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交警史英才执勤时被殴打经抢救无效殉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6:30:1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f1ab150100qtn6.html

5月1日,我市交警支队沙河口大队民警史英才在正常执勤时,遭到违章司机及其亲属的殴打,后经抢救无效殉职,年仅32岁。

目前,我市警方已刑事拘留涉嫌犯罪的韩某父子及周某三名主要肇事者。

根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初步调查,5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带领协警员,在辖区红旗中路沿线对摩托车、三轮车进行交通管理和整治。10时30分许,史英才接到指令,将协警员安排在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进行疏导控制交通阻塞。驾驶人韩某违章行驶且不服从协警员付某的指挥,用轿车顶撞付某。付某无意间碰到韩某的倒车镜,引起韩某不满,韩某随即下车与付某发生撕扯。史英才得知情况后,立即跑到现场并控制住现场局势。11时34分左右,韩某打电话给其父亲,通过其父亲找到周某并一同赶到现场,周某在韩某的指使下,用膝盖直接顶向付某的腹部。史英才立即上前将付某拉到身后不让周某殴打,周某则挥拳打向史英才的头部,将史英才的警帽打落在地。史英才没有还手,在他用手持台呼救请求支援时,韩某将史英才搂住,用力将史英才摔倒在地,之后周某拳脚相加殴打史英才。协警员用力拉开周某,周某又回到车里拿出酒瓶,向史英才砸去,被周围群众夺下。11时55分,增援赶到的交警大队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将韩某父子及周某控制住并带回审查。

  当日中午12时许,史英才被送到医院抢救,13时10分停止了呼吸,不幸殉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f1ab150100qtn6.html

5月1日,我市交警支队沙河口大队民警史英才在正常执勤时,遭到违章司机及其亲属的殴打,后经抢救无效殉职,年仅32岁。

目前,我市警方已刑事拘留涉嫌犯罪的韩某父子及周某三名主要肇事者。

根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初步调查,5月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带领协警员,在辖区红旗中路沿线对摩托车、三轮车进行交通管理和整治。10时30分许,史英才接到指令,将协警员安排在马兰北街与富民路路口进行疏导控制交通阻塞。驾驶人韩某违章行驶且不服从协警员付某的指挥,用轿车顶撞付某。付某无意间碰到韩某的倒车镜,引起韩某不满,韩某随即下车与付某发生撕扯。史英才得知情况后,立即跑到现场并控制住现场局势。11时34分左右,韩某打电话给其父亲,通过其父亲找到周某并一同赶到现场,周某在韩某的指使下,用膝盖直接顶向付某的腹部。史英才立即上前将付某拉到身后不让周某殴打,周某则挥拳打向史英才的头部,将史英才的警帽打落在地。史英才没有还手,在他用手持台呼救请求支援时,韩某将史英才搂住,用力将史英才摔倒在地,之后周某拳脚相加殴打史英才。协警员用力拉开周某,周某又回到车里拿出酒瓶,向史英才砸去,被周围群众夺下。11时55分,增援赶到的交警大队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将韩某父子及周某控制住并带回审查。

  当日中午12时许,史英才被送到医院抢救,13时10分停止了呼吸,不幸殉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飞扬咖啡狗 发表于 2011-5-4 05:17


    就这么“控制局势”? 是该赖警校,还是领导?。。。
怎么说呢???


史sir

安息吧
  袭警,致死……看法院怎么看到警察的人权了。如果是重视警察,当警察是人的话,袭警当事人应该是判死刑的。
应该严惩,太嚣张了。
这个···怨谁呢
双筒 发表于 2011-5-4 18:32
这个是公安宣传口的一贯写法。
我估计现场是不是想还手倒不一定,寡不敌众来不及还手。两个赤手空拳的警察面对几个神经病。
现场已经出现纠纷了,但是歹徒的支援却比警察早到。唉。
首先,没出事,反正挨打的不是头头
其次,出了事,反正死的也不是头头
所以,要坚决贯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式的文明执勤,文明执法,文明抓捕.........
一没背景二没后台
三有记者四有领导
执法?先过以上4关再说
飞扬咖啡狗 发表于 2011-5-4 19:35


    按照一贯的,大部分的情况,不敢还手估计是真的……
死刑  弄死!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5-4 18:41


    强烈同意
这叫啥事呀....[:a15:]
对那种目无法纪的刁民就该狠狠地惩处!!!
我要娶白云 发表于 2011-5-4 20:13


    举双手赞成。
警察不暴力
这个损失有点冤啊{:wugu:}
开打25分钟增援才赶到,如果是某些暴徒有预谋的袭击,袭击者都可以出市区了,应该增加街面上的警力,采取类似于狼群的战术,一旦某处出事,很快就可以得到不断的增援,直至事态遭到控制为止。
老话重提,警权啊警权啊!
回复 15# 西秦掌柜


    这2父子和那亲戚死定了,估计在局里听说交警死了,当时人都傻了,后悔都来不及了,他们不死,你们觉得大连市公安局会同意吗
这算什么大连还有一警察被醉酒的棒子船员打到医院去的,好枪不敢用,棍子干什么的,一个人咱就当你弱点,车里另一个人干什么了。最后那个棒子船员去医院道歉了事,该干啥干啥。
现在警察属于弱势群体,看来再出门要配保安护卫了。
好警察被坏人毙了 坏警察把好人毙了 好人被坏人毙了 所以最后只剩下坏人了
中国没有袭警这条罪名,P民也就敢在国内痛打警察,到了国外敢打洋大人警察?
中国警察什么时候才真正拥有现场击毙袭警嫌疑人的权利?! 无数兄弟的鲜血然后了警徽,却感动不了领导的心!


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我们新疆这警察一点都不好惹尤其是75之后
敢专程前来殴打交警(而不是口角中临时起意),歹徒背后应该有后台。
即使他不是个警察这货也得死啊。。 不管是谁,弄死人都得杀人偿命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1-5-4 18:41


    如果当警察是普通人,这个不会有死刑,如果当成是袭警,估计就能有
回复 28# 智动铅笔


    对对对,这才是激情杀人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11-5-4 23:46

还真敢,当年赵燕就是,不过后果狠严重
不还手?哪个来打我试试?火大。
看看把执勤中的警察活活围殴致死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吧
袭警致死,这个应该要判死吧
执勤中的警察该有个刀呀,,,,,以后出勤把装备带齐呀,
凶手要法办!也太狠了这个
看来重庆把警察都赶上街的做法是对的,现在重庆到处是一堆一堆的警察,市区任何一个地方有事警察都不可能20分钟才到支援吧?死得冤
至少支援的速度太那个了
交警与治安属于两个部门,电台也是不同频段的吧?一线交警请求支援的时候需要向交控中心说明是要的什么支援吗?如果过程不顺,没准直接打110来得更快,5分钟吗?
或许大连的交警马上就可以得到辣椒水电棒神马的
再升级,就山寨一个毛产大口径左轮,打催泪弹橡皮球那种,很大,很不好藏
要搞成电击发的,握把里搞个芯片,离开合法使用人若干分钟后锁死发火机构,只有高级授权码才可以唤醒
这个所谓的韩某很嚣张啊,是不是有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