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单撞人案:警方不透露肇事者信息伤者担心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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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撞人案:警方不透露肇事者信息伤者担心赔偿
2011年01月27日 10:5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范又翻阅记有其他伤者电话的本。前日,“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伤者范又表示,担心出院后有关费用无法得到赔偿。本报记者 杨杰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我知道应该向肇事者索赔,但有关部门未透露肇事者的情况,我向谁索赔呀?”昨日,“11·22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简称“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伤者范又称。

   西城区法制办回应表示,该案为刑事案件,仍在侦查阶段,有些信息暂不便向伤者透露。案件公诉前,检察机关会和伤者联系。

 据了解,去年11月22日,一男子驾车在西单接连撞伤8人,范又是伤者之一。

    伤者:无人告诉肇事者是谁



 昨天,范又的丈夫许超用“飞来横祸”形容妻子在“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遭遇。

 许超称,事发时,范又骑车经过,被肇事车撞伤后,被送到复兴医院抢救,西城区慈善协会支付了相关费用。事后听说,肇事的男子是为了报复社会。因抢救及时,范又目前已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打算出院,转到其他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范又称,昨天,西城区慈善协会的工作人员到医院探望,表示伤者出院时,将以慈善救助名义给她5000元到1万元,以供其后期康复的部分费用。据她了解,每位伤者出院时,都会得到数额不等的西城区慈善协会救助款。

 但,范又担心出院后的治疗费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她称,出院前,她将写一份备忘录,交给医院、单位和有关部门,写明自己不是“放弃治疗”,而是继续“康复治疗”。

 “我们想了解肇事者的信息,准备提出索赔。”许超说,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但公安机关未提供肇事者的情况,有关维权遇到困难。

 该事件的其他伤者,同样有着范又的担心和维权的困惑。

 17岁的霍丽美,在“11·22西单撞人案”中右脚脚踝骨折,她可以比范又更早出院,但她还在医院坚持着,她期望等到一个明确的答复:究竟是谁肇事,谁来承担责任?

 霍丽美的哥哥霍艳飞称,他们曾去过西城区政府、西城区公安分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却仍没有得到肇事者的任何信息。“我们不敢出院,只能先在医院耗。”

 政府:侦查阶段不透露信息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西城区法制办表示,在这起人祸事件中,政府及时履行了救死扶伤的义务,伤者在院抢救治疗的费用都是由西城区慈善协会出的。但随着事件的进展,伤者应向案件当事人(即肇事者)索赔。出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等,可以走医保或公费医疗,大额医疗费可以考虑向所在单位提出报销申请。

 西城区法制办称,因目前案件仍在警方侦查阶段,因此有些信息暂不便向伤者透露。一般情况下,侦查阶段为3个月,3个月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会和伤者联系。

 该工作人员建议,伤者可多联系相关负责部门,随时了解事件的进展。

 ■ 律师说法

 受害者应为索赔做好准备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王东红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时,受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所以,受害人在案件侦查阶段,很难了解到案件的详细信息。

 王东红律师称,“11·22西单撞人案”中,受害者有权起诉肇事嫌疑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索赔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伤者出院时,要保存好出院结算单据并复印病历,涉及伤残的,要有申请等级鉴定,到所在单位开具误工收入证明,如果是家属护理的,家属也要开具误工收入证明,为诉讼做好准备。

 王东红律师介绍,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伤者在索赔成功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只能自己垫付。如果嫌疑人存在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受害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追回相应财产,获得赔偿。当嫌疑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额赔偿时,由于此赔偿责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妻子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遇嫌疑人“没钱”,伤者“只能自认倒霉。”王律师称。

 ■ 事件回放

 男子西单北大街驾车连撞8人

 被特警当场控制;伤者无生命危险

 本报讯 2010年11月22日10时14分,一辆银灰色捷达车在西单北大街辅路上,由南向北冲来,8名路人先后被撞伤、送医抢救,现有4人已出院。肇事者在现场即被警方控制。这起事件被称为“11·22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简称“11·22西单撞人案”),并列入百度百科词条。

 事发当天,警方发布的消息称,肇事男子李洪海,31岁,黑龙江人。

 有路人大喊“停车,撞人了”

 当时的目击者郭先生讲,肇事者开车从中友百货南的小路出来,从南向北行驶到辅路上,车速逐渐加快。

 第一个被撞倒的是一个骑自行车的女性。“11·22西单撞人案”伤者范又称,应该是17岁的霍丽美。霍被撞倒后,有路人呼喊“停车,撞人了”,但捷达车继续加速向北,接着又把一骑电动车的人撞倒。

 在西单购物中心前,范又是第四个被撞到在地。她的眼镜也被撞飞,她只知道在她前面被撞的两人,趴在地上起不来。

 范又倒地后,市民李霞在离西单商场车站只有两步的地方,被肇事车撞倒在地。

 老人被汽车顶飞

 73岁的工商银行总行退休员工李俊凯,是事件受伤年龄最大的一位。事发当天,他骑车准备回家,给住院的老伴做饭。事发时,他只听到身后噼里啪啦作响,也没有回头,下意识地往路边靠了下想把道让出来,没想到,被车撞上倒地,下面的事就不记得了。

 而64岁的伤者刘彦华,在事发当天,本打算到景山公园去玩,当他骑车到西单商场北侧时,被肇事车辆开车撞飞。

 目击者郭先生称,银灰色捷达车撞倒最后一个老人,把那个骑车的老人给撞飞到了车顶上。现场一路都是瘫倒在地的伤者和严重变形的自行车。

 伤者收到慈善慰问金

 事发后,西单北大街采取临时交通管制,事发地的非机动车道上,拉着警戒线,一些警方勘查人员在中心现场忙碌。

 事发当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肇事者李洪海(31岁,黑龙江人)已被特警控制,8名受伤行人已被送医,均无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事发时,面对围拢过来的特警,李洪海坐在车里非常平静,没有丝毫反抗。其所驾驶的捷达车为其妻子名下所有。此前,他在一家公司做司机,事发前一个多星期,和公司老板发生争吵,李洪海一气之下辞职。此次肇事,疑为发泄怒火所为。李洪海性格偏执,经过调查,其没有精神疾病。

 事故中的8名伤者,分别就近送往了复兴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和协和医院西院。复兴医院的伤者称,事发当天,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市政府领导、公安局、慈善协会都来到医院探望,西城区慈善协会还给每位伤者送来了果篮和2000元。

 ■ 回访

 “肇事者跟疯了似的”

 “11·22西单撞人案”中伤者李霞的丈夫叶先生介绍,事发时,他和妻子刚从西单商场出来,正穿过非机动车道到几米外的西单商场车站,坐102路公交车。

 叶先生称,当时他走在前面,右手牵着妻子的左手。离车站只有两步之遥,走在后面的妻子就被冲过来的捷达车撞倒在地,他也被撞击的力道拽到了地上。当时,妻子无法起身,身上的皮衣也被蹭破。围观的人们提醒他们,可能伤及脊椎,不要随意乱动,并帮忙报警。其间,他看到肇事车又连续撞倒了两名骑自行车的人和一名行人。

 叶先生称,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特警的车,他们把那车给拦下的。“吓死了,后怕呀,这人跟疯了似的,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事发伤者出诊伤情

 范又:骨盆右侧骨折、左腿脚踝骨折、左腿腓骨骨折、左膝关节的关节面骨折、左臂尺骨骨折(现仍住院)

 李霞:左膝部十字交叉韧带断裂,肋骨骨折,颅内有出血,视力受损(现仍住院)

 霍丽美:右脚脚踝骨折(现仍住院)

 张女士:腰椎和骨盆骨折(现仍住院)

 周某:头皮裂缝,缝了七八针(已出院)

 李某:颅内出血,硬膜外血肿(已出院)

 刘彦华:多处骨折,脸部和身体多处挫伤(已出院)

 李俊凯:腰椎骨折(已出院)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王卡拉 林阿珍 田北北http://www.chinanews.com/sh/2011/01-27/2815598.shtml

西单撞人案:警方不透露肇事者信息伤者担心赔偿
2011年01月27日 10:5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范又翻阅记有其他伤者电话的本。前日,“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伤者范又表示,担心出院后有关费用无法得到赔偿。本报记者 杨杰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我知道应该向肇事者索赔,但有关部门未透露肇事者的情况,我向谁索赔呀?”昨日,“11·22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简称“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伤者范又称。

   西城区法制办回应表示,该案为刑事案件,仍在侦查阶段,有些信息暂不便向伤者透露。案件公诉前,检察机关会和伤者联系。

 据了解,去年11月22日,一男子驾车在西单接连撞伤8人,范又是伤者之一。

    伤者:无人告诉肇事者是谁



 昨天,范又的丈夫许超用“飞来横祸”形容妻子在“11·22西单撞人案”中的遭遇。

 许超称,事发时,范又骑车经过,被肇事车撞伤后,被送到复兴医院抢救,西城区慈善协会支付了相关费用。事后听说,肇事的男子是为了报复社会。因抢救及时,范又目前已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打算出院,转到其他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范又称,昨天,西城区慈善协会的工作人员到医院探望,表示伤者出院时,将以慈善救助名义给她5000元到1万元,以供其后期康复的部分费用。据她了解,每位伤者出院时,都会得到数额不等的西城区慈善协会救助款。

 但,范又担心出院后的治疗费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她称,出院前,她将写一份备忘录,交给医院、单位和有关部门,写明自己不是“放弃治疗”,而是继续“康复治疗”。

 “我们想了解肇事者的信息,准备提出索赔。”许超说,事情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但公安机关未提供肇事者的情况,有关维权遇到困难。

 该事件的其他伤者,同样有着范又的担心和维权的困惑。

 17岁的霍丽美,在“11·22西单撞人案”中右脚脚踝骨折,她可以比范又更早出院,但她还在医院坚持着,她期望等到一个明确的答复:究竟是谁肇事,谁来承担责任?

 霍丽美的哥哥霍艳飞称,他们曾去过西城区政府、西城区公安分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却仍没有得到肇事者的任何信息。“我们不敢出院,只能先在医院耗。”

 政府:侦查阶段不透露信息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西城区法制办表示,在这起人祸事件中,政府及时履行了救死扶伤的义务,伤者在院抢救治疗的费用都是由西城区慈善协会出的。但随着事件的进展,伤者应向案件当事人(即肇事者)索赔。出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等,可以走医保或公费医疗,大额医疗费可以考虑向所在单位提出报销申请。

 西城区法制办称,因目前案件仍在警方侦查阶段,因此有些信息暂不便向伤者透露。一般情况下,侦查阶段为3个月,3个月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会和伤者联系。

 该工作人员建议,伤者可多联系相关负责部门,随时了解事件的进展。

 ■ 律师说法

 受害者应为索赔做好准备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王东红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时,受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所以,受害人在案件侦查阶段,很难了解到案件的详细信息。

 王东红律师称,“11·22西单撞人案”中,受害者有权起诉肇事嫌疑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索赔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伤者出院时,要保存好出院结算单据并复印病历,涉及伤残的,要有申请等级鉴定,到所在单位开具误工收入证明,如果是家属护理的,家属也要开具误工收入证明,为诉讼做好准备。

 王东红律师介绍,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伤者在索赔成功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只能自己垫付。如果嫌疑人存在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受害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追回相应财产,获得赔偿。当嫌疑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额赔偿时,由于此赔偿责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妻子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遇嫌疑人“没钱”,伤者“只能自认倒霉。”王律师称。

 ■ 事件回放

 男子西单北大街驾车连撞8人

 被特警当场控制;伤者无生命危险

 本报讯 2010年11月22日10时14分,一辆银灰色捷达车在西单北大街辅路上,由南向北冲来,8名路人先后被撞伤、送医抢救,现有4人已出院。肇事者在现场即被警方控制。这起事件被称为“11·22西单汽车连撞行人事件”(简称“11·22西单撞人案”),并列入百度百科词条。

 事发当天,警方发布的消息称,肇事男子李洪海,31岁,黑龙江人。

 有路人大喊“停车,撞人了”

 当时的目击者郭先生讲,肇事者开车从中友百货南的小路出来,从南向北行驶到辅路上,车速逐渐加快。

 第一个被撞倒的是一个骑自行车的女性。“11·22西单撞人案”伤者范又称,应该是17岁的霍丽美。霍被撞倒后,有路人呼喊“停车,撞人了”,但捷达车继续加速向北,接着又把一骑电动车的人撞倒。

 在西单购物中心前,范又是第四个被撞到在地。她的眼镜也被撞飞,她只知道在她前面被撞的两人,趴在地上起不来。

 范又倒地后,市民李霞在离西单商场车站只有两步的地方,被肇事车撞倒在地。

 老人被汽车顶飞

 73岁的工商银行总行退休员工李俊凯,是事件受伤年龄最大的一位。事发当天,他骑车准备回家,给住院的老伴做饭。事发时,他只听到身后噼里啪啦作响,也没有回头,下意识地往路边靠了下想把道让出来,没想到,被车撞上倒地,下面的事就不记得了。

 而64岁的伤者刘彦华,在事发当天,本打算到景山公园去玩,当他骑车到西单商场北侧时,被肇事车辆开车撞飞。

 目击者郭先生称,银灰色捷达车撞倒最后一个老人,把那个骑车的老人给撞飞到了车顶上。现场一路都是瘫倒在地的伤者和严重变形的自行车。

 伤者收到慈善慰问金

 事发后,西单北大街采取临时交通管制,事发地的非机动车道上,拉着警戒线,一些警方勘查人员在中心现场忙碌。

 事发当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称,肇事者李洪海(31岁,黑龙江人)已被特警控制,8名受伤行人已被送医,均无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据知情人透露,事发时,面对围拢过来的特警,李洪海坐在车里非常平静,没有丝毫反抗。其所驾驶的捷达车为其妻子名下所有。此前,他在一家公司做司机,事发前一个多星期,和公司老板发生争吵,李洪海一气之下辞职。此次肇事,疑为发泄怒火所为。李洪海性格偏执,经过调查,其没有精神疾病。

 事故中的8名伤者,分别就近送往了复兴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和协和医院西院。复兴医院的伤者称,事发当天,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市政府领导、公安局、慈善协会都来到医院探望,西城区慈善协会还给每位伤者送来了果篮和2000元。

 ■ 回访

 “肇事者跟疯了似的”

 “11·22西单撞人案”中伤者李霞的丈夫叶先生介绍,事发时,他和妻子刚从西单商场出来,正穿过非机动车道到几米外的西单商场车站,坐102路公交车。

 叶先生称,当时他走在前面,右手牵着妻子的左手。离车站只有两步之遥,走在后面的妻子就被冲过来的捷达车撞倒在地,他也被撞击的力道拽到了地上。当时,妻子无法起身,身上的皮衣也被蹭破。围观的人们提醒他们,可能伤及脊椎,不要随意乱动,并帮忙报警。其间,他看到肇事车又连续撞倒了两名骑自行车的人和一名行人。

 叶先生称,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特警的车,他们把那车给拦下的。“吓死了,后怕呀,这人跟疯了似的,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事发伤者出诊伤情

 范又:骨盆右侧骨折、左腿脚踝骨折、左腿腓骨骨折、左膝关节的关节面骨折、左臂尺骨骨折(现仍住院)

 李霞:左膝部十字交叉韧带断裂,肋骨骨折,颅内有出血,视力受损(现仍住院)

 霍丽美:右脚脚踝骨折(现仍住院)

 张女士:腰椎和骨盆骨折(现仍住院)

 周某:头皮裂缝,缝了七八针(已出院)

 李某:颅内出血,硬膜外血肿(已出院)

 刘彦华:多处骨折,脸部和身体多处挫伤(已出院)

 李俊凯:腰椎骨折(已出院)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王卡拉 林阿珍 田北北
权贵官宦多的地方。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1-27 11:27

打个赌,你我都认可肇事者的恶行代表其所在的阶层。
一人 发表于 2011-1-27 12:14


    不一定。还有好多拿着鸡毛当令箭的。
侠客尚 发表于 2011-1-27 12:33

看完新闻,做恶的原来是个老百姓,不过比李刚牛叉多了。

看完新闻,做恶的原来是个老百姓,不过比李刚牛叉多了。
一人 发表于 2011-1-27 12:42


好像不是这个帖子。发错了。编辑掉。
看完新闻,做恶的原来是个老百姓,不过比李刚牛叉多了。
一人 发表于 2011-1-27 12:42


好像不是这个帖子。发错了。编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