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钱谦益”茅于轼又发汉奸论调,是可忍,孰不可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3:06:44


@茅于轼 :政治家们制造的欺骗百姓的重要理论,就是把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当成至高无上的准则。百姓为了维护主权领土,把自己的性命送掉了还没有觉悟。请问,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

茅叫兽,此乃真正之兽言!!!简言之,就是“不是人话”!国家主权,无关乎政治,关乎民族生存之根本尊严。领土完整无关乎政党,关乎普通民众基本利益。你这样的论调,居然还有人表示赞同,这才是中国之最大悲哀,让我想起明末钱谦益之流,恨不能扼断其脖!!!




@茅于轼 :政治家们制造的欺骗百姓的重要理论,就是把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当成至高无上的准则。百姓为了维护主权领土,把自己的性命送掉了还没有觉悟。请问,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

茅叫兽,此乃真正之兽言!!!简言之,就是“不是人话”!国家主权,无关乎政治,关乎民族生存之根本尊严。领土完整无关乎政党,关乎普通民众基本利益。你这样的论调,居然还有人表示赞同,这才是中国之最大悲哀,让我想起明末钱谦益之流,恨不能扼断其脖!!!


什么狗屁理论,汉奸真不知道什么叫无耻!
不看不听不理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这种人他生活在中国吗?吃我们的,住我们的,用我们的,浪费着我们有限的资源。
他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
这样的人你越是关注他,他叫得越凶,还是哪句话,和JY较真,你就输了
要是哪天打仗的话,第一个干掉的就是他。
这种无脑言论都能堂而皇之地发表,以后谁在拿“言论自由”说TG的事儿我和谁急
要习惯关言论自由
风不止 发表于 2011-8-1 15:55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这种人他生活在中国吗?吃我们的,住我们的,用我们的,浪费着我们有限的资源。
他怎么 ...
人家花的是福特基金会的钱!!!!!
他家不重要吗?那让给我住如何?最好连房产证也写上我的名
哈哈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
正常,这是纯西方思想了。
历史上,西方国家瓜分和被瓜分太多了,领土对他们来说,也只是利益的筹码


废话,亡了国茅大有良心可以到其他国家继续忽悠,可没了钱,他能往哪个国去?

废话,亡了国茅大有良心可以到其他国家继续忽悠,可没了钱,他能往哪个国去?
chchbit 发表于 2011-8-1 16:00
人家花的是福特基金会的钱!!!!!
他花美元没关系,别占用我们的资源。
如果国家不是人民的,那土地和主权确和百姓无关。
话说当年这家伙能躲过反右历次斗争还有文革?莫非墙头草两边倒,当年是革命红老将?
是与你老头子无关,所以你还是闭嘴吧。
chchbit 发表于 2011-8-1 16:00
人家花的是福特基金会的钱!!!!!
福特占5%吧,剩下的都是TG的:victory:

f22 发表于 2011-8-1 16:15
福特占5%吧,剩下的都是TG的


人家整个研究所都是福特基金养的没有TC背景
f22 发表于 2011-8-1 16:15
福特占5%吧,剩下的都是TG的


人家整个研究所都是福特基金养的没有TC背景
羁鸟恋旧林 发表于 2011-8-1 16:09
话说当年这家伙能躲过反右历次斗争还有文革?莫非墙头草两边倒,当年是革命红老将?
他是右派,据说茅以升家族是右派最集中的家庭
又据说,茅于式当右派因为他对买不着猪肉问了句:干嘛不涨价
chchbit 发表于 2011-8-1 16:16
人家整个研究所都是福特基金养的没有TC背景
老右贴过天则所的项目清单,福特那一年两万是养不起的;P
在“满洲开拓团”纪念碑还安然无恙的时候,这种言论算什么。
枝野幸男 发表于 2011-8-1 15:55
我强暴了他女儿和老母,也与他何干吧~ 按他的逻辑的话
他老母...不在了.您要是有兴趣,去刨个吭QJ吗?
您也可以按他的逻辑去QJ他,不过法律只认你的行为而不认谁的逻辑
是不是好无奈?
风不止 发表于 2011-8-1 15:55
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这种人他生活在中国吗?吃我们的,住我们的,用我们的,浪费着我们有限的资源。
他怎么 ...
那个把白龙尾岛和半个长白山天池一挥手就送人的,您觉得他要脸吗?
如果国家不是人民的,那土地和主权确和百姓无关。
你怎么不去问问美国是美国人民的吗?
f22连说出汉奸言论的人都要维护,水平下降啊。
fales2007 发表于 2011-8-1 16:49
f22连说出汉奸言论的人都要维护,水平下降啊。
你看出我哪儿维护他了?
他要的就是眼球,你越骂他越得瑟,而且骂的还不在理上,只能无边发泄,有的人干脆连天则所都不了解连他个人历史都不知道,能骂到点上吗?
大把领土送给外国的领袖是神,发点牢骚的茅教授就被喷子如此辱骂,看来骂谁是关键,不是骂他的言论行为。

枝野幸男 发表于 2011-8-1 16:54
谁跟你说我强奸他就一定要以法律允许为前提的? 我老2长你身上?


你完全就不应当以法律允不允许为前提,你只能以你自己想不想干为前提
要不要地址?我贴过他家地址给歌幽,离他家不远
枝野幸男 发表于 2011-8-1 16:54
谁跟你说我强奸他就一定要以法律允许为前提的? 我老2长你身上?


你完全就不应当以法律允不允许为前提,你只能以你自己想不想干为前提
要不要地址?我贴过他家地址给歌幽,离他家不远
f22 发表于 2011-8-1 16:56
你完全就不应当以法律允不允许为前提,你只能以你自己想不想干为前提
要不要地址?我贴过他家地址给歌幽 ...
来来来,发点有用的信息
f22 发表于 2011-8-1 16:56
你完全就不应当以法律允不允许为前提,你只能以你自己想不想干为前提
要不要地址?我贴过他家地址给歌幽 ...
来来来,发点有用的信息
枝野幸男 发表于 2011-8-1 17:02
来来来,发点有用的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怡水园2号楼
家在石景山某小区,那个贴暂时翻不到,你等等啊,等不及就先去办公地方爽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