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临刑前对话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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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临刑前对话首次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8日  法制周报
“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曾锦春在法庭受审。向曼琦 摄


  《法制周报》记者 蒋伟 /文 伏志勇 /图
  编者按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此之前,《法制周报》记者历时两年,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调研采访,并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详细采访记录了他由一个贫寒农家子弟到党的领导干部,到一步步变成疯狂的掌权者的经历,剖析了他思想堕落的人生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此次调研采访的成果,形成了《巨贪曾锦春》一书,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以及在狱中的思考等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湖南省委常任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为该书作序,省纪委常任委唐东平为该书写了跋。
  “我以自己的罪行和血的教训,告诫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告诫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本期《法制周报》刊发“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上篇)”,这是他自2006年9月19日被“两规”后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披露自己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用曾锦春的狱中反思和忏悔告诫更多的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曾锦春案的深刻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被谈话人: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我没对父亲尽一天孝,这是报应”
  “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这是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这让我终生遗憾。”——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现在,你感到心中最愧对的人是谁?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的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里,八十六岁了,我一天孝也没有尽。以前我要把她接到郴州来住,她说住不惯,我就每年给一点钱给她,没有多少时间去看望她。最遗憾的是我没来得及好好孝敬她,她为我劳累了一生,到现在还在为我操劳,不能安享晚年,这是我的大不孝……
  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对父母亲不孝的人,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老板,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早晚都会遭报应。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他患的是高血压,送到县医院也没有好转,变成植物人了,我当时在长沙开会,想把父亲转移到郴州的大医院抢救,最后没来得及就去世了。这是个报应,这是个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流泪)当时我已经是纪委书记,已经有了钱,也有了权,但是一直没有去尽孝,所以要遭报应。我没有给父亲尽一天的孝,都是我的妹妹在照顾他,这让我终生遗憾……
  这是我们看到曾锦春第一次流泪,那张写满悲伤和悔恨的脸上,浑黄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了出来,他立即侧过身去擦干……
  《法制周报》: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可惜你已经追悔莫及了。过一段时间,我们会去你汝城老家,到时我们去看望你的母亲。
  曾:那太感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捎句话给我母亲,就说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得好,身体也好,让她不要担心,要她老人家好好保重身体……
  曾锦春被抓后,其亲友对曾母隐瞒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曾母老是问电视上怎么看不到儿子了。知道儿子贪赃枉法入狱后,她的眼睛都快哭瞎了,但这位坚强的母亲却托人叮嘱儿子:“要好好保重身体,在监狱要听干部的话,好好改造,娘等你出来……”
  曾:唉,我现在真可以说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啊!曾国藩说过,小孩子好的话,没钱也有钱,小孩子不好的话,有钱也没钱。
  曾国藩是个真正成功的人。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现在彻底想通了,钱多了没用,钱害死人。我一个人能吃多少花多少,我还有退休金养老金。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贪),最终害了自己。
  《法制周报》:你说得对,你要早有这种认识就好了。贪并不能使子女和家庭幸福,相反只会害了子女,毁了家庭。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他在家书中写道:“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几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凡人皆有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这种思想境界的确很难得。
  “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你从小受过很多苦,刚工作时经历过很多坎坷,能否谈谈你的人生经历?
  曾:小时候家里穷,从小父亲就告诫我,“学有所成,事有所成”。父亲是小学教师,家务活都是母亲干,家里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我是老二,干的活最多,小时候我每天要去山上砍柴,帮忙干活,家里没什么吃的,就去田沟里抓泥鳅捉鱼吃。
  冬天很冷,下大雪,我身上生了疮,还要到山上去挖草药。我1958 年考上了汝城县二中,吃的主要是红薯。后来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我从没有回想过这些苦日子,要是能多忆苦思甜,对自己也是个警醒,人不要那么贪婪……
  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年暑假我跟村里人到广东帮人收割稻谷,干了一个星期,得了十斤米、二十斤木薯。那时候我又小又瘦,没人愿意跟我一组,是有村民看我很可怜,才肯带我一起出去。
  1968 年从湖南师院中文系毕业后,我先被分配到省革委会人保处管档案。后来,临武二中需要一个年轻人去当老师并兼团委书记,我就被选去当了老师,教高中语文。
  我当时心里不想当老师,只想搞行政工作能当官。我在学校被评为“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还写了文章在《湖南日报》上发表,当时的临武县委书记看到了我写的文章,把我调到了县委办当秘书,再后来担任县委办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一步步走上来。
  《法制周报》:在你的成长过程中,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曾:小时候,我父亲送给我两句话:“学有所成,事有所成”,我当时不太理解,就写在本子上背了下来。等我考上大学了,当时心想,应该是“学有所成”了。但“事有所成”,我当时就只有猜了,应该是要我做大事吧。所以我从小就想做大事,想出人头地。我当纪委书记之前,确确实实是在拼命工作。
  我父亲在我上高二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对我的影响特别大。他说:“现在是共产党执政,你光成绩好政治不进步没用,你要想事有所成就得入党。”那年暑假我没回家,为了表现好,就在学校到处参加活动,当年就入了团,上大学时很早就入了党。
  《法制周报》:当时大学毕业后有过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我是1966 年3 月29 日入党的,大二的时候,那一天我至今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一个班上只有两个党员,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虽然家里穷,在班上也属于年纪比较小的学生,大家对我的评价都是淳朴、单纯、品学兼优,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奢求,就是想毕业之后能有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我父亲当了一辈子的教师,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生,发不了财,做的事情也很琐碎。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这样才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大学毕业之后的月工资是42.5 元,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都拿不到那么多钱。村里出了我这个大学生,大家都说我们家的祖坟立对了。当时我也是很得意和高兴的。
  曾锦春言语中毫不避讳自己一直以来升官发财的想法。对曾锦春来说,升官发财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这从一开始就为他埋下了危险和隐患。一旦失去了信念,当诱惑摆在面前时,贪婪和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记者手记
  狱中的曾锦春如行尸走肉
  2006 年9月19日,是曾锦春永生难忘的日子。
  当天下午,湖南省纪委正式对曾锦春实施“两规”。
  被省纪委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时,他面无表情,大脑似被一声惊雷震过,心想一切都完了……
  走出市委大门时,有熟人想跟他打招呼,他故意装作没看见,竭力保留昔日纪委书记的最后一丝尊严。
  临走前,他眉头紧锁,回头留恋地望了一眼,出入了十一年的市委大院突然显得那样陌生。曾锦春觉得自己顷刻间成了行尸走肉,身外的一切繁华与虚荣都不属于自己了,剩下的只是心中的忐忑与惊慌。
  震惊、恐惧、惊慌、绝望、悔恨、悲痛、不安……
  从这一刻开始,曾锦春失去了自由,始终处于内心的痛苦挣扎与煎熬中,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两年后,2008 年初冬的一天,我们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他时,他已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脸色苍老而憔悴,眼神麻木而呆滞。眼前这位羸弱的老人,与昔日霸道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判若两人,让我们唏嘘不已。
  他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哐——当……”
  “哐——当……”铁镣拖在坚硬的水泥地面,有节奏地发出刺耳而惊人心魂的声响,这种声音在此后的数次谈话中始终强烈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从这天开始,我们与曾锦春开始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这是他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坦陈自己的心路变化历程,详细解读他由一个有着艰辛童年的农家子弟一步步变成疯狂的腐败分子和思想堕落的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
  “虫果生也,虫成而果溃”。其实隐患的种子在曾锦春的人生中早早地就埋下了:他一心想当官,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功利心和贪欲让他把做官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正是童年的苦难经历和名利享乐思想,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念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从违纪逐渐堕落到违法。”
  原临武县委的一位老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曾锦春的私心太重,做事功利心很强,不适合担任领导干部,他做好事在老百姓心中留下好印象,其真实目的,要么是为了快点上爬升官,要么是为了一己私利。
  68 岁的曾宪法是曾锦春从小学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之后又一起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他仅仅跟曾锦春见过两次面,对老同学的记忆仍然停留在前半生,当他在电视里看到曾锦春一审宣判时,不敢相信,曾经点煤油灯彻夜苦读,老实本分、不贪小便宜、思想上进的曾锦春怎么变得这么坏了。他感叹老同学曾锦春本应该跟自己一样,含饴弄孙,颐养天年。
  狱中的曾锦春悔之晚矣。谈到伤心处,曾锦春突然痛哭流涕:“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老母亲,我真希望将来有机会回老家去侍奉老母亲。”他最大的遗憾,是还未来得及孝敬住在老家86 岁的母亲,还没让母亲享过一天福。
  实际上,曾锦春每次收了人家的钱,总是心惊肉跳,他说自己的高血压也与大量犯罪有关,是长期担惊受怕所致。“最痛苦的感受是心慌,好像一切都是空荡荡的,一切都完了,精神上的心慌,让我一直以来就是担惊受怕。”
  他每天都在牢房里,抓着窗户看外面的松树,想着要是像这棵松树一样常青该多好,风雨来了都不怕,看到花儿凋谢,都会心酸好一阵子。他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内心很脆弱。
  “要死就死,要活就活。有时候想开了,有时候又想不开,想不开的时候很痛苦,想开了就像解脱了一样,内心很矛盾,每天都在苦苦地挣扎。”
  人对死亡有着天然的恐惧,曾锦春尤甚。窗外那几朵浅白的小花,在夕阳里摇曳出令人垂泪的凄凉。
  落马前,在他眼中,很多花永远是为自己开放的,从没有在意过花开花谢、春去秋来,而现在,他已经感到了生命的凋谢。
  谈话中,我们明显能感觉到,曾锦春对死亡的恐惧与日俱增,他渴望改判,留恋人生,这一切却又无法预知。这种恐惧和焦虑,心灵的挣扎和矛盾,已经让他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他第一次感到与死亡的距离这么近,自由对他来说是那么的遥远和奢侈。家和母亲成了他最后的港湾,一棵常青的松树唤起了他对生命的渴望;花开花落,让他感到了生命的美好与珍贵,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心酸、悲痛与悔恨……
  书讯
  纪实作品《巨贪曾锦春》出版
  本报讯(记者 蒋伟 通讯员 刘峰颖)记者从湖南文艺出版社获悉,反映曾锦春腐败案的纪实作品《巨贪曾锦春》一书于3月18日上市。
  曾锦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腐败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丧心病狂利用手中权力,动不动就对人采取“两规”,整人捞钱;大肆插手矿山,大揽矿权,牟取暴利……其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该书是由相关部门独家授权,详尽、真实、系统、全面披露曾锦春腐败案的权威版本。该书作者在曾锦春行刑前数次与曾锦春长时间对话,对曾锦春本人的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入挖掘,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的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3-18/200322141338.shtml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临刑前对话首次披露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8日  法制周报
“我的确有罪,我现在是知罪、认罪、悔罪。我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场。”

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曾锦春在法庭受审。向曼琦 摄


  《法制周报》记者 蒋伟 /文 伏志勇 /图
  编者按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此之前,《法制周报》记者历时两年,与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深入调研采访,并与狱中的曾锦春展开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详细采访记录了他由一个贫寒农家子弟到党的领导干部,到一步步变成疯狂的掌权者的经历,剖析了他思想堕落的人生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此次调研采访的成果,形成了《巨贪曾锦春》一书,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以及在狱中的思考等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湖南省委常任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为该书作序,省纪委常任委唐东平为该书写了跋。
  “我以自己的罪行和血的教训,告诫别人不要贪,不能贪,告诫那些至今仍在做金钱发财梦的少数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腐败之路是死亡之路、地狱之路,是走不通的,它只会让你走向地狱的深渊!”曾锦春在狱中深刻忏悔自己。本期《法制周报》刊发“巨贪曾锦春的刑前对话(上篇)”,这是他自2006年9月19日被“两规”后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披露自己腐败渐变的心路历程,用曾锦春的狱中反思和忏悔告诫更多的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汲取曾锦春案的深刻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室
  ◎被谈话人:曾锦春(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我没对父亲尽一天孝,这是报应”
  “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去世了。这是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这让我终生遗憾。”——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现在,你感到心中最愧对的人是谁?
  曾锦春(以下简称曾):最对不住的是我的父亲和母亲,特别是我的母亲,她老人家住在农村里,八十六岁了,我一天孝也没有尽。以前我要把她接到郴州来住,她说住不惯,我就每年给一点钱给她,没有多少时间去看望她。最遗憾的是我没来得及好好孝敬她,她为我劳累了一生,到现在还在为我操劳,不能安享晚年,这是我的大不孝……
  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现在要是还给我一次机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要好好孝顺我的母亲。
  对父母亲不孝的人,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老板,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早晚都会遭报应。我对父亲没有尽到孝,父亲病危的时候我不在,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他患的是高血压,送到县医院也没有好转,变成植物人了,我当时在长沙开会,想把父亲转移到郴州的大医院抢救,最后没来得及就去世了。这是个报应,这是个报应啊。我对不起父亲……(流泪)当时我已经是纪委书记,已经有了钱,也有了权,但是一直没有去尽孝,所以要遭报应。我没有给父亲尽一天的孝,都是我的妹妹在照顾他,这让我终生遗憾……
  这是我们看到曾锦春第一次流泪,那张写满悲伤和悔恨的脸上,浑黄的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流了出来,他立即侧过身去擦干……
  《法制周报》: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可惜你已经追悔莫及了。过一段时间,我们会去你汝城老家,到时我们去看望你的母亲。
  曾:那太感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捎句话给我母亲,就说我在这里一切都好,吃得好,身体也好,让她不要担心,要她老人家好好保重身体……
  曾锦春被抓后,其亲友对曾母隐瞒了一段时间,但后来曾母老是问电视上怎么看不到儿子了。知道儿子贪赃枉法入狱后,她的眼睛都快哭瞎了,但这位坚强的母亲却托人叮嘱儿子:“要好好保重身体,在监狱要听干部的话,好好改造,娘等你出来……”
  曾:唉,我现在真可以说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啊!曾国藩说过,小孩子好的话,没钱也有钱,小孩子不好的话,有钱也没钱。
  曾国藩是个真正成功的人。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现在彻底想通了,钱多了没用,钱害死人。我一个人能吃多少花多少,我还有退休金养老金。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贪),最终害了自己。
  《法制周报》:你说得对,你要早有这种认识就好了。贪并不能使子女和家庭幸福,相反只会害了子女,毁了家庭。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他在家书中写道:“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几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习气,则难望有成。”“凡人皆有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这种思想境界的确很难得。
  “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还是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曾锦春的狱中忏悔
  《法制周报》:你从小受过很多苦,刚工作时经历过很多坎坷,能否谈谈你的人生经历?
  曾:小时候家里穷,从小父亲就告诫我,“学有所成,事有所成”。父亲是小学教师,家务活都是母亲干,家里有八兄妹,五男三女,老大是姐姐,我是老二,干的活最多,小时候我每天要去山上砍柴,帮忙干活,家里没什么吃的,就去田沟里抓泥鳅捉鱼吃。
  冬天很冷,下大雪,我身上生了疮,还要到山上去挖草药。我1958 年考上了汝城县二中,吃的主要是红薯。后来当纪委书记的时候,我从没有回想过这些苦日子,要是能多忆苦思甜,对自己也是个警醒,人不要那么贪婪……
  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年暑假我跟村里人到广东帮人收割稻谷,干了一个星期,得了十斤米、二十斤木薯。那时候我又小又瘦,没人愿意跟我一组,是有村民看我很可怜,才肯带我一起出去。
  1968 年从湖南师院中文系毕业后,我先被分配到省革委会人保处管档案。后来,临武二中需要一个年轻人去当老师并兼团委书记,我就被选去当了老师,教高中语文。
  我当时心里不想当老师,只想搞行政工作能当官。我在学校被评为“全县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还写了文章在《湖南日报》上发表,当时的临武县委书记看到了我写的文章,把我调到了县委办当秘书,再后来担任县委办主任、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一步步走上来。
  《法制周报》:在你的成长过程中,谁对你的影响最大?
  曾:小时候,我父亲送给我两句话:“学有所成,事有所成”,我当时不太理解,就写在本子上背了下来。等我考上大学了,当时心想,应该是“学有所成”了。但“事有所成”,我当时就只有猜了,应该是要我做大事吧。所以我从小就想做大事,想出人头地。我当纪委书记之前,确确实实是在拼命工作。
  我父亲在我上高二的时候说过一句话,对我的影响特别大。他说:“现在是共产党执政,你光成绩好政治不进步没用,你要想事有所成就得入党。”那年暑假我没回家,为了表现好,就在学校到处参加活动,当年就入了团,上大学时很早就入了党。
  《法制周报》:当时大学毕业后有过什么样的理想和愿望?
  曾:我是1966 年3 月29 日入党的,大二的时候,那一天我至今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一个班上只有两个党员,我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虽然家里穷,在班上也属于年纪比较小的学生,大家对我的评价都是淳朴、单纯、品学兼优,我那时候没有太多的奢求,就是想毕业之后能有一份工作,减轻家里的负担。但是我不喜欢教书,我父亲当了一辈子的教师,天天打交道的就是学生,发不了财,做的事情也很琐碎。
  我当时有个想法:作为一个男人,要么当官,要么发财,这样才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处有升官发财的想法。毕业之后,虽然我发表文章说要为人民服务,但思想上还是想发财。大学毕业之后的月工资是42.5 元,当时一个农民一年都拿不到那么多钱。村里出了我这个大学生,大家都说我们家的祖坟立对了。当时我也是很得意和高兴的。
  曾锦春言语中毫不避讳自己一直以来升官发财的想法。对曾锦春来说,升官发财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这从一开始就为他埋下了危险和隐患。一旦失去了信念,当诱惑摆在面前时,贪婪和欲望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记者手记
  狱中的曾锦春如行尸走肉
  2006 年9月19日,是曾锦春永生难忘的日子。
  当天下午,湖南省纪委正式对曾锦春实施“两规”。
  被省纪委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时,他面无表情,大脑似被一声惊雷震过,心想一切都完了……
  走出市委大门时,有熟人想跟他打招呼,他故意装作没看见,竭力保留昔日纪委书记的最后一丝尊严。
  临走前,他眉头紧锁,回头留恋地望了一眼,出入了十一年的市委大院突然显得那样陌生。曾锦春觉得自己顷刻间成了行尸走肉,身外的一切繁华与虚荣都不属于自己了,剩下的只是心中的忐忑与惊慌。
  震惊、恐惧、惊慌、绝望、悔恨、悲痛、不安……
  从这一刻开始,曾锦春失去了自由,始终处于内心的痛苦挣扎与煎熬中,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两年后,2008 年初冬的一天,我们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见到他时,他已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脸色苍老而憔悴,眼神麻木而呆滞。眼前这位羸弱的老人,与昔日霸道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判若两人,让我们唏嘘不已。
  他双手和双脚都加着沉重的铁镣,每挪一步,身体要随之左右晃动,显得十分艰难,“哐——当……”
  “哐——当……”铁镣拖在坚硬的水泥地面,有节奏地发出刺耳而惊人心魂的声响,这种声音在此后的数次谈话中始终强烈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从看守所第三道铁门到审讯室,不足五十米的距离,曾锦春拖着铁镣走了将近五分钟。
  从这天开始,我们与曾锦春开始了数次长时间的刑前对话,这是他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向外界坦陈自己的心路变化历程,详细解读他由一个有着艰辛童年的农家子弟一步步变成疯狂的腐败分子和思想堕落的轨迹、灵魂扭曲的过程。
  “虫果生也,虫成而果溃”。其实隐患的种子在曾锦春的人生中早早地就埋下了:他一心想当官,光宗耀祖、出人头地,功利心和贪欲让他把做官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正是童年的苦难经历和名利享乐思想,以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像白蚁毁堤一样,一点一点地毁掉了我思想上的防线,让贪念占据了我的整个身心,从违纪逐渐堕落到违法。”
  原临武县委的一位老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曾锦春的私心太重,做事功利心很强,不适合担任领导干部,他做好事在老百姓心中留下好印象,其真实目的,要么是为了快点上爬升官,要么是为了一己私利。
  68 岁的曾宪法是曾锦春从小学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之后又一起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他仅仅跟曾锦春见过两次面,对老同学的记忆仍然停留在前半生,当他在电视里看到曾锦春一审宣判时,不敢相信,曾经点煤油灯彻夜苦读,老实本分、不贪小便宜、思想上进的曾锦春怎么变得这么坏了。他感叹老同学曾锦春本应该跟自己一样,含饴弄孙,颐养天年。
  狱中的曾锦春悔之晚矣。谈到伤心处,曾锦春突然痛哭流涕:“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老母亲,我真希望将来有机会回老家去侍奉老母亲。”他最大的遗憾,是还未来得及孝敬住在老家86 岁的母亲,还没让母亲享过一天福。
  实际上,曾锦春每次收了人家的钱,总是心惊肉跳,他说自己的高血压也与大量犯罪有关,是长期担惊受怕所致。“最痛苦的感受是心慌,好像一切都是空荡荡的,一切都完了,精神上的心慌,让我一直以来就是担惊受怕。”
  他每天都在牢房里,抓着窗户看外面的松树,想着要是像这棵松树一样常青该多好,风雨来了都不怕,看到花儿凋谢,都会心酸好一阵子。他看上去很平静,其实内心很脆弱。
  “要死就死,要活就活。有时候想开了,有时候又想不开,想不开的时候很痛苦,想开了就像解脱了一样,内心很矛盾,每天都在苦苦地挣扎。”
  人对死亡有着天然的恐惧,曾锦春尤甚。窗外那几朵浅白的小花,在夕阳里摇曳出令人垂泪的凄凉。
  落马前,在他眼中,很多花永远是为自己开放的,从没有在意过花开花谢、春去秋来,而现在,他已经感到了生命的凋谢。
  谈话中,我们明显能感觉到,曾锦春对死亡的恐惧与日俱增,他渴望改判,留恋人生,这一切却又无法预知。这种恐惧和焦虑,心灵的挣扎和矛盾,已经让他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他第一次感到与死亡的距离这么近,自由对他来说是那么的遥远和奢侈。家和母亲成了他最后的港湾,一棵常青的松树唤起了他对生命的渴望;花开花落,让他感到了生命的美好与珍贵,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心酸、悲痛与悔恨……
  书讯
  纪实作品《巨贪曾锦春》出版
  本报讯(记者 蒋伟 通讯员 刘峰颖)记者从湖南文艺出版社获悉,反映曾锦春腐败案的纪实作品《巨贪曾锦春》一书于3月18日上市。
  曾锦春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腐败的一个典型标本,他丧心病狂利用手中权力,动不动就对人采取“两规”,整人捞钱;大肆插手矿山,大揽矿权,牟取暴利……其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该书是由相关部门独家授权,详尽、真实、系统、全面披露曾锦春腐败案的权威版本。该书作者在曾锦春行刑前数次与曾锦春长时间对话,对曾锦春本人的心路历程进行了深入挖掘,书中披露了曾锦春面对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的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http://news.sina.com.cn/c/sd/2011-03-18/200322141338.shtml
支持废除残忍的死刑
对纯经济犯罪的,还是不要用死刑为好。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这个判决最好。
很多人支持死刑的,至少在中国
不过我觉得死刑不妥,没有任何人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这么做的是罪犯,要是我们也这么做,和罪犯又有什么区别?
要震慑犯罪,并不是只靠死刑就够了的,最主要的一个是提高素质减少犯罪,其次通过法律的公平,透明,独立性来一视同仁的处置。
犯罪分子怕的不是死刑,而是能够侥幸逃脱制裁的心理。
他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最严重的是谋财害命.
郴州“三不倒”纪委书记与黑恶势力示意图。资料图



郴州贪官曾锦春疑一次性受贿百万 滥用双规权力

http://news.sohu.com/20060927/n245554547.shtml
  在中国,没有死刑,就是一场大灾难。为啥呢?
  因为一个贪官被判刑,他的亲友势力还在,现在不搞株连了嘛,然后他的亲友几年以后风头过会把他救出来的。一个贪官,长期喝酒熬夜嫖妓,身上有脂肪肝、高血压、心脏病甚至还有性病,完全可以通过保外就医接出来。
  只有死刑,才能让他没有办法被就出来。
  现在判刑死缓、无期徒刑、十多年的官员,很多都被就出来了。我能记得的有:周北方、锗时键。

  我也贴新闻链接:

  《曾判死缓的原首钢助理总经理周北方保外就医被骗巨款》
  内容提要: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国研发企业改革与经济研究院法定代表人范平平,伙同情人李兆亘诈骗巨款,并诬告陷害保外就医的原首钢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导致警方出动100多人次将周北方抓捕拘留。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范平平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诬告周北方,相反是周北方带领黑社会绑架抢劫她1000万。
http://news.sohu.com/20070207/n248092275.shtml



原红塔董事长褚时健再创业 种2400亩果园
核心提示:曾因贪污被判无期的原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保外就医后再次创业,投身水果业。褚时健的果园占地2400亩,共有果树34万棵。
http://news.163.com/09/0223/01/52Q4OMGA0001124J.html
  大家看看,中国现在有死刑,一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因为死刑立即执行,被处决了,就没有机会出来了。如果不被判死刑,有些被判死缓、无期徒刑的人还是很有能力出来的。如果废除死刑,那么能出来的人更多了。
  很多国家废除死刑以后,悲剧发生了:抓到罪大恶极的罪犯只有关押,司法机关没有死刑;而犯罪集团有对法官的死刑,有对警察的死刑,有对要求死刑的法律工作者的死刑。
  
  死刑,是一种有人权尊严的司法制度,它能够消灭罪犯,保护守法公民。
现在知道装可怜了。。当初得瑟的时候会想到今天的下场吗?
衰老的真快啊
  什么没有减刑的无期徒刑,是不能保障中国的人权的。
  大家认为中国司法系统廉洁且公正否?
  肯定不这么认为。
  对,那么制度上的终身监禁,是需要司法机关来执行的。一个不能保证廉洁的司法机关,是无法保证终身监禁能够得到执行的。短的过三年,长的过五年,有本事的罪犯可以保外就医。人家有病,且实实在在有病,一身都是毛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毛病,随时可以死,从人道主义上没有办法不让他治疗啊。

  死刑,对于罪犯一点都不残忍,对于受害者则是仁慈和救济了。
  那么一个廉洁的司法系统建立以后,是否能够废除死刑呢?
  也不能。
  有些罪犯是有能量的,特别是一些犯罪集团首要人物,背后都有重大的势力。以哥伦比亚麦德林毒贩为例,当年哥伦比亚司法系统本着法律精神审判贩毒集团,集体遭到屠杀。先后死了十六任司法部长,有法官的妻子被轮奸、沾满精液的胸罩和内裤被邮寄到法官办公室!

来一个背景资料:甘肃禁毒网>>国际禁毒《哥伦比亚法官:用鲜血浇灌禁毒的正义之花》


http://www.legaldaily.com.cn/gsj ... 65249.htm?node=8298
回复 9# zfemd
  很多贪官恶官长期台下作恶,台上做报告,所以伪装本事特别好。曾锦春的表现,还是装。
  我们看首篇的新闻文章,看到是曾锦春的忏悔,看到是一个很可怜的老人。
  那么这个人为啥会被判死刑?现在判死刑的贪官真不多啊!那就是这个曾锦春所做的恐怖罪行:组织和利用黑社会夺去他人财产,利用“两指”、“双规”手段绑架矿主,迫害正直的官员。
  文章是写出来的,可以从曾锦春的角度,写曾锦春如何可怜,为废除死刑推波助澜;也可以从受害者的角度来写,要是把曾锦春迫害过的人都一一写出来,那是多么残酷的大篇文章啊。
  现在有一个不好的现实,就是很多文人喜欢描述罪犯如何可怜,避开受害者如何可怜的事实。
委员的道理阐述得很清楚,法律本身就是根植在本民族传统体系之上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不能套用西方的法律理论。
委员的道理阐述得很清楚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每个贪官死刑前好像都说这种话,都公式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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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是我国推广注射死刑最早的省份,至2004年,湖南对死刑犯已经全部执行注射死刑。那么为啥长沙中院对曾锦春执行的是枪决呢?无他,就是曾锦春犯罪性质过分恶劣,在湖南乃至全国都是令人瞠目的:直接出动纪委抓企业家敛财,通过双规恐吓法院正常办案,追杀举报人,领导黑社会等等。
  注射死刑是一种优待,最后有良心的司法人员也不愿意给曾锦春这样的优待。
前仆后继也是一种品格,习惯了就好。
坏事做尽,法律践踏~这种败类应该早发现早处理,当然了,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想早发现也很难~
在目前司法制度下,取消死刑,就失去了法律最后的威慑力

至于目前的司法制度如何,大家都有眼睛,自己都知道,也不用我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