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也有明白人:軍事航空發展的認知空老兵的肺腑之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32:22
楊葆芝


選舉又要到了。台灣的民主之路確實做到了「政黨輪替」,新政府是人民的選擇,但由於執政者的主張並不被中國大陸認同,雙方又開始大談「原則」問題,使得互動時緊時鬆,在這樣的環境下,不由得又回到國家安全上「矛與盾」的問題了?我們需要「自主國防」嗎?

所謂「國防的第一線就是空防」,這絕不是搞航空的人非說飛機最重要而已,只要敵對雙方軍事緊張,空軍就會立即備戰,巡邏、偵防、緊急起飛,只要對方被發現有任何一點動的跡象,空軍就得先行動作,所以軍隊中需要空軍是必然的,但要不要發展「航空工業」呢?這仍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
筆者經過多年思考,以一位已被打敗而逃跑的航空小人物,發表一下自己非政治性的思考過程,以供大家共同來解惑;口水戰救不了航空工業,口水戰也救不了科技的根,唯有再深一層的了解國際航太業的發展架構,也唯有大眾能有共識,確實了解航太「科技文化」的真諦,最後還要再加上一群有志之士的共同參與,也許在未來,仍有可能再創台灣航空工業的遠景,以下是一些個人研究淺見,供大家指正。
台灣航空工業的高峰
拜讀完我們最敬愛的大家長華錫鈞將軍所著《戰機的天空》一書後,從他個人的一生與台灣航空工業所結的「緣」,不能說他不是「第一」,他的成就,也著實叫有心參與航空發展的工作者羨慕,誰有這麼大的福氣,能有如此多的「機緣」,參與如此多偉大的飛機專案呢?當然從書中也可清楚的看到航發中心在各屆主任的領導下,一步一腳印刻下的歷史痕跡。台灣的航空工業走到今天,相信感觸最深的應該是近十五年來參與IDF戰機(F-CK-1)發展,全心全力投入,付出了人生最精華15年青春的青年工程師們;IDF創造了台灣航空工業的最高峰,也創造了航發中心發展的最高峰,但是IDF是否也創造了這一群科技人才人生的最高峰呢?這是很難解釋的問題。
我很有幸,在華將軍的自序中提到本人在1996年,在各方爭議下所發表的《經國號戰機研發的故事》一書,使我有備受寵愛的感覺;是的,由於飛機是一門非常複雜的整合性科技武器系統,想想六千多人分佈在這一架飛機各部門工程團隊中,不同的人經歷著不同的事務,感受也各在其人;有時我在想,多麼希望每一位參與 IDF的工作者都能將其經歷,以及其參與工作的重點整理歸檔,這樣IDF專案不但真正培養出一群科技人才,並且可建立一套極珍貴的資料庫,不論大家未來是否有機會再相聚重來,至少對台灣航太科技的發展上,留下一個明顯的里程碑。
就因為一再拜讀《戰機的天空》這本書,促使我此時提筆再發表一些淺見,因為直到今天相信仍有很多人不曾體會IDF的真正意義,以下的記述本來也不是我個人一開始就了解的。我在寫《經國號戰機研發的故事》一書完稿後,大膽去信前行政院長郝伯村先生和華將軍,希望他們能為書稿提出指正,而他們也都以愛護晚輩的心情,為我寫了序言,我非常的感激;更有幸的是,一日在郝院長的祕書安排下,不但讓我能當面去向郝院長道謝外,並有機會與郝院長當面聊一些往事,那天的會面讓我覺得,他其實也是非常平易近人的。
是他老人家告訴我「IDF 的真意」的,寫到此得再回到《戰機的天空》第 235頁尾的一段話,談到「鷹揚專案好不容易得到美國國務院軍火管制局的同意函,函中正式稱鷹揚戰機為 Indigenous Defensive Fighter,簡稱IDF,函中並正式說明美方政府的立場,…,從此我方即負起戰機成敗的全責」一文看起。
1996年暑假期間,我與郝院長碰了面,他的記憶力真是驚人,提到很多從政的回憶,並且問:為何沒有人寫一段IDF的故事呢?這時他說出了「IDF 的真意」:當年美國政府決定不賣給台灣 F-16/J79和F-20 外銷型戰機,主要是面對八一七公報的誠信問題,在八一七公報上言明,美方提供給台灣的軍事防衛武器,在「質」與「量」上都不得超過從前,並希望能逐年減少;在這個原則下,不要說F-16了,就連F-16/J79和F-20等次一級的外銷型戰機都不得輸出,因此才有了鷹揚戰機研發案的構想,而後來又將鷹揚戰機改稱為「IDF」,若我們直接翻譯IDF的意思是「自行設計之防禦戰機」,意義非常獨特,意思是台灣的航發中心自主研發設計的戰機,美方確實認定 IDF的性能及作戰能力是與F-16是屬於同等級的戰機,因此才得以解決八一七公報中質的問題,至於量的問題也就比較容易解決了。
因此從前很多人都有感而發:當中科院研發出成功的武器產品時,美國就會賣同等級的產品給台灣。其實也一點都沒有錯,以IDF戰機來說,美國人說的很好聽「不違背誠信原則」,但是站在「美國的利益」來看,美方是極力掌控,並不希望我們再繼續發展下去的。以我個人的認知,IDF戰機在全球航空界中,其成果是受到「非常肯定且正面」的評價的,舉個例子來說,不久前日本的 F-2戰機(FSX 計劃)曾因一些問題而停飛多時,日本有許多文章檢討分析比較相繼出爐,日本人稱他們造的F-2戰機是「長得過胖的零式戰機」,而對IDF戰機則有很不錯的評語,想想今天我們手上所擁有的成果,是不是該任由政客將「科技」當政治口號來玩弄?
寫到此地,自己總是非常的感嘆:成功的國家之所以成功,往往是因為有眼光遠大的人存在,並且得以在關鍵時刻發揮能力,國家才會強大長久;「IDF」的由來可以證明美國人的「遠見」,美國人早就想賣 F-16戰機給台灣了,但為了不違背承諾,而創造了IDF這個名字,而我們也才有機會創造IDF戰機。再看看近代科技發展的歷史資料,美國人在全球所支援的高科技合作案子上,有那一次願意做如此完整的技術指導?當然得再加上當時航發中心這一群工程師們執著的犧牲奉獻,日以繼夜的努力,IDF才能順利誕生。
我們不敢說IDF是完美無缺的,但IDF的確是一個「奇蹟」,是許多人的智慧因緣聚會的結果,在內行的航空界人士心中,IDF是絕對被肯定的,雖然很多人爭論它花了多少多少錢,但父母培養子女也不知要花下多少錢?說穿了,拿國家的資源投入大型研發案,除了救急外,真正目的不就是「給下一代一個機會」?要如何認定IDF是否值回票價,除了時間,沒有人可以回答。
在此不得不反問我們的教育系統一個問題:我們每年花下大筆經費,培養出如此多的航空系大學和研究所的學生,所為又為何呢?生根?深根?分根?這些人的未來有機會發揮其所學,並在專業上能與國際競爭嗎?美國人經由IDF研發案,又增加了一次全程設計飛機的機會,訓練出了一批新的工程師,IDF 戰機的成功,在他們的資料庫中又多了一筆記錄,最後他們也達成了銷售F-16給台灣的目的,這就是美國人所謂的「國家的利益」,想想我們的利益又在那兒?
國家利益與航空工業
現在談談什麼叫「國家的利益」,這是一個敏感且嚴肅的話題,前面我曾提到一個國家要強,那必定是要有遠見的人能得以發揮其才能才行,所謂強即是相對於對手,成就的事比別人高明的意思;例如美蘇經歷40年武器競賽,蘇聯的科技和軍事武器產品都絕不比美國差,但因配合的經濟體制無法搞好,經營國家一如下棋,一子疏忽全盤皆輸。今天美國利用市場法則,逐漸將蘇聯的航太尖端科技全盤瓦解掉,所有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好」不稀奇,技巧地利用市場法則,好的產品也會犧牲掉,因為你(俄製的產品)可能影響了我(美國)未來整體發展的利益。
讓我們再翻開更遠的歷史來回顧一些事,二次世界大戰後,看看德、日、義三個軸心戰敗國,當時三個國家的航空科技,都是世界一流的,但戰後航太業被限制發展了三十年之久,雖然三個國家的一般科技水平仍然很高,例如德、義所出產的汽車仍是高檔貨,而日本汽車也曾稱霸美國市場,但在航空科技方面卻已都淪為次等國家了,日本在軍機方面的發展都得先與美國討價還價,而民航機方面也僅能做合作廠商而已,日本並沒有自行設計的民用航空產品。義大利零散的飛機製造公司,合併的合併,或也如同日本一樣,淪為其他國家產品的合作次合約商而已。
德國人雖然仍強調自己的科技世界一流,但民航機方面小型飛機早已退出了市場,而大型飛機也僅參與歐洲聯合的空中巴士而已,在軍機方面,自主研發早就不存在了。多少德國的文章持續不斷的在探討,如何才可使德國的航空工業再回到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國際地位,但談何容易呢?一直到柏林圍墻被推倒,東西德統一以後,德國人又想回到統領歐洲中心的地位,尤其在航空高科技方面。
德國這幾年重整了其航太工業,在商用飛機方面與法國競爭新計劃,例如爭取A380大型飛機在漢堡組裝,而軍用飛機方面,希望引進俄國技術想主導發展下一代歐洲大型運輸機(FLA)計劃,而戰機方面除了持續完成EFA戰機合作計劃外,更積極投入MAKO先導教練機計劃,理想是想在21世紀取代F-16戰機的世界地位,可見德國人對航空科技的重視與投入程度,姑且不論德國的航空業在未來是否能有所成就,但就看德國人對航空科技發展的重視,已可感受高科技國家對航空產業的投入,這又是為何呢?
加拿大:CF-105
另外在航太史上尚有兩件鮮有人再回憶的歷史事件,首先是加拿大艾弗公司的箭式戰機計劃,以及近代以色列的雄獅戰機計劃。時間是50年代,二次大戰後加拿大的多倫多市, 艾弗飛機製造公司50年的發展歷史中,曾成功的大量生產安森戰鬥機、蘭卡斯特轟炸機,以及就在二次大戰快結束前,推出了世界首架四發動機的噴射商用客機,當時可以說是一個成就非凡的公司。不幸地,韓戰爆發再度使民主國家感到不安,艾弗公司因此而放棄了民航客機發展計劃,轉而利用其成熟的航空技術發展雙發動機次音速的CF-101戰機計劃,向發展「獨立自主國防」的方向努力。
於噴射發動機發明,噴射轟炸機構想也隨之被提出。由於情報顯示,蘇聯正推出能攜帶核子武器的Il-22長程噴射轟炸機,作戰方式是飛越北極圈,通過加拿大,可直接轟炸美國的任何一個城市,因此加拿大空軍提出了兩倍音速,可載遠程雷達導引飛彈的高速高空攔截機計劃來因應,這可是當年一個創造航太歷史的新計劃。
首先大家要了解,在當時航空科技最先進的國家,英國只有次音速的F-1戰機,而美國也才剛完成突破音速的F-102戰機,當然沒有人對加拿大空軍所提的計劃有興趣,所以只有艾弗公司的大傾斜角三角翼構型箭式計劃得標。由於這架飛機的性能需求遠遠超越了當時的航空科技水平,因此加拿大各系統公司,在艾弗公司的領頭下,同步發展先進航空材料,自動定位導航系統,並配合飛機的性能需求,設計推力達兩萬磅的發動機,而武器系統方面則與美國共同研發雷達導引中程麻雀飛彈。經過了6年多的努力,直到1958年,命名CF-105的「箭」式戰鬥機終於得以起飛升空,並且頻頻打破航空產品的新世界記錄,CF-105可以說是當時全世界上最先進的戰機。
這時候的美國也注意到了蘇聯和加拿大的航空科技發展,美國總統即開始向加國總理提出北美防空飛彈系統計劃,推銷未來的防禦系統的趨勢是使用既便宜、可靠度又高、且不需要飛行員的飛彈防空系統,而不再是有人的飛機了,假如加國考慮共同參與美國發展的飛彈防空系統的話,美國可協助加國裝設飛彈基地於北極圈,假如加國若不想加入,那就只好將飛彈基地設在美加邊境。由於加國政府考慮財務排擠效應,所以一時很難決定,最後就透過所謂「民主程序」而決定停止箭式戰機計劃,加入美國的防空飛彈系統,從此將加國的空防交給了美國,加拿大也變成「美國的後院」。
式計劃因此而被取消,艾弗公司的一萬四千名員工隨即離職並轉入美國的太空總署、波音、北美、洛克希德等飛機公司去了;當加拿大政府發現美國空軍、英國政府都表示有意願想買下CF-105 計劃的設計圖,而美國奇異及法國也都來探尋新發動機研發的資料時,加國政府也已不能再回頭了,而50年的軍事航空基礎也消失無蹤,有鑑於此次的衝擊,以後加拿大各飛機製造公司不再碰軍事航空。直到今天加拿大仍持續購買美國的戰機;事後再檢討艾弗的箭式計劃,只得到「沒有國家的支持,絕對無法發展航空工業」這麼一句無奈的結論,其他也只有在每兩年一次的加拿大航空展裏,拉出CF-105戰機的雄姿,供大家追憶。
以色列:雄獅戰機
接下來再看十多年前的以色列幼獅戰機計劃;話說以色列的建國,在中東地區一直是一個爭議的焦點,猶太人在政治經濟上影響著美國,而美國又是中東石油的最大用戶,所以在這個區域的衝突,美國人很難處理;80年代以色列以求生存為出發點,訂定國防政策是「陸軍可自製戰車,海軍可自製軍艦,空軍可自製戰機」的自主國防原則,IAI即本此原則向這一個目標發展,何時可自製先進戰鬥機呢?
首先在幼獅(Kfir)戰機計劃上,以色列獲得許多美國的技術支援,因此而建立了許多次系統自製的能力,自80年代末期以色列即開始構想發展雄獅(Lavi)計劃,IAI的工程師綜合幼獅、幻象、F-16 等戰機構想的優缺點,聘請了全世界許多優秀的飛行員共商新戰機的需求,再依照需求設計戰機,目標放在10年後取代老舊的A-4 及F-4戰機。美國方面的主要合作伙伴,一是提供複材機翼和部份機身結構的格魯曼飛機設計公司,另一家是普惠公司提供以F100為基礎發展推力約 20,000磅的PW1120發動機。以色列國內尚有70家協力及系統廠家參與研發,而全球也有110家次合約商共同努力,1986年底雄獅戰機首飛順利,預計利用三年的時間完成試飛驗証,到1990年首架飛機可交付以國空軍使用,以國空軍也對外宣稱可購買300架之多。
就在IAI正在順利試飛雄獅戰機時,1987年中,美國派出一批成本專家,開始對雄獅戰機進行評估,由飛機的性能、作戰功能、美國的分析報告、以國的評估報告、科技應用、效益評比、一直到人工成本分析等,做一系列的分析比對,最後終結到需求(needs)和代價(affordability)兩個結論點上;而對外公佈的結論很簡單,以國有明確的戰機替換需求,但代價太高,不值得自行研發生產,在公開的數據上,以1987年的價格為準,研發計劃投入需一百億美元,而單機以生產300架來計算,單機價格是2,200萬美元,比起一架F-16C/D約1,500萬美元相差甚多,雖然IAI的評估完全不同,但也只有待「民主程序」決定了。
1987 年底,以色列政府還是取消了雄獅研發案,採納了美國的建議,美國政府同意分擔約一半的終止經費,解決賠償次合約商的合約條件,並且同意以國參與F- 16C/D的改裝計劃,將以國優良的空電系統整合到新型的F-16戰機上。不但如此,兩國政府更討論IAI可參與國際F-16系統提升案,通用公司當時更提出了更加性能提升的靈敏戰隼(Agile Falcon)合作開發計劃給 IAI參與,以做為對停止發展雄獅計劃的替代方案,就這樣IAI 的雄獅計劃就此消失了,這又是一個美國軍機銷售的地盤之戰,美國再次勝利了。今天回味一下,「得失」是乎也沒有甚麼一定的結論,雄獅案的放棄是有一些可惜,但真正的內情,除了兩國高階了解外,外人是很難了解真相的。
猶太人是很好強的民族,IAI公司在失去雄獅計劃後,裁去很多技術人員,雖然由國家支援很多經費,但仍慘淡過了十年之久,元氣傷了不少,但今天IAI仍算是一個轉型頗成功的公司,發展商用客機、民航機修改、維修事業、軍機研改性能提升計劃(F-5E/F,F-16)、RPV等都做的有模有樣。記得去年國際上的大事之一,是以色列想銷售空中預警機給中共,美國當然反對,但以色列的回答是我的空電系統已可自給自足,干你美國何事,這個案子最終仍被美國擋掉,但也證明以色列的成果。
所以由以上的例證可了解,有科技水平沒有用,若沒有機會發展實際的計劃,即無法支持研發的技術,沒有實做的機會,久而久之能力就自然消散了。IDF專案因多種因緣,而有機會將航發中心的研發能力向前提升了一大步,但是若與前述的一些案子一樣,若無法「持續」應用下去,不出五年、十年,所有的能力就將回歸原點。是否值得我們深思呢?
一再錯失外銷先機
所敘述這些粗淺的觀念,最後的目的仍是要談回航空產業的發展,尤其這兒先談軍事航空的領域;在《戰機的天空》一書中的同一處,華將軍談到當年與通用公司的高階人員也談過IDF的國際行銷構想,想帶給IDF更遠更大的未來,能在當年有如此前瞻性的構思,著實讓人敬佩。但是站在當年美國國務院軍火管制局的立場,沒有造成IDF研發停頓的問題,已是大幸了,因此也就沒有人再談外銷計劃,直到當IDF戰機急忙開始量產,而生產量也降到130架時,IDF戰機外銷的念頭即再興起,當生存的危機感在漢翔公司人員心中再度生起時,目前的國際現實下,歷史會再重演嗎?
記得最早十多年前,當IDF戰機在概念設計時,確實曾經用過「國際外銷輕型戰機」的名字,目標是取代全球老舊的A-4、F-5…等戰機,而另一方面通用公司也不時提供IDF戰機設計構想計劃書,供美國空軍訓練中心參考,提出很多IDF的設計特性很適合做T-38的替代構型,爭取將IDF的研改型做為T- 38的替換機種,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往事了,但經歷過那一段日子的漢翔人,心中永遠都留著當年的憧景。
時間過的很快,五、六年前,漢翔公司組織了一個研究團隊,收集了許多國家飛機的資料,加以整理歸類分析,還為避免與F-16戰機的市場衝突,我們自己先區隔巿場,並回歸十多年前的構想,以取代A-4、F-5、T-38等的市場為主,加起來的量也還不算少,如此看看是否可以吸引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協助。
記得當年大家很辛苦的做了一次理論性的分析,不但我們將分析資料交由洛馬公司的行銷部門審查,並派出一組人到洛馬公司去做溝通和提報,但最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記得那趟行程的最後晚餐,大家生意不成仁義仍在,在回國前的晚餐上,私下我們問了洛馬的主管,他們說出了心裏的話:不論你們如何去區隔IDF和 F-16的市場,而對IDF戰機的性能我們是非常清楚且肯定的,雖然你們定義成基層戰機(low-end-fighter),但我們仍然認為IDF是F- 16的競爭者,放眼看看是不是使用A-4、F-5等的國家,是不是漸漸都買 F-16戰機了,而若你們定義是先導教練機(lead-in-trainer),那就是取代T-38了,而T-38的最大使用者就是美國。可惜當年的T- 38才剛剛做了一次延壽計劃,可以使用到2010年,更何況透過美國政府的協商,他們才剛與南韓簽定協議,將合作發展單發動機的KTX-II計劃可能做為未來T-38的替代機種,這又是應用了「誠信問題」,所以很難再與漢翔公司合作。但是漢翔公司若想發展先導教練機,那很好,依全世界生產軍機的慣例是,自己國家的空軍先使用滿意,才有外銷的可能,所以你們必需先說服台灣空軍,一如韓國空軍一樣先願意訂購一個量,且擬定出需求後,再來做研改飛機的工程,如果漢翔能做到這一點,洛馬仍可考量協助。
當年這是很忠肯的回答,也就是美國利益。一點都沒有錯,需求是第一優先,那就是我們有能力整合飛機,卻只能參與別人造民航機,飛機內部的次系統、航電裝備,甚至發動機,我們都沒有工業基礎和支援廠商,完全依賴美國,不看美國臉色,我們又能做什麼?產品成本降不下來、美國無需求、或與美國的利益衝突,我們有能力偷跑嗎?近日又看到更新的訊息,美國空軍接受一個用複材延壽T-38結構的計劃,這一下T-38可以飛到2030年了,想想箭式計劃、雄獅、 IDF、KTX-II、F-5性能提升外銷,軍機外銷豈是我們這些連國際大環境、航空科技文化的認知都弄不清的「小國」能玩的遊戲嗎?深入研究法國颶風及瑞典JAS-39戰機發展過程,更可深一層體會。
這些想法似乎太悲觀,但是否很務實?因為「時間」不會等人。人才要花時間和金錢培養,資料庫是提供科技進步的支柱,而系統工程的建立,才是真正重覆科技成就的關鍵。對軍事航空科技而言,大家不是沒有機會,但是若不能深一展體會航空科技文化發展,只有不停地走怨路。「提早研發,放慢生產,少量多樣」是目前歐洲各國在軍事航空工業上保本的作法,我們可研究英國鷹式教練機和義大利MB-339,了解是否值得我們學習?
一句「I DON'T FLIGHT」名言,花了好大的功夫改正,今天的「I DO FLIGHT」卻不是指IDF,著實叫航空人失望,難道當年在航發中心發表《國防白皮書》,卻看不出對航空產業的重視?沒有國家的支持,航發中心是無法轉型的,相信中國人是會有解決問題的智慧,至少別再拿別人的遠見當玩笑,會讓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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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空軍的老兵寫的文章 還蠻有料的大家多多認真思考吧楊葆芝


選舉又要到了。台灣的民主之路確實做到了「政黨輪替」,新政府是人民的選擇,但由於執政者的主張並不被中國大陸認同,雙方又開始大談「原則」問題,使得互動時緊時鬆,在這樣的環境下,不由得又回到國家安全上「矛與盾」的問題了?我們需要「自主國防」嗎?

所謂「國防的第一線就是空防」,這絕不是搞航空的人非說飛機最重要而已,只要敵對雙方軍事緊張,空軍就會立即備戰,巡邏、偵防、緊急起飛,只要對方被發現有任何一點動的跡象,空軍就得先行動作,所以軍隊中需要空軍是必然的,但要不要發展「航空工業」呢?這仍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
筆者經過多年思考,以一位已被打敗而逃跑的航空小人物,發表一下自己非政治性的思考過程,以供大家共同來解惑;口水戰救不了航空工業,口水戰也救不了科技的根,唯有再深一層的了解國際航太業的發展架構,也唯有大眾能有共識,確實了解航太「科技文化」的真諦,最後還要再加上一群有志之士的共同參與,也許在未來,仍有可能再創台灣航空工業的遠景,以下是一些個人研究淺見,供大家指正。
台灣航空工業的高峰
拜讀完我們最敬愛的大家長華錫鈞將軍所著《戰機的天空》一書後,從他個人的一生與台灣航空工業所結的「緣」,不能說他不是「第一」,他的成就,也著實叫有心參與航空發展的工作者羨慕,誰有這麼大的福氣,能有如此多的「機緣」,參與如此多偉大的飛機專案呢?當然從書中也可清楚的看到航發中心在各屆主任的領導下,一步一腳印刻下的歷史痕跡。台灣的航空工業走到今天,相信感觸最深的應該是近十五年來參與IDF戰機(F-CK-1)發展,全心全力投入,付出了人生最精華15年青春的青年工程師們;IDF創造了台灣航空工業的最高峰,也創造了航發中心發展的最高峰,但是IDF是否也創造了這一群科技人才人生的最高峰呢?這是很難解釋的問題。
我很有幸,在華將軍的自序中提到本人在1996年,在各方爭議下所發表的《經國號戰機研發的故事》一書,使我有備受寵愛的感覺;是的,由於飛機是一門非常複雜的整合性科技武器系統,想想六千多人分佈在這一架飛機各部門工程團隊中,不同的人經歷著不同的事務,感受也各在其人;有時我在想,多麼希望每一位參與 IDF的工作者都能將其經歷,以及其參與工作的重點整理歸檔,這樣IDF專案不但真正培養出一群科技人才,並且可建立一套極珍貴的資料庫,不論大家未來是否有機會再相聚重來,至少對台灣航太科技的發展上,留下一個明顯的里程碑。
就因為一再拜讀《戰機的天空》這本書,促使我此時提筆再發表一些淺見,因為直到今天相信仍有很多人不曾體會IDF的真正意義,以下的記述本來也不是我個人一開始就了解的。我在寫《經國號戰機研發的故事》一書完稿後,大膽去信前行政院長郝伯村先生和華將軍,希望他們能為書稿提出指正,而他們也都以愛護晚輩的心情,為我寫了序言,我非常的感激;更有幸的是,一日在郝院長的祕書安排下,不但讓我能當面去向郝院長道謝外,並有機會與郝院長當面聊一些往事,那天的會面讓我覺得,他其實也是非常平易近人的。
是他老人家告訴我「IDF 的真意」的,寫到此得再回到《戰機的天空》第 235頁尾的一段話,談到「鷹揚專案好不容易得到美國國務院軍火管制局的同意函,函中正式稱鷹揚戰機為 Indigenous Defensive Fighter,簡稱IDF,函中並正式說明美方政府的立場,…,從此我方即負起戰機成敗的全責」一文看起。
1996年暑假期間,我與郝院長碰了面,他的記憶力真是驚人,提到很多從政的回憶,並且問:為何沒有人寫一段IDF的故事呢?這時他說出了「IDF 的真意」:當年美國政府決定不賣給台灣 F-16/J79和F-20 外銷型戰機,主要是面對八一七公報的誠信問題,在八一七公報上言明,美方提供給台灣的軍事防衛武器,在「質」與「量」上都不得超過從前,並希望能逐年減少;在這個原則下,不要說F-16了,就連F-16/J79和F-20等次一級的外銷型戰機都不得輸出,因此才有了鷹揚戰機研發案的構想,而後來又將鷹揚戰機改稱為「IDF」,若我們直接翻譯IDF的意思是「自行設計之防禦戰機」,意義非常獨特,意思是台灣的航發中心自主研發設計的戰機,美方確實認定 IDF的性能及作戰能力是與F-16是屬於同等級的戰機,因此才得以解決八一七公報中質的問題,至於量的問題也就比較容易解決了。
因此從前很多人都有感而發:當中科院研發出成功的武器產品時,美國就會賣同等級的產品給台灣。其實也一點都沒有錯,以IDF戰機來說,美國人說的很好聽「不違背誠信原則」,但是站在「美國的利益」來看,美方是極力掌控,並不希望我們再繼續發展下去的。以我個人的認知,IDF戰機在全球航空界中,其成果是受到「非常肯定且正面」的評價的,舉個例子來說,不久前日本的 F-2戰機(FSX 計劃)曾因一些問題而停飛多時,日本有許多文章檢討分析比較相繼出爐,日本人稱他們造的F-2戰機是「長得過胖的零式戰機」,而對IDF戰機則有很不錯的評語,想想今天我們手上所擁有的成果,是不是該任由政客將「科技」當政治口號來玩弄?
寫到此地,自己總是非常的感嘆:成功的國家之所以成功,往往是因為有眼光遠大的人存在,並且得以在關鍵時刻發揮能力,國家才會強大長久;「IDF」的由來可以證明美國人的「遠見」,美國人早就想賣 F-16戰機給台灣了,但為了不違背承諾,而創造了IDF這個名字,而我們也才有機會創造IDF戰機。再看看近代科技發展的歷史資料,美國人在全球所支援的高科技合作案子上,有那一次願意做如此完整的技術指導?當然得再加上當時航發中心這一群工程師們執著的犧牲奉獻,日以繼夜的努力,IDF才能順利誕生。
我們不敢說IDF是完美無缺的,但IDF的確是一個「奇蹟」,是許多人的智慧因緣聚會的結果,在內行的航空界人士心中,IDF是絕對被肯定的,雖然很多人爭論它花了多少多少錢,但父母培養子女也不知要花下多少錢?說穿了,拿國家的資源投入大型研發案,除了救急外,真正目的不就是「給下一代一個機會」?要如何認定IDF是否值回票價,除了時間,沒有人可以回答。
在此不得不反問我們的教育系統一個問題:我們每年花下大筆經費,培養出如此多的航空系大學和研究所的學生,所為又為何呢?生根?深根?分根?這些人的未來有機會發揮其所學,並在專業上能與國際競爭嗎?美國人經由IDF研發案,又增加了一次全程設計飛機的機會,訓練出了一批新的工程師,IDF 戰機的成功,在他們的資料庫中又多了一筆記錄,最後他們也達成了銷售F-16給台灣的目的,這就是美國人所謂的「國家的利益」,想想我們的利益又在那兒?
國家利益與航空工業
現在談談什麼叫「國家的利益」,這是一個敏感且嚴肅的話題,前面我曾提到一個國家要強,那必定是要有遠見的人能得以發揮其才能才行,所謂強即是相對於對手,成就的事比別人高明的意思;例如美蘇經歷40年武器競賽,蘇聯的科技和軍事武器產品都絕不比美國差,但因配合的經濟體制無法搞好,經營國家一如下棋,一子疏忽全盤皆輸。今天美國利用市場法則,逐漸將蘇聯的航太尖端科技全盤瓦解掉,所有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好」不稀奇,技巧地利用市場法則,好的產品也會犧牲掉,因為你(俄製的產品)可能影響了我(美國)未來整體發展的利益。
讓我們再翻開更遠的歷史來回顧一些事,二次世界大戰後,看看德、日、義三個軸心戰敗國,當時三個國家的航空科技,都是世界一流的,但戰後航太業被限制發展了三十年之久,雖然三個國家的一般科技水平仍然很高,例如德、義所出產的汽車仍是高檔貨,而日本汽車也曾稱霸美國市場,但在航空科技方面卻已都淪為次等國家了,日本在軍機方面的發展都得先與美國討價還價,而民航機方面也僅能做合作廠商而已,日本並沒有自行設計的民用航空產品。義大利零散的飛機製造公司,合併的合併,或也如同日本一樣,淪為其他國家產品的合作次合約商而已。
德國人雖然仍強調自己的科技世界一流,但民航機方面小型飛機早已退出了市場,而大型飛機也僅參與歐洲聯合的空中巴士而已,在軍機方面,自主研發早就不存在了。多少德國的文章持續不斷的在探討,如何才可使德國的航空工業再回到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國際地位,但談何容易呢?一直到柏林圍墻被推倒,東西德統一以後,德國人又想回到統領歐洲中心的地位,尤其在航空高科技方面。
德國這幾年重整了其航太工業,在商用飛機方面與法國競爭新計劃,例如爭取A380大型飛機在漢堡組裝,而軍用飛機方面,希望引進俄國技術想主導發展下一代歐洲大型運輸機(FLA)計劃,而戰機方面除了持續完成EFA戰機合作計劃外,更積極投入MAKO先導教練機計劃,理想是想在21世紀取代F-16戰機的世界地位,可見德國人對航空科技的重視與投入程度,姑且不論德國的航空業在未來是否能有所成就,但就看德國人對航空科技發展的重視,已可感受高科技國家對航空產業的投入,這又是為何呢?
加拿大:CF-105
另外在航太史上尚有兩件鮮有人再回憶的歷史事件,首先是加拿大艾弗公司的箭式戰機計劃,以及近代以色列的雄獅戰機計劃。時間是50年代,二次大戰後加拿大的多倫多市, 艾弗飛機製造公司50年的發展歷史中,曾成功的大量生產安森戰鬥機、蘭卡斯特轟炸機,以及就在二次大戰快結束前,推出了世界首架四發動機的噴射商用客機,當時可以說是一個成就非凡的公司。不幸地,韓戰爆發再度使民主國家感到不安,艾弗公司因此而放棄了民航客機發展計劃,轉而利用其成熟的航空技術發展雙發動機次音速的CF-101戰機計劃,向發展「獨立自主國防」的方向努力。
於噴射發動機發明,噴射轟炸機構想也隨之被提出。由於情報顯示,蘇聯正推出能攜帶核子武器的Il-22長程噴射轟炸機,作戰方式是飛越北極圈,通過加拿大,可直接轟炸美國的任何一個城市,因此加拿大空軍提出了兩倍音速,可載遠程雷達導引飛彈的高速高空攔截機計劃來因應,這可是當年一個創造航太歷史的新計劃。
首先大家要了解,在當時航空科技最先進的國家,英國只有次音速的F-1戰機,而美國也才剛完成突破音速的F-102戰機,當然沒有人對加拿大空軍所提的計劃有興趣,所以只有艾弗公司的大傾斜角三角翼構型箭式計劃得標。由於這架飛機的性能需求遠遠超越了當時的航空科技水平,因此加拿大各系統公司,在艾弗公司的領頭下,同步發展先進航空材料,自動定位導航系統,並配合飛機的性能需求,設計推力達兩萬磅的發動機,而武器系統方面則與美國共同研發雷達導引中程麻雀飛彈。經過了6年多的努力,直到1958年,命名CF-105的「箭」式戰鬥機終於得以起飛升空,並且頻頻打破航空產品的新世界記錄,CF-105可以說是當時全世界上最先進的戰機。
這時候的美國也注意到了蘇聯和加拿大的航空科技發展,美國總統即開始向加國總理提出北美防空飛彈系統計劃,推銷未來的防禦系統的趨勢是使用既便宜、可靠度又高、且不需要飛行員的飛彈防空系統,而不再是有人的飛機了,假如加國考慮共同參與美國發展的飛彈防空系統的話,美國可協助加國裝設飛彈基地於北極圈,假如加國若不想加入,那就只好將飛彈基地設在美加邊境。由於加國政府考慮財務排擠效應,所以一時很難決定,最後就透過所謂「民主程序」而決定停止箭式戰機計劃,加入美國的防空飛彈系統,從此將加國的空防交給了美國,加拿大也變成「美國的後院」。
式計劃因此而被取消,艾弗公司的一萬四千名員工隨即離職並轉入美國的太空總署、波音、北美、洛克希德等飛機公司去了;當加拿大政府發現美國空軍、英國政府都表示有意願想買下CF-105 計劃的設計圖,而美國奇異及法國也都來探尋新發動機研發的資料時,加國政府也已不能再回頭了,而50年的軍事航空基礎也消失無蹤,有鑑於此次的衝擊,以後加拿大各飛機製造公司不再碰軍事航空。直到今天加拿大仍持續購買美國的戰機;事後再檢討艾弗的箭式計劃,只得到「沒有國家的支持,絕對無法發展航空工業」這麼一句無奈的結論,其他也只有在每兩年一次的加拿大航空展裏,拉出CF-105戰機的雄姿,供大家追憶。
以色列:雄獅戰機
接下來再看十多年前的以色列幼獅戰機計劃;話說以色列的建國,在中東地區一直是一個爭議的焦點,猶太人在政治經濟上影響著美國,而美國又是中東石油的最大用戶,所以在這個區域的衝突,美國人很難處理;80年代以色列以求生存為出發點,訂定國防政策是「陸軍可自製戰車,海軍可自製軍艦,空軍可自製戰機」的自主國防原則,IAI即本此原則向這一個目標發展,何時可自製先進戰鬥機呢?
首先在幼獅(Kfir)戰機計劃上,以色列獲得許多美國的技術支援,因此而建立了許多次系統自製的能力,自80年代末期以色列即開始構想發展雄獅(Lavi)計劃,IAI的工程師綜合幼獅、幻象、F-16 等戰機構想的優缺點,聘請了全世界許多優秀的飛行員共商新戰機的需求,再依照需求設計戰機,目標放在10年後取代老舊的A-4 及F-4戰機。美國方面的主要合作伙伴,一是提供複材機翼和部份機身結構的格魯曼飛機設計公司,另一家是普惠公司提供以F100為基礎發展推力約 20,000磅的PW1120發動機。以色列國內尚有70家協力及系統廠家參與研發,而全球也有110家次合約商共同努力,1986年底雄獅戰機首飛順利,預計利用三年的時間完成試飛驗証,到1990年首架飛機可交付以國空軍使用,以國空軍也對外宣稱可購買300架之多。
就在IAI正在順利試飛雄獅戰機時,1987年中,美國派出一批成本專家,開始對雄獅戰機進行評估,由飛機的性能、作戰功能、美國的分析報告、以國的評估報告、科技應用、效益評比、一直到人工成本分析等,做一系列的分析比對,最後終結到需求(needs)和代價(affordability)兩個結論點上;而對外公佈的結論很簡單,以國有明確的戰機替換需求,但代價太高,不值得自行研發生產,在公開的數據上,以1987年的價格為準,研發計劃投入需一百億美元,而單機以生產300架來計算,單機價格是2,200萬美元,比起一架F-16C/D約1,500萬美元相差甚多,雖然IAI的評估完全不同,但也只有待「民主程序」決定了。
1987 年底,以色列政府還是取消了雄獅研發案,採納了美國的建議,美國政府同意分擔約一半的終止經費,解決賠償次合約商的合約條件,並且同意以國參與F- 16C/D的改裝計劃,將以國優良的空電系統整合到新型的F-16戰機上。不但如此,兩國政府更討論IAI可參與國際F-16系統提升案,通用公司當時更提出了更加性能提升的靈敏戰隼(Agile Falcon)合作開發計劃給 IAI參與,以做為對停止發展雄獅計劃的替代方案,就這樣IAI 的雄獅計劃就此消失了,這又是一個美國軍機銷售的地盤之戰,美國再次勝利了。今天回味一下,「得失」是乎也沒有甚麼一定的結論,雄獅案的放棄是有一些可惜,但真正的內情,除了兩國高階了解外,外人是很難了解真相的。
猶太人是很好強的民族,IAI公司在失去雄獅計劃後,裁去很多技術人員,雖然由國家支援很多經費,但仍慘淡過了十年之久,元氣傷了不少,但今天IAI仍算是一個轉型頗成功的公司,發展商用客機、民航機修改、維修事業、軍機研改性能提升計劃(F-5E/F,F-16)、RPV等都做的有模有樣。記得去年國際上的大事之一,是以色列想銷售空中預警機給中共,美國當然反對,但以色列的回答是我的空電系統已可自給自足,干你美國何事,這個案子最終仍被美國擋掉,但也證明以色列的成果。
所以由以上的例證可了解,有科技水平沒有用,若沒有機會發展實際的計劃,即無法支持研發的技術,沒有實做的機會,久而久之能力就自然消散了。IDF專案因多種因緣,而有機會將航發中心的研發能力向前提升了一大步,但是若與前述的一些案子一樣,若無法「持續」應用下去,不出五年、十年,所有的能力就將回歸原點。是否值得我們深思呢?
一再錯失外銷先機
所敘述這些粗淺的觀念,最後的目的仍是要談回航空產業的發展,尤其這兒先談軍事航空的領域;在《戰機的天空》一書中的同一處,華將軍談到當年與通用公司的高階人員也談過IDF的國際行銷構想,想帶給IDF更遠更大的未來,能在當年有如此前瞻性的構思,著實讓人敬佩。但是站在當年美國國務院軍火管制局的立場,沒有造成IDF研發停頓的問題,已是大幸了,因此也就沒有人再談外銷計劃,直到當IDF戰機急忙開始量產,而生產量也降到130架時,IDF戰機外銷的念頭即再興起,當生存的危機感在漢翔公司人員心中再度生起時,目前的國際現實下,歷史會再重演嗎?
記得最早十多年前,當IDF戰機在概念設計時,確實曾經用過「國際外銷輕型戰機」的名字,目標是取代全球老舊的A-4、F-5…等戰機,而另一方面通用公司也不時提供IDF戰機設計構想計劃書,供美國空軍訓練中心參考,提出很多IDF的設計特性很適合做T-38的替代構型,爭取將IDF的研改型做為T- 38的替換機種,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往事了,但經歷過那一段日子的漢翔人,心中永遠都留著當年的憧景。
時間過的很快,五、六年前,漢翔公司組織了一個研究團隊,收集了許多國家飛機的資料,加以整理歸類分析,還為避免與F-16戰機的市場衝突,我們自己先區隔巿場,並回歸十多年前的構想,以取代A-4、F-5、T-38等的市場為主,加起來的量也還不算少,如此看看是否可以吸引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協助。
記得當年大家很辛苦的做了一次理論性的分析,不但我們將分析資料交由洛馬公司的行銷部門審查,並派出一組人到洛馬公司去做溝通和提報,但最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記得那趟行程的最後晚餐,大家生意不成仁義仍在,在回國前的晚餐上,私下我們問了洛馬的主管,他們說出了心裏的話:不論你們如何去區隔IDF和 F-16的市場,而對IDF戰機的性能我們是非常清楚且肯定的,雖然你們定義成基層戰機(low-end-fighter),但我們仍然認為IDF是F- 16的競爭者,放眼看看是不是使用A-4、F-5等的國家,是不是漸漸都買 F-16戰機了,而若你們定義是先導教練機(lead-in-trainer),那就是取代T-38了,而T-38的最大使用者就是美國。可惜當年的T- 38才剛剛做了一次延壽計劃,可以使用到2010年,更何況透過美國政府的協商,他們才剛與南韓簽定協議,將合作發展單發動機的KTX-II計劃可能做為未來T-38的替代機種,這又是應用了「誠信問題」,所以很難再與漢翔公司合作。但是漢翔公司若想發展先導教練機,那很好,依全世界生產軍機的慣例是,自己國家的空軍先使用滿意,才有外銷的可能,所以你們必需先說服台灣空軍,一如韓國空軍一樣先願意訂購一個量,且擬定出需求後,再來做研改飛機的工程,如果漢翔能做到這一點,洛馬仍可考量協助。
當年這是很忠肯的回答,也就是美國利益。一點都沒有錯,需求是第一優先,那就是我們有能力整合飛機,卻只能參與別人造民航機,飛機內部的次系統、航電裝備,甚至發動機,我們都沒有工業基礎和支援廠商,完全依賴美國,不看美國臉色,我們又能做什麼?產品成本降不下來、美國無需求、或與美國的利益衝突,我們有能力偷跑嗎?近日又看到更新的訊息,美國空軍接受一個用複材延壽T-38結構的計劃,這一下T-38可以飛到2030年了,想想箭式計劃、雄獅、 IDF、KTX-II、F-5性能提升外銷,軍機外銷豈是我們這些連國際大環境、航空科技文化的認知都弄不清的「小國」能玩的遊戲嗎?深入研究法國颶風及瑞典JAS-39戰機發展過程,更可深一層體會。
這些想法似乎太悲觀,但是否很務實?因為「時間」不會等人。人才要花時間和金錢培養,資料庫是提供科技進步的支柱,而系統工程的建立,才是真正重覆科技成就的關鍵。對軍事航空科技而言,大家不是沒有機會,但是若不能深一展體會航空科技文化發展,只有不停地走怨路。「提早研發,放慢生產,少量多樣」是目前歐洲各國在軍事航空工業上保本的作法,我們可研究英國鷹式教練機和義大利MB-339,了解是否值得我們學習?
一句「I DON'T FLIGHT」名言,花了好大的功夫改正,今天的「I DO FLIGHT」卻不是指IDF,著實叫航空人失望,難道當年在航發中心發表《國防白皮書》,卻看不出對航空產業的重視?沒有國家的支持,航發中心是無法轉型的,相信中國人是會有解決問題的智慧,至少別再拿別人的遠見當玩笑,會讓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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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空軍的老兵寫的文章 還蠻有料的大家多多認真思考吧
沙发吗?感觉没什么新奇的内容
道理一样的么,美国人对大陆的运十不也是这样,毫不留情的扼杀,国内这些人不配合的好好的么。


想不到,台方所有的工作不过是给美国人跑跑腿,打打杂,汉翔竟然也组起了6000多人的团队,难道是想偷学美国人的技术??
不过从IDF二十年连螺丝都没改一个,估计那6000人也就是在打混

想不到,台方所有的工作不过是给美国人跑跑腿,打打杂,汉翔竟然也组起了6000多人的团队,难道是想偷学美国人的技术??
不过从IDF二十年连螺丝都没改一个,估计那6000人也就是在打混
航空工业也算是大国的独门利器了

还有那啥2楼自古,,,,
现在的航空工业 已经不是中等以下国家独立玩的起来的了
看内容,早年的吧?
台湾航空人,想出路,容易,投奔美国或者大陆,跑跑龙套。
字字珠玑,真知灼见。
现代航空工业小国是根本没希望玩了。汉翔不再去改IDF也可以理解,改了又如何,改差了空军看不上,改好了威胁到F-16销售了MD立马掐死你,怎么都没希望。
看看
飞机越来越是强国的玩具了
WW想研发飞机,就算有能力,MD也不会让你做成,就像当年的台湾中科院叛逃事件一样
台湾对于军事上独立与大陆对抗,实际上早已经并不抱希望了。
丝带不是随便哪个国家或地区想搞就能搞的。
这个一定要顶
1. 坚持独立自主

2. 买办误国
小国家根本玩不起完整的航空工业。
1、市场决定成本,内需不足以分摊庞大的研制费用,只能依靠外销。但是航空产品的外销并不仅仅由产品本身所决定,里面掺杂着太多的政治因素。简而言之,航空工业是美帝制造业的最后一块大蛋糕,谁要跟他抢他就灭了谁!灭不了就限制。
2、航空工业发展到现在,资金和技术的集成程度越来越高,准入的门槛也越来越高。二代三代机世界上能研制的国家多如牛毛,但是四代一下就减少到了美中(毛子的T50怎么看都不像四代)。为什么?看看F22生产了180多架分摊成本还高达3亿多美元,这种项目岂是小国家能够承担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