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的版主任命都是如何进行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3:23:04
超大的版主任命都是如何进行的?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我如果想当版主的话,该怎么努力啊?超大的版主任命都是如何进行的?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我如果想当版主的话,该怎么努力啊?
超大的版主任命都是如何进行的?
——目前的版主是公开招募+内部推荐,然后经超大管理层集体审议是否给予“见习版主”,然后再经过超大管理层集体审议是否给予“见习版主”转正为“版主”

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当然,对一部分长期不上线,不执行版主职责的版主,任何会员都可以举报

我如果想当版主的话,该怎么努力啊?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然后积极向感兴趣的版主或所在分区版主自荐
angadow 发表于 2011-9-13 22:39
超大的版主任命都是如何进行的?
——目前的版主是公开招募+内部推荐,然后经超大管理层集体审议是否给予“ ...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



是不是说当上版主之后就不可以过多参与发言了啊?
郝迪 发表于 2011-9-14 10:53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
论坛嘛,发言难免有观点,有左右,有是非
版主一般不会参与话题激烈的讨论。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

我如果想当版主的话,该怎么努力啊?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然后积极向感兴趣的版主或所在分区版主自荐


(前提,常识,不是版主的时候被认识的ID当了版主以后仍然被认识。)
1、版主不被认识是因为版主不积极发言是正常的
2、网友要成为版主就要积极发言
3、版主不被认识是因为不是网友。
原来是这样,版主不是网友。
好的。


对于这个帖子的回答,建议超大管理层好好讨论,弄个像样点的公告,这种逻辑的回答,太浪漫了。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

我如果想当版主的话,该怎么努力啊?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然后积极向感兴趣的版主或所在分区版主自荐


(前提,常识,不是版主的时候被认识的ID当了版主以后仍然被认识。)
1、版主不被认识是因为版主不积极发言是正常的
2、网友要成为版主就要积极发言
3、版主不被认识是因为不是网友。
原来是这样,版主不是网友。
好的。


对于这个帖子的回答,建议超大管理层好好讨论,弄个像样点的公告,这种逻辑的回答,太浪漫了。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 我如果想当版主 ...
1,所谓的不认识是指新加入的网友不认识,包括老网友也可能不认识,而且这个不认识的范畴只是版主范畴里的一种,也有很多大家认识的网友,比如河北老乡大哥,大家都认识吧,他一直义务支持版务。您本帖回复的逻辑基础,我表示有异。不积极发言是指版主上岗后不参与讨论。您第一条逻辑就不扎实,其余两条就难以说通,第三条的说法我怎么找不到出处?上面版主热心解答,您用这些话那啥吧,这的确很浪漫啊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2:38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

我如果想当版主 ...
[:a2:]主要是你的思维比较发散...
很简单啊,做之前需要别人能够了解你
做之后,收声干活
版主是苦力啊
弄个像样点的公告 请问,超大可有关于版主任命的方法流程的正式公告???????

6、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是论坛网友的热心参与论坛建设的表现,您倒好,第一时间不考虑是否有地方确实需要改正,反而出来对指出问题的妄加指责,比较有趣。

第六条,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用多费口舌,觉得不爽,屏蔽也行。
365赌王 发表于 2011-9-14 13:52
主要是你的思维比较发散...
[:a2:]你看问题很对路。
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4:11
那还是没有回答,,,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
嗯啊,CD注册的ID有40几万啊!
是不是只有你认识的,你才觉得人家有资格当版主啊?
峨眉峰 发表于 2011-9-14 15:08
嗯啊,CD注册的ID有40几万啊!
是不是只有你认识的,你才觉得人家有资格当版主啊?
呵呵,列兵。
那么才几楼的帖子呀,你都不能从头看到尾。
超大那些几百上千楼的帖子。。。。。。哼哼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4:11
那还是没有回答,,,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
03年的ID表示,去年一大堆的我不认识的ID当了版主,当时CD招募,人家主动报名,实习一个月。
你个新兵蛋子,老老实实在站务翻帖子看吧,站务是你学习版规、了解论坛一些情况的好地方。
我咋觉得你把站务当水区了呢?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2:38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所以不认识是正常的,这些版主的获得资格见上一条回复

我如果想当版主 ...
你的逻辑弱,就不要在站务版展示。任何地方要当选点什么都需要大家认识你,至于当选后,你有多少人脉就不重要了,关键是作事。
hhhhhhh 发表于 2011-9-14 15:17
03年的ID表示,去年一大堆的我不认识的ID当了版主,当时CD招募,人家主动报名,实习一个月。
你个新兵蛋 ...
见9楼第4条
emellzzq 发表于 2011-9-14 15:18
你的逻辑弱,就不要在站务版展示。任何地方要当选点什么都需要大家认识你,至于当选后,你有多少人脉就不 ...
见5楼全部,及9楼1、2、4、5条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4:11
那还是没有回答,,,很多版主压根都不认识,这些ID是怎么获得的版主资格的啊?
超大的版面这么多,你每个都去过了吗?超大近50万个ID中产生约一百个版主,有不认识才是正常的,能认完所有版主的,简直是怪物了。
emellzzq 发表于 2011-9-14 15:29
超大的版面这么多,你每个都去过了吗?超大近50万个ID中产生约一百个版主,有不认识才是正常的,能认完所 ...
同见9楼第4条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5:27
见5楼全部,及9楼1、2、4、5条
大家都看得懂的逻辑关系,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的逻辑弱。
你的逻辑弱,不能成为要求别人按照你的思维方式说话的理由。

emellzzq 发表于 2011-9-14 15:37
大家都看得懂的逻辑关系,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的逻辑弱。
你的逻辑弱,不能成为要求别人按照你的思维方式 ...


你懂不懂逻辑?笑话,超级大笑话,大家都看得懂的逻辑关系,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的逻辑弱
请好好学习下,什么叫逻辑关系,什么叫谬误推论。我对2楼版主的回答采用的是谬误推论。
再说逻辑关系的建立和逻辑的对错有关系?谢谢,请多读书。
另外,对于2楼版主的三句话,是个什么逻辑关系?你搞清楚没有,请说出来是什么逻辑关系?

修改下,准确的说,对2楼用的是归谬法。
emellzzq 发表于 2011-9-14 15:37
大家都看得懂的逻辑关系,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的逻辑弱。
你的逻辑弱,不能成为要求别人按照你的思维方式 ...


你懂不懂逻辑?笑话,超级大笑话,大家都看得懂的逻辑关系,你看不懂,这就是你的逻辑弱
请好好学习下,什么叫逻辑关系,什么叫谬误推论。我对2楼版主的回答采用的是谬误推论。
再说逻辑关系的建立和逻辑的对错有关系?谢谢,请多读书。
另外,对于2楼版主的三句话,是个什么逻辑关系?你搞清楚没有,请说出来是什么逻辑关系?

修改下,准确的说,对2楼用的是归谬法。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4:10
你看问题很对路。


谢谢,因为我以前是金紫山的医生.对付你,就明白该用电棒使之镇静.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4:10
你看问题很对路。


谢谢,因为我以前是金紫山的医生.对付你,就明白该用电棒使之镇静.
首长看到回复以后请Q我,有事商量
365赌王 发表于 2011-9-14 15:51
谢谢,因为我以前是金紫山的医生.对付你,就明白该用电棒使之镇静.
首长看到回复后请Q我,有事商量
365赌王 发表于 2011-9-14 15:51
谢谢,因为我以前是金紫山的医生.对付你,就明白该用电棒使之镇静.
你还当过那个的呀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2:3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尽管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解开,但是还是要感谢大家回答我的帖子。另外看了这些回复贴之后我更搞不懂了,你的这个ID是因为什么禁止访问了啊??


小你 发表于 2011-9-14 12:3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尽管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解开,但是还是要感谢大家回答我的帖子。另外看了这些回复贴之后我更搞不懂了,你的这个ID是因为什么禁止访问了啊??

  超级大本营论坛章程和规章全集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st%3D1%26digest%3D1      

  第四章    版主制度           
                              
第十五条    版主为论坛正式管理人员,行使论坛日常事务管理权。
第十六条    版主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
                 (二)热心论坛发展,积极参加论坛管理;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具有丰富的军事知识或适宜论坛管理的其他知识;
                 (五)由两名以上在任版主或贵宾推荐;
第十七条    论坛对版主候选人从严掌握,版主正式任职必须经过实习锻炼,实习期为一到三个月。实习版主在分区版主和超级版主监督下行使版主权利,履行版主义务。
                  实习版主先由超级版主会议任命,并确定实习期限。实习期满后,经版主贵宾全体会议认真审查,对实习版主是否转为正式版主作出最终决定。
第十八条    各版面版主一般不得超过五名,有需要超过五名的,由超级版主会议决定。版主候选人超过规定名额的,须竞争上岗,论坛择优录用。
                  一名版主可以兼任其他版面版主,但同时担任不同版面的版主职务不得超过四个。
第十九条    版主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主管版面版主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二)在主管版面执行本章程和论坛其他规定;
                 (三)主持、引导主管版面有关话题的讨论,维护版面秩序和良好风气;
                 (四)经主管版面两名以上版主同意,对优秀发贴评为精华;
                 (五)在主管版面对轻度违反论坛规定的会员作出警告、编辑处理;
                 (六)经两名以上版主同意,对主管版面严重违反论坛规定的会员做出严重警告或删贴处理;认为需要锁贴或屏蔽的,报请超级版主会议作出相应处理;
                 (七)就管理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或敏感事项,请超级版主会议给予指导、解释和处理;
                 (八)就论坛规章制度的制定发表意见和表决;
                 (九)就贵宾、各级版主的任命发表意见和表决;
                 (十)推荐优秀会员成为贵宾,推荐优秀贵宾成为版主;
                 (十一)在与版主职责不相冲突的前提下,行使贵宾的权利;
                  版主行使上述第(七)(八)(九)(十)项权利,应在版主贵宾区进行。
第二十条    版主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带头模范遵守本章程、保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勤勉,恪尽职守,每天保证二到三小时的上网管理时间;
                 (三)在主管版面积极宣传本章程和有关管理制度;
                 (四)以适当方式制止会员的不良发贴或其他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维持主管版面秩序和良好的讨论风气;
                 (五)在主管版面维护会员发贴权及其他正当权益;
                 (六)在不与版主职责相冲突的前提下,履行贵宾所必须履行的义务;
                 (七)不得对会员的批评、举报、投诉、贵宾的弹劾进行打击报复;
                 (八)对违规会员作出处理时,应提供必要理由,但不得与其争论或争吵;
                 (九)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版主因正当原因短时间内不能履行职务,应当提前一星期向超级版主会议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第二十二条    版主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版主因正当原因长时间不能履行职务,应当提前十天向超级版主会议辞职。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衔接的前提下,超级版主会议应予批准,同时授予贵宾称号,威望值保留。

郝迪 发表于 2011-9-14 22:07
尽管我的疑惑还是没有解开,但是还是要感谢大家回答我的帖子。另外看了这些回复贴之后我更搞不懂了,你 ...
站务区捣乱,被封的多去了
碧落黄泉 发表于 2011-9-15 08:10
超级大本营论坛章程和规章全集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8690&extra=pa ...
版主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

这个地方逻辑上有问题啊?成为版主需要先“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这个逻辑上行不通啊?你说的意思是想成为某些特殊版块(例如武器区、交通区)的版主需要先成为一些次要一些的板块的版主吗?
365赌王 发表于 2011-9-14 15:51
谢谢,因为我以前是金紫山的医生.对付你,就明白该用电棒使之镇静.
你真的是是金紫山的医生啊?!
郝迪 发表于 2011-9-15 20:09
你真的是是金紫山的医生啊?!
客座、特约客座。。。
365赌王 发表于 2011-9-16 08:28
客座、特约客座。。。
这个...这个还有特约客座的啊!
历史版块的版主“杀之”,
如果搜索他的扣分记录,
就会发现被他扣分的多是“冒犯”清朝的言论,
(不接受分裂的指责,揭露清朝的历史真相不是反对现在满族,辛亥革命也有满族先烈的功劳)

但在讨论畅谈区,不喜欢清朝或者清宫戏人物的言论很常见,
但讨论区的版主并没有扣分,
可见,讨论清朝历史并没有违反版规。

虽然杀之并没有参与回帖,但他的做法客观上误导了历史区的舆论,
在选版主之前要考察他们的记录,
但当选版主之后都做了些什么,这点也值得关注。

ven666 发表于 2011-9-16 19:27
历史版块的版主“杀之”,
如果搜索他的扣分记录,
就会发现被他扣分的多是“冒犯”清朝的言论,


如果“杀之”确实有你说的行为,那确实应该由超级大本营的负责人进行处罚!


另外我也要感谢大家对我这个帖子的热情参与,尽管我还是没有得到关于我的问题的明确回答,但是我依然要感谢大家的回帖,谢谢了。
ven666 发表于 2011-9-16 19:27
历史版块的版主“杀之”,
如果搜索他的扣分记录,
就会发现被他扣分的多是“冒犯”清朝的言论,


如果“杀之”确实有你说的行为,那确实应该由超级大本营的负责人进行处罚!


另外我也要感谢大家对我这个帖子的热情参与,尽管我还是没有得到关于我的问题的明确回答,但是我依然要感谢大家的回帖,谢谢了。
版主只执行版面管理,发言的不多

积极参与论坛讨论,积极参与版面管理的协助工作

太争议的话题可以用马甲嘛,呵呵

郝迪 发表于 2011-9-15 20:08
版主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

这个地方逻辑上有问题啊?成为版主需要先“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这个逻辑上行不通啊?你说的意思是想成为某些特殊版块(例如武器区、交通区)的版主需要先成为一些次要一些的板块的版主吗?


是这意思,  特殊时期 也会发招募帖请大家毛遂自荐。
郝迪 发表于 2011-9-15 20:08
版主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

这个地方逻辑上有问题啊?成为版主需要先“成为论坛贵宾或其他版面版主”这个逻辑上行不通啊?你说的意思是想成为某些特殊版块(例如武器区、交通区)的版主需要先成为一些次要一些的板块的版主吗?


是这意思,  特殊时期 也会发招募帖请大家毛遂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