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27:34
南都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竟被一位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太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工。(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香港东涌66岁的婆婆朱绮华认为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于去年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昨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败诉的环保署更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环保署昨日表示,会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词,并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内地开工年余香港没有动静

    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将成为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其连接香港大屿山、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2009年12月15日大桥内地工程正式动工,这座跨海大桥整体造价逾700亿港元,建成后使用寿命长达120年,可以抗击8级地震,施工难度号称世界第一。

    珠港澳大桥内地段已经开工经年,其中人工岛挖泥工程已完成近9成。反观大桥香港段,原定去年初动工的,至今仍未能动工。阻碍大桥施工的正是家住香港东涌富东邨的居民———66岁婆婆朱绮华。

    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绮华,去年通过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2009年10月通过的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线段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在司法复核中指出,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因而要求推翻有关决定。今年3月,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进行。昨日下午,香港高院正式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

    法官霍兆刚的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有关环评报告只提出兴建两段道路后对空气造成的影响,而对于不兴建两段路的空气情况则没有给出数据,所以缺乏基础作出判断。高院判词指出,如新环评报告可提供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环保署署长届时可决定可否批准工程再动工。同时,败诉的环保署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其余诉讼费则由法律援助按规定支付。

    若大桥工程延误造价或增5%

    朱绮华的代表律师之一黄鹤鸣获知胜诉后,表示欢迎法庭裁决。黄鹤鸣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中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评报告应包括指出、预计及评估有关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让环保署长及市民能了解影响。若环评报告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保署长应该否决该报告。(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黄鹤鸣强调,理解港珠澳大桥对三地经济发展和区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应因为经济利益和加速区域融合,而放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环境评估保护生态和公众利益。”

    有工程界人士担心,由于大桥香港段迟迟未能动工,预计工程造价将上涨5%。香港立法会工程界别议员何钟泰表示,政府如果要赶上与大桥内地段同步通车,应该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分阶段批出土地分阶段施工,通过精确的工程管理或可赶上工期。

    港府回应

    环保整体上符合标准

    就高等法院昨日对港珠澳大桥环评司法复核案件所作出的裁决,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表示,会研究判词及其影响,再决定如何根据法例的要求,尽快处理有关的程序问题。(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发言人表示,大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要求,整体是符合标准的;并指出,这次寻求司法复核申请所提出的7项事宜中,法庭对其中有关环保标准的6项质疑都没有接受。法庭是基于政府只提供了工程项目将来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数据,而没有提供在不建工程的情况下的环境状况数据从而作出裁决的。

http://gcontent.oeeee.com/0/8e/0 ... log/e20/fbb0b9.html南都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竟被一位家住香港东涌的66岁老太挡住建设步伐,计划2016年通车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或许无法如期完工。(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香港东涌66岁的婆婆朱绮华认为大桥工程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于去年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就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昨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环保报告无效,败诉的环保署更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环保署昨日表示,会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词,并就下一步行动征询法律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内地开工年余香港没有动静

    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将成为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其连接香港大屿山、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2009年12月15日大桥内地工程正式动工,这座跨海大桥整体造价逾700亿港元,建成后使用寿命长达120年,可以抗击8级地震,施工难度号称世界第一。

    珠港澳大桥内地段已经开工经年,其中人工岛挖泥工程已完成近9成。反观大桥香港段,原定去年初动工的,至今仍未能动工。阻碍大桥施工的正是家住香港东涌富东邨的居民———66岁婆婆朱绮华。

    声称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的朱绮华,去年通过法律援助,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2009年10月通过的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段及香港接线段的两份环评报告。朱绮华在司法复核中指出,环保署署长批准港珠澳大桥的两份环评报告,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因而要求推翻有关决定。今年3月,司法复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进行。昨日下午,香港高院正式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

    法官霍兆刚的判词指出,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独立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有关环评报告只提出兴建两段道路后对空气造成的影响,而对于不兴建两段路的空气情况则没有给出数据,所以缺乏基础作出判断。高院判词指出,如新环评报告可提供工程相关的环境影响,环保署署长届时可决定可否批准工程再动工。同时,败诉的环保署需支付朱绮华1/3诉讼费,其余诉讼费则由法律援助按规定支付。

    若大桥工程延误造价或增5%

    朱绮华的代表律师之一黄鹤鸣获知胜诉后,表示欢迎法庭裁决。黄鹤鸣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中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评报告应包括指出、预计及评估有关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让环保署长及市民能了解影响。若环评报告未能符合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环保署长应该否决该报告。(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黄鹤鸣强调,理解港珠澳大桥对三地经济发展和区域融合的重要性,“但政府不应因为经济利益和加速区域融合,而放弃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环境评估保护生态和公众利益。”

    有工程界人士担心,由于大桥香港段迟迟未能动工,预计工程造价将上涨5%。香港立法会工程界别议员何钟泰表示,政府如果要赶上与大桥内地段同步通车,应该提前进行工程招标,分阶段批出土地分阶段施工,通过精确的工程管理或可赶上工期。

    港府回应

    环保整体上符合标准

    就高等法院昨日对港珠澳大桥环评司法复核案件所作出的裁决,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表示,会研究判词及其影响,再决定如何根据法例的要求,尽快处理有关的程序问题。(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发言人表示,大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要求,整体是符合标准的;并指出,这次寻求司法复核申请所提出的7项事宜中,法庭对其中有关环保标准的6项质疑都没有接受。法庭是基于政府只提供了工程项目将来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数据,而没有提供在不建工程的情况下的环境状况数据从而作出裁决的。

http://gcontent.oeeee.com/0/8e/0 ... log/e20/fbb0b9.html
呵呵,越后拖造价越高。甚至直到承受不起。

还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美帝都没你这么坚持保护法吧
apirlshide 发表于 2011-4-19 08:32


    “一国两制” 让香港有了MZ ,看看30年后HK被这帮人折腾成什么样吧~
HK的窗口优势正在逐步歇菜了~~
妈呀。。香港那疙瘩 三面环海, 风一吹 颗粒物就没影啦。。。 居然还有人担心这个阿!! 按这种标准 大陆人不要活了。。。
希望搞不成,以后改成深珠澳大桥
没事,让他们慢慢折腾吧,那大桥不造也罢!
香港在逐步走向平淡化,东方之珠渐渐变成东方渔港。
那就变成珠澳大桥好了.
那桥是给香港输血的,广东本来就不想修
香港就是毒瘤 我老早就说了 n次
改深珠澳吧,香港那鬼地方我是不会去了,澳门可以赌赌钱,珠海客户不少,现在正愁交通不便呢.
深珠澳大桥才是王道。香港到一边歇着去吧。


由相关法律当然要依法办事。人家的要求符合当地法律,是一个正常的法制社会应该出现的状态。之所以造成拖延,明明是相关部门环评工作没依法做细、做透。如果环评报告做的时候依法将相关空气质量影响做上去,就不会有现在的拖延造成损失的问题。明明是行政部门的错误,某些袒护官僚袒护惯了的五毛们却在这里责怪要求依法行政的市民。这个逻辑真是有意思。
正因为香港有如此健全和独立的法律系统以及有效的市民监督,香港的行政系统才能发挥得如此优异的!
某些人一边天天批毒馒头、毒奶粉,对我们自己的行政执法不力、不严那么深恶痛绝,一边又对别人严格执法冷嘲热讽。你们这种态度,活该吃色素馒头。

由相关法律当然要依法办事。人家的要求符合当地法律,是一个正常的法制社会应该出现的状态。之所以造成拖延,明明是相关部门环评工作没依法做细、做透。如果环评报告做的时候依法将相关空气质量影响做上去,就不会有现在的拖延造成损失的问题。明明是行政部门的错误,某些袒护官僚袒护惯了的五毛们却在这里责怪要求依法行政的市民。这个逻辑真是有意思。
正因为香港有如此健全和独立的法律系统以及有效的市民监督,香港的行政系统才能发挥得如此优异的!
某些人一边天天批毒馒头、毒奶粉,对我们自己的行政执法不力、不严那么深恶痛绝,一边又对别人严格执法冷嘲热讽。你们这种态度,活该吃色素馒头。
newdc 发表于 2011-4-19 10:50

也是!!
newdc 发表于 2011-4-19 10:50
哈哈,澳门除了赌场还有什么?就深圳那个治安水平,也好意思出来显摆?
这样的事过去也有,但香港一样发展出来了,各有各的解决办法


还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美帝都没你这么坚持保护法吧
======================================
技术指标要求里面有, 做报告时又无包括, 明显是有关官员的失误. 不过那些搞事的专找些老太太出面, 自己躲在背後逃避打官司失败的责任和後果, 应该要被人 BS, 法庭也不应任由这种风气滋长, 要打官司就堂堂正正出来以真面目见人.:L

还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美帝都没你这么坚持保护法吧
======================================
技术指标要求里面有, 做报告时又无包括, 明显是有关官员的失误. 不过那些搞事的专找些老太太出面, 自己躲在背後逃避打官司失败的责任和後果, 应该要被人 BS, 法庭也不应任由这种风气滋长, 要打官司就堂堂正正出来以真面目见人.:L
这种事情难不倒土鳖兔子[:a6:]
tulipe 发表于 2011-4-19 10:51


    :handshake[:a15:]
说不定在背後搞那些就是民主派反政府那帮律师. 找个老太太出来申请法律援助, 政府再把官司判给他们去打, 大把银纸下袋. 这倒是个很赚钱的途径.:L
回复 14# tulipe


    同意
后面有高人指点啊
人家的体制 我们没什么可指责的
作够环保评估说到底是个好事 虽然此事本身多花了很多钱 显得浪费巨大
不过其示范效应对社会应该说是正面的
伍德先生 发表于 2011-4-19 11:24

+10086,哪里都有V5的老太太被推出来啊:D
tulipe 发表于 2011-4-19 10:51
强烈支持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像打了鸡血似地,这么HIGH;P
tulipe 发表于 2011-4-19 10:57
澳门算个P?深圳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关键的是广东西部沿海和深圳的融合。从来没有像这座破桥那样赤裸裸地牺牲深圳的利益来满足香港的。难道深圳的P民没有香港人高贵???
小地方的做派,恶心人的
不要紧,反正广东从来就没指望过香港,搞深中大桥好咯,至于珠海澳门么,自己打飞机去吧
f22 发表于 2011-4-19 11:00


    切,现在香港就是靠大陆输血,不然早没落了
明显背后有人,只不过不知道香港方面的评估标准里面必须包含哪些项目,该有的给漏掉了那谁也没话说

有些事情香港人自己内部矛盾太大,民意统一到九成支持的事情反对派不容易起风浪的,搞得越多越被人反感
搞深珠澳大桥吧,港灿收皮啦
强拆队何在!
香港法院能依法办事, 单这项国内就要再等起码 20 年. 无这个本事再起几多高楼也做不成现代化大城市.:L
首先,大伙发发牢骚就好了,香港不会收皮的,香港有自己优势,没有优势也会给他们创造优势的,不但在2047之前,之后长久的时间内,香港都不用担心收皮

其次,就这件事来说,从法理看,要求司法复核的人完全没有错!既然定下了这样的游戏规则,那就应该允许人家在规则范围内搞事,如果有意见的,就去立法会把游戏规则改了!

最后,在情理来看,要求司法复核的人是不是真的就那么关心环保捏?稍微有点智商都知道答案!那么,这就形成了一个很难平衡的问题了,比如说,10个人里面有9个人对于建桥很欢迎,但有一个人因为涉及到他的利益而反对,那么是要尊重那边的意见呢?最后肯定是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可是就此而产生的多余费用却要全部10个人来承担,这是否公平?还有就是,很多人要政府机构保持高效率,同时却要使劲拖后腿,还不能允许出错,否则就要问责,这是否又是公平呢?

当然,说到底还是才能的问题,如果一个政府能够出色的平衡各方利益,估计就没有这么多无谓的事情发生了
不知道是法律的健全,还是地区利益的失败。由此看来,有些事真的不好说。
大陆居民一般是为影响到自身利益的建设项目而反对,香港老太太这个反对的有点奇怪。
发重了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1-4-19 14:40
应该是hk的民主派捉住政府建大桥程序的漏洞来恶心下政府。造成工期的延误,受损的还不是hk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