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一虐囚士兵被判处八年监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22:57:38
<P><B>美军上士伊万·弗雷德里克在与阿布格雷布监狱虐囚事件相关的五项指控前认罪,并被判处八年监禁。</B>
<P>对他的五项指控是:共谋、玩忽职守、虐待囚犯、攻击他人和实施猥亵行为。
<P>法官还判决将弗雷德里克降为二等兵,处以罚金,并开除军籍。
<P>弗雷德里克的律师迈耶认为判罚“过重”,并表示准备上诉。
<P>38岁的弗雷德里克是到目前为止第三名因阿布格雷布丑闻而被判罪的美国军人,也是军衔最高的。目前还有五人面临军事法庭审判。
<P>军事法庭法官普尔上校最初打算判处弗雷德里克十年监禁,但考虑到弗雷德里克主动认罪,因而将判决降至8年。
<P>起诉人霍利对法庭表示,这起案子是个十分简单的对错问题。他说:“他(弗雷德里克)是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分辨是非。”
<P>
<P>一名伊拉克囚犯在法庭上当堂证明,他曾被弗雷德里克虐待过。
<P>弗雷德里克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他说当时自己就知道那是不对的,因为他清楚那是一种虐待。
<P>弗雷德里克在审讯中说从他到阿布格雷布监狱的第一天起,他就看到有赤身裸体、带着镣铐的囚犯,并被告知审讯官有意要让囚犯被耗尽精力。
<P>“我的行为是错误的,我不应该这么做。”他说。
<P>目前为止,一共有7名美军士兵和情报官员因虐囚事件被起诉。美国军方还没有高层官员因为阿布格雷布丑闻而辞职。
<P>阿布格雷布监狱虐待囚犯丑闻是在今年四月份媒体公开了囚犯裸体被虐待的照片后而被公开的。
</P><P><B>美军上士伊万·弗雷德里克在与阿布格雷布监狱虐囚事件相关的五项指控前认罪,并被判处八年监禁。</B>
<P>对他的五项指控是:共谋、玩忽职守、虐待囚犯、攻击他人和实施猥亵行为。
<P>法官还判决将弗雷德里克降为二等兵,处以罚金,并开除军籍。
<P>弗雷德里克的律师迈耶认为判罚“过重”,并表示准备上诉。
<P>38岁的弗雷德里克是到目前为止第三名因阿布格雷布丑闻而被判罪的美国军人,也是军衔最高的。目前还有五人面临军事法庭审判。
<P>军事法庭法官普尔上校最初打算判处弗雷德里克十年监禁,但考虑到弗雷德里克主动认罪,因而将判决降至8年。
<P>起诉人霍利对法庭表示,这起案子是个十分简单的对错问题。他说:“他(弗雷德里克)是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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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一名伊拉克囚犯在法庭上当堂证明,他曾被弗雷德里克虐待过。
<P>弗雷德里克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他说当时自己就知道那是不对的,因为他清楚那是一种虐待。
<P>弗雷德里克在审讯中说从他到阿布格雷布监狱的第一天起,他就看到有赤身裸体、带着镣铐的囚犯,并被告知审讯官有意要让囚犯被耗尽精力。
<P>“我的行为是错误的,我不应该这么做。”他说。
<P>目前为止,一共有7名美军士兵和情报官员因虐囚事件被起诉。美国军方还没有高层官员因为阿布格雷布丑闻而辞职。
<P>阿布格雷布监狱虐待囚犯丑闻是在今年四月份媒体公开了囚犯裸体被虐待的照片后而被公开的。
</P>
<P>想说明什么啊?</P><P>可见美国不怎么样</P>
<P>美国不遵守日内瓦公约,士兵不用上国际法庭接受审判。</P><P>这种大规模有组织的虐待俘虏行为居然只是掩饰成个人行为就草草了事!</P><P>只有两个字送给美国:无耻!</P>
德国《柏林日报》:美国宪兵第372连的士兵弗雷德里克因虐待伊拉克战俘被判8年监禁。值得一提的是,弗雷德里克在法庭上申辩,情报人员和上司怂恿他虐待战俘,但迄今没有任何起诉并判决他的上司的传闻。前不久,有报纸透露,因虐待战俘丑闻被解职的桑切斯中将不但不会被起诉,而且还会在布什总统连任后被提升为四星将军。对虐待战俘事件的调查从士兵那里开始,并在士兵那里结束,这种调查是失败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3 15:37:29编辑过]
西安一男子在看守所蹊跷死亡 尸体多处呈深紫色 http://www.rednet.com.cn 2003-8-3 14:21:01 红网   本报讯记者刘银海实习记者王平家属怎么也没想到,今年才44岁的他在看守所内关了1个月后会蹊跷死亡。看守所对此的解释则是:嫌疑人不知因啥病发烧而亡。但尸体脸上有血痕,背、肩等部位全呈深紫红色。

  8月2日,太华路居民许共青的家属向本报反映说:“一个月前,我哥(许共青)因酒后和朋友打架而被西安公安新城分局太华路派出所处理,后被送往新城看守所。一个月后,即8月1日16时许,家属接到看守所的通知,说我哥因发烧而亡。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让我们一下惊呆了。我们几个商议后,没把这事告诉今年已70多岁的老母亲,怕老母亲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也瞒着今年才12岁的我哥的孩子。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我哥实际已于7月31日22时许被送进电力医院太平间,可是我们8月1日才接到看守所的通知。”

  8月2日中午,记者以死者家属的身份随同其亲属前往位于西安东郊长乐坡的新城看守所。该所牛副所长说,“经所里专职医生和医院诊断,死者生前的确发过高烧,高烧期间就突然死亡,但具体因啥病引起高烧最终导致死亡,还有待法医鉴定。对于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发生这种事情,我们也感到很突然。目前,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相信法律会给家属一个公道。”随后,家属们在牛副所长的带领下来到电力医院太平间。记者看到:许共青尸体左脸上有一道血痕,耳朵、鼻子均用棉球塞住,部分棉球上有少许血迹,床单上有一摊血迹,肩部、背部、脖子上的皮肤几乎是青紫色或呈深紫红色。看到生前身体结实的哥哥突然变成这样,其妹顿时失声痛哭。

  许共青的弟弟说:“我哥进看守所时穿的是黑短裤,但躺在太平间的哥哥尸体身上却穿着蓝白相间的短裤。”



(稿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刘银海 王平)
(编辑:张勇)
网友说话:“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网友:闵良臣 <P>  看守所是什么地方?是“犯人”待的场所,但犯人待的场所却不等于就是可以死人的场所。可我们从8月21日南京《周末》刊出的《记者调查:广西一被关押人员在看守所意外死亡》的报道中看到有人把不是死人的场所而死人看作是正常的。报道中当记者就一在押犯人在看守所“意外死亡”一事征询该县某政法委副书记意见时,他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和孙志刚事件完全不同,全国这么多看守所,死几个人还不是很正常?”因为是反问,所以说他的意思极为明确,也就是说,在这个县政法委副书记看来,看守所里死几个人是很正常的。

  既然连堂堂的政法委副书记都这样说,那看守所还能不死人?可领导这样说,记者能说什么呢?“意外死亡”者的姐姐还能说什么呢?就是我们这些读者读到这里又能说什么呢?全国看守所那么多,因而即便是“意外死亡”几个在押犯人,在这个百姓的“父母官”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你能说这个县政法委副书记说的不对吗?不能,完全不能。

  不过就我所知,看守所是犯人待的场所不错,可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而不论什么地方,只要不是死人的场所,就不应该死人,就要把死人看作是非正常的——尤其还像这次又是“意外死亡”呢,这就愈加不正常了——可以说,不论是死者的姐姐还是记者,还有我们这些读者,不论谁这样说还是这样想,应该说也不为错。

  若是再退一步,虽然从客观上说,即便因全国看守所多,“死几个人”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甚至像现在这样“意外死亡”也可“理解”,但作为政法委副书记——一个百姓的公仆,无论如何是不能这样想的。大凡不是死人的场所,都是怕死人的,而看守所不是死人的场所,依常情常理,那里自然也应该是怕死人的。也只有怕死人,那些不是死人的场所才会力争不死人,少死人。如果在原本不应该死人的场所却竟然不怕死人,甚至还认为“死人是正常的”,且不说这是怎样的“说不通”,那么这个不是死人的场所而死人也就毫不奇怪了。

  现在毕竟到了21世纪,不少百姓都懂得了不少的“新”道理:比如,人生而平等,比如人的生命价值没有什么东西可比,比如凡是看轻人的生命价值包括看轻普通百姓看轻在押犯人的生命价值都是不可宽恕的。

  今年非典时期,一位经济学家公开发表文章指出:怕死人的政府才是好政府,保护公民权益的政府才会得到公民的拥戴。而现在结合上面这篇报道容我化用一下那位经济学家的话:怕死人的看守所才是好看守所,保护在押犯人合法利益的看守所才能得到他们家人的信任。

</P>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刘锋
<B>男子无故被关竟暴毙看守所 家属上告败诉</B>
2004-07-21 14:39:15 南国早报 朱英华<P>  南方网讯 8年前,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男子与妻子为离婚的事情打官司,走出法院,他忽然被关押入看守所,并于次日暴毙于所内。死者家属将都安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2004年6月8日,此案在都安县法院开庭审理。7月20日,都安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P><P>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收容审查蓝孟生的行为是否违法,目前尚未确认。而原告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属程序不合法,因此,驳回原告蓝必京等人的起诉。一审判决后,原告表示将提起上诉。 </P><P>  走出法庭忽被关押 </P><P>  庭上,蓝孟生的父母陈述说,1996年5月14日下午,为离婚的事,25岁的澄江乡百地村农民蓝孟生与妻子黄某来到县法院。 </P><P>  4时左右,蓝孟生从法院出来,走在归家途中。突然,黄某的几个亲戚冲上来围殴他。县公安局治安队几个队员赶来,以抓小偷为名将蓝铐起带走。 </P><P>  蓝孟生的姑姑蓝飞宝叙述说:她赶到治安队时,看见蓝孟生被吊铐在窗上,眼睛、鼻子、嘴巴不断涌血,胸前有一大片瘀黑色。蓝飞宝去找治安队长唐某说情后,蓝孟生才得以从窗口上放下来。 </P><P>  当晚上蓝孟生被送入了都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当时,看守所除了电话请示领导外,没有办理收容审查手续。 </P><P>  一夜之间暴毙看守所 </P><P>  1996年5月15日上午8时多,蓝孟生在看守所内忽然死亡。警方查明,当日早上,韦信年等同监舍的6名犯罪嫌疑人体罚蓝取乐,蓝不从,韦信年等人即对其大肆殴打,致其脾脏破裂大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P><P>  1997年12月30日,原河池地区人民法院对韦信年等6人数罪并罚,判处6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P><P>  1998年12月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韦信年、蒙志明分别被终审判处13年、18年有期徒刑。 </P><P>  虽然如此,蓝家人认为,儿子不明不白地被关进看守所,又在一夜之间暴毙,有关部门难辞其咎。在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2003年10月28日,蓝必京夫妇及死者蓝孟生两个儿女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提起国家赔偿,索取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50.8万元。 </P><P>  谁为他的死负责? </P><P>  2004年6月8日,都安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蓝孟生被收审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对其的收容审查程序是否合法成为庭审焦点。 </P><P>  原告律师覃光世说,看守所留下的收审记录中没有任何关于蓝孟生犯罪事实的内容,并且也拿不出任何书面的羁押手续,据被告称当时曾电话请示了领导。仅凭一个电话,就把蓝关进看守所,程序明显违法。无合法手续就将一个守法公民关入看守所,导致其非正常死亡,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P><P>  被告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认为,当时有群众反映,蓝孟生当天携带火药枪,准备向妻子行凶;还有人反映,蓝孟生曾经给妻子黄某写过3张恐吓纸条,警方即以“非法携带砂枪”收审蓝孟生,这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没有办理书面手续,原因是收审时领导不在,只能电话请示。原打算过后补办手续,但次日蓝死了。同时认为,电话请示和书面羁押手续仅是口头与文字的差别,效果其实是一样的。(编辑:姜志)</P>
<P>男子遭羁押神秘死亡 看守所收15万元让家人收尸</P><P>http://news.jschina.com.cn  2004-9-2 8:37:16 <P>    “老爸被抓走了” </P><P>    8月14日中午,周介元在家里前后接了三四个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约他出去赌钱的,地点是苏州市东山宾馆,周介元先是犹豫,最后还是去了。 <P>    周介元像往常带着儿子周演君兜风一样,开着新买的本田车带上儿子赶往赌博的地点,想不到的是,这成了他与儿子的最后一次“兜风”,7天之后,周介元从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被送往医院,结果抢救无效死亡。 <P>    周介元,42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在17岁的儿子周演君眼里,周介元“在家没什么事可做,就喜欢赌赌钱,脑筋不怎么好,家人也不好说他”。 <P>    周演君回忆:“下午1点多钟,我和老爸赶到东山宾馆,当时已有两个人在楼下等老爸,老爸让我去喝饮料,他和那两个人就上楼了。” <P>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周演君给“老爸”打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到楼上也没找到人,出来后,他看见宾馆门前来了很多警车,想“老爸”一定是被抓了。 <P>    或许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周介元在上楼前将车钥匙交给了儿子,看着警车一辆辆地开走,找不到“老爸”的周演君就给妈妈周霞萍打电话:“老爸被抓走了,你过来把车开回去吧。” <P>    周演君说,当他妈妈周霞萍赶到东山宾馆拿到汽车钥匙准备开车时,被等候的“便衣”控制住,随后被带到另外的一辆车里开走了,自家的车也被“便衣”开走,再次见到“老爸”时,“老爸”已经“不行了”,后来听叔叔说“老爸”死了。周演君还记得,他“老爸”当时穿了件有花纹的短袖衫,上楼赌钱时身上带了1万元左右,汽车里放有4万元,他说直到现在,“老爸”和他家的汽车就再也没见到过。 <P>    来自苏州市公安局对“周介元赌博案件”的口头通报表明:“8月14日下午1点多,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线索,会同吴中分局治安大队在东山宾馆例行治安检查,发现一房间里有23人在赌博,当场收缴现金近25万元。” <P>    “他们刚才打我” <P>    周霞萍说丈夫周介元出去赌钱的时候,她不在家,只知道丈夫带着儿子出去玩了,后来儿子打来三个电话,说周介元被“抓走”了,她闻讯后快速赶到东山宾馆。“刚准备开走自家的本田,边上的车上下来两个“便衣”把我扭住了,后来又来了个女的要搜身,没办法被他们带上车,在车上接了儿子一个电话,被那个女的抢了手机,争执中,她就抓住我的头发打了我两巴掌,我和她吵了起来。”周霞萍仔细回忆着当时的情形。被带到苏州市公安局治安二大队后,周霞萍说她看见丈夫周介元双手被铐在背后,周介元看到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他们刚才打我,那个‘大块头’打我了。”随后有两个人架着周介元的胳膊往楼上拖,周介元嘴里嚷着:“我不上楼,上楼要打我的。”周霞萍说她后来又被带到东山派出所,车子和钥匙都没有要到。 <P>    “周介元在车上就挨打了。”与周介元同时被抓的参与赌博者向记者透露,治安队的人进来后用手挨个打头,只把周介元一个人反铐起来,没出宾馆就开始打了,一个‘便衣’对周介元说:“你这张嘴不要再叫,我非整死你不可。”在车上,这个“便衣”从东山一路打到木渎,当时也有一位“便衣”劝说不要打了。这位参与赌博者还讲述了自己被打的经过:“在一个房间里,一位‘便衣’先卡我的脖子,然后又叫来几个人,把我双手反铐起来,脸朝地面摁倒,从后面往上提铐子,还有人踢我的肋骨,一个年纪大一点的用刀鞘抽打我的脸。”他说等他回到关押他们的大房间时,周介元已经在那儿了,脸上还是肿的,当天夜里,周介元被叫出去四五次,被叫出去做了些什么,他不知道,第二天上午9点交了“罚款”他就出去了,他说当时在场的人都清楚这样的经过。另一位参与赌博者讲述了相同的情况。因“案件正处在调查中,不便接受采访”,相关情况没能得到来自苏州警方的正面回应。 <P>    “快点弄30万来” <P>    根据周霞萍的讲述,15日凌晨1点半左右,周介元给家里打来电话说:“他们要罚30万,我说家里没钱。”凌晨4点多钟,周介元又给家里打电话:“他们要罚30万,你们想办法借钱。”天一亮周霞萍就找到丈夫的弟弟周戒元分头出去借钱。上午回到家,周演君说“老爸”上午9点多钟又打来电话说:“要交30万才能赎人,快点弄30万来,对你妈说我在里面受不了了。”随后,周霞萍通过亲戚找到一位姓周的先生,希望通过他去治安大队找找关系。 <P>    “我还告诉周先生,让他告诉治安大队,我老公原有精神病,不能受刺激,希望能早点把他放出来。”周霞萍说,丈夫周介元患有精神病好多年了,每月都要给他配药。 <P>    当天下午,吴中分局治安大队一位姓张的给周霞萍打来电话,叫她把周介元的“精神病药”和衣服送过去,另外再交500元钱。周霞萍说当她将钱物送过去时,被要求在一张拘留证上签了名,并让她把钱物直接送到苏州市第二看守所,当时她并不知道周介元已被刑事拘留,并转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周霞萍说她把钱物送到看守所时,还专门叮嘱了接待的人“周介元病重时只能吃三粒药,病轻时吃两粒。”但周霞萍提供的由第二看守所出具的收据中却没有“精神病药”的记载。 <P>    周霞萍和周先生一块去广济医院为周介元开了“证明”之后,于17日请了一位姓顾的律师写了“申请报告”,并从原医治医院复印了周介元的病历,赶到第二看守所进行“交涉”,“周先生”和顾律师与看守所“交涉”的结果是“最少要交15万才能放人”,但直到20日,周霞萍往返在公安局治安二大队、吴中分局和第二看守所之间送材料,有关方面也一再表示“既然是精神病人,肯定要放人的。”但前后忙了三天,人还是没有放出来。20日下午,周霞萍等再次找到治安二大队长厉志祥。周霞萍说厉当时表示“15万少一分都不能放人,交掉钱,放人放车。”周霞萍提出先交10万,剩下的以车抵押,或打欠条,都被拒绝,陪同的周先生证实了这样的说法。周霞萍说当时感觉办案人员一直在磨蹭,到下午4点多钟时却突然说“时间来不及了,明天吧”,问他第二天是双休日上不上班?他回答说:“我们可以加班。”</P><P>    “15万接个死人” </P><P>    20日晚上7点多钟,周霞萍接到第二看守所打来的电话,要他们带钱赎人。周霞萍说当时一桌子吃饭的人都很高兴,就急忙往第二看守所赶,到了后,发现整个看守所只有前面办公楼的三楼有两间办公室亮着灯。    “当时看见一个人从亮灯的窗子伸出头来观望,我说是来接周介元的,他让我们进两个人上去,我们上去后,他说他是看守所的所长,他问周介元有没有病,我说有精神病,他让我再想想,我说还有胆结石,他却说周介元有糖尿病,而且很严重。”周霞萍记得,跟随上楼的二哥当时就要看看周介元,被拒绝,要交钱接人,那位所长说要等“吴中分局的吴队长”来了才能办手续,吴来了之后,又等来两位送材料的年轻人。吴队长说:“本来包括‘保证金’要20万,反正你们也说好了,就15万吧。”周霞萍说:“他们几个人点完钱,办完手续,就带我们去领人。”所谓的“赎人”其实是“取保候审”,吴中分局下发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表明:“我局正在侦查周介元赌博案,因犯罪嫌疑人周介元的报捕证据不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5万元。” <P>    “整个看守所黑压压的,大概距离有十几米的大铁门被打开,看见周介元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拖出来,头垂在胸前,两只脚落在地上,跑上前一摸他右手,感觉僵硬冰凉,就吓得大哭大喊。”周霞萍说她当时已感觉到事情不妙。跟在后面的周戒元就喊:“人被弄成这样了,我们还怎么领回家,你们要把钱退回来。”在周戒元一再坚持下,吴队长请示了一位“戴眼镜的领导”后,同意退回10万元“罚款”。 <P>    “这边正交涉,那边就听‘咣’的一声关上了门,不知什么时候,周介元已被人架到正好停在铁门旁边的面包车上带走了。”周戒元说事后才感觉“一切好像都是预谋好的。” <P>    同去的周先生说他和很多亲友当时都在大门外边等着,他听见院子里“哇”的一声后,周霞萍和儿子、还有周介元的妹妹哭成一片。 <P>    周戒元说他找到那位“戴眼镜的领导”追问哥哥的情况,那位领导说“去抢救了,去红十字医院了(吴中人民医院)。” <P>    “等我们赶到吴中人民医院,在急救室里看见周介元张着嘴,瞳孔散大,脸上已变色。等其他的亲属过来时,医务人员就把周介元往外抬,其中一个还提了一个盐水瓶,问他们往哪儿抬,他们说是‘转院’,就看见他们把人抬到急救车上,盐水瓶往里面一扔扭头就走,很显然当时人已经死了。”周戒元说,凑够15万,接出来的是个死人。吴中人民医院后来提供的病历表明,周介元死于当晚11点30分。 <P>    “死者身上有伤” <P>    当晚在吴中人民医院,运载周介元尸体的急救车遭到其亲属的拦截,从保留下来的录像资料显示,双方一度僵持到第二天天亮,后来警方强行驱散拦截的人。周介元的亲属提出:一、把周介元死亡的事实写成一份书面材料交于其亲属;二、等司法鉴定程序完后,家属有权领取周介元的尸体。这样的要求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 <P>    “后来由医院出了个‘死亡证明’,显示周介元的死亡原因是糖尿病,我就质问那个医生,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检查出死亡原因,她低着头一直不作声。”周戒元说他当时没有拿这张“死亡证明”。周介元的家属始终坚称周介元没有糖尿病。周介元的亲属对现场进行了录像,相关画面显示周介元的尸体上有伤痕,后来院方出具的病历也表明周介元“胸腹部见条块状擦伤及软组织挫伤痕”。 <P>    吴中人民医院的《急诊病人登记簿》上有着周介元20日先后两次前往抢救的记载,时间分别是下午4点和晚上10点52分,病人送到时的初步诊断均为“休克”状态。周介元在该医院的病历上也有相符的内容记载。 <P>    周介元的病历还显示,在从当天下午4点到晚上10点52分的两次抢救过程中的诊断来自于三位医生,其中一位陆医生在周介元的病历中记载“有糖尿病史”。 <P>    吴中人民医院医务科的相关人士分析,医生对类似情况作出这样的诊断一般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病人自己说,另一种是病人的陪同人员介绍,综合周介元当时的情况来看,周介元有“糖尿病史”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有人提供的。当天下午4点30分,另一位徐医生诊断结论的部分内容是:“沈主任看过病人,考虑为糖尿病,高钙状态,病人病情较前好转,派出所同志要求带犯人回去处理。” <P>    随后的晚上10点55分,同是这位徐医生接诊:“约半小时前陪同人员发现病人无反应,呼之不应。查体:神志不清,双侧瞳孔散大,呼吸音消失,大动脉搏动消失。” <P>    该医院的相关人士介绍,死亡病人的病历要经过医院的讨论,然后存放于病历库,他解释周介元的病历之所以存放于医务科是因为这份病历比较特别,由急救室主任拿到医务科保管了,他透露,在25日上午有关部门的人也来查看并复印了病历。 <P>  “调查在进行中” <P>    24日下午,由苏州市政法委牵头,有苏州市纪检委监察局、苏州市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召集苏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及周介元家属开了“调查情况通报会”。会上,苏州市公安局的相关人士口头通报,“周介元赌博案件”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适当,程序合法,周介元涉嫌赌资31万元,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目前尚未结案。这位人士在通报中重点提到:“我们最担心的也是最关切的就是在办案当中,我们执法人员有没有刑讯逼供,我们围绕这个环节进行了侦查调查,通过对办案人员、涉嫌赌博犯罪嫌疑人,包括关押在同监室的人员调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没有刑讯逼供的情况,也没有发生同监室人员对其体罚的情况。”该人士在近20分钟的口头通报中,还讲述了对周介元两次抢救的经过,言明周介元的死亡与糖尿病有关,“当然也不排除有其他病因致死的可能。”他还披露,周介元有自虐行为发生,为安全起见,看押人员给他戴上了刑具,周介元在看守所共有7顿饭没吃。苏州市公安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局领导很重视,市公安局内部及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口头通报”是经过初步调查后作出的,相关细节有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他说市局领导态度鲜明,在调查中如发现有办案人员违法乱纪的情况,坚决查处,决不袒护,接受市里“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和死者家属的监督。苏州市公安局治安二大队队长厉志祥表示,自己目前也是被调查的对象,因为有纪律,对于案件本身的事情不便接受媒体采访,对于周介元的死亡,他表示尽快进行尸检比较好,他认为医院的病历只是从病理上提供参考依据,还是法医鉴定最有权威性,才能说明问题。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奚副处长介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的文字材料要等调查结论出来后才能向媒体公布,根据规定相关当事人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P>    然而对于来自苏州警方的“通报”,周介元的家属表示不能认同。 <P>    周霞萍的委托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明文规定,精神病患者不得收押,在周被关押的次日有关方面已知道其曾患有精神病,并看到了医院的证明,并明确要求家属送去药物,为何还要关押? <P>    “直到20日下午,周介元在第一次被抢救时已处于‘休克’状态,他们还在坚持‘少一分钱就不放人’,当天晚上他们可能早就知道人已死了,但还‘例行程序’地数完钱,是执法还是要钱?”周戒元说他这样的疑问目前还没有得到让他信服的解释,他说“调查结果”能让他有百分之六十的满意度就安心了,他们不想添乱。周介元的亲属表示,在他们与相关部门“交涉”期间,没有人向他们反馈周介元的身体状况,包括周介元在20日下午4点钟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过这样的事实也只是在事后才知道,他们很悲愤,他们要求所有的调查透明,他们说只有透明的调查才能打消心头的疑问,否则他们不甘心。26日下午,周霞萍向苏州市检察院提交了《关于对周介元尸检问题的意见》,她在“意见”上要求“尸检”时要有媒体监督,允许现场拍照摄像,一次提取的两份尸检物,相互签名封口以确保公正性等五条意见,但被有关部门以“没有法律依据”给予回绝。失去亲人的周家沉浸在哀痛之中,周戒元说只有及时公正的调查才能让家人获得安慰,他说他心里压抑得难受。 <P>    17岁的周演君说:“听叔叔说‘老爸’已经死了,又黑又瘦,身上还有伤痕,手都铐起来了,他们怎么还能……” <P>    周霞萍说:“周介元犯法,但罪不该死,抓进去时白白胖胖的,关了几天就这么死了,这样怎么能行呢?人死得怎能不明不白?” </P></P>
<P>越战</P><P>美军所到越北之处</P><P>全村几近屠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