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权下放企业合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19:52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定价权下放或将助涨高油价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透明,面临着“涨多跌少”的指责,按照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原油价格和合理的加工利润构成,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当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但是,发改委并没有在计价公式中公布所有的参数。比如,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市场到底是哪一个(布伦特、迪拜、辛塔)?国内原油的加工利润率是多少?合理的加工利润到底是多少?这些参数全都是不透明的。在这一价格机制下,成品油价格的调整面临“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指责。

定价权下放没有解决油价透明问题,或将进一步推高油价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方案中,目前讨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当原油价在130美元/桶以下时,那么国家有可能会把成品油的定价权交给三大石油公司。这也意味着,这套定价机制将从原先的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
但是,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没有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透明问题,反而是让企业“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对于三大石油垄断企业来说,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必然,因此,这样的自主定价和市场化改革只能会进一步助推高油价,在行政垄断的背景下,期望企业根据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进而下调国内油价无异于痴人说梦。

      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没有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透明问题,反而是让企业“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
       定价权下放或许只是一个开始,油价的最终目标是彻底市场化
      发改委称,“十二五”时期,要逐步推进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公司,预示着油价彻底市场化的开始。在发改委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在政府指导价下,石油垄断企业无权自主决定是否涨价,只能提出涨价的建议,最终的决定权在发改委。不过,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1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时期,要逐步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意味着什么?按照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此前的说法,“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成品油价格方面,基本上采取由成品油的生产方,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成本的变动及时地调整自己的价格。”也就是说,“十二五”时期油价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彻底的市场化,完全由企业来自主定价。
      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或许是油价彻底市场化中的一步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讨论方案中,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下放定价权。可见,这一方案只是油价彻底市场化的一个过渡性方案,即将企业自主定价的权力限制在国际油价130美元以下。

     “十二五”时期油价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彻底的市场化,完全由企业来自主定价。油价市场化必须先反垄断,否则只会让垄断企业受惠,让消费者受损行政垄断成就石油企业暴利,反垄断是油价市场化的前提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石油45%来自国内自产。在国内,国家赋予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垄断开采的权力,三巨头只要向国家支付较低的资源税就可以拿到属于全民所有的油气资源,这导致了国内原油成本远远低于国际原油成本。此外,石油垄断企业还享有土地、信贷等等一系列的政策优惠。
       2010年年报数据显示,尽管上缴的特别收益金已经超过850亿元,但国内三大石油企业依然凭借高油价获得了2600多亿元的利润。可见,正是靠本该属于全民的石油资源和优惠政策成就了石油垄断企业的暴利。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石油企业的利润绝对不会那么高。而石油垄断企业的高利润,恰恰是从消费者那里获取的,因此,如果想推动油价的市场化,必须要首先反行政垄断。
国内油价市场化只能让垄断企业受惠,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石油垄断的背景下,消费者并没有从石油暴利中分享到任何好处。2006年3月15日,我国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最高比例为40%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据统计,2006-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但是,数据显示,中石化2006-2008年共获得676亿元财政补贴,中石油2008年获得157亿元财政补贴。也就是说,有将近40%的“暴利税”通过财政返还的方式又重新回到他们的手中。至于剩余的部分有没有补贴消费者,则没有任何公开数据可查。
      因此,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等垄断企业来说,绝不能一面在上游靠垄断获得较低的油价成本,一面又通过油价市场化来攫取暴利。如果是这样的市场化,则只能是让垄断企业受益,让消费者为高油价买单。
http://money.163.com/special/focus315/
     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定价权下放或将助涨高油价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透明,面临着“涨多跌少”的指责,按照发改委制定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国的成品油价格由原油价格和合理的加工利润构成,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当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但是,发改委并没有在计价公式中公布所有的参数。比如,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市场到底是哪一个(布伦特、迪拜、辛塔)?国内原油的加工利润率是多少?合理的加工利润到底是多少?这些参数全都是不透明的。在这一价格机制下,成品油价格的调整面临“涨快跌慢、涨多跌少”的指责。

定价权下放没有解决油价透明问题,或将进一步推高油价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方案中,目前讨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当原油价在130美元/桶以下时,那么国家有可能会把成品油的定价权交给三大石油公司。这也意味着,这套定价机制将从原先的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
但是,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没有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透明问题,反而是让企业“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对于三大石油垄断企业来说,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必然,因此,这样的自主定价和市场化改革只能会进一步助推高油价,在行政垄断的背景下,期望企业根据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进而下调国内油价无异于痴人说梦。

      将定价权下放给企业并没有解决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不透明问题,反而是让企业“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
       定价权下放或许只是一个开始,油价的最终目标是彻底市场化
      发改委称,“十二五”时期,要逐步推进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公司,预示着油价彻底市场化的开始。在发改委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在政府指导价下,石油垄断企业无权自主决定是否涨价,只能提出涨价的建议,最终的决定权在发改委。不过,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1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时期,要逐步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意味着什么?按照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此前的说法,“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成品油价格方面,基本上采取由成品油的生产方,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成本的变动及时地调整自己的价格。”也就是说,“十二五”时期油价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彻底的市场化,完全由企业来自主定价。
      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或许是油价彻底市场化中的一步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讨论方案中,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下放定价权。可见,这一方案只是油价彻底市场化的一个过渡性方案,即将企业自主定价的权力限制在国际油价130美元以下。

     “十二五”时期油价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彻底的市场化,完全由企业来自主定价。油价市场化必须先反垄断,否则只会让垄断企业受惠,让消费者受损行政垄断成就石油企业暴利,反垄断是油价市场化的前提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石油45%来自国内自产。在国内,国家赋予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垄断开采的权力,三巨头只要向国家支付较低的资源税就可以拿到属于全民所有的油气资源,这导致了国内原油成本远远低于国际原油成本。此外,石油垄断企业还享有土地、信贷等等一系列的政策优惠。
       2010年年报数据显示,尽管上缴的特别收益金已经超过850亿元,但国内三大石油企业依然凭借高油价获得了2600多亿元的利润。可见,正是靠本该属于全民的石油资源和优惠政策成就了石油垄断企业的暴利。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石油企业的利润绝对不会那么高。而石油垄断企业的高利润,恰恰是从消费者那里获取的,因此,如果想推动油价的市场化,必须要首先反行政垄断。
国内油价市场化只能让垄断企业受惠,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石油垄断的背景下,消费者并没有从石油暴利中分享到任何好处。2006年3月15日,我国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最高比例为40%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据统计,2006-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但是,数据显示,中石化2006-2008年共获得676亿元财政补贴,中石油2008年获得157亿元财政补贴。也就是说,有将近40%的“暴利税”通过财政返还的方式又重新回到他们的手中。至于剩余的部分有没有补贴消费者,则没有任何公开数据可查。
      因此,对于中石油、中石化等垄断企业来说,绝不能一面在上游靠垄断获得较低的油价成本,一面又通过油价市场化来攫取暴利。如果是这样的市场化,则只能是让垄断企业受益,让消费者为高油价买单。
(http://money.163.com/special/focus315/
如果企业不垄断,不补贴,充分市场化竞争,当然合理~
权贵们说合理就合理,与*民无关
D和ZF说合理就合理,与老百姓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