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兄弟好样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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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並不是祖國大城市警察,祇是來自特區的小市民.
樓主所講的故事,令小弟這個遊客十分迷惘..........
我的城市報警電話是999.......
總台與巡警都是同一系統,太陽底下無新鮮事,都是有辦法之人享受輕便的工作,但誰都不敢在公開頻道亂說,粗言更是大忌,因為有錄音裝置,有問題就內部紀律調查/起訴,懲處.
至於巡警,絕不可能對總台回覆說:"不是自己職務範圍",工作守則是"先處理,後投訴",因為誰都知耽誤可能引致更大的後果.
巡警處理不力,市民怨言/投訴,又是調查,起訴,懲處.
當值休息更是天方夜談,一經發現,又是調查,起訴,懲處---當然外人不知道祖國巡警的當值時數.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28 10:38 发表
小弟並不是祖國大城市警察,祇是來自特區的小市民.
樓主所講的故事,令小弟這個遊客十分迷惘..........
我的城市報警電話是999.......
總台與巡警都是同一系統,太陽底下無新鮮事,都是有辦法之人享受輕便的工作,但誰 ...

特区只是一个城市,复杂程度低得多,管起来也简单啦,大家也都老实些
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是大户人家才有,小户人家都遵纪守法着呢
原帖由 长兴上空的鹰 于 2008-12-28 10:44 发表

特区只是一个城市,复杂程度低得多,管起来也简单啦,大家也都老实些
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是大户人家才有,小户人家都遵纪守法着呢

因為特區市民教育程度高,多數人對法律都知少少扮代表.........
警員靠訓練所給的些許基本法律知識還不足以應付,每天執行職務都預備紀律調查起訴的後效,上街就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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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過110....過程和結果就不說了....地點廣東....廣州一次東莞一次....只能用失望來形容,但出了事還得想辦法打....現在一般的偷搶就算了
原帖由 renxiaochang 于 28-12-2008 11:51 发表
打過110....過程和結果就不說了....地點廣東....廣州一次東莞一次....只能用失望來形容,但出了事還得想辦法打....現在一般的偷搶就算了

我们也一样。。,呼110,没两三遍。没人回你。打电话上去。有时也是打不通。
我在广州几年了,和JC打过两次交道,印象还不错。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公文包被偷,报110,10分钟来了辆警车,两警察,带到派出所录了份笔录。然后警察叔叔还非得开车把我送回单位,让我感动莫名!!下午四点,接到派出所的电话,我的包找到了,就在我吃饭的餐馆旁边的MDL找到的,当然钱、值钱的东西都没了,但身份证,银行卡等都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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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三条狗? 这个特区很特别啊, 不是什么深圳珠海的, 是名副其实的特别行政区.
還休兄弟,能够生长在讲究公理的地方,实在是令我等“神州子民”羡慕不已。内地的东西,难办……还不如两百年前让人家来管……
有些话不能多说,不然,“崇洋媚外”“非我国人”“卑躬屈膝”的帽子就要扣过来了,还会有人指着鼻子质问:“你TMD是不是中国人!”……

祝好!希望特区繁荣!
我们这儿110还行,民警们就累点儿了,开个锁都打110,真的好累... ...
我們這些化外之民討論天朝大國時,都會墮入一個迷思:天朝沒有法律讓人可遵守.
其實這是錯誤的理解.
天朝有數不盡的法律,鉅細無遺地規範國民的行為,關鍵是:你要不要相信?
開個鎖還算是求救呀.........
這裡有車主違例泊車被抄牌,竟然撥打999.......
等警員氣急敗壞地趕到現場,也不管告票上的簽名編號是不是你......你解釋,為何抄我不抄他!!!!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28 10:38 发表
小弟並不是祖國大城市警察,祇是來自特區的小市民.
樓主所講的故事,令小弟這個遊客十分迷惘..........
我的城市報警電話是999.......
總台與巡警都是同一系統,太陽底下無新鮮事,都是有辦法之人享受輕便的工作,但誰 ...


你说的肯定是深圳
也許小弟措詞錯誤.......但原意指的不是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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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总台的,我就不说了~~

国防井盖被偷了,总打我们单位电话~~大半夜找我们去找井盖啊??说了N次转**处的,永远打我电话。受不了
這位朋友,這注意句子是實話還是譬喻.
"找有頭髮的抓"是俗語,大意是:找有實力的人去擔當責任.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28 14:37 发表
小弟也多次就近到廣州遊玩,也有兩次見識神州警察的水準.
a,看熱鬧.
到場警員先是為求方便,不問是非,找有頭髮的抓........
但警員看見被抓不是易與之輩,就亂拋一輪法律名目--真的祇是名目,如根據治安..第幾條,內容 ...

警察不能插手经济纠纷,这是规定,除非涉及刑事,经济纠纷只能自己打官司,警察到场,只能是防止双方引发治安事件,其他行为警察不能管。不让治安案件发生,或者把案件发生遏制在萌芽状态,分开民事冲突双方,警察已经是尽责了,而且这些肢体冲突,充其量就是治安案件,大陆有刑法,也有治安管理法,治安管理法管的就是这些属于轻微犯罪的治安行为,这不需要法官判,警察就可以治安拘留达15天,协商调解是最好的结果,想进去待几天吗?想去就是傻瓜了。有点象香港的拘留48小时。当然当事人可以申诉,申请赔偿等。

有什么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法院解决,警察到场也只是维持秩序,谁对谁错,不是由警察来判断。

香港是一个被封闭起来管理的城市,还有名正言顺的收留遣返制度,当然比较好管理,不能因为你的很多问题人群被关卡阻挡不能进去,就说自己的管理制度好,真开放自由进出,象内地城市那样,香港现制度能管好香港治安那就真见鬼了。
大陆警察的尴尬定义和若干社会矛盾的转移造成现阶段警察执法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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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29 20:10 发表
i,先解釋,小弟來自特區,但不是深圳或香港.雖然這個問題不是必須交待,但個人經驗教訓,免唇舌之爭.

ii,小弟上面所說的a故事(現補充未說清楚部份),到場警員雖然不應涉入賠償問題,但警員在可預見將有衝突情況下徹離,是 ...

经济纠纷的肢体冲突,就是一种相互胁迫行为,人在怒火中不可能有什么君子行为,这些都是治安案件的行为,就算抓黄抓赌,也是一般的治安案件,也只属于轻微犯罪,而是否有黑社会背景,不是巡警的工作,你要告只能过后到公安局报案,提出证据,巡警只维护治安。经济上的谁是谁非,不是警察管的事情,管了,别人也可以告警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

对于要告对方殴打,那么警察也只是做包括警察到场后的情形的记录,验伤、找证人这些都是你自己的事情,也只能走民事诉讼。

如果在警察到场后不听从警察的劝阻继续殴打对方,或者还相互殴打,那么警察才就会拘留你的。但出现比较严重的伤害的话,估计就只能拘留了,然后才视证据看是否走刑事诉讼,一般的斗殴,都是制止以后就要你们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不会去激化的,警察也没闲空管你们之间的纠纷,他们只要求不能出现违反治安的行为。

至于是否可遇见,那就是各人的自己感觉了。不是在公共地方,警察是不可能赶你走,双方在自己的地方站着不走,一般都是叫双方都离开,如果你们都不离开,就意味着你们不觉得有危险,警察可没功夫陪你,除非你们都拿着攻击性的工具。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29 20:10 发表
i,先解釋,小弟來自特區,但不是深圳或香港.雖然這個問題不是必須交待,但個人經驗教訓,免唇舌之爭.

ii,小弟上面所說的a故事(現補充未說清楚部份),到場警員雖然不應涉入賠償問題,但警員在可預見將有衝突情況下徹離,是 ...

那不是香港就是澳门了,报警999的。印象中澳门的警察好像挺不怎么样的,虽然离香港很近但差距很大。:(
的確,澳門的警察不怎麼樣,
有市民...甚至熟識內情的警員自己都會問:"怎麼可以這樣?"
這不就是鞭策警政改革的動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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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内地为了防止JC的权力过大
做了极度的细化和分工
一个案件可能有N多种JC参与
用防暴警察对付老年游客的地方,还好意思说什么协助游客
如果你祇想相信你以為了解的,請繼續.
如果你有興趣知道多一點,小弟剛好有空.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30 11:27 发表
如果你祇想相信你以為了解的,請繼續.
如果你有興趣知道多一點,小弟剛好有空.


此话也可以全文不动,用在你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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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metro 注意下自己的言论,不要有侮辱其他网友的行为!
:P :P :P
介种是应该找交分的  处理
原帖由 還休 于 2008-12-30 12:29 发表
嘿嘿....遇到國內的網民,一副戰鬥模樣也不是第一次......
ok,先說說小弟所相信的.
報導大概是:
一班外省到澳旅客與導遊有爭拗,警員到場,與遊客衝突,警方調動防暴隊對付手無寸鐵的老人.

小弟所相信的:
澳門與中 ...


在内地,某些时候,当事人确实可以通过耍赖来达到目的。制度不完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警察与百姓都难过...医患矛盾,师生矛盾,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之间的矛盾在这一点上都有共同点。个人感觉就是大家普遍没有法制观念,总还是依赖于自身的道德判断而不是制度规定,倾向于同情弱者而不是受害者,事实上,很多情况下,这两者并不一定是等价的...
以上有感乱言,诸位拍砖...
怎么说呢
现在天朝的老百姓只知道当差的不知道JC 什么JJYY的事情都来找
现在天朝的JC呢 弄得清自己该干嘛的日子过了不舒坦 过了舒坦的弄不清自己该干啥
一个不会用 一个不会当;P
PS:无论天朝 HK还是澳门的JC 评价都是—一丘之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