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社论:欲谈和平协议?先谈议和主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6:50:11
每隔一阵子就传出「期待两岸加强政治领域对话」的说法,日前的欧胡会亦然;台北的反应仍是千篇一律:「先经后政,先易后难。」虽任人皆知两岸的「政治对话」终究无可回避,问题在于双方皆找不到一个入手处。本文建议:可以考虑从结束内战的《和平协议》着手。

  《和平协议》是两岸之间存在已久的解决方案构想,连李登辉、陈水扁都倡议过;李且遣密使苏志诚向北京方面提议签订《和平协议》,为对方以事涉「国与国的条约行为」而拒绝;嗣后,美国学者李侃如以「台湾不独/中国不武」为张本的《中程协议》,一度引起热烈讨论;至二○○五年连胡会,将《和平协议》列入了「五大愿景」,马英九又纳入总统大选政见,而以胡*锦*涛二○○九年的除夕谈话,对「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的着墨最深。

  胡*锦*涛说:「一九四九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胡*锦*涛是站在此一认知上,主张两岸「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这样的论述,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也就是说:由于两岸现状仍是内战的遗留及延续,所以始有议签《和平协议》的必要。上世纪中国的国共内战,自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打打停停了二十二年(八年抗战期间,「内战」在形式上停止,实质上仍在进行);交战双方,由中央政府的国民革命军对中共的人民解放军的当面厮杀,转变至中华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隔海对抗。由于内战之故,双方互不承认,而欲毁灭对方;而《和平协议》则是要终止内战,不再毁灭对方,因而必须先以承认对方的交战地位及议和地位为前提。也就是说:若欲议签《和平协议》,即须首先确认两个交战政府的地位;没有这个基础,如何签《和平协议》?

  倘朝这个方向思考,前引胡*锦*涛的除夕谈话,其中两次谈到的「中国」,其实皆是一九四九年以前因内战而分裂的「中国」;《和平协议》即是欲在这个分裂中国的「遗留及延续」上,重建两岸在未来中国(第三概念)的互动架构。

  在「二○○八年后」的今日谈《和平协议》,尤其别具深意。因为,《和平协议》常是在双方炽战中启动;但两岸如今却是在「已经如此和平」的态势下提议,战争已经终止,只是要巩固和平。

  北京方面近年在「互不否认」上所做的努力值得肯定,应可再向「相互承认」移动脚步。国台办主任王毅日前说:「和平统一,不是大陆并吞台湾,也不是台湾并吞大陆。」此说已较邓小平说「不是你吃掉我,也不是我吃掉你」具象化。唯若以「终止内战/和平协议」的意旨而言,其实应当说成:不是中华民国并吞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中华民国。这样才能正确表述交战主体与议和主体。

  其实,国共在一九四九年四月也议签过一次《和平协定》。当时,中共取得军事优势,在《协定》中主张「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双方破裂,隔日共军即南渡长江。当年的《和平协定》是在消灭对方,如今谈《和平协议》自应有不同的思考。

  两岸今日「已经如此和平」,主要是因双方「互不否认/互不并吞」;而在「已经如此和平」的今日谈《和平协议》,主要是因认为「和平」不够巩固,须有一明文的「协议」加以支撑。因而,承认现状是「内战的遗留及延续」,亦即承认双方为交战主体及议和主体,这是「终止敌对内战/达成和平协议」的必要共识;亦唯如此,始有可能在《和平协议》的阶段性体制下,达成「虽然尚未统一/仍是一个中国」的法制化及固定化。

  台湾多数人认为国共内战是一个政治负债,但我们却认为,「由内战论述转到和平协议论述」,有可能成为化解两岸僵局的「巧门」。

  北京当然也应知道,不可能要签《和平协议》,却否定中华民国政府是交战主体及议和主体。因而,北京若欲破解「相互承认」的难题,从《和平协议》着手亦不失为一「巧门」。因为,这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2/taiwan110215sf.shtml每隔一阵子就传出「期待两岸加强政治领域对话」的说法,日前的欧胡会亦然;台北的反应仍是千篇一律:「先经后政,先易后难。」虽任人皆知两岸的「政治对话」终究无可回避,问题在于双方皆找不到一个入手处。本文建议:可以考虑从结束内战的《和平协议》着手。

  《和平协议》是两岸之间存在已久的解决方案构想,连李登辉、陈水扁都倡议过;李且遣密使苏志诚向北京方面提议签订《和平协议》,为对方以事涉「国与国的条约行为」而拒绝;嗣后,美国学者李侃如以「台湾不独/中国不武」为张本的《中程协议》,一度引起热烈讨论;至二○○五年连胡会,将《和平协议》列入了「五大愿景」,马英九又纳入总统大选政见,而以胡*锦*涛二○○九年的除夕谈话,对「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的着墨最深。

  胡*锦*涛说:「一九四九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胡*锦*涛是站在此一认知上,主张两岸「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这样的论述,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也就是说:由于两岸现状仍是内战的遗留及延续,所以始有议签《和平协议》的必要。上世纪中国的国共内战,自一九二七年至一九四九年,打打停停了二十二年(八年抗战期间,「内战」在形式上停止,实质上仍在进行);交战双方,由中央政府的国民革命军对中共的人民解放军的当面厮杀,转变至中华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隔海对抗。由于内战之故,双方互不承认,而欲毁灭对方;而《和平协议》则是要终止内战,不再毁灭对方,因而必须先以承认对方的交战地位及议和地位为前提。也就是说:若欲议签《和平协议》,即须首先确认两个交战政府的地位;没有这个基础,如何签《和平协议》?

  倘朝这个方向思考,前引胡*锦*涛的除夕谈话,其中两次谈到的「中国」,其实皆是一九四九年以前因内战而分裂的「中国」;《和平协议》即是欲在这个分裂中国的「遗留及延续」上,重建两岸在未来中国(第三概念)的互动架构。

  在「二○○八年后」的今日谈《和平协议》,尤其别具深意。因为,《和平协议》常是在双方炽战中启动;但两岸如今却是在「已经如此和平」的态势下提议,战争已经终止,只是要巩固和平。

  北京方面近年在「互不否认」上所做的努力值得肯定,应可再向「相互承认」移动脚步。国台办主任王毅日前说:「和平统一,不是大陆并吞台湾,也不是台湾并吞大陆。」此说已较邓小平说「不是你吃掉我,也不是我吃掉你」具象化。唯若以「终止内战/和平协议」的意旨而言,其实应当说成:不是中华民国并吞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中华民国。这样才能正确表述交战主体与议和主体。

  其实,国共在一九四九年四月也议签过一次《和平协定》。当时,中共取得军事优势,在《协定》中主张「废除伪宪法/废除伪法统」;双方破裂,隔日共军即南渡长江。当年的《和平协定》是在消灭对方,如今谈《和平协议》自应有不同的思考。

  两岸今日「已经如此和平」,主要是因双方「互不否认/互不并吞」;而在「已经如此和平」的今日谈《和平协议》,主要是因认为「和平」不够巩固,须有一明文的「协议」加以支撑。因而,承认现状是「内战的遗留及延续」,亦即承认双方为交战主体及议和主体,这是「终止敌对内战/达成和平协议」的必要共识;亦唯如此,始有可能在《和平协议》的阶段性体制下,达成「虽然尚未统一/仍是一个中国」的法制化及固定化。

  台湾多数人认为国共内战是一个政治负债,但我们却认为,「由内战论述转到和平协议论述」,有可能成为化解两岸僵局的「巧门」。

  北京当然也应知道,不可能要签《和平协议》,却否定中华民国政府是交战主体及议和主体。因而,北京若欲破解「相互承认」的难题,从《和平协议》着手亦不失为一「巧门」。因为,这是符合史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2/taiwan110215sf.shtml
看来台湾人还是看不清现实,还以为手上有很多筹码
number_818 发表于 2011-2-16 09:07
最后还是必须武统,否则后患无穷
期待绿绿们再干上几届,马娘娘实在是不给力。
heavenstar_x 发表于 2011-2-16 10:06

我举双手赞成 ,希望绿营再干上几届 ,2012年绿营上台直接公投 ,宣布独立 。

话说GCD对台湾问题不给力 ,非要绿绿逼他才武统。

真的很怀疑陈云林是不是,奉行狡兔死,走狗烹, 两岸统一就没他事了,所以就拖啊拖。
实现WW们在祖国居住,陆人去海岛生活几年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