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回顾了一下药家鑫的案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39:34


   有几个如果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
   1 药家鑫这样的案子他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2 如果药家鑫的家庭是一个普通家庭他会判死刑吗?
   3 如果药家鑫的家庭确实是个普通家庭,那么网络上关于他们家庭的舆论是不是造成了药的被判死刑?
   4 如果以上如果都是事实,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药家鑫是被谣言+舆论所杀。
   5 如果药家鑫是被谣言+舆论所杀,那么那些造谣 和传谣的人是不是杀人犯。
我无意与药的翻案,也无意纠结那些是事实,那么不是事实,只是假设所有可能中的一个,并以这个假设为视角来看这个案子,来看看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冰冷与刺骨,死亡和寂静。看到了比以上如果全不不成立还要可怕的一个面目,在狂欢中杀人。我只能祈祷,这些假设全部都是不成立的。

   有几个如果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
   1 药家鑫这样的案子他一定会被判死刑吗?
   2 如果药家鑫的家庭是一个普通家庭他会判死刑吗?
   3 如果药家鑫的家庭确实是个普通家庭,那么网络上关于他们家庭的舆论是不是造成了药的被判死刑?
   4 如果以上如果都是事实,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药家鑫是被谣言+舆论所杀。
   5 如果药家鑫是被谣言+舆论所杀,那么那些造谣 和传谣的人是不是杀人犯。
我无意与药的翻案,也无意纠结那些是事实,那么不是事实,只是假设所有可能中的一个,并以这个假设为视角来看这个案子,来看看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冰冷与刺骨,死亡和寂静。看到了比以上如果全不不成立还要可怕的一个面目,在狂欢中杀人。我只能祈祷,这些假设全部都是不成立的。
别煽情了~

这个案子我早说过了~

正义的人民只会津津乐道于杀人偿命的戏码~

背后的中国司法和社会问题是不会去关心的~

药家鑫的死活其实无所谓~

不管他是死是活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中国法制史上的耻辱柱~

50年后足以同许霆案刘涌案齐名~

chrisxun 发表于 2011-8-15 23:02
别煽情了~

这个案子我早说过了~


   是有些煽情啊,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如果是这样,不知道我那一天会不会被2代了。
   活在正义人民的周围感觉不是太好。
   
chrisxun 发表于 2011-8-15 23:02
别煽情了~

这个案子我早说过了~


   是有些煽情啊,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如果是这样,不知道我那一天会不会被2代了。
   活在正义人民的周围感觉不是太好。
   
故意杀人判个死刑不很正常么,那点委屈法律人士了。
正义人民没有错

法律人士也不委屈

这个案子其实就是法律人士自己在找抽~

依法审判的话无论药家鑫死不死都是正常的~

但是法律界偏要玩出那么多花活来~

你要认为这种案子罪大恶极自首也不足以减轻处罚~

那就统一标准凡是这种案件一律死刑立即执行~

你要是认为这种案子有了自首情节就应该依法减轻处罚那就痛快给个死缓~

药家鑫的悲剧在于其它案情比他严重的罪犯仅仅因为案情没有被关注就逃过一死~

这种判决标准的不统一~

审判过程的犹疑不定为外力所左右~

是中国司法洗刷不掉的耻辱~
谣言+舆论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1-8-15 23:07
故意杀人判个死刑不很正常么,那点委屈法律人士了。


     个人的观点啊,每年莫名其妙被判死刑的不少,该判死刑没有判死刑的也不少。就药家鑫来说,他被判死刑也不怨,不被判死刑他所受到的惩罚也绝对够。如果仅仅在法律的层面上我没有任何意见。
     我只是提了个假设,纠结一下舆论在这个案子中是什么作用,纠结一下如果舆论错了,到底怎样罢了。更纠结一下我当初如果做了一次正义的 良心的,我如何面对这个错误呢?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1-8-15 23:07
故意杀人判个死刑不很正常么,那点委屈法律人士了。


     个人的观点啊,每年莫名其妙被判死刑的不少,该判死刑没有判死刑的也不少。就药家鑫来说,他被判死刑也不怨,不被判死刑他所受到的惩罚也绝对够。如果仅仅在法律的层面上我没有任何意见。
     我只是提了个假设,纠结一下舆论在这个案子中是什么作用,纠结一下如果舆论错了,到底怎样罢了。更纠结一下我当初如果做了一次正义的 良心的,我如何面对这个错误呢?
1、在现行法律下,当然可判死刑,合情合理,量刑还是有一定有弹性(注:死缓算死刑。。)
2、已经没有如果
3、网络舆论繁杂,CCAV倒是强力为药洗地,你说法官们是有空上网跟人斗嘴还是会上无聊的论坛看人喷粪?宁愿相信他们会看CCAV吧,所以药非舆论所杀
4、5、综上所论,舆论杀人根本是个伪命题

希望注意的是,判决前口口声声要杀药以平民愤者(还纷纷赌法院不会判死,和70码事件何其相像)和事后大肆攻击舆论杀人有可能是同一拨人,反正无论法院如何判决,总会跳出来说话的,法院判死就说舆论杀人,法院不判死,那就说徇私舞弊保护官二代。

故意杀人当然是要死刑了,但有一点我不明白,他是在机动车道上还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撞的人?
其实中国的车险和道路安全法如果能做一些合理性的修改,这场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重剑无锋 发表于 2011-8-15 23:17
1、在现行法律下,当然可判死刑,合情合理,量刑还是有一定有弹性(注:死缓算死刑。。)
2、已经没有如果 ...
   那么他们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对于我们的社会应该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人。
   在我看来,这样的一群人是一群极其卑劣的人,是没有任何人格的人。


不低调和积极赔偿受害者,却去搞什么陪审团,跑到ccav耍悲情
出这主意的人真是坑爹啊




不低调和积极赔偿受害者,却去搞什么陪审团,跑到ccav耍悲情
出这主意的人真是坑爹啊


likelist 发表于 2011-8-15 23:23
那么他们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对于我们的社会应该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人。
   在我看来,这样的 ...
21世纪几大公害:恐怖分子  环保分子 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

共同特点,以自我为中心,不按规则办事(或者说以破坏规则为乐),高举‘神圣’旗帜(恐怖分子的圣战、环保分子的环保至上不要饭碗,无政府自由主义的无限拔高个人权利,只考虑个人利益排斥集体利益)行卑微低下的事

重剑无锋 发表于 2011-8-15 23:32
21世纪几大公害:恐怖分子  环保分子 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

共同特点,以自我为中心,不按规则办事(或者 ...
    “三股势力”好像跟你说的差不多啊
    其实俺就是今天回顾一下这个案子,突发奇想的认为 如果药家没有什么背景,而他们的一些事情都是“被”的,如果我当初不是作为一个看客,而是良心泛滥的到处愤怒,我该如何自处呢,君子一日三省,俺就是借这个事省省自己,顺便发发感慨,升升军衔。
看当时讨论时举的一些普通人的案例,死缓和死刑都有
撞不死人,拔刀砍八砍死,这样的人渣不死,天下何人可死?

有什么可唧唧歪歪的?

还舆论杀人,莫名其妙!

从事情的开始,到最后结束,我就一个结论,这样的人渣,必须死!
没有那些造势洗地,判死刑的机会大概会在70%~90%左右

那些专家一出手,加上专门洒狗血+扮演侦探的律师从旁敲边鼓...

判死刑的机会立刻升上98~无限大。

原本的争议点只在于有没有自首...后来变成了他骆驼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算冤枉,只能算他点背。
司法公正必须建立在司法独立之上,独立于上,独立于下,还要独立于己。
药案的过程给我的印象简单地说就是LS代表的“公愤”和一群慌了手脚的法官。从当事人到民众和法律界,没有人尊重他人,也没有人有自尊。
说到这个要加薪案。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不做评论。
只是有一件事。被有些人提到的那个日本一位成年人杀害一对母子后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个案子至今在日本还是属于未完结上诉中的状态。而要加薪已经死了。

likelist 发表于 2011-8-15 23:05
是有些煽情啊,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如果是这样,不知道我那一天会不会被2代了。
   活在正义人 ...


" 活在正义人民的周围感觉不是太好" ???

太平洋对岸是天堂,赶紧去吧...
likelist 发表于 2011-8-15 23:05
是有些煽情啊,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如果是这样,不知道我那一天会不会被2代了。
   活在正义人 ...


" 活在正义人民的周围感觉不是太好" ???

太平洋对岸是天堂,赶紧去吧...
greed 发表于 2011-8-16 08:04
" 活在正义人民的周围感觉不是太好" ???

太平洋对岸是天堂,赶紧去吧...
这个正义本来就应该加引号的
就像现在夏俊峰杀2人伤1人被判死刑,不就又有一堆“正义”人士在大喊司法不公了
所谓的“正义”人士要求的司法公正就是中国司法必须唯“正义”人士是从
杀人偿命,没什么好说的
法律人士在玩文字游戏,体现自己对世界秩序的控制。
文人们在玩文字游戏,体现自己的人文关怀悲天悯人。
中国的法律基础是保护弱者,当一群弱者怒吼的时候,法律是无法忽视这些的。
所谓参照前案的观点,根本就是西方法律体系的出发点。各有优劣,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罢了
所以,楼主那别有用心的感慨就咽回去,洗洗睡吧
我们这些你所谓的狂欢暴民,无法和你共处一室
stronpan 发表于 2011-8-15 23:22
故意杀人当然是要死刑了,但有一点我不明白,他是在机动车道上还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撞的人?
其实中国的车险和道 ...
“故意杀人当然要死刑”
你说的是中国法律吗?
shengyue 发表于 2011-8-16 09:01
这个正义本来就应该加引号的
就像现在夏俊峰杀2人伤1人被判死刑,不就又有一堆“正义”人士在大喊司法不 ...
这就是多数人暴政。
可惜中国的老百姓乐此不疲。
dnacool 发表于 2011-8-16 09:39
法律人士在玩文字游戏,体现自己对世界秩序的控制。
文人们在玩文字游戏,体现自己的人文关怀悲天悯人。
...
那你说说什么是中国法律体系?
春秋决狱还是砸烂公检法?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8-16 09:59
那你说说什么是中国法律体系?
春秋决狱还是砸烂公检法?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国民素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有极大关系。
但是如果你觉得中国的法律体系还是出于春秋决狱的水平,那你不是侮辱自己,就是在侮辱我们。
在建立完备的现代法律体系上面,我们有200年的课要补,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我们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
不要出了事情,想起依靠法律就拿来用,自己犯了事情就想找门路,托关系。当自己不遵守法律,而转而埋怨法律体系的漏洞和不完备。就没什么意思了
dnacool 发表于 2011-8-16 10:11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国民素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有极大关系。
但是如果你觉得中国的法律体系还是出于春 ...
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是一回事?
西方的法律体系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就是比中国的先进,放着先进的东西不去学,闭门造车就成?
而且法律规范化是加入WTO过程中的国家义务。有本事就闭关锁国不搞对外贸易了,否则西方的这些东西还得用。
中国有个屁法律体系,从49年后就开始试着创新,结果搞了一圈发现还是西方资本主义那套最使用。马克思的东西和所谓中华法系的东西只会带来进一步的混乱。
就药家鑫来说,他被判死刑也不怨,他应该冤在没有活在云南.
从开始到现在,我最大的悲哀是中国民众的仇恨心是如此重。
从开始到现在,我最大的悲哀是中国民众的仇恨心是如此重。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1-8-16 16:33
从开始到现在,我最大的悲哀是中国民众的仇恨心是如此重。
  最让人悲哀的是,有些人不去疏导这些仇恨,却无所顾忌的把仇恨当作工具,来激化它。
我就问一句:难道药不该死吗?
我就问一句:难道药不该死吗?
我就问一句:难道药不该死吗?
我就问一句:难道药不该死吗?
1. 药本人所犯罪行及其严重,性质无比恶劣,手段超乎寻常的卑劣。根据现行法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完全正确。各级法院量刑准确,程序规范,维护了正义和法制。

2. 张妙家人的律师张显,完全是个混帐,卑劣的做法甚至比药更残酷无情。张显的卑鄙手段让人看清社会上人渣的丑恶嘴脸。药杀人有冲动成分在里面,并且药已经接受法律制裁,至此结案不亏欠任何人。张显的下流手段,至今没有被追究责任。

3. 药案审理过程中,社会上疯狂的狂欢式的庆祝药被判处死刑更加说明教育需要在国内大规模推广。

4. 最终在全国废除普遍意义的死刑是历史的趋势,谁也无法阻挡。在大范围推进教育普及的前提下,有序的通过社会讨论、司法研究,普及废除死刑的意义,最终有序的逐步修改刑法废除死刑,尤其废除所有非暴力犯罪死刑,是势在必行的。当然,我认为应该保留特殊案件的死刑,届时死刑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因为数量会特别少,核准应该由人大常任委会审核。保留的死刑应该只用来震慑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恐怖袭击。同时,我国应该大幅度提高有期徒刑最高服刑年限,30年完全可以接受,并应该增加不可减刑的无期徒刑,所有无期徒刑都应该在审判时就确定最低服刑年限,且应该至少25年为底线。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8-16 09:56
“故意杀人当然要死刑”
你说的是中国法律吗?


老兄,费这么多口水不累得慌?~~~~~~~~~~~~~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1-8-16 09:56
“故意杀人当然要死刑”
你说的是中国法律吗?


老兄,费这么多口水不累得慌?~~~~~~~~~~~~~
我不是刚发过这样的帖子,怎么又纠结起来了。
看了这个帖子,老子呕吐之后很想杀人,就杀那些在此帖里煽情的人,哪天等老子走路撞倒了他的家人,然后怕他家人纠缠,直接拔除刀一顿乱砍。  看看到时候他们还会不会出来给药家鑫嚎丧
律师真的不是好鸟

建议死缓不可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