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扎菲拟将西方在利比亚利益转给中俄 中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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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扎菲拟将西方在利比亚利益转给中俄 中方回应2011年03月04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4日电 2011年3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以下是外交部网站发布的本次记者会实录:
  问:安理会就利比亚局势通过了1970号决议后,美英等国表示希望推动安理会对利比亚采取进一步行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巴林国王哈马德责成王储萨勒曼负责与巴各派和阶层进行全国对话,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利比亚局势,中方认为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讨论应有助于利比亚尽快恢复局势稳定。安理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取决于利比亚局势发展及安理会成员协商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几个原则应该遵守:一是要尊重利比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推动通过对话等和平手段解决利比亚当前危机;三是安理会应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的意见。
  我们对巴林领导人通过举行全国对话缓解国内紧张局势表示欢迎,相信巴林有能力、有智慧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尽快恢复稳定和秩序。
  问:近日巴基斯坦少数族裔事务部长巴蒂遭暗杀,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对这一事件感到震惊,向巴蒂先生的家属表示慰问。我们相信巴基斯坦政府能够妥善处理这一事件,维护国家稳定与团结。
  问:中方是否支持对利比亚进行军事干预,设置“禁飞区”?
  答:中方认为,按照国际法准则,一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得到尊重。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能够按照国际法准则来处理相关问题。
  问: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昨天发表讲话时几次提到中国,表示愿把西方国家在利比亚的经济利益转让给中国和俄罗斯等国。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东国家都是中国的友好国家。中方密切关注利比亚当前局势发展,真诚希望有关各方通过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当前危机,尽快恢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中国一贯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与各国的友好互利合作关系。
  问:昨天中国警方约见外国驻京记者,强调外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这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已失效?
  答:有关部门与一些记者进行沟通,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国工作。你提到有关部门找你们,我想可能是因为一些外国记者近日未经许可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采访引发混乱。希望你们能以正确态度对待。
  我们已经反复重申,537号令仍是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指导性法令。对于外国记者在华进行正当采访,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便利和协助。以前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是这样,将来还会继续这么做。
  问:我愿意遵守规定,也递交了采访申请,但警方的解释我不理解,你是否认为他们违反了537号令?
  答:既然你这么执着,我愿意介绍一下了解到的情况。近日一些外国记者未经许可就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聚集蹲守拍摄,而且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严重扰乱了该区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围商家和行人强烈不满。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疏导,没有听从民警劝导的记者被带离现场进一步谈话。我认为多数记者是去抢新闻的,但你们的确违反了规定,也确实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绝大多数记者都积极与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导后就散离了,只有极个别记者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为了单纯去报道新闻,而是想当什么“英雄记者”,以身试法,制造新闻,这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人煽动、鼓动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我想强调,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大局已经说明中国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求稳定、谋发展、促和谐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我们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企图都是不可能得逞的。中国保持稳定和发展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世界的利益。
  问:我们尊重中方的规定,但对这一规定如何实施感到困惑。以前允许的现在却行不通。按我们先前的理解,很可能无意中就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你能否解释一下?
  答:你在中国工作了多年,相信你对中国改革开放这些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外国记者采访环境不断改善有切身体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环境日益宽松。但良好的采访环境需通过相互尊重、信任、理解、合作来维护。我觉得信任越多,合作越好,采访就会越顺畅、越宽松。
  会后,有记者问及美国务卿克林顿近日称美中在争夺太平洋岛国影响力方面存在直接竞争,姜瑜表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同处亚太地区,都是发展中国家,双方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和广泛的共同利益,开展互利合作潜力较大。进一步发展中国与岛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双方的共同愿望。
  近年来,中国与有关岛国关系发展顺利,双方高层交往频繁,经贸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在国际地区事务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协调。中方坚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岛国提供真诚无私的援助,帮助岛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受到岛国人民的欢迎。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地区稳定、发展与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希望美方与时俱进,与中方一道,致力于发展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http://news.qq.com/a/20110304/000023.htm卡扎菲拟将西方在利比亚利益转给中俄 中方回应2011年03月04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4日电 2011年3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以下是外交部网站发布的本次记者会实录:
  问:安理会就利比亚局势通过了1970号决议后,美英等国表示希望推动安理会对利比亚采取进一步行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第二、巴林国王哈马德责成王储萨勒曼负责与巴各派和阶层进行全国对话,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利比亚局势,中方认为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讨论应有助于利比亚尽快恢复局势稳定。安理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取决于利比亚局势发展及安理会成员协商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几个原则应该遵守:一是要尊重利比亚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二是推动通过对话等和平手段解决利比亚当前危机;三是安理会应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阿拉伯国家和非洲国家的意见。
  我们对巴林领导人通过举行全国对话缓解国内紧张局势表示欢迎,相信巴林有能力、有智慧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尽快恢复稳定和秩序。
  问:近日巴基斯坦少数族裔事务部长巴蒂遭暗杀,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对这一事件感到震惊,向巴蒂先生的家属表示慰问。我们相信巴基斯坦政府能够妥善处理这一事件,维护国家稳定与团结。
  问:中方是否支持对利比亚进行军事干预,设置“禁飞区”?
  答:中方认为,按照国际法准则,一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应该得到尊重。我们希望有关国家能够按照国际法准则来处理相关问题。
  问: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昨天发表讲话时几次提到中国,表示愿把西方国家在利比亚的经济利益转让给中国和俄罗斯等国。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东国家都是中国的友好国家。中方密切关注利比亚当前局势发展,真诚希望有关各方通过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当前危机,尽快恢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中国一贯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与各国的友好互利合作关系。
  问:昨天中国警方约见外国驻京记者,强调外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这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已失效?
  答:有关部门与一些记者进行沟通,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国工作。你提到有关部门找你们,我想可能是因为一些外国记者近日未经许可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采访引发混乱。希望你们能以正确态度对待。
  我们已经反复重申,537号令仍是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指导性法令。对于外国记者在华进行正当采访,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便利和协助。以前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是这样,将来还会继续这么做。
  问:我愿意遵守规定,也递交了采访申请,但警方的解释我不理解,你是否认为他们违反了537号令?
  答:既然你这么执着,我愿意介绍一下了解到的情况。近日一些外国记者未经许可就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聚集蹲守拍摄,而且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严重扰乱了该区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围商家和行人强烈不满。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疏导,没有听从民警劝导的记者被带离现场进一步谈话。我认为多数记者是去抢新闻的,但你们的确违反了规定,也确实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绝大多数记者都积极与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导后就散离了,只有极个别记者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为了单纯去报道新闻,而是想当什么“英雄记者”,以身试法,制造新闻,这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人煽动、鼓动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我想强调,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大局已经说明中国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求稳定、谋发展、促和谐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我们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企图都是不可能得逞的。中国保持稳定和发展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世界的利益。
  问:我们尊重中方的规定,但对这一规定如何实施感到困惑。以前允许的现在却行不通。按我们先前的理解,很可能无意中就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你能否解释一下?
  答:你在中国工作了多年,相信你对中国改革开放这些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外国记者采访环境不断改善有切身体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环境日益宽松。但良好的采访环境需通过相互尊重、信任、理解、合作来维护。我觉得信任越多,合作越好,采访就会越顺畅、越宽松。
  会后,有记者问及美国务卿克林顿近日称美中在争夺太平洋岛国影响力方面存在直接竞争,姜瑜表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同处亚太地区,都是发展中国家,双方有着深厚的传统友谊和广泛的共同利益,开展互利合作潜力较大。进一步发展中国与岛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双方的共同愿望。
  近年来,中国与有关岛国关系发展顺利,双方高层交往频繁,经贸等领域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在国际地区事务中保持良好沟通与协调。中方坚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岛国提供真诚无私的援助,帮助岛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受到岛国人民的欢迎。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地区稳定、发展与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希望美方与时俱进,与中方一道,致力于发展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





http://news.qq.com/a/20110304/000023.htm
外交部的发言人还是有功底的,国台办的是在是看不下去
外交部的发言人还是有功底的
我喜欢这种直截了当地回击,不太喜欢用文字游戏来绕开矛盾的焦点。
PS:这似乎不像是姜瑜的发言风格。
怎么记者又闹啦?
估计大家都对繁华市区的事情更感兴趣
天下鸡者是一家啊
http://bbs.52pcgame.com/thread-358013-1-1.html  原来有这事啊,有谁知道更多详情的么?
“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这一段很有气场,直接了当。
娃哈哈,姜姐姐的回答好好帅耶!{:3_87:}
这次姜姐可谓是针锋相对,没有搞迂回,很好!
没有准备啊 被追着问 告诉他违反了城市管理法 到城管大队报道
抗议部难得这么硬气一把,挺牛X的。不过西方观念里记者就是要找外国政府的麻烦,搞出事才是他们的本分,实事求是的报道估计就被开了。
wlf 发表于 2011-3-4 10:07
附议 下次出动城管清场吧

所有长枪短炮一律做为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证据丢上皮卡带走
回答的很直白——某些极个别的妓者不要脸,那就只能大耳刮子抽了
太强力了,让我都不敢相信是姜瑜说的
话说我把姜瑜的这段对话发到QQ空间,居然权限只能设定成“仅自己可见”,腾讯啊腾讯
说得不错
把女保镖都转给本右吧
法律难道不应该是法制社会正常人所应该具有的挡箭牌吗?
迷途者 发表于 2011-3-4 13:39

想在中国闹事的记者们算正常人吗?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1-3-4 13:40


    那肯定不算,所以说对待这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记者,时刻要保持警惕,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阶级斗争熄灭论是麻痹劳动人民的精神毒药,我们必须警惕这一论调的反弹!
我明白还差两个人是啥意思了,一共去了两个人,再加两个人就能凑一桌麻将了
迷途者 发表于 2011-3-4 13:57

对待敌人那当然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了。人家驻华大使都亲自出动了,咱们要是还傻乎乎地以为人家都是善类,我们中国人不真成了傻子啊!
可笑的是,国内还有不少人真的相信西方记者都是来客观报道中国现状的,都是希望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都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这些傻子在中国还不少,这是我们中国最可笑可悲的地方。
回复 24# shijian2008


    谁说过记者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难道西方记者不是,中国记者就是?
  问: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昨天发表讲话时几次提到中国,表示愿把西方国家在利比亚的经济利益转让给中国和俄罗斯等国。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东国家都是中国的友好国家。中方密切关注利比亚当前局势发展,真诚希望有关各方通过对话,以和平手段解决当前危机,尽快恢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中国一贯致力于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与各国的友好互利合作关系。

疑问:人家“愿把西方国家在利比亚的经济利益转让给中国和俄罗斯等国”。我们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回答了,不就傻了吗。。。:D
yuppppp 发表于 2011-3-4 15:31 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
等他话得事再讲啦
f22 发表于 2011-3-4 13:25


    这个?

wertt 发表于 2011-3-4 16:52 多给几个,这个拉出去枪毙,下一个...
yuppppp 发表于 2011-3-4 15:31

外交辞令吗,要不要可不是台面上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