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不满十六周岁与幼女发生关系可不认为是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0:20:43
   人民法院报#高法新闻发布#【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鉴于部分性侵害犯罪的低龄化特点,《意见》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 ... 26000_0.shtml?f=360

太荒唐了,这就是赤果果的鼓励16岁以下的小子们犯罪啊!   人民法院报#高法新闻发布#【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鉴于部分性侵害犯罪的低龄化特点,《意见》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 ... 26000_0.shtml?f=360

太荒唐了,这就是赤果果的鼓励16岁以下的小子们犯罪啊!
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额滴神啊,膜拜最高法
明显是针对少男少女恋爱的

人家你情我愿何必毁人一生?

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就是给了灵活空间么。真的是强奸的就可以判定为严重
两少(少男少女)一(次)宽(容)
已经没法说了
赶紧鼓励儿子早动手,不然12岁后就没处女了。


shazhinc6768 发表于 2013-10-24 19:45
赶紧鼓励儿子早动手,不然12岁后就没处女了。


把人家肚子搞大了怕也跑不脱,你这当爹的是不是还要教儿子学会打雨伞啊,呵呵{:soso_e113:}
shazhinc6768 发表于 2013-10-24 19:45
赶紧鼓励儿子早动手,不然12岁后就没处女了。


把人家肚子搞大了怕也跑不脱,你这当爹的是不是还要教儿子学会打雨伞啊,呵呵{:soso_e113:}
这是在警告各路大叔:放开那萝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