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弹链的官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55:37
这是我偶然在网上查到的,给大家看看。原帖地址:http://www.fsou.com/html/text/fnl/1176390/117639008.html
“重庆中远冶金有限公司诉重庆长江电工工业有限责任公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公司0}, 住{地址:0}。
  法定代表人{刘1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韩2X},重庆强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3X},重庆强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公司4}。
  法定代表人{何5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龙6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7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厂8}。
  投资人翁德芳。
  委托代理人{龙6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7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公司0}(以下简称{公司9})诉被告{公司4}(以下简称长江电工)、{厂8}(以下简称信柯塑料厂)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5月3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胡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秀良、代理审判员彭浩组成合议庭,经被告长江电工提出申请,涉案证据中关于枪弹弹链资料属保密内容,本院适用普通程序于2008年7月30日、2008年12月1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公司9}的委托代理人{韩2X}、{杨3X},被告长江电工及信柯塑料厂的委托代理人{龙6X}、{杨7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公司9}诉称,原告于2006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枪弹弹链的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6月13日授予原告枪弹弹链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630011760.9)。2007年12月,原告发现被告信柯塑料厂在生产同种弹链,并由被告长江电工装配后销售,该种枪弹弹链使用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告长江电工、信柯塑料厂未经原告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这是我偶然在网上查到的,给大家看看。原帖地址:http://www.fsou.com/html/text/fnl/1176390/117639008.html
“重庆中远冶金有限公司诉重庆长江电工工业有限责任公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公司0}, 住{地址:0}。
  法定代表人{刘1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韩2X},重庆强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3X},重庆强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公司4}。
  法定代表人{何5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龙6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7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厂8}。
  投资人翁德芳。
  委托代理人{龙6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7X},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公司0}(以下简称{公司9})诉被告{公司4}(以下简称长江电工)、{厂8}(以下简称信柯塑料厂)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5月3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胡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秀良、代理审判员彭浩组成合议庭,经被告长江电工提出申请,涉案证据中关于枪弹弹链资料属保密内容,本院适用普通程序于2008年7月30日、2008年12月1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公司9}的委托代理人{韩2X}、{杨3X},被告长江电工及信柯塑料厂的委托代理人{龙6X}、{杨7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公司9}诉称,原告于2006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枪弹弹链的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6月13日授予原告枪弹弹链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0630011760.9)。2007年12月,原告发现被告信柯塑料厂在生产同种弹链,并由被告长江电工装配后销售,该种枪弹弹链使用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告长江电工、信柯塑料厂未经原告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弹链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有点想不通!

什么样的弹链需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回头查查这个专利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可能就是指某种结构吧,估计是因为弹链看起来太简单了申请的是外观设计专利
可能不是机枪弹链吧 同名而以吧
这个官司涉及的弹链是美式M13、M27弹链,其中:“M27弹链(英语:M27 Link,全名:Link, Cartridge, Metallic Belt, 5.56mm, M27)是美国军方为其弹链供弹轻机枪设计的金属制可散式弹链,主要提供给美军及其他北约国家的5.56 x 45毫米口径的机枪使用。
整个官司给我感觉是有点好笑,山寨并生产别人的产品,居然在咱国内也有设计注册,国内还扯皮,被告辩称:“该M13枪弹弹链的外观设计资料,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为公众所知,原告的专利权没有新颖性,故被告不构成侵权;”说起来也确实有道理。
居然为这个已经烂大街的东西打官司。。。。
说什么好
有精力搞这还不如。。
好吧,我是FF
私营老板告国营工厂,有点意思。:D
http://www.zyyj.com/product.asp

我只看见了他们产这个 也是链子 大家去看看
原来是山寨货打官司
呵呵 这也行!
外观专利本来就没什么意思,打官司也不值得去关心。话说,苹果还申请过一种专利是——我们的手机有圆角的大体矩形,正面上部有个屏幕,下部中间有个按钮。。。所谓外观专利之无聊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