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aa的来看哈·~哈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0:01:28
<P>第一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职位的范围:
  (一)因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不宜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
  (二)因职位特殊需要专门测试其水平的;
  (三)因专业特殊且通过公开招考难以形成竞争的。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录用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本办法第二条(一)所列特殊职位可不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录用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方案,由用人机关申报,经逐级审核后,由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用人机关报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二)职位说明书及按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理由;
  (三)本单位的编制、现有人数及录用计划数;
  (四)按特殊职位考试录用的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五)考试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
  (六)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可对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试;
  (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需要可重点测试专业科目和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因职位和专业特殊要求,也可先进行专业科目和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考试,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三)考试时间可不受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时间限制;
  (四)如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职位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仍可开考 。
  第六条 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纪律:
  (一) 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对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方案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二)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和有关纪律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非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工作期间,要求招考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P>
<P>  附件: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略)</P><P>第一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殊职位的范围:
  (一)因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不宜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
  (二)因职位特殊需要专门测试其水平的;
  (三)因专业特殊且通过公开招考难以形成竞争的。
  第三条  按照本办法录用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本办法第二条(一)所列特殊职位可不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录用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考试方案,由用人机关申报,经逐级审核后,由设区市人事行政部门或省级用人机关报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二)职位说明书及按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理由;
  (三)本单位的编制、现有人数及录用计划数;
  (四)按特殊职位考试录用的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五)考试内容、方法及时间安排;
  (六)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可对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进行测试;
  (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需要可重点测试专业科目和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因职位和专业特殊要求,也可先进行专业科目和适应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考试,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三)考试时间可不受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时间限制;
  (四)如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职位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仍可开考 。
  第六条 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纪律:
  (一) 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对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方案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二)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和有关纪律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非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工作期间,要求招考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P>
<P>  附件:特殊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申报表(略)</P>
<P>晕!!</P><P>还好我没去当AA!</P><P>不然光背这些条例都背晕了!</P>[em06][em06]
这是录用单位看得勒~嘿嘿
最怕背东西![em06]
<P>当年差点就去了</P><P>后来还是觉得做来钱慢</P>
只要你大胆来钱也很快哦~看看赖昌星~~哈哈
这么多条条框框啊!!!
<P>NO去</P><P>偶喜欢自由</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北极风</I>在2004-11-13 16:17:00的发言:</B>

<P>NO去</P>
<P>偶喜欢自由</P></DIV>

我也向往自由~hohoh~打算30岁退休
<P>准备什么时候嫁人啊</P>[em02][em02][em02]
快了·快了
有目标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