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样的!李肇星三问美国记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20:29:57
中新网10月12日电 香港《大公报》11日从北京发回的报道称,九日抵达北京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1日在钓鱼台国宾馆芳菲园与李肇星外长举行会谈,在会谈后与记者的见面会上,发生了李肇星外长三问记者的插曲。
  在一名美联社记者问安南秘书长“有没有向中国表示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切”后,李肇星外长礼貌地请提问的记者走前一步,以便能听清他的回答:
  “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的回答很含混。我明确地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有保护人权的条款。”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读过联合国宪章?个别国家在台湾问题上的做法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这个问题?”

  “我不记得你是否在这个问题上主持过公理?我不知道你是否在台湾问题上写过主持公理的文章?”

  “我的感觉是,采访联合国秘书长这样一位重要官员却不熟悉联合国宪章是很遗憾的。”(戴亚平)中新网10月12日电 香港《大公报》11日从北京发回的报道称,九日抵达北京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11日在钓鱼台国宾馆芳菲园与李肇星外长举行会谈,在会谈后与记者的见面会上,发生了李肇星外长三问记者的插曲。
  在一名美联社记者问安南秘书长“有没有向中国表示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切”后,李肇星外长礼貌地请提问的记者走前一步,以便能听清他的回答:
  “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的回答很含混。我明确地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有保护人权的条款。”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读过联合国宪章?个别国家在台湾问题上的做法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这个问题?”

  “我不记得你是否在这个问题上主持过公理?我不知道你是否在台湾问题上写过主持公理的文章?”

  “我的感觉是,采访联合国秘书长这样一位重要官员却不熟悉联合国宪章是很遗憾的。”(戴亚平)
<P>好的,沙发!</P><P>我顶!</P>[em05]
汗~~~~~~~~~我自己竟然忘了沙发了
<P>好样的!</P>
强顶!
诗人大使,口才一流。
有魄力
真是人不可貌相,李肇星外长真是好样的!看来不缺钙!!
李这个人是有些本事滴。。。。。。。。。。。。。。。
他可还是个诗人啊,英文诗!
Good
<P>小家子气</P>
山东胶南人,偶同学校友
<P>老美应该吃憋了</P>[em01]
那个记者傻眼了把
不错
老李也是比较强硬的了
<P>作者:蟋蟀王</P><P>2004年10月11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与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先生在北京钓鱼台会谈之后,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据报道,记者招待会接近结束时,发生了李肇星外长“三问记者”的插曲。随后,在国内网站上对李外长质问外国记者的做法和问题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赞成的有之,否定的有之。为了让网友全面地了解这个“三问记者”事件的整个过程,我根据相关报道,把整个事件的相关对话过程,重新记录如下:
  
  【美联社记者:(问安南秘书长)你有没有向中国表示对中国人权记录的关切?中国是否会允许联合国反对酷刑报告员尽快实地视察中国?
  
  安南:据我所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包括以前的高级专员都多次访问中国,我希望新任的高级专员也会访问中国。今天,我们有机会讨论了人权问题,而且今天早些时候我也和一名高级专家讨论了人权问题。我们也讨论了高级专家需要就如何人权委员会更加有效工作而提出建议。我们在午餐时,将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李外长:(对美联社记者)Now it‘s your turn to answer my question, please. (现在,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美联社记者:这个记者招待会的目的,是让安南先生和李先生做出评论。
  
  李外长:你的回答很含混。我明确地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写有保护人权的条款。我也不知道你是否读过联合国宪章?个别国家在台湾问题上的做法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这个问题?我不记得你是否在这个问题上主持过公理?我不知道你是否在台湾问题上写过主持公理的文章?我的感觉是,采访联合国秘书长这样一位重要官员却不熟悉联合国宪章是很遗憾的。】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在保护、改善、促进人权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不可否认的重大成就,这是有目共睹的。外国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借提出问题来攻击中国人权状况,这样的事件,的确时有发生。就11日美联社记者的提问而言,她借机来挑衅的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的。如果的确是借机挑衅,那么中国政府适当反击,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由于外交事务的敏感性,我们的斗争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本文试图就李外长“三问记者”的程序问题,做出个人的评论,欢迎各位批评指正。
  
  根据“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我认为,李外长“三问记者”在程序方面,似乎有以下三个不妥:
  
  第一,公开质问记者的做法不妥。正如那位美联社记者所述,记者招待会的目的,是请召开记者招待会的政府官员回答记者的问题。如果对记者的问题不满,可以用外交上的常规做法来处理。更何况,美联社记者的问题,是向安南先生提出的,并没有直接向李外长提出。如果对这个问题不满,可以不点名地间接澄清,但是,公开质问一位女记者,从外交礼仪上来说,这是失态的举动。这违反了“有节”的原则。
    
  第二,当着安南的面子质问记者不妥。李外长的质问,是在安南回答了美联社记者的提问之后。李外长的反问,其实就是认为美联社记者的问题不妥。然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还是回答了。从外交礼节上说,李外长在安南回答问题之后质问提问的记者,是颇为不礼貌的,无疑会给人以指桑骂槐的感觉,让人感到似乎安南先生不应该回答这个问题。据外电报道,安南在李外长三问记者过程中,脸色十分尴尬。对提问记者的反问,实际上也驳了安南的面子。这违反了“有利、有节”的原则。
  
  第三,反问的问题不妥。首先,中国宪法规定了人权,与中国人权现状,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文化大革命中,当时依然有效的1954年的《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是这并没有防止文革中发生大规模的侵犯人权事件,连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执宪法抗议,也未能逃脱迫害致死的悲惨命运。其次,台湾问题与该记者向安南提问的问题无关,在反问中提出这个问题,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反而给人以牵强附会的感觉。这不符合“有理”的原则。
  
  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当今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联合国以及国际舆论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应该说是好事。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宣传中国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以实际行动来粉碎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污蔑中国人权现状的谎言。遗憾的是,由于人权问题的敏感性、以及长期以来我国在人权等问题上的思维方式,在外交场合如何处理对于人权问题的质疑,时常有做的不妥的地方,结果不但没有让国际舆论看到中国人权改善的成就,反而在国际舆论面前丢分。以11日记者招待会为例,李外长完全可以用外交语言反驳说,安南秘书长和我的确讨论了中国人权问题。中国政府按照《联合国宪章》和中国《宪法》,大力保护和促进人权,取得了公认的成就。我们欢迎联合国以及其他成员国支持中国政府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努力。
</P>
<P>鼎 </P>
强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4 11:08:10编辑过]
好贴
什么是人权?
像这样的老外傻子很多啊,老朱不是碰到好几次啊。
李外长的这番回答真是有本事,既有防守,又有进攻,既维护了中国利益,又贬损了美国记者,肯定让这个美国记者吃不消。过瘾。
[em05]堂堂中国的外长就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