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山东陵县交通局用“套牌车、报废车”当执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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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10/2962091.shtml

网曝山东陵县交通局用“套牌车、报废车”当执法车
2011年04月10日 13: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10)  【字体:↑大 ↓小】

  日前有网民发帖称山东德州陵县交通局执法车竟然是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套牌车上街查有牌车”引起网民热议:这些车辆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追踪调查发现,网曝情况属实,陵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决定给予县交通局等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曝光与核实】陵县交通局执法车确系套牌车、报废车

  有网友日前在大众网德州论坛发表《如此上路查车,不知是该查别人还是先查自己》帖文,反映陵县交通局执法车辆有问题,并把这些车的照片和车牌一一公布。发帖网友称,陵县交通局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共有9辆,如鲁NO1360应为蓝色桑塔纳轿车,车主为棉麻公司,2005年10月后再未参加过定期检验,且有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鲁N81773应为紫色越野车,车主为陵县梅镇的李某某,属私家车,该车已注销;而鲁N86881无此号牌。

  这一网帖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短短几天就有上万人围观、置顶和评论,各大网站争相转载。不少网民表示,套牌、无牌的执法车竟然去检查有牌的正规车,这是对法律的践踏。网民“枫林雨”甚至调侃说,“改天也去买个报废车,喷喷漆弄身衣服挣钱去!”

  针对网帖反映情况,中国网事记者赶往陵县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陵县交通局局长朱世泉说,网帖反映的问题确实属实,除了被曝光的“鲁N85933”牌车为县交通局正规执法车辆、手续齐全外,其余8辆车确系套牌车、报废车。其中,鲁N01360由交通局从德州棉麻公司购买,鲁NA3801由交通局从德州市城区购买,但这2辆车均未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漏审。另外6辆车为交通局执法中队于2007年2月购置的二手车辆,执法过程中都是挪用号牌,其中鲁N86881真实牌号为冀AT2074,鲁N83220真实牌号为冀E36698,这两辆车原手续齐全,剩余4辆车均无手续。

  【调查与回应】因“财政困难”用违法车执法已多年

  据发帖网友爆料,这些问题车其实已经存在多年。不少网友质疑,这些车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

  经过多方采访,“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2007年年初陵县交通局在研究解决执法车辆不足的问题时,因财力困难,制定了一项购车政策: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自行购买车辆,每辆车交通局补助2万元。3年内,县交通局负责车辆燃油及维修等费用。3年后,车辆所有权归购买人,县交通局负责燃油,并根据车辆使用记录,给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车费。当时,因县交通局补助资金有限,导致6个执法中队购买的6辆车是二手车。

  朱世泉说,目前陵县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7万台,交通局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营运的压力非常大,在当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了采取这种变通的方式来配置执法车辆。

  据了解,陵县是山东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记者在一份陵县交通局给当地纪检委请示购置执法车辆的报告上看到,交通局现有执法车辆多为早期购买的车辆,部分已经是报废车辆,没有有效牌照,无法交纳车辆保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也有网友质疑,县“财政困难”不该是问题执法车上路的理由,而且这些问题执法车辆一直在当地大街小巷执法,难道交警部门就没有发现问题?

  陵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刚坦承,确实“没有发现甚至没有想到这些执法车辆是问题车”。

  徐建刚说,这件事说明他们的工作没有到位、存在失职行为。因为一般情况下,对一些喷涂有正规的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交警部门不会去检查和监管,但绝非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之间存在默契或者明知是问题车辆而视而不见。

  【处理与反馈】交通局、交警队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违法车辆被销毁

  陵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刘在军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说,事件发生后,陵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为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并立即责成县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据了解,目前陵县交通局对问题车辆及时进行了处理,要求对手续齐全的车进行补审,消除警示标志,恢复原貌,补齐手续,不再作执法车使用。其他6辆车于8日进行了集中拆解、报废销毁。

  陵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认为,交通局法制意识不强,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县交警大队放松对有关执法车辆的管理,存在失职行为。已责成交通局、交警大队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县交通局原局长和现任副局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此外,陵县还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所有执法车辆进行统一检查、清理规范。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说,建设法治社会,政府应模范守法,执法部门应率先垂范,而不能是“知法犯法”。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说,只有执法工具符合法律规定,执法部门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陵县问题执法车上路执法事件绝非个案,一方面暴露出当前部分执法部门法律意识不强问题,另一方面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对执法车这类特权车放松执法力度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深思。(“中国网事”记者罗博、焦国栋、谢樱)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4-10/2962091.shtml

网曝山东陵县交通局用“套牌车、报废车”当执法车
2011年04月10日 13:4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10)  【字体:↑大 ↓小】

  日前有网民发帖称山东德州陵县交通局执法车竟然是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套牌车上街查有牌车”引起网民热议:这些车辆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追踪调查发现,网曝情况属实,陵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决定给予县交通局等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曝光与核实】陵县交通局执法车确系套牌车、报废车

  有网友日前在大众网德州论坛发表《如此上路查车,不知是该查别人还是先查自己》帖文,反映陵县交通局执法车辆有问题,并把这些车的照片和车牌一一公布。发帖网友称,陵县交通局套牌车、报废车、无牌车共有9辆,如鲁NO1360应为蓝色桑塔纳轿车,车主为棉麻公司,2005年10月后再未参加过定期检验,且有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鲁N81773应为紫色越野车,车主为陵县梅镇的李某某,属私家车,该车已注销;而鲁N86881无此号牌。

  这一网帖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短短几天就有上万人围观、置顶和评论,各大网站争相转载。不少网民表示,套牌、无牌的执法车竟然去检查有牌的正规车,这是对法律的践踏。网民“枫林雨”甚至调侃说,“改天也去买个报废车,喷喷漆弄身衣服挣钱去!”

  针对网帖反映情况,中国网事记者赶往陵县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陵县交通局局长朱世泉说,网帖反映的问题确实属实,除了被曝光的“鲁N85933”牌车为县交通局正规执法车辆、手续齐全外,其余8辆车确系套牌车、报废车。其中,鲁N01360由交通局从德州棉麻公司购买,鲁NA3801由交通局从德州市城区购买,但这2辆车均未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漏审。另外6辆车为交通局执法中队于2007年2月购置的二手车辆,执法过程中都是挪用号牌,其中鲁N86881真实牌号为冀AT2074,鲁N83220真实牌号为冀E36698,这两辆车原手续齐全,剩余4辆车均无手续。

  【调查与回应】因“财政困难”用违法车执法已多年

  据发帖网友爆料,这些问题车其实已经存在多年。不少网友质疑,这些车是如何流入交通局的?

  经过多方采访,“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2007年年初陵县交通局在研究解决执法车辆不足的问题时,因财力困难,制定了一项购车政策: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自行购买车辆,每辆车交通局补助2万元。3年内,县交通局负责车辆燃油及维修等费用。3年后,车辆所有权归购买人,县交通局负责燃油,并根据车辆使用记录,给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车费。当时,因县交通局补助资金有限,导致6个执法中队购买的6辆车是二手车。

  朱世泉说,目前陵县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7万台,交通局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营运的压力非常大,在当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了采取这种变通的方式来配置执法车辆。

  据了解,陵县是山东省30个欠发达县之一。记者在一份陵县交通局给当地纪检委请示购置执法车辆的报告上看到,交通局现有执法车辆多为早期购买的车辆,部分已经是报废车辆,没有有效牌照,无法交纳车辆保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也有网友质疑,县“财政困难”不该是问题执法车上路的理由,而且这些问题执法车辆一直在当地大街小巷执法,难道交警部门就没有发现问题?

  陵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徐建刚坦承,确实“没有发现甚至没有想到这些执法车辆是问题车”。

  徐建刚说,这件事说明他们的工作没有到位、存在失职行为。因为一般情况下,对一些喷涂有正规的执法标识的执法车辆,交警部门不会去检查和监管,但绝非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之间存在默契或者明知是问题车辆而视而不见。

  【处理与反馈】交通局、交警队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违法车辆被销毁

  陵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刘在军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说,事件发生后,陵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为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并立即责成县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据了解,目前陵县交通局对问题车辆及时进行了处理,要求对手续齐全的车进行补审,消除警示标志,恢复原貌,补齐手续,不再作执法车使用。其他6辆车于8日进行了集中拆解、报废销毁。

  陵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认为,交通局法制意识不强,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县交警大队放松对有关执法车辆的管理,存在失职行为。已责成交通局、交警大队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县交通局原局长和现任副局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此外,陵县还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所有执法车辆进行统一检查、清理规范。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说,建设法治社会,政府应模范守法,执法部门应率先垂范,而不能是“知法犯法”。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说,只有执法工具符合法律规定,执法部门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陵县问题执法车上路执法事件绝非个案,一方面暴露出当前部分执法部门法律意识不强问题,另一方面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对执法车这类特权车放松执法力度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深思。(“中国网事”记者罗博、焦国栋、谢樱)
 陵县纪委、监察局调查认为,交通局法制意识不强,监管不力,存在失职行为;县交警大队放松对有关执法车辆的管理,存在失职行为。已责成交通局、交警大队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县交通局原局长和现任副局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内警告处分。此外,陵县还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所有执法车辆进行统一检查、清理规范。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说,建设法治社会,政府应模范守法,执法部门应率先垂范,而不能是“知法犯法”。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说,只有执法工具符合法律规定,执法部门才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陵县问题执法车上路执法事件绝非个案,一方面暴露出当前部分执法部门法律意识不强问题,另一方面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对执法车这类特权车放松执法力度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深思。-----------------------------------------------------------
这类新闻除了关注和深思,基本就没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