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你们去犯罪吧,只要对方接受调解。你就不会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4:55
http://news.qq.com/a/20110524/001195.htm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高法新的规定就是给无数个药家鑫一个信号:你们去犯罪吧,只要对方接受调解。你就不会死! 而如何令被害者接受调解,那些药家鑫们必定什么都干得出来! 毛主席,P死这群混蛋吧!http://news.qq.com/a/20110524/001195.htm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李婧)今天,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根据该报告,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高法新的规定就是给无数个药家鑫一个信号:你们去犯罪吧,只要对方接受调解。你就不会死! 而如何令被害者接受调解,那些药家鑫们必定什么都干得出来! 毛主席,P死这群混蛋吧!
对于执行法律的人来说,怎么判决都跟他们自己没关系。
只要让他们在外国同行面前有面子,充文明人,老百姓的死活恩怨,对他们来说,就想是看斗蛐蛐一样。
法律越来越文明了,治安越来越差了
迎风站着死 屈死不告官
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问候最高法的人
看,“法治”和传统道德观念常识碰撞了吧

庭外“和解”,或者控辩交易,其实就是资本主义立法精神的一种体现,有钱就能买罪来犯啊,这里面的伦理,道德,制度纠结在历史和现实里都多了去了,这种神马“人权”“法治”的照搬,个人认为至少对今天的中国是完全荒谬的,这尼玛哪里是化解,明明是要激化社会矛盾啊


回复 6# bookreader


    俺不知道神马资本主义法治,在中国,立法应该人大说了算了,人大应该听老百姓的
确实是激化矛盾

回复 6# bookreader


    俺不知道神马资本主义法治,在中国,立法应该人大说了算了,人大应该听老百姓的
确实是激化矛盾
我怎么感觉这个法律解释是最大限度激化社会矛盾而不是化解社会矛盾呢?
不是说不折腾吗》这高法这一阵怎么一个劲的折腾
利益集团坐不住了。
回复 6# bookreader


第一, 庭外和解只適用民事訴訟, 不適用刑事訴訟.

第二, 控辯交易是指刑事案被告認罪以換取較輕處罰
高院所说的调解,明显是指刑案所附加的民事诉讼部分,也就是赔多少钱的问题。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司法程序,民事纠纷的结果不会对刑事诉讼产生任何影响。

反对死刑的一个重要论点是, 如果以后发现新证据,证明被告无罪,完全是冤案,怎么办?
如果人在监狱里,可以放出来。
如果人在坟墓里呢?
最高法是在和最高检和公安部对着干么....
我不明白调解可以减刑有什么不好,如果调解不可以减刑,那谁还调解?其实对于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来说,复仇,不见得是最重要的
罪大恶极的怎么处理?可以关几百年吗?
:D看来有必要复制黏贴一下:D

司法当然要包含代表受害者使用国家暴力对犯罪者进行报复的内容在内,这是个人与政府达成的社会契约的一部分。让那些NC人权恐怖分子都去死吧。反正这事要是搁我头上,如果司法不能替我进行报复,我就否定司法的合法性,收回我通过社会契约让渡给政府的使用暴力之权利,亲自去进行报复。如果政府要因此制裁我,我就对政府宣战。

复仇是终极的正义,不存在能抵消其价值的其他正义。:D
qzzzse 发表于 2011-5-25 09:39

有什么可调节的,直接冻结其财产赔偿给受害者。
要是万一哪天这套把戏玩到我身上,我就直接去判处法官死刑。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5-25 10:22


    同意...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5-25 10:22
乃别激动,不会有万一滴。
maoxuangen 发表于 2011-5-25 10:29

那可没准,保不齐以后我儿子跟马加爵啥的分到一个宿舍之类的。
qzzzse 发表于 2011-5-25 09:39


    你这话说的,你就不怕被人打死,然后人家花点钱就没事了?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不保护统治者,难道保护你?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5-25 10:31

啊呸!你咋自己咒自己呀?快呸。。呸。。呸。。!
zvezda 发表于 2011-5-25 04:55


    民事赔偿直接影响刑事结果,审判实践中有,关于某些罪名的司法解释更是明确的写着呢。

“如果以后发现新证据,证明被告无罪,完全是冤案,怎么办?”这不是反对死刑的理由,充其量是反对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

我支持慎用死刑立即执行,同时我反对死缓和无期的减刑制度。这种人渣应该烂在监狱里。我一直坚信,岁月这把杀猪刀比死刑立即执行更可怕。
法律问题不懂,学习一下看看。乱世用重典,高法是不是认为现在很好了?
没什么可激动的,如果认为对方必须死,那就拒绝调解就可以了。

这是给了更多的选择,因为,有些情况下,苦主愿意接受更多的赔偿而不是对方的死刑。
安德罗波娃 发表于 2011-5-25 10:20


   像药家鑫这种自己没有财产呢?然后执行其家人财产?和连坐有啥区别?很多法律问题不是想当然的
法越来越象猴皮筋了
其实权利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剥夺他人的权利,我们凭什么要求受害人或者家属就一定要选择复仇呢?相对轻微的刑事案件例如交通事故,大家觉得家属是愿意要几十万的赔偿还是司机坐几年牢?我们为什么就一定要剥夺家属索要赔偿的权利呢?
有钱就能杀人,以后就这情况,p民不服又怎地?
qzzzse 发表于 2011-5-25 14:29

没有就不赔呗。受害人不是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要命不要钱:D
回复 1# 暗音


    本版以转贴为主.
    评论请在后面跟贴.
我反对过多的死刑但更反对过多的减刑。对判死缓的减到无期就够宽大了。
某人天天在高喊普世价值现在连废除死刑都喊出来了,搞出这些东西一点都不意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则第一条解释: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分子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分母

药家鑫如果被看做分子中人之子,而被8刀致死的已被确认是分母之女
结果可知
越所谓的权威、越是装13
宪法顶个球
当事人的做法可以改变判决结果,这帮王八蛋还有什么脸谈法律的尊严?
要公诉的,哪能说私了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