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分裂说与西罗马帝国灭亡说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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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分裂说与西罗马帝国灭亡说辨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 FLIU}doc  
【原刊地名】郑州 PoLk{{l3  
【原刊期号】198504 s%G%s,d  
【原刊页号】87~93 c7nbHJi  
【分 类 号】k5 :es=T`("A8  
【分 类 名】世界史 Ql"~ z^L  
【复印期号】198505 E@-5L9eJ\  
【作 者】余逎康 nd w&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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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外史学界中,一种占优势的传统观点认为:公元395 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379—395年)死后,他的两个儿子阿喀丢(Arcadius )与和挪留(Honorius)分别管理帝国东西两部;一为东帝,一为西帝。此后帝国永未再合。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两个国家。公元476年,“蛮族”将领奥多亚克(Odoacer)废罗马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Romulus Augustus)标志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则意味着奴隶社会在世界范围的终结。这种看法虽然几乎已被史学界视为定论,但是未必符合古代罗马历史的真实。 lHE \Z`  
        一 d+"F(R9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事实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依据。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我们在探讨古代罗马史上这个重大课题时,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上述原理,从既有的事实出发,由事实引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不能人云亦云,照抄别人的公式,或者随心所欲,用臆想代替历史。 m ;wj|@cF  
    有关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治的史料,最详细的要算五世纪的史家、 西班牙人奥洛息阿斯(Orosius约380—420年)所写的七卷《历史》。 奥洛息阿斯在讲到这个问题时是这样写的:“当罗马城建设后一千一百四十九年,皇帝阿喀丢同他的儿子狄奥多西第二治东,同他的弟皇帝和挪留始共治帝国。所不同的就是各人有各人的都城。”①奥洛息阿斯说的是“共治帝国”,并无国家分裂为二的意思。对此,我们必须充分注意,不能有丝毫含糊。 B7sBO6Z$J  
    事实上,公元395年的再次分治, 不过是罗马史上早已存在的分治局面的恢复和继续。两个皇帝、两个政府,决不等于就是两个国家。因为自公元161 年奥理略(Aurelius,161—180年)命其弟微刺斯(Verus)与他共同统治帝国时起,罗马帝国就有两个皇帝并治国中。后来经过戴克里先(Diocletian,284—305年)的改革,数帝共治的体制为法律确定下来。但是,皇帝虽然不只一个,国家却是单一的。分疆而治,是为了更有效地对这个领土辽阔的帝国进行统治。狄奥多西大帝正是本着这个目的,在他逝世以前,就先后任命他的两个儿子分别担任东西奥古斯都。因此在他死后出现的帝国分治,既非罗马史上特有的现象,也未改变帝国仍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此后,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为了巩固这种二帝共治的体制,明确规定:凡是一方新选的皇帝,一定要得到另一方的皇帝的承认;帝国东西两部的法典,也由双方共同颁布并执行。 \Qq YH^M  
    如果再把分治后的历史作一探讨,更可清楚地看出,尽管东西两帝各有所司,但是在有关国家大事方面,双方一直保持着联系。而且不论是帝国东部还是西部,通行的都是同一法典。下述事例便是证明。 n*Hx"2XF  
    一、狄奥多西临终前,曾委任他的侄婿(一说妹夫)、汪达尔族的帝国军事长官斯提里科(Stilicho,365—409年),作为阿喀丢与和挪留的监护人。虽然斯提里科实际上只能控制帝国的西部,但是他仍能以帝国军队司令的身份,指挥整个国家的军队。公元396—397年,他就指挥过东罗马的军队,打败进犯归东罗马政府分管的狄萨里亚平原的西哥特人。 .N7&Jy  
    二、为了解决与帝国结盟的“蛮族”军队在经过帝国国境时的住宿问题,公元398年2月,阿喀丢与和挪留共同颁布命令,规定所有帝国居民,在“蛮族”联军经过本地区时,应当让出自己住地的三分之一,以便联军居住②。 i8%Z(@_`  
    三、公元409年,西哥特人第二次进犯西罗马,东罗马派军队前往救援。 正是有了这支援军,和挪留才幸免于难。同年4月,为了纪念战胜斯基尔人, 和挪留与东帝狄奥多西二世(408—450年),共同颁布法令:帝国的土地所有主如果需要劳动力,可以利用俘虏来的“野蛮”人③。 {MUO25s02  
    四、公元423年(一说425年)和挪留被杀,乔哈内斯(Johannes)称帝。狄奥多西二世派军队西征,俘乔哈内斯,以自己的表兄弟,和挪留的外甥瓦仑蒂尼恩三世(Valenfinien Ⅲ425—455年)为帝位继承人,并且在426年,与瓦仑蒂尼恩三世一起颁布了确认罗马五大法学家权威的《引证法》。公元438年,两人又共同颁布了《狄奥多西二世法典》,实施于帝国的东西两部地区。 >y $*|V}k  
    五、公元455年3月,瓦仑蒂尼恩三世遇刺。经过一番争夺,西罗马落入苏维汇族的罗马军事长官里西默(Ricimer)之手。里西默为了控制西罗马, 在取得东罗马皇帝利奥一世(Leo Ⅰ457—474年)的同意后,先后扶植了四个傀儡:默乔里恩(Majorian 457—461年)、西维勒斯(Severus461—465年)以及两年帝位虚悬以后的安息米厄斯(Anthemius 476—472年)和奥利布里厄斯(Olybrius472年)。公元472年,里西默和奥利布里厄斯相继死去, 利奥一世又任命格莱西里厄斯(Glycerius 473年)与尼波斯(Nepos 473—475年)继承西部帝位。安息米厄斯执政期间,东罗马皇帝曾应西罗马皇帝之请,派兵与汪达尔人会战于迦太基附近。虽然战事失败,但是表现了东西罗马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精神。 R<^E?FI   
    限于史料,我们不能详细介绍罗马帝国再次分治后东西之间关系的历史。然而仅此已足以说明,东西罗马虽然于395年再次分治,仍然是一个单一的国家。 无论东帝西帝,都是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与395年以前所有分治期间的情况并无两样。不同的是,由于拜占廷自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 the Great 306—337年)迁都东方后,就逐渐成了帝国的政治中心,加上东部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政局相对稳定,东帝的实力大于西帝,所以在有关国家重大问题上,往往是西帝唯东帝之马首是瞻。如果我们不是这样去认识上述历史,那就无法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从395年开始,东西罗马已是两个国家,何以一国皇帝的废立,需要得到他国皇帝的同意?!而且哪有两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却要共同颁布一部彼此都将实施的法典的道理?!因为按照历史惯例,一国皇帝的废立和法律的颁布,纯属该国内政,他国不得过问。东西罗马皇帝共同颁布一部法典,这本身就是帝国仍为一个统一国家的证明。因为根据罗马人的看法,只有同为一国的公民,才能使用同一的法律。西塞录在其名著《法律篇》中明确说过,应当把“共享法律的人们看作是同一国家的成员”。 ?"kU+tCxg  
    有的学者如英国人赫·乔·威尔斯,不但认可罗马帝国于395 年分裂为两个国家的说法,而且还声称:东罗马与其说是罗马人的国家,勿宁说是亚力山大所创立的希腊化帝国的继续。因为在这里所体现的是一种比罗马更古老的传统,即希腊文明。据此,他把罗马称为“希腊帝国”,以便与讲拉丁语的西罗马即所谓“拉丁帝国”相区别。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尽管东罗马政府直接管辖的领土的主要部分是古希腊世界,它的官方用语也确实是希腊语,但是不能因此就把它看成是另一个国家。因为早在395年东西罗马再次分治之前,情况就是如此,和395年后并无两样。同时,东罗马虽然保留着希腊传统,也体现了罗马文明。它的政治制度是罗马式的,它的法律是道地的罗马法,它的皇帝无不自认是凯撒、奥古斯都的继承人,他长期使用的货币是君士坦丁时代铸造的金币“拜占特”。并且,诚如威尔斯自己所说:“它自称罗马”,“称它的人民为罗马人”。直到今天,“近代希腊语就称罗梅克语”④。而另一些学者如海斯、穆恩也认为,“对欧洲人和亚洲人来说,东罗马是独一无二的罗马帝国”⑤。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说它“只是名义上的罗马帝国的一支”呢? Fxn=+Xgg  
    总而言之,历史证明,罗马帝国并未从395年就分裂为两个国家。只有帝国的东部和西部。东西罗马与东西罗马帝国是两个不同的因而也不能混淆的概念。历史上没有西罗马帝国这个国家。至于东罗马帝国,可以承认它的存在。但是这个国家并不始于公元395年,而是在公元751年之后。也就是说,只有当罗马帝国在西部的大片领土已经丧失,东罗马皇帝对帝国西部的统治权已不复存在,并且在公元812年承认查理曼帝国之后,我们才可以把以拜占廷为中心的罗马世界,称为东罗马帝国或拜占廷帝国。 &E@mCQ1  
        二 ;zSV~G6-  
    既然历史上没有西罗马帝国这个国家,所谓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就无从谈起。传统把公元476 年“蛮族”将领奥多亚克废西罗马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作为西罗马灭亡的标志,实在没有道理。 nO;ox*Bk+8  
    首先,自公元三世纪危机以来,军事将领包括“蛮族”出身的将领,任意废立皇帝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从公元235年起的五十年间,皇帝被废被杀成为平淡无奇,而在混乱时期过去之后,也不是所有皇帝都能寿终正寝。军事将领随意废立皇帝之事,仍然时有发生。例如公元392年,法兰克族的将领阿尔博加斯特(Arbogast)就曾杀害瓦仑蒂尼恩二世(375—392年)立尤根尼乌斯(392—394年)为帝。即使别的不论,就以被奥多亚克废黜的罗慕路·奥古斯都来说,他本人也是靠政变上台的。而政变的发动者,罗慕路的父亲奥雷斯蒂兹(Orestes )本人就是一个“蛮族”将领。所以用“蛮族”将领对皇帝的废立来作为“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标志,是缺乏说服力的。 }ee3'LUPX  
    其次,奥多亚克虽然在476年废黜了罗慕路, 事后曾通过西罗马元老院向东罗马皇帝芝诺(Zeno 473—491年)作了说明。记载这一事件的六世纪史家, 叙利亚人马尔诸是这样写的:“鄂多凡卡(即奥多亚克—引者注)强迫上议院派使臣到芝诺那边去告诉他说,他们已经不要他们自己的皇帝了,一个皇帝统治帝国就够了;而且,因为鄂多凡卡很熟悉政治上同军事上的情形,所以他们已经选出他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恳求芝诺赏他‘贵族’称号而且命他管理意大利方面的事务。”⑥据说芝诺的回答是:只要以前派去的皇帝即尼波斯人还在,就应当欢迎他回去。并且要奥多亚克向尼波斯请封,表示只有在尼波斯不肯赐封时,他本人才会赐封给奥多亚克。 r^S o qom3  
    奥多亚克通过西罗马元老院上书东罗马皇帝,不论出自何种动机,都说明一个问题:即他承认至少在名义上承认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承认自己不过是东帝统治下一个有贵族尊号的地方大吏而已。因而,尽管公元476 年西罗马的大权落入了奥多亚克之手,但在法理上,罗马帝国名正言顺的统治者是东罗马皇帝芝诺。对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观点,国家作为统治实现其意志的工具,是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法,以及从理论上对法予以说明、论证的法理分不开的。在一切以君主制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国家中,通过法和法理表现出来的国王或皇帝的最高权力,不但是国家的外部特征之一,也是国家的本质所在。正如恩格斯在论及英国的政治时所说,在英国“国王这个名词就是国家的本质。正象神这个名词就是宗教的本质一样。”⑦奥多亚克既然通过西罗马元老院的上书承认了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而东帝的最高权力又体现着表现在法理上的罗马帝国的存在,因此,那种认为476年罗慕路被废“标志着西罗马奴隶制上层建筑帝国政府的彻底垮台,”“奥多亚克的王国成为欧洲蛮族国家之一”的看法,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G$~hAZ  
    再其次,在考察西罗马政权的演变过程时,决不能把奥多亚克治下的西罗马简单地看作是一个处在罗马帝国之外,并与罗马帝国对立的“蛮族”国家,如同不能把居于罗马帝国境内,或长期为罗马帝国服役的日耳曼人简单地视为不属于罗马世界的外部力量一样。因为自公元一世纪起,许多“蛮族”已经整批地进入帝国边境。他们之中有的沦为奴隶和隶农,有的应募为雇佣军。随着时间的推移,“蛮族”成了雇佣军的主要兵源,“蛮族”出身的将领则成了可以左右政局的一种力量。到了公元三世纪,除了军队和将领,皇帝中也渗进了“野蛮人”。公元235年,塞维鲁王朝末帝亚力山大被杀后,受莱茵军团支持登上帝位的色雷斯人马克西米(Maximin 235—238年),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罗马史上第一个出身“蛮族”的皇帝。马克西米之后,正式即帝位的“野蛮人”虽然不多,但不是所有的罗马皇帝,都出自纯粹的罗马家庭。由于罗马统治者同日耳曼上层之间往往通过联姻来巩固彼此的关系,以致“第四第五世纪的好几个皇帝全有着日耳曼人的血统”⑧。因此,对罗马帝国来说,并非所有“蛮族”雇佣军和军事将领,都是非我族类的异国人。如果“奥多亚克王国”是“欧洲蛮族国家之一”的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在奥多亚克之前由色雷斯人马克西米、阿拉伯人朱利厄斯·菲利珀斯(243—244年称帝)、摩尔人伊米利厄斯·伊米利埃纳斯(253年即帝位)统治下的罗马帝国,岂不都可视为“野蛮人”的国家了?! lxB cO/  
    此外,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说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找不到依据。马克思恩格斯为了创立并发展他们的理论,曾认真研究过包括古代罗马在内的世界历史,并在他们的有关著作中几次提到罗马帝国的衰亡问题。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把罗慕路的被废视为帝国的终结。恩格斯在讲到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时指出,直到五世纪末罗马帝国仍然存在。他说,“到公元五世纪末罗马帝国已是那么衰弱,毫无生气和束手无策,因而为德意志人的入侵敞开了大门。”⑨公元476年属五世纪中期。既然恩格斯明白无误地说过五世纪末罗马帝国才衰弱不堪,那么他们的理论不能为476年灭亡说提供依据是显而易见的了。 :]* =f].  
    综观罗马帝国在公元476年前后的历史,奥多亚克废罗慕路不过是一次政变。政变的结果是一个皇帝下台。而一个皇帝的下台决不等于罗马帝国的覆灭。除了上述理由外,还应该看到,奥多亚克在以东罗马皇帝,亦即罗马帝国皇帝治下“贵族”身份统治帝国西部的整个时期,西罗马的一切基本照旧。它的行政机构完全沿袭旧制,官方语言仍然是拉丁语,原有的法律、货币、宗教继续存在,奴隶制也未取消。奥多亚克除了把一部分属于国家的公地分配给日耳曼籍雇佣军以外,并未对罗马奴隶主阶级进行过任何冲击。与政变前不同的只是:这里不再有一个名义上的皇帝。而不再选出西方皇帝,这正是罗马帝国再次获得统一的一个标志。 T<RWz  
        三 ^SS9BQ*m  
    奥多亚克对西罗马的统治继续到公元493年。这年2月,他被出身东哥特族的东罗马近卫军统帅西奥多里克(Theodoric 554—562年)杀死。西奥多里克所以要进军意大利,固然有他个人的目的,但西征于488年得以成行, 却是受东罗马皇帝芝诺的派遣。因此从法理上说,西奥多理克的西征及其杀奥多亚克,是奉帝命而行。 Nt[&rO3s  
    按照传统的看法,西奥多里克被视为东哥特人之王,公元493 年被说成是“东哥特王国”建立之始,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西奥多里克虽然出自东哥特族,但在八岁时即作为人质被送到东帝利奥的宫廷。长大之后,他服役于罗马军队并成为罗马公民。公元483年,西奥多里克任东罗马近卫军统领, 次年升执政官并被赐予“御前顾问”的头衔。他在杀奥多亚克之后成了西罗马的实际统治者,但他是以罗马皇帝在意大利的总督身份来管理意大利的。西奥多里克政府的官员仍然由罗马人担任,被他擢为首相任职达数十年之久的卡西奥多罗斯(Cassiodorus 480—575年)更出身罗马名门。西罗马的元老院也原封未动,基本上是奥多亚克时代的旧人。帝国的法典依旧存在,新编的西奥多里克法典不过是对原来的法典的解释。同时,西奥多里克不仅没有触动罗马奴隶主的利益,还竭力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奴隶占有制。在西奥多里克公布的155条法令中,有44条涉及的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正是由于西奥多里克对奴隶制采取保护政策,再加上别的原因,才使得奴隶制在罗马帝国的西部,特别是在意大利,一直延续到公元七、八世纪,而且奴隶的数量,比两个世纪以前还要多些。 w h^I|D?"  
    因此,所谓东哥特王国,事实上是罗马帝国内部一个有“蛮族”血统的将领为首的地方政权。就象它的前身奥多亚克的政权一样。西奥多里克及其后继者不但承认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而且直到其统治终结,也没有中止其对东帝的臣属地位。据有关史料记载,西奥多里克之孙阿色勒里克死后,由其媳阿马拉尔达(Ama 西larnintae)与西奥达赫德(Theodahad)共同执政。西奥达赫德企图独揽大权,阿马拉尔达被迫向东罗马求救。这正是查士丁尼大帝(Justinian 527—565年)于公元536年进军意大利的理由之一。 J^Wqa$<;"  
    其实,不仅西奥多里克政权,几乎除了不列颠之外的所有在帝国西部领土上建立的“蛮族政权”,在实际据有罗马帝国的某一部分地区之后,无不一仍其旧。其原因,除了由于这些“野蛮人”既没有摧毁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础,又在不同程度上承受了罗马帝国的文明之外,还因为它们本身与罗马帝国有着这样那样的政治联系。有的统治基地来自罗马皇帝的赏赐;有的统治者本人是帝国的官吏,有的则二者兼而有之。例如,“西哥特王国”统治的中心吐鲁斯和波尔多,原是和挪留为酬谢西哥特人帮助罗马政府打败汪达尔人和阿兰人赐给他们的封地,而西哥特人的首领亚拉里克一世(Alaric I 370—410年),十余岁即在罗马帝国的哥特——萨尔马特军团服役,后来是帝国驻西伊里亚的总督。法兰克人控制的地盘虽然不是来自罗马皇帝的赏赐,但其首领克洛维(Clovis 481—511年),在公元494年接受了东马罗皇帝阿纳西塔乌斯(Anastasius 491—518年)的敕令,受命为罗马帝国的执政官,在法理上成了帝国的重臣。因此,这些所谓“蛮族国家”和“蛮族国王”,尽管据有罗马帝国的某一部分地区,实际上除了把原有的罗马血统的统治者换成的日耳曼血统的当权者之外,却不能为历史提供多少新的内容。从法理上说,它们在五至六世纪这段时间,基本上处于罗马帝国的臣属地位。它们中的绝大多数,事实上也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国家。 ~$bQ;`,L  
    西奥多里克统治意大利四十年后,查士丁. 尼派兵西征。经过二十多年的征战,收复了原属罗马帝国而为“蛮族”首领实际据有的大片领土。查士丁尼把意大利改为罗马省,交给帝国驻拉文那总督治理。这样,罗马帝国不但在法理上而且在事实上又一次获得了统一。虽然西征未能把帝国的全部失地收复,查士丁尼死后已收复的失地又大部分为伦巴特人夺去,但是直到公元751年为止, 意大利的政治中心拉文那一直在东罗马皇帝手里。东罗马驻拉文那总督控制着南部意大利、西班牙东南角、西西里和北非,罗马城也属拜占廷所有。教皇必须听命于东罗马皇帝,并由东罗马皇帝委任。公元649年,教皇马丁(Martin 649—655?年)因反对东罗马皇帝君士坦斯二世(Constans Ⅱ,641—668年)有关禁止对二姓一意教义发出争议的敕令,被拉文那总督逮捕,流放于帝国东部的赫尔松尼兹。东罗马皇帝不但重新确立了对帝国西部的统治,而且还打算还都罗马城。君士坦斯二世统治时期,曾一度(663—668年)把宫廷迁回意大利,并恢复了帝国在阿非利加的政权。由于他本人死于668年的政变,其继承人又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东方, 东罗马皇帝加强对帝国西部统治的愿望才没有实现。 A^F0}MYT  
    东罗马皇帝对帝国西部的统治继续到公元751年。这一年, 拉文那为伦巴特人攻陷。虽然由于法兰克人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 751—768年)的干予,伦巴特人放弃了拉文那,但意大利的主宰已经是法兰克人。丕平在打败伦巴特人后把原属罗马皇帝所有的从拉文那到罗马的土地献给了教廷,但他在献土时并不需要东罗马皇帝那怕是形式上的允准。公元744年,丕平之子查理(Charles)再次打败伦巴特人,把意大利大部分地区据为己有,东罗马皇帝对此更是毫无作为。不仅如此,为了换取法兰克统治者对东罗马在南意的主权的承认,拜占廷接受了查理是西方皇帝这之事实,从而在法理上认可了这个建立在罗马帝国领土上的法兰克人的国家。而对查理帝国的承认,无疑是对统一于东罗马皇帝的罗马帝国的自我否定。从此,欧洲的历史开始了新的一页,但是这一页已不属于古代罗马史研究的范围。 `y.i(~^1  
    注释: yF^)H{yx  
    ①转引自鲁滨生:《新史学》,万有文库本,第二册,第37页。 Uq2Qh@B  
    ②参看何鲁之:《欧洲中古史》,1937年商务书局出版,第13页。 xCm`g {  
    ③参看《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问题译文集》,第223—224页。 x 0L,$Ol  
    ④威尔斯:《世界史纲》,第608—609页。 OH~I+=}.  
    ⑤海斯、穆恩、韦兰:《世界史》上册,第425页。 dp>LhTLc  
    ⑥转引自《新史学》第二册,第58页。重点是引者加的。 0CUUgwA /  
    ⑦恩格斯:《英国状况.英国宪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82页。 1)=sbFtS  
    ⑧卡尔登·海士、汤姆·蒙:《世界史中古编》,世界书局印行,第32页。 F!yejn [  
    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44页。重点是引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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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外史学界中,一种占优势的传统观点认为:公元395 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379—395年)死后,他的两个儿子阿喀丢(Arcadius )与和挪留(Honorius)分别管理帝国东西两部;一为东帝,一为西帝。此后帝国永未再合。罗马帝国终于分裂为两个国家。公元476年,“蛮族”将领奥多亚克(Odoacer)废罗马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Romulus Augustus)标志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则意味着奴隶社会在世界范围的终结。这种看法虽然几乎已被史学界视为定论,但是未必符合古代罗马历史的真实。 lHE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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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事实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和依据。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我们在探讨古代罗马史上这个重大课题时,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上述原理,从既有的事实出发,由事实引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不能人云亦云,照抄别人的公式,或者随心所欲,用臆想代替历史。 m ;wj|@cF  
    有关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治的史料,最详细的要算五世纪的史家、 西班牙人奥洛息阿斯(Orosius约380—420年)所写的七卷《历史》。 奥洛息阿斯在讲到这个问题时是这样写的:“当罗马城建设后一千一百四十九年,皇帝阿喀丢同他的儿子狄奥多西第二治东,同他的弟皇帝和挪留始共治帝国。所不同的就是各人有各人的都城。”①奥洛息阿斯说的是“共治帝国”,并无国家分裂为二的意思。对此,我们必须充分注意,不能有丝毫含糊。 B7sBO6Z$J  
    事实上,公元395年的再次分治, 不过是罗马史上早已存在的分治局面的恢复和继续。两个皇帝、两个政府,决不等于就是两个国家。因为自公元161 年奥理略(Aurelius,161—180年)命其弟微刺斯(Verus)与他共同统治帝国时起,罗马帝国就有两个皇帝并治国中。后来经过戴克里先(Diocletian,284—305年)的改革,数帝共治的体制为法律确定下来。但是,皇帝虽然不只一个,国家却是单一的。分疆而治,是为了更有效地对这个领土辽阔的帝国进行统治。狄奥多西大帝正是本着这个目的,在他逝世以前,就先后任命他的两个儿子分别担任东西奥古斯都。因此在他死后出现的帝国分治,既非罗马史上特有的现象,也未改变帝国仍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此后,罗马帝国的皇帝们,为了巩固这种二帝共治的体制,明确规定:凡是一方新选的皇帝,一定要得到另一方的皇帝的承认;帝国东西两部的法典,也由双方共同颁布并执行。 \Qq YH^M  
    如果再把分治后的历史作一探讨,更可清楚地看出,尽管东西两帝各有所司,但是在有关国家大事方面,双方一直保持着联系。而且不论是帝国东部还是西部,通行的都是同一法典。下述事例便是证明。 n*Hx"2XF  
    一、狄奥多西临终前,曾委任他的侄婿(一说妹夫)、汪达尔族的帝国军事长官斯提里科(Stilicho,365—409年),作为阿喀丢与和挪留的监护人。虽然斯提里科实际上只能控制帝国的西部,但是他仍能以帝国军队司令的身份,指挥整个国家的军队。公元396—397年,他就指挥过东罗马的军队,打败进犯归东罗马政府分管的狄萨里亚平原的西哥特人。 .N7&Jy  
    二、为了解决与帝国结盟的“蛮族”军队在经过帝国国境时的住宿问题,公元398年2月,阿喀丢与和挪留共同颁布命令,规定所有帝国居民,在“蛮族”联军经过本地区时,应当让出自己住地的三分之一,以便联军居住②。 i8%Z(@_`  
    三、公元409年,西哥特人第二次进犯西罗马,东罗马派军队前往救援。 正是有了这支援军,和挪留才幸免于难。同年4月,为了纪念战胜斯基尔人, 和挪留与东帝狄奥多西二世(408—450年),共同颁布法令:帝国的土地所有主如果需要劳动力,可以利用俘虏来的“野蛮”人③。 {MUO25s02  
    四、公元423年(一说425年)和挪留被杀,乔哈内斯(Johannes)称帝。狄奥多西二世派军队西征,俘乔哈内斯,以自己的表兄弟,和挪留的外甥瓦仑蒂尼恩三世(Valenfinien Ⅲ425—455年)为帝位继承人,并且在426年,与瓦仑蒂尼恩三世一起颁布了确认罗马五大法学家权威的《引证法》。公元438年,两人又共同颁布了《狄奥多西二世法典》,实施于帝国的东西两部地区。 >y $*|V}k  
    五、公元455年3月,瓦仑蒂尼恩三世遇刺。经过一番争夺,西罗马落入苏维汇族的罗马军事长官里西默(Ricimer)之手。里西默为了控制西罗马, 在取得东罗马皇帝利奥一世(Leo Ⅰ457—474年)的同意后,先后扶植了四个傀儡:默乔里恩(Majorian 457—461年)、西维勒斯(Severus461—465年)以及两年帝位虚悬以后的安息米厄斯(Anthemius 476—472年)和奥利布里厄斯(Olybrius472年)。公元472年,里西默和奥利布里厄斯相继死去, 利奥一世又任命格莱西里厄斯(Glycerius 473年)与尼波斯(Nepos 473—475年)继承西部帝位。安息米厄斯执政期间,东罗马皇帝曾应西罗马皇帝之请,派兵与汪达尔人会战于迦太基附近。虽然战事失败,但是表现了东西罗马同仇敌忾,一致对外的精神。 R<^E?FI   
    限于史料,我们不能详细介绍罗马帝国再次分治后东西之间关系的历史。然而仅此已足以说明,东西罗马虽然于395年再次分治,仍然是一个单一的国家。 无论东帝西帝,都是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与395年以前所有分治期间的情况并无两样。不同的是,由于拜占廷自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 the Great 306—337年)迁都东方后,就逐渐成了帝国的政治中心,加上东部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政局相对稳定,东帝的实力大于西帝,所以在有关国家重大问题上,往往是西帝唯东帝之马首是瞻。如果我们不是这样去认识上述历史,那就无法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从395年开始,东西罗马已是两个国家,何以一国皇帝的废立,需要得到他国皇帝的同意?!而且哪有两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却要共同颁布一部彼此都将实施的法典的道理?!因为按照历史惯例,一国皇帝的废立和法律的颁布,纯属该国内政,他国不得过问。东西罗马皇帝共同颁布一部法典,这本身就是帝国仍为一个统一国家的证明。因为根据罗马人的看法,只有同为一国的公民,才能使用同一的法律。西塞录在其名著《法律篇》中明确说过,应当把“共享法律的人们看作是同一国家的成员”。 ?"kU+tCxg  
    有的学者如英国人赫·乔·威尔斯,不但认可罗马帝国于395 年分裂为两个国家的说法,而且还声称:东罗马与其说是罗马人的国家,勿宁说是亚力山大所创立的希腊化帝国的继续。因为在这里所体现的是一种比罗马更古老的传统,即希腊文明。据此,他把罗马称为“希腊帝国”,以便与讲拉丁语的西罗马即所谓“拉丁帝国”相区别。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尽管东罗马政府直接管辖的领土的主要部分是古希腊世界,它的官方用语也确实是希腊语,但是不能因此就把它看成是另一个国家。因为早在395年东西罗马再次分治之前,情况就是如此,和395年后并无两样。同时,东罗马虽然保留着希腊传统,也体现了罗马文明。它的政治制度是罗马式的,它的法律是道地的罗马法,它的皇帝无不自认是凯撒、奥古斯都的继承人,他长期使用的货币是君士坦丁时代铸造的金币“拜占特”。并且,诚如威尔斯自己所说:“它自称罗马”,“称它的人民为罗马人”。直到今天,“近代希腊语就称罗梅克语”④。而另一些学者如海斯、穆恩也认为,“对欧洲人和亚洲人来说,东罗马是独一无二的罗马帝国”⑤。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说它“只是名义上的罗马帝国的一支”呢? Fxn=+Xgg  
    总而言之,历史证明,罗马帝国并未从395年就分裂为两个国家。只有帝国的东部和西部。东西罗马与东西罗马帝国是两个不同的因而也不能混淆的概念。历史上没有西罗马帝国这个国家。至于东罗马帝国,可以承认它的存在。但是这个国家并不始于公元395年,而是在公元751年之后。也就是说,只有当罗马帝国在西部的大片领土已经丧失,东罗马皇帝对帝国西部的统治权已不复存在,并且在公元812年承认查理曼帝国之后,我们才可以把以拜占廷为中心的罗马世界,称为东罗马帝国或拜占廷帝国。 &E@mCQ1  
        二 ;zSV~G6-  
    既然历史上没有西罗马帝国这个国家,所谓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就无从谈起。传统把公元476 年“蛮族”将领奥多亚克废西罗马皇帝罗慕路·奥古斯都作为西罗马灭亡的标志,实在没有道理。 nO;ox*Bk+8  
    首先,自公元三世纪危机以来,军事将领包括“蛮族”出身的将领,任意废立皇帝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从公元235年起的五十年间,皇帝被废被杀成为平淡无奇,而在混乱时期过去之后,也不是所有皇帝都能寿终正寝。军事将领随意废立皇帝之事,仍然时有发生。例如公元392年,法兰克族的将领阿尔博加斯特(Arbogast)就曾杀害瓦仑蒂尼恩二世(375—392年)立尤根尼乌斯(392—394年)为帝。即使别的不论,就以被奥多亚克废黜的罗慕路·奥古斯都来说,他本人也是靠政变上台的。而政变的发动者,罗慕路的父亲奥雷斯蒂兹(Orestes )本人就是一个“蛮族”将领。所以用“蛮族”将领对皇帝的废立来作为“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标志,是缺乏说服力的。 }ee3'LUPX  
    其次,奥多亚克虽然在476年废黜了罗慕路, 事后曾通过西罗马元老院向东罗马皇帝芝诺(Zeno 473—491年)作了说明。记载这一事件的六世纪史家, 叙利亚人马尔诸是这样写的:“鄂多凡卡(即奥多亚克—引者注)强迫上议院派使臣到芝诺那边去告诉他说,他们已经不要他们自己的皇帝了,一个皇帝统治帝国就够了;而且,因为鄂多凡卡很熟悉政治上同军事上的情形,所以他们已经选出他来保护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恳求芝诺赏他‘贵族’称号而且命他管理意大利方面的事务。”⑥据说芝诺的回答是:只要以前派去的皇帝即尼波斯人还在,就应当欢迎他回去。并且要奥多亚克向尼波斯请封,表示只有在尼波斯不肯赐封时,他本人才会赐封给奥多亚克。 r^S o qom3  
    奥多亚克通过西罗马元老院上书东罗马皇帝,不论出自何种动机,都说明一个问题:即他承认至少在名义上承认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承认自己不过是东帝统治下一个有贵族尊号的地方大吏而已。因而,尽管公元476 年西罗马的大权落入了奥多亚克之手,但在法理上,罗马帝国名正言顺的统治者是东罗马皇帝芝诺。对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观点,国家作为统治实现其意志的工具,是与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法,以及从理论上对法予以说明、论证的法理分不开的。在一切以君主制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国家中,通过法和法理表现出来的国王或皇帝的最高权力,不但是国家的外部特征之一,也是国家的本质所在。正如恩格斯在论及英国的政治时所说,在英国“国王这个名词就是国家的本质。正象神这个名词就是宗教的本质一样。”⑦奥多亚克既然通过西罗马元老院的上书承认了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而东帝的最高权力又体现着表现在法理上的罗马帝国的存在,因此,那种认为476年罗慕路被废“标志着西罗马奴隶制上层建筑帝国政府的彻底垮台,”“奥多亚克的王国成为欧洲蛮族国家之一”的看法,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G$~hAZ  
    再其次,在考察西罗马政权的演变过程时,决不能把奥多亚克治下的西罗马简单地看作是一个处在罗马帝国之外,并与罗马帝国对立的“蛮族”国家,如同不能把居于罗马帝国境内,或长期为罗马帝国服役的日耳曼人简单地视为不属于罗马世界的外部力量一样。因为自公元一世纪起,许多“蛮族”已经整批地进入帝国边境。他们之中有的沦为奴隶和隶农,有的应募为雇佣军。随着时间的推移,“蛮族”成了雇佣军的主要兵源,“蛮族”出身的将领则成了可以左右政局的一种力量。到了公元三世纪,除了军队和将领,皇帝中也渗进了“野蛮人”。公元235年,塞维鲁王朝末帝亚力山大被杀后,受莱茵军团支持登上帝位的色雷斯人马克西米(Maximin 235—238年),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罗马史上第一个出身“蛮族”的皇帝。马克西米之后,正式即帝位的“野蛮人”虽然不多,但不是所有的罗马皇帝,都出自纯粹的罗马家庭。由于罗马统治者同日耳曼上层之间往往通过联姻来巩固彼此的关系,以致“第四第五世纪的好几个皇帝全有着日耳曼人的血统”⑧。因此,对罗马帝国来说,并非所有“蛮族”雇佣军和军事将领,都是非我族类的异国人。如果“奥多亚克王国”是“欧洲蛮族国家之一”的说法能够成立,那么在奥多亚克之前由色雷斯人马克西米、阿拉伯人朱利厄斯·菲利珀斯(243—244年称帝)、摩尔人伊米利厄斯·伊米利埃纳斯(253年即帝位)统治下的罗马帝国,岂不都可视为“野蛮人”的国家了?! lxB cO/  
    此外,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说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找不到依据。马克思恩格斯为了创立并发展他们的理论,曾认真研究过包括古代罗马在内的世界历史,并在他们的有关著作中几次提到罗马帝国的衰亡问题。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把罗慕路的被废视为帝国的终结。恩格斯在讲到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时指出,直到五世纪末罗马帝国仍然存在。他说,“到公元五世纪末罗马帝国已是那么衰弱,毫无生气和束手无策,因而为德意志人的入侵敞开了大门。”⑨公元476年属五世纪中期。既然恩格斯明白无误地说过五世纪末罗马帝国才衰弱不堪,那么他们的理论不能为476年灭亡说提供依据是显而易见的了。 :]* =f].  
    综观罗马帝国在公元476年前后的历史,奥多亚克废罗慕路不过是一次政变。政变的结果是一个皇帝下台。而一个皇帝的下台决不等于罗马帝国的覆灭。除了上述理由外,还应该看到,奥多亚克在以东罗马皇帝,亦即罗马帝国皇帝治下“贵族”身份统治帝国西部的整个时期,西罗马的一切基本照旧。它的行政机构完全沿袭旧制,官方语言仍然是拉丁语,原有的法律、货币、宗教继续存在,奴隶制也未取消。奥多亚克除了把一部分属于国家的公地分配给日耳曼籍雇佣军以外,并未对罗马奴隶主阶级进行过任何冲击。与政变前不同的只是:这里不再有一个名义上的皇帝。而不再选出西方皇帝,这正是罗马帝国再次获得统一的一个标志。 T<RWz  
        三 ^SS9BQ*m  
    奥多亚克对西罗马的统治继续到公元493年。这年2月,他被出身东哥特族的东罗马近卫军统帅西奥多里克(Theodoric 554—562年)杀死。西奥多里克所以要进军意大利,固然有他个人的目的,但西征于488年得以成行, 却是受东罗马皇帝芝诺的派遣。因此从法理上说,西奥多理克的西征及其杀奥多亚克,是奉帝命而行。 Nt[&rO3s  
    按照传统的看法,西奥多里克被视为东哥特人之王,公元493 年被说成是“东哥特王国”建立之始,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西奥多里克虽然出自东哥特族,但在八岁时即作为人质被送到东帝利奥的宫廷。长大之后,他服役于罗马军队并成为罗马公民。公元483年,西奥多里克任东罗马近卫军统领, 次年升执政官并被赐予“御前顾问”的头衔。他在杀奥多亚克之后成了西罗马的实际统治者,但他是以罗马皇帝在意大利的总督身份来管理意大利的。西奥多里克政府的官员仍然由罗马人担任,被他擢为首相任职达数十年之久的卡西奥多罗斯(Cassiodorus 480—575年)更出身罗马名门。西罗马的元老院也原封未动,基本上是奥多亚克时代的旧人。帝国的法典依旧存在,新编的西奥多里克法典不过是对原来的法典的解释。同时,西奥多里克不仅没有触动罗马奴隶主的利益,还竭力保护他们赖以生存的奴隶占有制。在西奥多里克公布的155条法令中,有44条涉及的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正是由于西奥多里克对奴隶制采取保护政策,再加上别的原因,才使得奴隶制在罗马帝国的西部,特别是在意大利,一直延续到公元七、八世纪,而且奴隶的数量,比两个世纪以前还要多些。 w h^I|D?"  
    因此,所谓东哥特王国,事实上是罗马帝国内部一个有“蛮族”血统的将领为首的地方政权。就象它的前身奥多亚克的政权一样。西奥多里克及其后继者不但承认东罗马皇帝的最高权力,而且直到其统治终结,也没有中止其对东帝的臣属地位。据有关史料记载,西奥多里克之孙阿色勒里克死后,由其媳阿马拉尔达(Ama 西larnintae)与西奥达赫德(Theodahad)共同执政。西奥达赫德企图独揽大权,阿马拉尔达被迫向东罗马求救。这正是查士丁尼大帝(Justinian 527—565年)于公元536年进军意大利的理由之一。 J^Wqa$<;"  
    其实,不仅西奥多里克政权,几乎除了不列颠之外的所有在帝国西部领土上建立的“蛮族政权”,在实际据有罗马帝国的某一部分地区之后,无不一仍其旧。其原因,除了由于这些“野蛮人”既没有摧毁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础,又在不同程度上承受了罗马帝国的文明之外,还因为它们本身与罗马帝国有着这样那样的政治联系。有的统治基地来自罗马皇帝的赏赐;有的统治者本人是帝国的官吏,有的则二者兼而有之。例如,“西哥特王国”统治的中心吐鲁斯和波尔多,原是和挪留为酬谢西哥特人帮助罗马政府打败汪达尔人和阿兰人赐给他们的封地,而西哥特人的首领亚拉里克一世(Alaric I 370—410年),十余岁即在罗马帝国的哥特——萨尔马特军团服役,后来是帝国驻西伊里亚的总督。法兰克人控制的地盘虽然不是来自罗马皇帝的赏赐,但其首领克洛维(Clovis 481—511年),在公元494年接受了东马罗皇帝阿纳西塔乌斯(Anastasius 491—518年)的敕令,受命为罗马帝国的执政官,在法理上成了帝国的重臣。因此,这些所谓“蛮族国家”和“蛮族国王”,尽管据有罗马帝国的某一部分地区,实际上除了把原有的罗马血统的统治者换成的日耳曼血统的当权者之外,却不能为历史提供多少新的内容。从法理上说,它们在五至六世纪这段时间,基本上处于罗马帝国的臣属地位。它们中的绝大多数,事实上也没有发展成为真正的国家。 ~$bQ;`,L  
    西奥多里克统治意大利四十年后,查士丁. 尼派兵西征。经过二十多年的征战,收复了原属罗马帝国而为“蛮族”首领实际据有的大片领土。查士丁尼把意大利改为罗马省,交给帝国驻拉文那总督治理。这样,罗马帝国不但在法理上而且在事实上又一次获得了统一。虽然西征未能把帝国的全部失地收复,查士丁尼死后已收复的失地又大部分为伦巴特人夺去,但是直到公元751年为止, 意大利的政治中心拉文那一直在东罗马皇帝手里。东罗马驻拉文那总督控制着南部意大利、西班牙东南角、西西里和北非,罗马城也属拜占廷所有。教皇必须听命于东罗马皇帝,并由东罗马皇帝委任。公元649年,教皇马丁(Martin 649—655?年)因反对东罗马皇帝君士坦斯二世(Constans Ⅱ,641—668年)有关禁止对二姓一意教义发出争议的敕令,被拉文那总督逮捕,流放于帝国东部的赫尔松尼兹。东罗马皇帝不但重新确立了对帝国西部的统治,而且还打算还都罗马城。君士坦斯二世统治时期,曾一度(663—668年)把宫廷迁回意大利,并恢复了帝国在阿非利加的政权。由于他本人死于668年的政变,其继承人又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东方, 东罗马皇帝加强对帝国西部统治的愿望才没有实现。 A^F0}MYT  
    东罗马皇帝对帝国西部的统治继续到公元751年。这一年, 拉文那为伦巴特人攻陷。虽然由于法兰克人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 751—768年)的干予,伦巴特人放弃了拉文那,但意大利的主宰已经是法兰克人。丕平在打败伦巴特人后把原属罗马皇帝所有的从拉文那到罗马的土地献给了教廷,但他在献土时并不需要东罗马皇帝那怕是形式上的允准。公元744年,丕平之子查理(Charles)再次打败伦巴特人,把意大利大部分地区据为己有,东罗马皇帝对此更是毫无作为。不仅如此,为了换取法兰克统治者对东罗马在南意的主权的承认,拜占廷接受了查理是西方皇帝这之事实,从而在法理上认可了这个建立在罗马帝国领土上的法兰克人的国家。而对查理帝国的承认,无疑是对统一于东罗马皇帝的罗马帝国的自我否定。从此,欧洲的历史开始了新的一页,但是这一页已不属于古代罗马史研究的范围。 `y.i(~^1  
    注释: yF^)H{yx  
    ①转引自鲁滨生:《新史学》,万有文库本,第二册,第37页。 Uq2Qh@B  
    ②参看何鲁之:《欧洲中古史》,1937年商务书局出版,第13页。 xCm`g {  
    ③参看《罗马奴隶占有制崩溃问题译文集》,第223—224页。 x 0L,$Ol  
    ④威尔斯:《世界史纲》,第608—609页。 OH~I+=}.  
    ⑤海斯、穆恩、韦兰:《世界史》上册,第425页。 dp>LhTLc  
    ⑥转引自《新史学》第二册,第58页。重点是引者加的。 0CUUgwA /  
    ⑦恩格斯:《英国状况.英国宪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82页。 1)=sbFtS  
    ⑧卡尔登·海士、汤姆·蒙:《世界史中古编》,世界书局印行,第32页。 F!yejn [  
    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44页。重点是引者加的。


孤舟蓑笠翁
回复 1# 雪千寻


    前辈,乱码太多了一点。
杀之 发表于 2010-12-25 13:51

不知道引用过来后为啥是这样的……莫非那是那个坛子的表情符号?
有两个皇帝,各有各的管辖范围,只不过在某些方面还维持联系。文人根据个人理解,各自解读。
有两个皇帝,各有各的管辖范围,只不过在某些方面还维持联系。文人根据个人理解,各自解读。
  毕竟还是在罗马的控制之中,不像东晋,北方全部沦陷。
学习了,谢谢。
就是夹杂着神秘的符号,有点眼花。
这个就是所谓的防转帖符号- -
结论有些牵强。虽然个人也不认为存在割裂的两个罗马。但不至于引申出西罗马不存在的观点。

东西罗马的关系也并非总是和谐的。也有矛盾,甚至落井下石的情况。最近正在看《罗马拜占庭经济史》,有提到这个情况。等会翻书把相关内容贴上来。
偷偷来围观猫版的转贴乱码……:D
有些论坛天知道怎么回事,藏了巨多乱码,比藏网址签名什么的难搞多了……
1 拜占庭帝国一般被认为有三项基本原则:帝国传统、东正教、希腊文化。《罗马拜占庭经济史》P434
2 分裂后的东西帝国虽然表面还算融洽,但情绪上是对立的。“双方不是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而是想把火引向对方。”“东西帝国这种互怀鬼胎互补合作的态度,给帝国造成的损失也许是致命的。” 夏遇南《罗马帝国》,P453.
深谋远虑 发表于 2010-12-26 13:30


    援例不当,中国的东晋时期和西罗马灭亡,东罗马独存很相似,当然,结局不一样
你整理一下 再看看。。眼疼
另外,东西罗马 和两晋没可比性
戴里克先貌似搞了个什么四帝分治,两晋可是前后继承关系。
纠结在法理分裂上没有意义啊,从戴克里先分设两凯撒两奥古斯都东西分治的那一天起,罗马帝国就不再是当年统一的罗马帝国了。
好比说以前有两兄弟自小相依为命,后来各人娶了媳妇,把院子一分:大哥占东屋,弟弟占西屋,各过各的,但是俩人感情深厚,约好了谁家有困难,另一家要帮忙;谁家有大事,另一家帮忙出主意;……可是这也不能算是一个家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