他发现了新鲜的雪鞋印,听说了追捕的事情,就猜是那Johnson的。众人抓狂的情形完全可以想象,绝望的骑警决定请加拿大的王牌战斗机飞行员Wop May出马,驾驶飞机侦察山另一边。Wop May在一次大战中曾经战功赫赫,击落过德国的王牌飞行员,驾驶技术高超。战后,他转为商业飞行员,开辟了首条飞往加拿大北部偏远地区的商业航线,由此揭开了北部大开发的序幕。

Wop May也是牛人一个,一战头号王牌“红男爵”Manfred von Richthofen就是为了追击此人的战斗机而飞入了协约国战线一侧丧生的。

二月十四日,Wop May发现了Johnson的踪迹。这家伙还是用最老但最有效的办法躲避追捕,就是踩着一群驯鹿的脚印走。加拿大北部的驯鹿都是群居的偶蹄类动物,一群动辄上千,到处游走。一个人踩着它们的脚印走,地面追踪的人真的很难发现。但有了飞机的Wop May从空中发现了Johnson,从而揭开了他的窍门。Wop May立即用电台向地面追捕队通报指引方向,众人士气大振,扑了过去。二月十七日,追捕队在Wop May的指引下,在老鹰河谷将Johnson团团围住。不知为何丢了雪鞋的Johnson拼命往河岸跑,可是跑不动了。包围圈缩小之下,双方开始交火。骑警决定劝降Johnson,派出一名有人身保险的骑警出去谈判,结果被Johnson一枪放到,身受重伤。混乱中,追捕队乱枪齐射,Johnson身中九枪才死。事后发现,这九枪都猎户们打的。也不奇怪,猎户们平时严寒里出去捕捉狩猎,每一颗子弹都得见血,不然野外几个月早就得饿死了,枪法自然厉害!Wop May赶紧用飞机把受伤警员送出去,又救了一条命

经过对Johnson的搜身,骑警们发现他身上竟然有两千四百块现金和一袜子金牙。当年两千四百块钱,可以在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买个豪宅还有余。1950 年代,温哥华最高尚的地段的一个豪宅,也就不过是一万块钱,那还是战后。现在,恐怕得上千万左右!Johnson的80磅重的包袱,除了有如肉干之类的食物外,还有衣服和锅碗瓢盆,这家伙可能就打算在深山密林里开始新生活的!

过后的七十年里,对Albert Johnson的真实身份的研究从未停止过。2006年,最后一名参加对Johnson追捕的人,一名骑警在加拿大去世,终年100岁。2007年,一群研究人员在征得政府同意后,掘开Johnson的棺木,发现他的头发和胡须竟然还完整无损。在取得DNA样本后,相信Johnson的真实身份就会大白于天下。

好莱坞在1980年根据这个真实的故事,拍了电影,就是《Death Hunt》,但距离事实很远,里面Johnson被描绘成一个好汉,Edgar Millen也没死,还放走了Johnson。但这个案子的起因,比如当初的报案人是否跟Johnson有私仇从而报假案等,一直未有定论。还有一个谜,就是整个追捕过程,Johnson从未开口说过一句话。

Regina的皇家骑警博物馆里至今还保存着Johnson使用的步枪,一把Savage 99。3030。

补充:这种零下4,50度跟穿羽绒服暖暖和和在太阳底下无风无雪地轻轻松松地玩耍可不是两回事。当时是刮着暴风雪,能见度几乎为零,无论是骑警还是 Johnson都受着煎熬,而且持续两个月。特别是Johnson,骑警其实对他也很佩服,这种环境下逃亡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不用说还能游刃有余,击伤击毙对手数人。Johnson的枪法也特别厉害,打遭遇战基本是snap shot,就是举枪就打,概略瞄准。打死骑警Edgar Millen那次,就是那样,并且用30-30 lever action连续两枪快速射击,快得让人听得觉得他才开了一枪!最后的遭遇战也是那样,在对方数人射击的情况下,仍然用snap shot击伤一名骑警。最后击毙他的那一枪是因为击中了脊椎致命。他野外生存能力也非常厉害,第一次有纪录的关于他的情况,是一名印第安人目击他身背 200磅的大包袱,驼着一把30-30,一把.22。他能不用钉子,只用一把斧头就能盖个小木屋,那木屋至今还在!他逃亡中,为了不暴露目标,尽量不开枪打猎,而是下套子抓兔子吃,都活了下来。当年的骑警的野外生存能力也是非常强的,经常在野外骑马或者雪橇巡逻,零下4,50度在野外过夜无非就是砍几根树枝,盖个篷布,升个火就过了,几乎没有一个孬种。如果没有WOP MAY的飞机,可能就永远抓不住Johnson了。



前几天发了一个袭警逃入深山被冻死的,想起了这个强人,Albert Johnson同志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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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6:28
丹麦不就是在那里么。格陵兰是丹麦管理的 一个国家 两边有人来往应该很正常啊。
我就是学地理的,格陵兰虽是丹麦的,但是离得远了去了,口音自然也差的远了去了,而且加拿大骑警应该是说英语或者法语的,跟斯堪的纳维亚口音的差别很明显,应该不会听错。
真TMD牛人!!
北欧海盗的体格!不是一般的牛,难道是山地部队出身?
这家伙,放现在的话,就是一现实版的兰博啊。嗯,估计早被搬上好莱坞了
嗯,看快了,原来早上好莱坞了。啧啧,牛人啊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5:21
北欧海盗的体格!不是一般的牛,难道是山地部队出身?
北欧人真的是很壮。要不希特勒怎么会看上呢。
这是Albert Johnson的遗照。真正是“豹头环眼,狮鼻阔口”。
不过。狮鼻并不适合寒带气候人种的特征吧。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5:47
这是Albert Johnson的遗照。真正是“豹头环眼,狮鼻阔口”。
不过。狮鼻并不适合寒带气候人种的特征吧。
也是啊,白人的鼻腔一般都比较长,可以加热空气,狮鼻是黑人的特征,有利于散热啊,不过呼吸效率很高。
北欧人种的主要体貌特征为长颅、金发、蓝眼、高鼻、白肤、体型高大,是白人至上主义者推崇的主宰种族,
这哥们的长相怎么看都不像啊,估计在北欧生活很长时间,要不就是故意改变口音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5:54
北欧人种的主要体貌特征为长颅、金发、蓝眼、高鼻、白肤、体型高大,是白人至上主义者推崇的主宰种族,
这 ...
也不一定最冷地方的爱斯基摩人基本是亚裔血统。可能这个人有点混血?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5:56
也不一定最冷地方的爱斯基摩人基本是亚裔血统。可能这个人有点混血?
文中说他有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跟爱吃鸡毛人不沾边
太牛了,难以想象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01
文中说他有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跟爱吃鸡毛人不沾边
搜索了一下。还是有可能混血的。

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自称因纽特人,分布在从西伯利亚、阿拉斯
加到格陵兰的北极圈内外。总人口约13万(2000),分别居住在格陵兰(5.3万)、美国的阿拉斯加(4.1万)、加拿大北部(3.4万)和俄罗斯白令海峡一侧(约2千)。属蒙古人种北极类型。
格陵兰(格陵兰语:Kalaallit Nunaat)是丹麦王国的海外自治领,领土大部位于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岛上,面积2,166,086平方公里,大约81%都由冰雪覆盖。

两大最强悍人种的混血。如果曾在北极地区生活。那么在加拿大的这些经历和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6:11
搜索了一下。还是有可能混血的。

北极地区的土著民族,自称因纽特人,分布在从西伯利亚、阿拉斯

混血倒是有可能,

但是,你知道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离你说的西伯利亚、阿拉斯
加到格陵兰有多远吗?
这搞不好是个外星人基因改造过的,零下40度不生火,跑得比雪橇快,如果没有经过基因改造咋可能
真是个人物啊……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17
混血倒是有可能,

但是,你知道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离你说的西伯利亚、阿拉斯

丹麦不就是在那里么。格陵兰是丹麦管理的 一个国家 两边有人来往应该很正常啊。
超级鲤鱼 发表于 2012-1-4 16:21
这搞不好是个外星人基因改造过的,零下40度不生火,跑得比雪橇快,如果没有经过基因改造咋可能
有寒带生活经验应该不是很难的。雪鞋是很重要的一点。狗拉雪橇如果是长途追踪很有可能跑不过携带食物的他。
狗的数量多。就代表需要携带的食物也多。狗也是需要休息的。
类似于骑兵和步兵的关系。短途突击骑兵很快。但是距离一拉长
骑兵所需要的辎重支援和休息时间就会拖累他的速度。
这个话题,在cd重复了多少次?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6:35
有寒带生活经验应该不是很难的。雪鞋是很重要的一点。狗拉雪橇如果是长途追踪很有可能跑不过携带食物的他 ...
不一样的,雪地,人的速度怎么可能快的过雪橇?狗狗的压强小,陷入雪里不会很多,所以跑得快,人,的话雪有个10CM深就很难走了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36
我就是学地理的,格陵兰虽是丹麦的,但是离得远了去了,口音自然也差的远了去了,而且加拿大骑警应该是说 ...
这就说不准了。至少他应该比较熟悉丹麦口音。
超级鲤鱼 发表于 2012-1-4 16:40
不一样的,雪地,人的速度怎么可能快的过雪橇?狗狗的压强小,陷入雪里不会很多,所以跑得快,人,的话雪有个10C ...
所以我说的是长途。逃跑和追踪的人并不是同时出发的。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6:40
这就说不准了。至少他应该比较熟悉丹麦口音。
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位于欧洲西北角,是欧洲最大的半岛,也是世界第五大半岛。整个半岛大概处于北纬 56°~71°东经5°~25°之间,长约1,850公里(1,150哩)。它北起巴伦支海(Barents Sea),东濒波罗的海,南临卡特加特海峡(Kattegat)和斯卡格拉克(Skagerrak)湾,西傍挪威海和北海。南北长1850千米,东西宽400~700千米, 面积约75万平方千米。其间没有明显的自然界线。主要为块状山构成,为古波罗的地盾的一部分。半岛有挪威、瑞典两国以及芬兰北端的一小部分。与俄罗斯和芬兰北部接壤,北至芬兰,人口约1200余万。斯堪的纳维亚山脉(基阿连山脉,Scandinavian Mountains)横恒于两个国家之间,半岛西部属山地,西部沿岸陡峭,多岛屿和峡湾;东、南部地势较平整,半岛的气候属温带气候,其北端严寒
重温老帖,历久弥新
狗拉雪橇跑不过他也正常,在开阔地肯定是人跑不过狗,但是在加拿大西北那一带很正常,因为狗拉雪橇太长了,没有人在树丛及灌木从里灵活啊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44
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位于欧洲西北角,是欧洲最大的半岛,也是世界第五大半岛。整个半岛大概处于北纬 56°~7 ...
  斯堪的纳维亚在地理上是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包括挪威和瑞典,文化与政治上也包括丹麦,这些国家彼
此视对方属于斯堪的纳维亚。虽然他们政治互相独立,共同的称谓显示了他们的文化和历史有深厚的渊源。斯堪的纳维亚一词对于世界各地的人有不同的含义:
  ·有些人认为芬兰和冰岛也属于斯堪的纳维亚。
  ·德国人认为斯堪的纳维亚包括挪威、瑞典和芬兰,但不包括丹麦。
  ·英国人认为斯堪的纳维亚包括挪威、瑞典和丹麦,加上芬兰和冰岛。
  这些定义对斯堪的纳维亚人来说都是错误,有时这些误解可能会引起不满。北欧国家才是称呼三个斯堪的纳维亚王国(挪威、瑞典和丹麦)以及两个共和国(芬兰、冰岛)的正式名称。
语言
  大部分丹麦、瑞典和挪威的方言是大致互通的。斯堪的纳维亚人能够理解彼此的标准语言。与斯堪的纳维亚
的语言〔丹麦语、瑞典语和挪威语〕不同,芬兰语和爱沙尼亚语属芬-乌戈尔语族,比较接近匈牙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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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口音什么应该用文化来区分更合适吧。单纯的地理划分很可能会有误解。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6:55
  斯堪的纳维亚在地理上是指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包括挪威和瑞典,文化与政治上也包括丹麦,这些国家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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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比如我们常说的东北口音,意思就是说是那一片的,但那一片够大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59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比如我们常说的东北口音,意思就是说是那一片的,但那一片够大


我贴得内容已经很明显了。我前面也说了。至少他很熟悉斯堪的纳维亚口音。
口音语言什么用文化来划分会比较合适。单纯用地理划分会产生误解。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6:59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比如我们常说的东北口音,意思就是说是那一片的,但那一片够大


我贴得内容已经很明显了。我前面也说了。至少他很熟悉斯堪的纳维亚口音。
口音语言什么用文化来划分会比较合适。单纯用地理划分会产生误解。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7:01
我贴得内容已经很明显了。我前面也说了。至少他很熟悉斯堪的纳维亚口音。
这倒是,他的生存技能又不像一般的猎人,跟当时的山地部队比较相似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7:03
这倒是,他的生存技能又不像一般的猎人,跟当时的山地部队比较相似
山地部队什么我不了解。
我只是觉得如果食物充足。身体强壮状况良好。据有北欧生活经验。做到那些应该不是很难的事情。
另外关于负重。我认为他也有可能采用小型的雪橇拖行携带。而不是一直背在身上。
如果是小雪橇早就发现了,拖的痕迹比脚印明显多了
这家伙不会是一德鲁伊吧!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7:11
山地部队什么我不了解。
我只是觉得如果食物充足。身体强壮状况良好。据有北欧生活经验。做到那些应该不 ...
夜晚不点火取暖就是找死
kkyyhg 发表于 2012-1-4 18:34
夜晚不点火取暖就是找死
你怎么知道他不点火?上面的文章有夸大的成分。被打死得厉害。那么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了?
其实要避免被人看见火光和烟雾。有很多办法。
sduce 发表于 2012-1-4 17:14
如果是小雪橇早就发现了,拖的痕迹比脚印明显多了
这可没有准。另外有些当事人的描述很有可能夸大。被打死得厉害。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了么。
我哪句话说他不点火??我才打这么几个字的你都理解不了??

被打死得厉害。那么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了?------这又不是1V1能比吗?同盟国打败了轴心国,能证明中国比德国更厉害吗??

其实要避免被人看见火光和烟雾。有很多办法。------求科普
8I9934 发表于 2012-1-4 18:39
你怎么知道他不点火?上面的文章有夸大的成分。被打死得厉害。那么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了?
其实要避免 ...
我哪句话说他不点火??我才打这么几个字的你都理解不了??

被打死得厉害。那么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了?------这又不是1V1能比吗?同盟国打败了轴心国,能证明中国比德国更厉害吗??

其实要避免被人看见火光和烟雾。有很多办法。------求科普
kkyyhg 发表于 2012-1-4 19:02
我哪句话说他不点火??我才打这么几个字的你都理解不了??

被打死得厉害。那么打死他的人不就更厉害 ...
雪洞雪墙都可以阻挡火光。不过雪洞要注意通风。
烟雾的问题。不好多说。避免给警察守林叔叔增加麻烦。不过在风大、夜晚、雾大的早晨远一点是很难发觉的。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76890
老帖子里已经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