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专业的吗?点评下咱们的课程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30:00
先说行政法。个人感觉和民事诉讼法的感觉最接近。都是极为枯燥,极为细碎,涉及法条、司法解释极为巨细的科目。
另外,法条更新频繁,也算是一大特点。先说行政法。个人感觉和民事诉讼法的感觉最接近。都是极为枯燥,极为细碎,涉及法条、司法解释极为巨细的科目。
另外,法条更新频繁,也算是一大特点。
另外,法条更新频繁,也算是一大特点。先说行政法。个人感觉和民事诉讼法的感觉最接近。都是极为枯燥,极为细碎,涉及法条、司法解释极为巨细的科目。
另外,法条更新频繁,也算是一大特点。
国际法、中国法制史都是我比较喜欢的科目。当然,并不好学。实际应用也比较少。
婚姻家庭法需要深入研究,和我们的现实生活联系太密切了!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公司法倒在其次,合同法、民法也是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尤其是物权法出台后。
经济法中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要好好琢磨案例。
至于相关的国际经济法、金融法都是相当难学的。
至于相关的国际经济法、金融法都是相当难学的。
司考 不是考完了吗?
还沉浸在其中吗?
还沉浸在其中吗?
个人感觉比较好学的是宪法、刑法、劳动法、保险法、刑事诉讼法等等。
条理清晰,理解相对容易。
至于税法,不好界定。
条理清晰,理解相对容易。
至于税法,不好界定。
知识产权法书虽然不算厚,但需要掌握的东西却不算少,尤其是法条司法解释巨多。案例很多,不好学!
知识产权法书虽然不算厚,但需要掌握的东西却不算少,尤其是法条司法解释巨多。案例很多,不好学!
最恶心的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个不解释。谁学谁知道!
dfdq007 发表于 2011-9-30 10:30
司考 不是考完了吗?
还沉浸在其中吗?
不一定只是司考才关注呀!什么企业法律顾问、考研、生活需要等等...
司考 不是考完了吗?
还沉浸在其中吗?
不一定只是司考才关注呀!什么企业法律顾问、考研、生活需要等等...
民宅 发表于 2011-9-30 10:39
不一定只是司考才关注呀!什么企业法律顾问、考研、生活需要等等...
呵呵
企业法律顾问 那你竟然说 公司法 倒是其次
考研 如果专注一个专业 不需要涉及如此多的部门法 当然触类旁通也是可以
生活的话 什么法制史什么的 就可以放一边了 当然 做闲聊历史读物也行 不过我是没那闲心
还有 我给个建议
可以不一层一贴吗 就一句话 可以放一起吗?
不一定只是司考才关注呀!什么企业法律顾问、考研、生活需要等等...
呵呵
企业法律顾问 那你竟然说 公司法 倒是其次
考研 如果专注一个专业 不需要涉及如此多的部门法 当然触类旁通也是可以
生活的话 什么法制史什么的 就可以放一边了 当然 做闲聊历史读物也行 不过我是没那闲心
还有 我给个建议
可以不一层一贴吗 就一句话 可以放一起吗?
dfdq007 发表于 2011-9-30 10:45
呵呵
企业法律顾问 那你竟然说 公司法 倒是其次
考研 如果专注一个专业 不需要涉及如此多的部 ...
公司法相对于合同法、民法,对于普通人实践操作并不是那么频繁。
如果是要考企业法律顾问当然要认真研究。
现在是开头,想起来啥就先写上。细聊的时候会成段贴。
呵呵
企业法律顾问 那你竟然说 公司法 倒是其次
考研 如果专注一个专业 不需要涉及如此多的部 ...
公司法相对于合同法、民法,对于普通人实践操作并不是那么频繁。
如果是要考企业法律顾问当然要认真研究。
现在是开头,想起来啥就先写上。细聊的时候会成段贴。
要在公司干,还是把公司法学好吧,
法条是拿来用的。
法条是拿来用的。
做法务的如果不熟悉合同法会很悲剧。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9-30 15:19
做法务的如果不熟悉合同法会很悲剧。
合同法很重要,教材必须结合大量案例反复专研。
做法务的如果不熟悉合同法会很悲剧。
合同法很重要,教材必须结合大量案例反复专研。
zh020 发表于 2011-9-30 13:28
要在公司干,还是把公司法学好吧,
法条是拿来用的。
最近看了一部纪录片《公司的力量》
要在公司干,还是把公司法学好吧,
法条是拿来用的。
最近看了一部纪录片《公司的力量》
经济法中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我怎么感觉消权法属于民法,类比的是合同法
经济法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调整结构规划发展方向时应遵循的原则规则
经济法就不是调整规范民众的日常行为用的
经济法中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我怎么感觉消权法属于民法,类比的是合同法
经济法我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调整结构规划发展方向时应遵循的原则规则
经济法就不是调整规范民众的日常行为用的
zulook 发表于 2011-9-30 16:29
经济法中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我怎么感觉消权法属于民法,类比的是合同法
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目前全国人大的主流意见是属于“经济法”,但按照德国、法国、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它们也属于大民法的范畴。
经济法中和我们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
我怎么感觉消权法属于民法,类比的是合同法
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目前全国人大的主流意见是属于“经济法”,但按照德国、法国、韩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它们也属于大民法的范畴。
民宅 发表于 2011-9-30 16:41
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 ...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我不明白的是“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你把体现这句话的书名著者名出版社名第几版第几页给出来看看?
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 ...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我不明白的是“法学教材是把消权法归入经济法概论的。”
你把体现这句话的书名著者名出版社名第几版第几页给出来看看?
我当年最讨厌学的是法理学和各经济法,最喜欢学的是各程序法,我觉得研究程序是件比较有趣的事。我毕业之后就在一国有财险公司做法务,平时用的最多是保险法、民诉法,还有道交法(这个牵扯到车险理赔),公司法反而很少能用到
zulook 发表于 2011-9-30 16:54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http://wenku.baidu.com/view/86b88f2ee2bd960590c6775d.html
已经考完好几年了,教材早卖掉了!上面的网址如果不能说明问题,我愿意买一本新的教材拍下来给你看!但这是有代价的。愿赌服输,敢不敢拿1000个金钱赌一把?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http://wenku.baidu.com/view/86b88f2ee2bd960590c6775d.html
已经考完好几年了,教材早卖掉了!上面的网址如果不能说明问题,我愿意买一本新的教材拍下来给你看!但这是有代价的。愿赌服输,敢不敢拿1000个金钱赌一把?
我以为消法纳入社会法的范畴。
不过既然教材和司考都算作经济法,那么就是我搞错了
zulook 发表于 2011-9-30 21:57
我以为消法纳入社会法的范畴。
不过既然教材和司考都算作经济法,那么就是我搞错了
那一年经济法考的案例就是有关消法的,印象深刻。
我以为消法纳入社会法的范畴。
不过既然教材和司考都算作经济法,那么就是我搞错了
那一年经济法考的案例就是有关消法的,印象深刻。
zulook 发表于 2011-9-30 16:54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民法是私法,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那玩意主要是调整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法律关系。
比较让人难以费解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属于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质上还是知识产权法,既然知识产权是民法,但是犯法却是经济法。
民法和经济法分立,或大民法包含经济法
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民法是私法,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那玩意主要是调整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法律关系。
比较让人难以费解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属于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质上还是知识产权法,既然知识产权是民法,但是犯法却是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只有部分内容涉及保护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
另外————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 誉。
第十五条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只有部分内容涉及保护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
另外————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 誉。
第十五条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正在为考试而看书
楼主,我朋友是自考北京大学法律的,目前专科才考完,她很犹豫要不要接考法律本科,毕竟家里没关系去公职部门。听说这里有个学法律的前辈,她特地让我打听下,在现在这个形势下,
法律本科生怎么就业啊,就业方向是什么
外语重要吗,公共英语考级的话到几级比较合适。
毕业前要不要拿什么必须的证
跪求前辈指点一二。
民宅 发表于 2011-9-30 10:53
公司法相对于合同法、民法,对于普通人实践操作并不是那么频繁。
如果是要考企业法律顾问当然要认真研究 ...
楼主,我朋友是自考北京大学法律的,目前专科才考完,她很犹豫要不要接考法律本科,毕竟家里没关系去公职部门。听说这里有个学法律的前辈,她特地让我打听下,在现在这个形势下,
法律本科生怎么就业啊,就业方向是什么
外语重要吗,公共英语考级的话到几级比较合适。
毕业前要不要拿什么必须的证
跪求前辈指点一二。
1 要接本,不接本没法参加司法考试,也就意味着基本排除了进公检法、律所等等的可能性。而且,很多公务员职位必须本科以上才能报考。(以前考乡镇职位可以专科)
2 先参加司法考试,然后可选择进公检法或律师事务所。如不想参加司考,直接考公务员。以上都不想,就加入就业大军吧。
3 公共英语三级即可。
rainbowfire 发表于 2011-10-2 20:16
楼主,我朋友是自考北京大学法律的,目前专科才考完,她很犹豫要不要接考法律本科,毕竟家里没关系去公 ...
1 要接本,不接本没法参加司法考试,也就意味着基本排除了进公检法、律所等等的可能性。而且,很多公务员职位必须本科以上才能报考。(以前考乡镇职位可以专科)
2 先参加司法考试,然后可选择进公检法或律师事务所。如不想参加司考,直接考公务员。以上都不想,就加入就业大军吧。
3 公共英语三级即可。
民宅 发表于 2011-10-2 21:00
1 要接本,不接本没法参加司法考试,也就意味着基本排除了进公检法、律所等等的可能性。而且,很多公务 ...
她问,如果大专法律专业,去找啥样工作比较好,待遇大概啥样
1 要接本,不接本没法参加司法考试,也就意味着基本排除了进公检法、律所等等的可能性。而且,很多公务 ...
她问,如果大专法律专业,去找啥样工作比较好,待遇大概啥样
待遇不会很好,也就两千上下。有乡镇(含县城)公务员职位可以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