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袭警遭击毙 家属疑警用枪过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7:50:27
〔本报讯〕台北市发生一起警察击毙民众案件!一名林姓男子于11日凌晨持刀攻击一名朱姓警察,却遭朱姓警察连开5枪击毙,死者家属认为警察用枪时机过当, 怀疑警方和男子协调沟通的过程有问题;不过,警方则强调,朱姓警察开枪属于自卫,且开枪前有依法鸣枪示警,符合法律程序,但朱姓警察还是有可能因此吃上过 失杀人官司。

 据了解,林姓男子于11日凌晨4时左右在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大声喧哗,台北市警内湖分局文湖派出所获报后指派警察朱世凯和吴俊德到现场处理,却没想到男 子和警察发生激烈冲突,林姓男子甚至持西瓜刀攻击警察。台北市内湖分局侦查队长吴坤财表示,朱世凯先对空鸣枪1枪,但因林姓男子仍作势攻击警察,情急之 下,朱世凯才连续朝林姓男子开了5枪,将其击毙,他说,「同仁是开一枪示警之后,不小心扭伤跌倒,但他又扑向我们同仁,我们同仁才连续开枪,造成这个不幸 事件。」

 警方也表示,警方督察初步至现场查证后,确定朱世凯是被迫开枪自卫,警方现在除了全力协助家属善后外,也会调阅路口监视器,还原现场;不过,林姓男子的家属则十分不满,认为连开5枪过多,也质疑警察开枪时机过当,直斥朱世凯太恶劣。

 朱世凯现年29岁,通过警察基层特考后、警察专修班27期毕业,从警约4年时间;吴俊德则是现年41岁,警员班125期毕业,从警22年。警方强调,案 发当时,林姓男子确实持有枪械武器,而朱世凯开枪前有先对空鸣枪,一切符合法律程序,不过,由于人命关天,因此朱世凯仍有可能吃上过失杀人的官司。

 不过有部分网友们力挺警察,在脸书上发起活动,声援警察进行合理的自我防卫。


警察朱世凯连开5枪击毙男子,遭死者家属质疑警察用枪时机过当。(画面撷取自tvbs-n)
〔本报讯〕台北市发生一起警察击毙民众案件!一名林姓男子于11日凌晨持刀攻击一名朱姓警察,却遭朱姓警察连开5枪击毙,死者家属认为警察用枪时机过当, 怀疑警方和男子协调沟通的过程有问题;不过,警方则强调,朱姓警察开枪属于自卫,且开枪前有依法鸣枪示警,符合法律程序,但朱姓警察还是有可能因此吃上过 失杀人官司。

 据了解,林姓男子于11日凌晨4时左右在台北市内湖区阳光街大声喧哗,台北市警内湖分局文湖派出所获报后指派警察朱世凯和吴俊德到现场处理,却没想到男 子和警察发生激烈冲突,林姓男子甚至持西瓜刀攻击警察。台北市内湖分局侦查队长吴坤财表示,朱世凯先对空鸣枪1枪,但因林姓男子仍作势攻击警察,情急之 下,朱世凯才连续朝林姓男子开了5枪,将其击毙,他说,「同仁是开一枪示警之后,不小心扭伤跌倒,但他又扑向我们同仁,我们同仁才连续开枪,造成这个不幸 事件。」

 警方也表示,警方督察初步至现场查证后,确定朱世凯是被迫开枪自卫,警方现在除了全力协助家属善后外,也会调阅路口监视器,还原现场;不过,林姓男子的家属则十分不满,认为连开5枪过多,也质疑警察开枪时机过当,直斥朱世凯太恶劣。

 朱世凯现年29岁,通过警察基层特考后、警察专修班27期毕业,从警约4年时间;吴俊德则是现年41岁,警员班125期毕业,从警22年。警方强调,案 发当时,林姓男子确实持有枪械武器,而朱世凯开枪前有先对空鸣枪,一切符合法律程序,不过,由于人命关天,因此朱世凯仍有可能吃上过失杀人的官司。

 不过有部分网友们力挺警察,在脸书上发起活动,声援警察进行合理的自我防卫。


警察朱世凯连开5枪击毙男子,遭死者家属质疑警察用枪时机过当。(画面撷取自tvbs-n)
"不过有部分网友们力挺警察,在脸书上发起活动,声援警察进行合理的自我防卫。"


脸书??? 是FACEBOOK吧````
台湾人的叫法太强大了 不如叫:非死不可 多好````
王师警察也不好当啊,装逼犯人性党比沦陷区还多
2011-7-19 23:27 上传

难道还要等警察或者其他人被刀砍死之后再向那些家属们抗议罪犯用到刀当不成?


过当个P,这种袭警的不乱枪打死还要等警察被砍么
以后要这样,一警察带摄像机一警察带枪,一边录像一边击毙,省得闲话多多

过当个P,这种袭警的不乱枪打死还要等警察被砍么
以后要这样,一警察带摄像机一警察带枪,一边录像一边击毙,省得闲话多多
都怪媒体标题党炒作。什么叫连开5枪?第几枪打中的?如果是我朝64小炮,5枪枪枪中,说不定民警还会被歹人砍了然后歹人才挂
脸书?喷了。。。
tr19821201 发表于 2011-7-20 09:17
过当个P,这种袭警的不乱枪打死还要等警察被砍么
以后要这样,一警察带摄像机一警察带枪,一边录像一边击毙 ...
那人家又要说你没人性了,你两个人难道就不能配合下把犯人制服么?你连尝试都没有就直接开枪把人往死打,而且更过分的是还有人在一边拍.....说你没人性没冤枉你吧??
碰到不讲理的你就是嘴巴说肿了也没用啊
果然是同种同宗,做法都差不多
警察还得说是“不幸的事件”啊,这才是社会的不幸啊,果然某些人和ww是一路货色,一些民众每天人权自由喊不停,却从来忽视平等或者说光说不做,自己认为是人的才是人,其他的不是人,警察也是人啊
4楼那个是闪点行动的截图?
以后枪上也不要装什么电筒了,直接安摄像头,枪指向摄像,这下总结了,冥猪太强了
xiaofusheng721 发表于 2011-7-20 21:45
以后枪上也不要装什么电筒了,直接安摄像头,枪指向摄像,这下总结了,冥猪太强了
这个还真有,我小学时候买过一本介绍武器的书上就有这种警用枪,就是为了保存证据。
闪点行动的截图大亮啊
这些家属以后被砍的 警察谁开枪就是用枪过当 一定要等到被这些家属被砍死而且确实证明死得不能在死的时候 才能开枪 否则开枪过当~!
已经鸣枪警告了,那被射死也活该
不过有人在facebook上声援警察,比这边的网民靠谱多了
4楼的图是《闪点行动》里的啊,SRU啊,不过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
凛冽长锋 发表于 2011-7-20 19:10
那人家又要说你没人性了,你两个人难道就不能配合下把犯人制服么?你连尝试都没有就直接开枪把人往死打, ...
老兄想必武艺高强,空手入白刃练得出神入化。如果没这两下,我不相信,一暴徒手持西瓜刀向老兄扑来,老兄会选择制服他。
首先要搞清楚警察是干嘛的,都是爹娘生的,肉长的,也没有练过刀枪不入金钟罩铁布衫,明晃晃的西瓜刀砍过来,谁不害怕,能想起来鸣枪警告就不容易了,每个月还要领工资养活老婆孩子老爹老娘呢,叫砍死了,一家子你养活呀。将心比心吧。
ghos 发表于 2011-7-21 22:22
首先要搞清楚警察是干嘛的,都是爹娘生的,肉长的,也没有练过刀枪不入金钟罩铁布衫,明晃晃的西瓜刀砍过来 ...
警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相比平民有很大的优势。警察与军人有很大的不同。非致命性也是警察必须重视的一点。况且警方是人,对方就不是人么,对方也有老婆孩子。开五枪明显过当,子弹贯穿了对方的胸腹部,明明可以少开几枪的。有理由相信,警察已经慌神了。在这种情况下,确是过失杀人。在湾湾这样做确实授人以柄,不过大概会轻判,警察恐怕是当不成了。对公权力的使用必须慎重,如对此类案子不审,恐有滥用警权之后果。


這案例應該差不多吧?

[2009年03月18日的H.K新聞]南亚裔男子在马头围配水库袭警,被警员开枪击毙
http://space.qoos.com/?action-viewnews-itemid-312937

【香港消息】红磡常乐街近马头围抽水站山边发生警员开枪事件,一名南亚裔男子送院后伤重死亡。

事发约在中午十二时四十三分,现场消息说,警员收到一宗滋扰投诉,前往红磡常乐街近马头围抽水站时发现一名可疑的南亚裔男子,警员调查时遇到反抗,男子拳打及以折椅袭击警员
当警员企图接触该名南亚裔男子时,他转身挥拳击袭警员,警员以胡椒喷雾阻止,但对方继而用木椅袭击警员,警员以警棍及胡椒喷雾阻止。
警员曾使用警棍和胡椒喷雾,但都未能制服该名男子,警员于是先后开了两枪,男子头部受伤,被送院时昏迷,而警员右手亦受伤,一同送往伊利沙伯医院。
警员在胡椒喷雾用尽后仍未能制止对方袭击,在发出警告无效后,开了两枪,其中一枪击中该男子头部。该男子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救治,下午六时三十四分证实死亡。

次级武力无效才开枪
警方表示,开枪的警员,是采用了所有次一级的武力无效下,才开枪制服袭警的男子。警方称,事件现场没有发现该名男子有持枪或刀,但指出,警员是持续受到袭击,在使用警棍和胡椒喷雾等次一级武力后,仍然不能制服疑犯,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下才开枪。
警员开了两枪,相信第一枪没有打中,第二枪打中疑匪的头部,子弹从左耳下方穿入。对于何以警员开枪打疑匪头部,警方就解释,相信警员不是故意打疑匪头部,而是在短时间内及混乱下难以估计。
警方又表示,警员的背部和手受伤。根据指引,警员在感受自己生命有危险,或他人生命有危险时,就可以使用配枪.

這案例應該差不多吧?

[2009年03月18日的H.K新聞]南亚裔男子在马头围配水库袭警,被警员开枪击毙
http://space.qoos.com/?action-viewnews-itemid-312937

【香港消息】红磡常乐街近马头围抽水站山边发生警员开枪事件,一名南亚裔男子送院后伤重死亡。

事发约在中午十二时四十三分,现场消息说,警员收到一宗滋扰投诉,前往红磡常乐街近马头围抽水站时发现一名可疑的南亚裔男子,警员调查时遇到反抗,男子拳打及以折椅袭击警员
当警员企图接触该名南亚裔男子时,他转身挥拳击袭警员,警员以胡椒喷雾阻止,但对方继而用木椅袭击警员,警员以警棍及胡椒喷雾阻止。
警员曾使用警棍和胡椒喷雾,但都未能制服该名男子,警员于是先后开了两枪,男子头部受伤,被送院时昏迷,而警员右手亦受伤,一同送往伊利沙伯医院。
警员在胡椒喷雾用尽后仍未能制止对方袭击,在发出警告无效后,开了两枪,其中一枪击中该男子头部。该男子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救治,下午六时三十四分证实死亡。

次级武力无效才开枪
警方表示,开枪的警员,是采用了所有次一级的武力无效下,才开枪制服袭警的男子。警方称,事件现场没有发现该名男子有持枪或刀,但指出,警员是持续受到袭击,在使用警棍和胡椒喷雾等次一级武力后,仍然不能制服疑犯,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下才开枪。
警员开了两枪,相信第一枪没有打中,第二枪打中疑匪的头部,子弹从左耳下方穿入。对于何以警员开枪打疑匪头部,警方就解释,相信警员不是故意打疑匪头部,而是在短时间内及混乱下难以估计。
警方又表示,警员的背部和手受伤。根据指引,警员在感受自己生命有危险,或他人生命有危险时,就可以使用配枪.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1 10:40
警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相比平民有很大的优势。警察与军人有很大的不同。非致命性也是警察必须重视的一点。况且警方是人,对方就不是人么,对方也有老婆孩子。开五枪明显过当,子弹贯穿了对方的胸腹部,明明可以少开几枪的。有理由相信,警察已经慌神了。在这种情况下,确是过失杀人。在湾湾这样做确实授人以柄,不过大概会轻判,警察恐怕是当不成了。对公权力的使用必须慎重,如对此类案子不审,恐有滥用警权之后果。


“停止! 你再袭击我可能就要把我杀死了。 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需要开枪自卫,你可能不知道,拿凶器袭击一个有武器的人会是什么结果,人家是会开枪自卫的,知道了? 签个字,证明我跟你打过招呼了。。。还不停止? (砰!) 这是第一枪,我来观察一下是不是打够了,虽然可能没打中,那样的话观察的时候我可能就嗝儿屁了,但因为我受过专业训练,不这样观察就会让人觉得我慌神了,因为专业人士面对死亡都是镇定自若,习以为常的。 而慌神的才会开很多枪,所以让我再看你一眼。。。 (噗哧,挨了一刀),哎哟,真没打够,再来,准备好了没有?。。。”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1 10:40
警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相比平民有很大的优势。警察与军人有很大的不同。非致命性也是警察必须重视的一点。况且警方是人,对方就不是人么,对方也有老婆孩子。开五枪明显过当,子弹贯穿了对方的胸腹部,明明可以少开几枪的。有理由相信,警察已经慌神了。在这种情况下,确是过失杀人。在湾湾这样做确实授人以柄,不过大概会轻判,警察恐怕是当不成了。对公权力的使用必须慎重,如对此类案子不审,恐有滥用警权之后果。


“停止! 你再袭击我可能就要把我杀死了。 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需要开枪自卫,你可能不知道,拿凶器袭击一个有武器的人会是什么结果,人家是会开枪自卫的,知道了? 签个字,证明我跟你打过招呼了。。。还不停止? (砰!) 这是第一枪,我来观察一下是不是打够了,虽然可能没打中,那样的话观察的时候我可能就嗝儿屁了,但因为我受过专业训练,不这样观察就会让人觉得我慌神了,因为专业人士面对死亡都是镇定自若,习以为常的。 而慌神的才会开很多枪,所以让我再看你一眼。。。 (噗哧,挨了一刀),哎哟,真没打够,再来,准备好了没有?。。。”
如果是被大哥砍死的,你看家属敢不敢闹。
      看了前边几位的话,觉得过分强调警职是一份普通工作。但警职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是公权力的载体。其他工作没有允许带枪的吧,其他工作也不可以盘查审问逮捕他人。在当警察时就应该知道会有危险。享受警职的权利时就要承担义务。相比公权力,私权利更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更应该受到保护。
    顺便说一句,程序正义比事实正义更重要。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2 15:14
看了前边几位的话,觉得过分强调警职是一份普通工作。但警职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是公权力的载体。其他 ...
警察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开枪自卫而不必尝试凭肉搏制服对方,这也是符合程序正义的。

scut_m 发表于 2011-7-22 15:46
警察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开枪自卫而不必尝试凭肉搏制服对方,这也是符合程序正义的。


没说不可以,但是开五枪真的对么?
查了一下,湾湾警察常用枪支弹匣容量七发,这就意味着一匣子快打完了
scut_m 发表于 2011-7-22 15:46
警察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开枪自卫而不必尝试凭肉搏制服对方,这也是符合程序正义的。


没说不可以,但是开五枪真的对么?
查了一下,湾湾警察常用枪支弹匣容量七发,这就意味着一匣子快打完了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1 23:40
警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相比平民有很大的优势。警察与军人有很大的不同。非致命性也是警察必须重视的一点 ...
对方使用武器袭击警察,已近表明其放弃生存的权力,被射杀就是自然的事情。
qiuike-2 发表于 2011-7-22 20:44
对方使用武器袭击警察,已近表明其放弃生存的权力,被射杀就是自然的事情。
你的言论里对生命缺少尊重,对公权力赤裸崇拜,对私权严重漠视。你的想法真可怕,你怎么会这么想?
脸书?????????
台湾真的欢乐多。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2 21:04
你的言论里对生命缺少尊重,对公权力赤裸崇拜,对私权严重漠视。你的想法真可怕,你怎么会这么想?
很正常,警察就应该有这么强大的公权力,否则警察的震慑力何在?

只有这样,人么在拿起武器朝警察冲去之前,都要本能的好好想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和生命负责。

反之,警察也要受到最大程度的监视和监控,一旦警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遭到攻击,也是花生米伺候,两者是同时存在的。
双筒 发表于 2011-7-22 12:15
“停止! 你再袭击我可能就要把我杀死了。 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需要开枪自卫,你可能不知道,拿凶器袭击一 ...
不错,我有同感。
但是我一直好奇到底打中几枪,都是什么部位。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2 20:18
没说不可以,但是开五枪真的对么?
查了一下,湾湾警察常用枪支弹匣容量七发,这就意味着一匣子快打完 ...
查了一下?
S&W6904
弹匣容量七发?
duff 发表于 2011-7-22 09:50
查了一下?
S&W6904
弹匣容量七发?
12发。。。
双筒 发表于 2011-7-22 23:09
12发。。。
看来是错了,多谢指正。google时上说湾湾新警枪M&P9c适合东方人,一匣12发,可多装填5发,我就以为5904,6904只能装7发。


S&W的M&P9c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卡壳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S&W的M&P9c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卡壳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天之饺子 发表于 2011-7-22 11:01
S&W的M&P9c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卡壳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会吧,M & P的销路很好,质量在我看见的拥有人里,都是好评如潮,很多人把它评得比格牢靠还好。 我只在枪店把玩过,握把的确比格牢靠舒服(容量也比格牢靠少了三发,45ACP full size的)。 有不少警局开始换装M&P了,这就慢慢的侵蚀了格牢靠的警用枪市场。 正因为M&P还有其他的比如XD等等,威胁到格牢靠的统治,格牢靠才不得不抬起屁股活动起来,开发了第四代Gen4。。。
天之饺子 发表于 2011-7-22 11:01
S&W的M&P9c质量实在不怎么样........卡壳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会吧,M & P的销路很好,质量在我看见的拥有人里,都是好评如潮,很多人把它评得比格牢靠还好。 我只在枪店把玩过,握把的确比格牢靠舒服(容量也比格牢靠少了三发,45ACP full size的)。 有不少警局开始换装M&P了,这就慢慢的侵蚀了格牢靠的警用枪市场。 正因为M&P还有其他的比如XD等等,威胁到格牢靠的统治,格牢靠才不得不抬起屁股活动起来,开发了第四代Gen4。。。
话说为啥还会有人纠结开几枪的?警察不是平民,打倒罪犯后他不能一跑了之报警等处理,他是要自己处理的!被击倒的人对警察来说也最危险——过去检查时随时给你来一下,鸣枪无效的人明显是动真格的,当然要确保打死,SAS这些专业人士还要鞭尸爆头呢!人权不是无限的,再怎么包容你也不能让化学污水流进池子里
feifei556 发表于 2011-7-21 23:40
警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相比平民有很大的优势。警察与军人有很大的不同。非致命性也是警察必须重视的一点 ...
设立警察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社会安定人民 是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不偏袒任何集团和个人 只要求社会稳定 怎么做能降低犯罪率怎么来没关系 提建议可以 效果好受嘉奖 效果不好受惩罚 不敢直面荣誉和监狱就闭嘴别试图蛊惑为自己的私利 既然提了建议 说明不是乱喷有负责任的觉悟 如果搞好了没问题人民不忘恩 搞砸了自己自觉点进监狱 乱喷过瘾的死一边去 为私利置大众安危不顾的抓起来 这真的没什么 建议者们 are you ready?
双筒 发表于 2011-7-23 08:33
不会吧,M & P的销路很好,质量在我看见的拥有人里,都是好评如潮,很多人把它评得比格牢靠还好。 我只 ...
MP 9c是紧凑型的跟glock 26,walther P99c差不多,ww装备了反映不佳不但挑子弹,而且每打150发左右就会卡弹现象出现和full size的M&P评价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