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解放军对“投降”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38:39
不是指 敌方部队投降,
而是指:我方士兵,在战场上投降,有相关规定吗?

是否允许?允许的话,有什么条件?
或者有什么处罚?不是指 敌方部队投降,
而是指:我方士兵,在战场上投降,有相关规定吗?

是否允许?允许的话,有什么条件?
或者有什么处罚?


连击,删之

连击,删之
肯定是视战场情况而定,由指挥官下令才行


士兵投降就地枪毙吧,貌似有这个概念。。。要是整支部队投降了。。。中共有过吗?

士兵投降就地枪毙吧,貌似有这个概念。。。要是整支部队投降了。。。中共有过吗?
CD真是热闹啊!这话题都出来了!
没有投降的文化
有,允许单人在一次战斗中击毙敌军20人以上,或击毁敌军坦克2辆以上,或击落敌机两架以上的,在弹尽粮绝,且自身丧失行动能力无法思考的情况下可以被俘。
说说,万一不行了,投降看看值不值得。
manjiayi 发表于 2011-5-25 15:57


    乃确定?求链接,求出处!
投降即意味着背叛
hawaiixy 发表于 2011-5-25 15:59


    没连接没出处我瞎编出来逗楼主玩的。
胸前一颗光荣弹,实在顶不住了一拉就可以了,比投降操作更简单,可靠性更强
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 【投降罪】: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复 11# manjiayi


    ………… 偶成功的上当了……
光荣弹!!!
应该没有哪个国家会有如此蛋疼的规定……
回复 1# superultra


      有,就一条: 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投降。  
被俘和投降是两个概念
投降干啥?找几个垫背的更实在
回复 7# manjiayi


    尼玛,这也太难了吧
死也不能当俘虏啊
我们民族向来不提倡“投降主义”
对越自卫反击的时候是小兵没事(投降以后有通敌行为除外)
干部党员直接判刑
对于飞行员这类高等级人才,为了保命等待交换战俘后能继续为国效力,是可以在无力突围的情况下投降的。
至于投降和被俘,其实也没太大的是指差别,只要不是立场和信仰的背叛就算可以啦。
manjiayi 发表于 2011-5-25 15:57


    失去知觉被俘和放下武器投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liuyilunzj1 发表于 2011-5-25 15:49


    越战,整个连,中埋伏了,连长指挥员一听枪响就跑路,结果整连被俘,战后这哥俩貌似被判了无期还是咋滴,曾在百度上搜到过。。。。。。
看到13楼,查了一下,真的耶

刑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投降罪定义、量刑】
  第四百二十三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投降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投降敌人的犯罪及处罚的规定。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在战场上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这里规定的“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是指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能抵抗而放弃抵抗,自行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国家和人民,在战场上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当英勇战斗,不怕牺牲。贪生怕死是可耻的,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更是违背了军人的根本职责,其危害性极大,是国法和军纪所不容的。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于加强战场纪律,教育军人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我军的战斗力是很有必要的。应注意的是,“投降”是向敌对一方表示屈服的行为。要将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与被俘区分开来。对不是由于贪生怕死放下武器投降的,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贪生怕死。如果行为人投降敌人是出于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则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本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率部队投降的,策动他人投降的,胁迫他人投降的等情况。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对投降敌人后为敌人效劳的,如何处罚的规定。“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表现形式可能有许多方式,如向敌人提供军事秘密,为敌人进行煽动,动摇我军战斗意志,甚至为敌人作战等,更是背叛祖国和人民的犯罪行为,其性质更为严重,因此本条对此作了单独规定,并加重了处罚。本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降和被俘貌似不能划等号
cd惊现投降党
对越反击战期间,每名士兵发光荣弹一颗(手榴弹)
士兵投降的,返回后开除军籍遣返原籍;军官会判刑。
弹尽粮绝也不许投降吗?
在自己的国土上战斗保卫自己的国家是一回事
将来如果在外国土地上作战也要求死战到底?有点不合适吧。
liuyilunzj1 发表于 2011-5-25 15:49

79年50军448团的一个连有过,据说286大怒
liuyilunzj1 发表于 2011-5-25 15:49

79年50军448团的一个连有过,据说286大怒
回复 18# cnnetspy2000


    说得很好!


美国陆军的规定很简单,允许丧失空中和远程火力支援的步兵根据战场态势自行决定是否投降。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单兵,如果是成建制的投降,则要求该部队军事主官先把所属部队人员按不同的州来划分(未获绿卡的士兵划归夏威夷),然后分州投票,每个州得出一个结果即投降还是反对,然后把同意投降的州数量和反对投降的州数量作比较,如果同意投降的州占多数则可以投降,反之也反。如果遇到两方数量对等(毕竟一个部队里面不可能包含美国每个州的士兵,也许只有10个州),就需要军事主官在随军牧师的监督下扔银币了。

美国陆军的规定很简单,允许丧失空中和远程火力支援的步兵根据战场态势自行决定是否投降。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单兵,如果是成建制的投降,则要求该部队军事主官先把所属部队人员按不同的州来划分(未获绿卡的士兵划归夏威夷),然后分州投票,每个州得出一个结果即投降还是反对,然后把同意投降的州数量和反对投降的州数量作比较,如果同意投降的州占多数则可以投降,反之也反。如果遇到两方数量对等(毕竟一个部队里面不可能包含美国每个州的士兵,也许只有10个州),就需要军事主官在随军牧师的监督下扔银币了。
manjiayi 发表于 2011-5-25 16:37
那还要陆军干甚,按这规定,美国陆军应该大量聘请TG的廉价劳动力做清洁,M1坦克换成咱们的垃圾车,一边打扫一边播放世上只有妈妈好
查户口 发表于 2011-5-25 16:09


      海那一边的阿妹例假国真有关于投降的规定。不过东方国家普遍没有投降一说的,战争期间俘虏总是悲催的
制定法律的人都是不会上战场,不会受到有关法律制约的……
克虏伯 发表于 2011-5-25 16:23


真相帝
liuyilunzj1 发表于 2011-5-25 15:49


    79的时候有一个连的集体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