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错抓了8分钟索赔7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52:31


  <B>被错抓了8分钟,就连续8小时不让打开手铐;索赔7万元,作伤情鉴定时双手不同时脱铐</B>

  -一位警官私下说,过去抓错一个人,在对方屁股上踢一脚,他就高兴地走了,临走时还不忘说声谢

  -另一位警官说,公安现在不怕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办错案子后对方上访,也害怕对方投诉到媒体

  -被错抓者要求警察拍照当证据,要求做法医鉴定,专家认为这恰恰说明了中国普法教育的成果

  -专家认为,不管警察们是出于什么压力向媒体自爆家丑,就是有一点点的主动,都是了不起的

  被警察错抓了8分钟,就连续8小时不让打开手铐,否则要“当场碰死”,接着要赔偿,要上访,要登报。派出所只好向媒体求助,“讨个说法”。这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一幕发人思索。

  <B>错抓与嫌犯同名同姓的人</B>

  “我们今日在处理一起盗窃案时,错抓了一名与疑犯同名同姓的人……现在想请记者帮助。”8月21日23时30分,华商报新闻热线接到了一个少见的求助电话,求助者是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

  8月22日上午,临潼公安分局监察科科长张有信给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西泉派出所从一名在押人员白某那里得知,白曾有一个作案同伙,叫李鸣,尚未落网。

  20日上午,白某按警方部署,给西安市阎良区某单位职工李鸣打电话:“我们曾在一块吃过饭,你还记得吗?”次日又打电话给李鸣,假称有两部“黑手机”,让帮着卖。

  在阎良区一闹市区电话亭内,白某对前来“看手机”的李鸣暗中辨认了三次后,警察们迅速将这个李鸣押上警车。

  “为了防止他逃跑,我们给他上了‘背铐’。”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说。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李鸣在车上才过了8分钟,就被白某从口音中辨出——抓错了人,此李鸣非彼李鸣,一个单位有俩李鸣!此时车还没有驶出阎良城区,警察们当即就商量要给李鸣打开手铐并道歉。

  更戏剧性的一幕是——李鸣居然坚拒打开手铐。徐军山说,虽然在押人员指认错了,公安机关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B>8小时不让开铐 索赔7万</B>

  警车载着李鸣驶进了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赶紧给李鸣道歉,但李鸣提出三点要求,否则不让开手铐:第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第二,赔偿精神损害;第三,赔偿名誉损失。

  <B>他提了两个数字——2万元精神损害费和5万元名誉损失费</B>

  “当时所里只有300元钱的现金,这是个新建的派出所,目前还欠外债数十万元钱呢。”徐军山心中叫苦。处理不了如此奇特事件的徐所长只好层层上报。临潼公安分局值班副局长昝汉生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带着监察科长和警务督察大队长赶赴西泉派出所。但李鸣显然没给局领导什么面子,昝局长代表分局道歉也不管用——如果要强行打开手铐,他要“当场撞死”。

  21日14时,李鸣的表哥、哥哥、妻子等人赶到了派出所劝说,但李鸣很倔,没听。

  在此期间,李鸣三次跑了出去,称要戴着手铐去上访。那影响就大了,临潼分局领导决定,将此事继续上报西安市公安局。

  <B>戴着手铐和警察一起合影留证</B>

  李鸣搞出了“新意思”——“警察必须给我拍照当证据”。

  派出所警察用数码相机在办公室给李鸣拍完“手铐照”。但李鸣发了会儿呆,又提出要到外面“西泉派出所”的木牌旁拍照。警察只好按照李鸣的要求去做。

  拍完后李鸣感觉还不满意,示意要戴着手铐和警察一起合影,于是一个神情无奈的警察就这样拍了一张平生最不愉快的合影。所长徐军山说,我们已没办法了,由他去,谁让抓错人了呢?

  “我要求做法医鉴定,我感到手腕疼痛。”李鸣又搞出了“新意思”,让在场的警察头疼。临潼分局领导立即联系法医,当天19时许,法医赶到现场,李鸣要求先打开左手手铐检查左手腕伤情,在法医检查完后,准备给李鸣打开右手手铐时,一个举动让所有在场的人都非常吃惊——他先铐上自己的左手腕,这才同意打开右手手铐查伤。

  <B>法医现场鉴定结果为:手腕轻度浮肿</B>

  被李鸣这种“较真”精神所感动,西安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教授郑升旭主动出来,为双方义务做调解人。他告诉记者,这些也许让公安机关感到为难的事情,恰恰说明了中国普法教育的成果。李鸣还有一种证据意识,他的拍照、要求法医鉴定,无不说明了这一点。

  <B>派出所长无奈求助媒体讨个说法</B>

  双方最后达成一个“打开手铐”的口头协议,先给李鸣1000元医疗费,其他三个条件再协商。

  李鸣拿到作为证据的照片后,戴了8个多小时的手铐终于打开了。21日20时37分,徐军山疲惫地给上级领导通电话,说事情暂告一段落了。

  当晚西泉派出所本来打算用警车送李鸣回家,但转念一想,李鸣万一中途又想搞搞“新意思”怎么办,要呆在警车上不走怎么办?最后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李鸣送了回去。

  “这样解决可以吗?明天李鸣索要7万元赔偿费又该如何呢?不满足他的条件,他到处上访怎么办?投诉媒体怎么办?”临潼分局一位当晚参与讨论的警官,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痛苦。李鸣回去了,但是事情没解决。在场的警察和分局领导实在想不出办法,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找媒体讨个说法。

  “我们这样做感到很轻松,反而没有什么思想包袱,我们将自己的丑事公之于天下,让媒体来监督,这样做也是给李鸣在媒体上恢复了名誉。”临潼分局一位领导对记者说。临潼分局一位警察私下告诉记者,过去抓错一个人,在对方屁股上踢一脚,他就高兴地走了,临走时还不忘说声谢。当然,那是错误的。参与该事件的另一位警官说:“公安现在不怕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办错案子后对方上访,也害怕对方投诉新闻媒体。”而郑升旭教授认为,不管警察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或压力向媒体自爆丑闻的,就是有一点点的主动,都是了不起的。

  <B>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B>

  23日上午,作为调解人的郑升旭教授和记者一块来到临潼公安分局。此时李鸣已经住院,他告诉记者,精神受的刺激太重了,手腕也出现了水痘。

  临潼分局有警察甚至建议不去医院探望李鸣,一则害怕对方一高兴就扣警车;二则害怕增加李鸣索要7万元赔偿金的信念。另一部分人认为,李鸣索要7万元是他的权利,法院对此会有公断,如果不去探望,显得警方没有诚意。

  分局领导拍板决定——一定要去。但当警车即将行驶到市区时,分局的监察科和警务督察队领导,包括西泉派出所徐所长突然有点害怕,如果李鸣扣车怎么办?于是他们换乘出租车进城——不是他们多虑,实在是他们“快被折腾疯了”。

  15时20分,警察们在阎良区人民医院见到了李鸣。警察们表示了对李鸣的安慰,随后退出病房。

  在郑升旭教授面前,李鸣承认当初开口索赔7万元是因为在气头上。李鸣将赔偿金额下调,郑教授再次与警察们协商,警察们不断地打手机请示领导。

  16时35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数额双方不愿意向外透露),由郑教授口述,警察书写协议后李鸣签名。双方又邀请郑教授做见证人。

  签完协议后,警察们都松了一口气,在场的人都笑了。但笑了后,李鸣突然对派出所所长说:“徐所长,我病好后去看望你。”徐军山忙说,同意,同意。

  <B>说法:频频接到陌生电话 莫名其妙被戴上手铐</B>

  本报陕西消息 22日中午,本来答应到公安临潼分局见记者的李鸣突然说自己住进了医院,不能赶到。同时他认为自己到临潼接受临潼警方道歉不合常理。15时许,记者在阎良区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见到了李鸣,李鸣流着眼泪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B>民警发现抓错后出言不逊</B>

  8月20日上午,他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某的电话,白某称和他很熟悉,一块在临潼吃过饭。21日上午,白又打电话来说,自己有两部偷来的手机,想让李鸣帮忙销赃。李鸣觉得奇怪,自己不认识白某,为何频频遭到骚扰电话,于是他决定会会白某。当日12时许,在阎良五区一电话亭内,李鸣突然被3个男子抓到车里并戴上手铐。李鸣认为,民警发现抓错后还出言不逊,在民警提出打开手铐遭拒后,随即他在车上提出索赔。

  <B>自称精神受到极大刺激</B>

  李鸣由于手腕受伤,所挂的吊针是扎在脚上的。李鸣在和记者交谈时,不断地流眼泪。他说平时自己身体很好,现在感到很虚弱。李鸣的主治大夫李进良告诉记者,当天13时李鸣来到医院,称自己头痛、恶心、失眠、多梦,称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经检查,发现李鸣手腕有小颗粒水疱,手腕处有勒伤痕迹。其神志清、精神差、自动体位(自己能走)、瞳孔正常。

  经初步诊断,李大夫认为李鸣可能精神受到刺激,出现神经性头痛,所以给其使用了一些治疗精神类的药物,先观察治疗,必要时进一步检查。

  <B>认为警方限制通讯自由</B>

  李鸣认为,其间民警多次到他所在单位、所住乡村调查,在抓他时,所处的地方是当地的交通要道,围观的人很多。所以说他在被抓后,名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在民警明知抓错人后,还没收了他的手机,不让他给家里打电话,致使他的手机上有多个未接电话,他认为对方限制了他的通讯自由。(文中李鸣为化名)迹

  <B>被错抓了8分钟,就连续8小时不让打开手铐;索赔7万元,作伤情鉴定时双手不同时脱铐</B>

  -一位警官私下说,过去抓错一个人,在对方屁股上踢一脚,他就高兴地走了,临走时还不忘说声谢

  -另一位警官说,公安现在不怕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办错案子后对方上访,也害怕对方投诉到媒体

  -被错抓者要求警察拍照当证据,要求做法医鉴定,专家认为这恰恰说明了中国普法教育的成果

  -专家认为,不管警察们是出于什么压力向媒体自爆家丑,就是有一点点的主动,都是了不起的

  被警察错抓了8分钟,就连续8小时不让打开手铐,否则要“当场碰死”,接着要赔偿,要上访,要登报。派出所只好向媒体求助,“讨个说法”。这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的一幕发人思索。

  <B>错抓与嫌犯同名同姓的人</B>

  “我们今日在处理一起盗窃案时,错抓了一名与疑犯同名同姓的人……现在想请记者帮助。”8月21日23时30分,华商报新闻热线接到了一个少见的求助电话,求助者是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

  8月22日上午,临潼公安分局监察科科长张有信给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西泉派出所从一名在押人员白某那里得知,白曾有一个作案同伙,叫李鸣,尚未落网。

  20日上午,白某按警方部署,给西安市阎良区某单位职工李鸣打电话:“我们曾在一块吃过饭,你还记得吗?”次日又打电话给李鸣,假称有两部“黑手机”,让帮着卖。

  在阎良区一闹市区电话亭内,白某对前来“看手机”的李鸣暗中辨认了三次后,警察们迅速将这个李鸣押上警车。

  “为了防止他逃跑,我们给他上了‘背铐’。”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说。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李鸣在车上才过了8分钟,就被白某从口音中辨出——抓错了人,此李鸣非彼李鸣,一个单位有俩李鸣!此时车还没有驶出阎良城区,警察们当即就商量要给李鸣打开手铐并道歉。

  更戏剧性的一幕是——李鸣居然坚拒打开手铐。徐军山说,虽然在押人员指认错了,公安机关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B>8小时不让开铐 索赔7万</B>

  警车载着李鸣驶进了西泉派出所,所长徐军山赶紧给李鸣道歉,但李鸣提出三点要求,否则不让开手铐:第一,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恢复名誉;第二,赔偿精神损害;第三,赔偿名誉损失。

  <B>他提了两个数字——2万元精神损害费和5万元名誉损失费</B>

  “当时所里只有300元钱的现金,这是个新建的派出所,目前还欠外债数十万元钱呢。”徐军山心中叫苦。处理不了如此奇特事件的徐所长只好层层上报。临潼公安分局值班副局长昝汉生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带着监察科长和警务督察大队长赶赴西泉派出所。但李鸣显然没给局领导什么面子,昝局长代表分局道歉也不管用——如果要强行打开手铐,他要“当场撞死”。

  21日14时,李鸣的表哥、哥哥、妻子等人赶到了派出所劝说,但李鸣很倔,没听。

  在此期间,李鸣三次跑了出去,称要戴着手铐去上访。那影响就大了,临潼分局领导决定,将此事继续上报西安市公安局。

  <B>戴着手铐和警察一起合影留证</B>

  李鸣搞出了“新意思”——“警察必须给我拍照当证据”。

  派出所警察用数码相机在办公室给李鸣拍完“手铐照”。但李鸣发了会儿呆,又提出要到外面“西泉派出所”的木牌旁拍照。警察只好按照李鸣的要求去做。

  拍完后李鸣感觉还不满意,示意要戴着手铐和警察一起合影,于是一个神情无奈的警察就这样拍了一张平生最不愉快的合影。所长徐军山说,我们已没办法了,由他去,谁让抓错人了呢?

  “我要求做法医鉴定,我感到手腕疼痛。”李鸣又搞出了“新意思”,让在场的警察头疼。临潼分局领导立即联系法医,当天19时许,法医赶到现场,李鸣要求先打开左手手铐检查左手腕伤情,在法医检查完后,准备给李鸣打开右手手铐时,一个举动让所有在场的人都非常吃惊——他先铐上自己的左手腕,这才同意打开右手手铐查伤。

  <B>法医现场鉴定结果为:手腕轻度浮肿</B>

  被李鸣这种“较真”精神所感动,西安工业学院人文社科系教授郑升旭主动出来,为双方义务做调解人。他告诉记者,这些也许让公安机关感到为难的事情,恰恰说明了中国普法教育的成果。李鸣还有一种证据意识,他的拍照、要求法医鉴定,无不说明了这一点。

  <B>派出所长无奈求助媒体讨个说法</B>

  双方最后达成一个“打开手铐”的口头协议,先给李鸣1000元医疗费,其他三个条件再协商。

  李鸣拿到作为证据的照片后,戴了8个多小时的手铐终于打开了。21日20时37分,徐军山疲惫地给上级领导通电话,说事情暂告一段落了。

  当晚西泉派出所本来打算用警车送李鸣回家,但转念一想,李鸣万一中途又想搞搞“新意思”怎么办,要呆在警车上不走怎么办?最后他们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李鸣送了回去。

  “这样解决可以吗?明天李鸣索要7万元赔偿费又该如何呢?不满足他的条件,他到处上访怎么办?投诉媒体怎么办?”临潼分局一位当晚参与讨论的警官,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痛苦。李鸣回去了,但是事情没解决。在场的警察和分局领导实在想不出办法,最终大家一致同意——找媒体讨个说法。

  “我们这样做感到很轻松,反而没有什么思想包袱,我们将自己的丑事公之于天下,让媒体来监督,这样做也是给李鸣在媒体上恢复了名誉。”临潼分局一位领导对记者说。临潼分局一位警察私下告诉记者,过去抓错一个人,在对方屁股上踢一脚,他就高兴地走了,临走时还不忘说声谢。当然,那是错误的。参与该事件的另一位警官说:“公安现在不怕打官司,最怕的就是办错案子后对方上访,也害怕对方投诉新闻媒体。”而郑升旭教授认为,不管警察们是出于什么目的或压力向媒体自爆丑闻的,就是有一点点的主动,都是了不起的。

  <B>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B>

  23日上午,作为调解人的郑升旭教授和记者一块来到临潼公安分局。此时李鸣已经住院,他告诉记者,精神受的刺激太重了,手腕也出现了水痘。

  临潼分局有警察甚至建议不去医院探望李鸣,一则害怕对方一高兴就扣警车;二则害怕增加李鸣索要7万元赔偿金的信念。另一部分人认为,李鸣索要7万元是他的权利,法院对此会有公断,如果不去探望,显得警方没有诚意。

  分局领导拍板决定——一定要去。但当警车即将行驶到市区时,分局的监察科和警务督察队领导,包括西泉派出所徐所长突然有点害怕,如果李鸣扣车怎么办?于是他们换乘出租车进城——不是他们多虑,实在是他们“快被折腾疯了”。

  15时20分,警察们在阎良区人民医院见到了李鸣。警察们表示了对李鸣的安慰,随后退出病房。

  在郑升旭教授面前,李鸣承认当初开口索赔7万元是因为在气头上。李鸣将赔偿金额下调,郑教授再次与警察们协商,警察们不断地打手机请示领导。

  16时35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赔偿数额双方不愿意向外透露),由郑教授口述,警察书写协议后李鸣签名。双方又邀请郑教授做见证人。

  签完协议后,警察们都松了一口气,在场的人都笑了。但笑了后,李鸣突然对派出所所长说:“徐所长,我病好后去看望你。”徐军山忙说,同意,同意。

  <B>说法:频频接到陌生电话 莫名其妙被戴上手铐</B>

  本报陕西消息 22日中午,本来答应到公安临潼分局见记者的李鸣突然说自己住进了医院,不能赶到。同时他认为自己到临潼接受临潼警方道歉不合常理。15时许,记者在阎良区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见到了李鸣,李鸣流着眼泪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B>民警发现抓错后出言不逊</B>

  8月20日上午,他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白某的电话,白某称和他很熟悉,一块在临潼吃过饭。21日上午,白又打电话来说,自己有两部偷来的手机,想让李鸣帮忙销赃。李鸣觉得奇怪,自己不认识白某,为何频频遭到骚扰电话,于是他决定会会白某。当日12时许,在阎良五区一电话亭内,李鸣突然被3个男子抓到车里并戴上手铐。李鸣认为,民警发现抓错后还出言不逊,在民警提出打开手铐遭拒后,随即他在车上提出索赔。

  <B>自称精神受到极大刺激</B>

  李鸣由于手腕受伤,所挂的吊针是扎在脚上的。李鸣在和记者交谈时,不断地流眼泪。他说平时自己身体很好,现在感到很虚弱。李鸣的主治大夫李进良告诉记者,当天13时李鸣来到医院,称自己头痛、恶心、失眠、多梦,称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经检查,发现李鸣手腕有小颗粒水疱,手腕处有勒伤痕迹。其神志清、精神差、自动体位(自己能走)、瞳孔正常。

  经初步诊断,李大夫认为李鸣可能精神受到刺激,出现神经性头痛,所以给其使用了一些治疗精神类的药物,先观察治疗,必要时进一步检查。

  <B>认为警方限制通讯自由</B>

  李鸣认为,其间民警多次到他所在单位、所住乡村调查,在抓他时,所处的地方是当地的交通要道,围观的人很多。所以说他在被抓后,名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在民警明知抓错人后,还没收了他的手机,不让他给家里打电话,致使他的手机上有多个未接电话,他认为对方限制了他的通讯自由。(文中李鸣为化名)
就是应该这样把标准提高些,这样就会减少些不合法不合理的动作!
强烈支持,警察太嚣张了,就应该有人制制他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3 12:08:21编辑过]
<P> “当时所里只有300元钱的现金,这是个新建的派出所,目前还欠外债数十万元钱呢。”徐军山心中叫苦。</P><P>怎么还欠钱的啊?是不是派出所也是承包给个人的啊?:-)</P>
<P>什么鸟事?</P><P>现在警察都垃圾化了</P>
你以为就那么随便抓的啊,呵呵,小样,玩死你
<P>支持法律上的弱者!!!</P>
<P>好厉害哦!</P>
哈哈哈,以后都这样看警察头痛吧
呵呵,绝对支持.[em07]
<P>即便警方有错,也不应该强人所难,加以过分的要求。维权应该支持,但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提倡。想要7万元的赔款,不是一个派出所能决定的。就像在法官判案之前,只能叫嫌疑犯而不是罪犯一样。如果想要赔款,干脆直接起诉。</P>
<P>对,我也觉得。支持李鸣起诉,赔多少最好由法院定。</P>
<B>以下是引用<I>逐日神剑</I>在2004-9-3 19:24:00的发言:</B>
你以为就那么随便抓的啊,呵呵,小样,玩死你


9494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