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缴纳比例,福兮祸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6:32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0-08/17/content_3835320.htm

降低社保缴纳比例,福兮祸兮?

  背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撰文《收入分配,“跷跷板”如何平衡?》,呼吁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资金缴纳比例,让企业省下钱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的钱变成可支配收入。因此带来的社保资金缺口,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

  晶报发表童大焕的文章:这个建议很靠谱。我国现有的社保缴纳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企业缴纳加个人缴纳部分,合起来超过工资总额的42%,加上住房公积金,占到工资总额的66%!“五险一金”合起来,个人缴纳约占工资总额的22%左右,企业缴纳约占44%左右。企业税收和社保负担重,反过来全面妨碍员工福利的提升:一是涨薪每每受到限制;二是一些企业会千方百计规避正式劳动合同,逃避给员工上社保。这样,社保缴纳额度高,原本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到头来反而成为损害员工福利的工具。诚如有学者所言,社会保障系统在劳动者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本质与商业保险是没有区别的,“保险费”均由劳动者出资。所不同的是一个是以国家信誉为保障,另外一个是以商业公司信誉为保障。我们至少可以在商业保险中看到自己的“保险费”增值,而在社会保险中,“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贪官的一次挥霍,你几辈子的社保资金全都人间蒸发,找谁追偿去?那些长年攫取巨额垄断利润的垄断企业,却无需承担面对全体国民的“企业社会责任”,既无需向国家分红(或只是象征性分红),也无需向内地投资者分红,只源源不断地向海外投资者(H股市场)分红。从国民身上超额提取的,应该及时回到国民身上去。提高国企向国家分红,充实社保基金,应该是其中的第一步。

  小蒋随想:看重现金,保险金能不缴就不缴,是一些农民工的倾向。这并不完全是出于短视。一方面,社会保险在全国尚不能“通存通兑”,流动性大的农民工会感觉缴了白缴;另一方面,养老这一保险大头必须缴够年限才能给付,靠体力吃饭、打零工的农民工可能没信心熬到那一天。对城镇职工、白领而言,虽然对社保有不少微词,但通常会认为多缴钱总比少缴强。因为,受过高等教育者、有一定社会基础的城里人,对自身与社会的预期往往是向好的,大多数人都愿意花钱买一个未来的保障。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资金缴纳比例,让企业省下钱给职工涨工资,这种想法太过想当然。职场仍是买方市场,老板居于强势地位,员工的博弈能力难以高估,就算企业少缴社保金,省下的钱也只会成为老板的利润。强制缴纳的社保,企业不得不遵守,至少可以给员工一个盼头。总体而言,社保体现的是国家信誉,没有行政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社保的问题上对全国职工赖账。社保金管理的确出现了腐败,社保也存在管理与增值问题,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实现全国联网、拓宽开源渠道、提升回报率加以解决,而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削弱社保的功效。过于消极地对待社保,是一种不理性。让国企承担更多的社保金充实之责,令人拍手称快。只不过,这种愿景实现的步伐仍然缓慢。国资管理者可能希望国企利润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这也为国企的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循环带来机会。如果企业与职工少缴社保,国企与财政又补不上这个缺口,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见怪不怪的“死了也要享特权”

  背景: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引发争议。有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朱继宏上厕所前还在网上与女友聊天,质疑声更加强烈。

  广州日报发表王传涛的文章:老百姓不是非得和上厕所摔死的公务员过不去,最起码,公众还要问清楚两个事实:其一,一个健康的小伙子,怎么就能在上厕所时摔死?公众还是对这位申请“因公牺牲”的公务员摔死的过程有点怀疑。其二,其他劳动者,尤其是企业单位的员工,上厕所时摔死能不能如此容易地算“因公牺牲”?毕竟,“因公牺牲”不仅是一份荣誉,也体现为身后的抚恤金,也就应当算是公共资源,这公共资源不能只对公务员开放,而对老百姓关闭,或对老百姓设置种种障碍。笔者质疑的不是“因公牺牲”,而是在质疑“不公”。一方面是张海超连申请工伤都要“开胸验肺”,另一方面是公务员随便“打酱油”就可以享受到权利照顾。这便是公众怀疑将公务员上厕所摔死定性为“因公牺牲”的关键所在。看看公务员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工伤”与“因公牺牲”吧:“醉酒致死”算“因公殉职”、“车祸致残”算工伤……更为离奇的是,6月11日,云南罗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敢因为包养情人,与情敌产生矛盾被砍死都要被申请“因公牺牲”。公共福利是一件稀缺品。在我国,不是每位公民死去都能拿到抚恤金,但是,上厕所摔死也算“因公牺牲”就将领取抚恤金的权利或福利内化成了一种特权福利,在本质上,这是一种权力自肥。其实,只要证据确凿,只要合情合理,不至于像上厕所摔死这般匪夷所思,作为公共资源的工伤与“因公殉职”,应该成为每位公民的福利和权益。

  小蒋随想:诡异的“因公牺牲”、“因公殉职”频频出现,不过是特权的“最后体现”。对一些公职人员来说,活着时会优先进入限价房、经适房、低价购买商品房行列;子女入托入学有关系后门照应;公款考察“捎带”游览名胜景点;公车私用既有派头又便捷;公款大吃大喝 “不算腐败”;就连违规违纪,都可以甲地撤职、乙地复出……对一些权力者而言,通吃已是习惯成自然。死了死了,就是最后一次享受特权了,于是乎弄个“因公牺牲”照顾一下家属情绪。名不正言不顺,又有何妨?反正这种事活着的时候就没少干,也不在乎死的时候多干一次。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0-08/17/content_3835320.htm

降低社保缴纳比例,福兮祸兮?

  背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撰文《收入分配,“跷跷板”如何平衡?》,呼吁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资金缴纳比例,让企业省下钱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的钱变成可支配收入。因此带来的社保资金缺口,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

  晶报发表童大焕的文章:这个建议很靠谱。我国现有的社保缴纳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企业缴纳加个人缴纳部分,合起来超过工资总额的42%,加上住房公积金,占到工资总额的66%!“五险一金”合起来,个人缴纳约占工资总额的22%左右,企业缴纳约占44%左右。企业税收和社保负担重,反过来全面妨碍员工福利的提升:一是涨薪每每受到限制;二是一些企业会千方百计规避正式劳动合同,逃避给员工上社保。这样,社保缴纳额度高,原本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福利,到头来反而成为损害员工福利的工具。诚如有学者所言,社会保障系统在劳动者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本质与商业保险是没有区别的,“保险费”均由劳动者出资。所不同的是一个是以国家信誉为保障,另外一个是以商业公司信誉为保障。我们至少可以在商业保险中看到自己的“保险费”增值,而在社会保险中,“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甚至在极端的情况下,贪官的一次挥霍,你几辈子的社保资金全都人间蒸发,找谁追偿去?那些长年攫取巨额垄断利润的垄断企业,却无需承担面对全体国民的“企业社会责任”,既无需向国家分红(或只是象征性分红),也无需向内地投资者分红,只源源不断地向海外投资者(H股市场)分红。从国民身上超额提取的,应该及时回到国民身上去。提高国企向国家分红,充实社保基金,应该是其中的第一步。

  小蒋随想:看重现金,保险金能不缴就不缴,是一些农民工的倾向。这并不完全是出于短视。一方面,社会保险在全国尚不能“通存通兑”,流动性大的农民工会感觉缴了白缴;另一方面,养老这一保险大头必须缴够年限才能给付,靠体力吃饭、打零工的农民工可能没信心熬到那一天。对城镇职工、白领而言,虽然对社保有不少微词,但通常会认为多缴钱总比少缴强。因为,受过高等教育者、有一定社会基础的城里人,对自身与社会的预期往往是向好的,大多数人都愿意花钱买一个未来的保障。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资金缴纳比例,让企业省下钱给职工涨工资,这种想法太过想当然。职场仍是买方市场,老板居于强势地位,员工的博弈能力难以高估,就算企业少缴社保金,省下的钱也只会成为老板的利润。强制缴纳的社保,企业不得不遵守,至少可以给员工一个盼头。总体而言,社保体现的是国家信誉,没有行政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社保的问题上对全国职工赖账。社保金管理的确出现了腐败,社保也存在管理与增值问题,应该通过加强监管、实现全国联网、拓宽开源渠道、提升回报率加以解决,而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削弱社保的功效。过于消极地对待社保,是一种不理性。让国企承担更多的社保金充实之责,令人拍手称快。只不过,这种愿景实现的步伐仍然缓慢。国资管理者可能希望国企利润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这也为国企的既得利益者维护自身利益循环带来机会。如果企业与职工少缴社保,国企与财政又补不上这个缺口,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见怪不怪的“死了也要享特权”

  背景: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朱继宏,午休期间在厕所摔倒,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引发争议。有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朱继宏上厕所前还在网上与女友聊天,质疑声更加强烈。

  广州日报发表王传涛的文章:老百姓不是非得和上厕所摔死的公务员过不去,最起码,公众还要问清楚两个事实:其一,一个健康的小伙子,怎么就能在上厕所时摔死?公众还是对这位申请“因公牺牲”的公务员摔死的过程有点怀疑。其二,其他劳动者,尤其是企业单位的员工,上厕所时摔死能不能如此容易地算“因公牺牲”?毕竟,“因公牺牲”不仅是一份荣誉,也体现为身后的抚恤金,也就应当算是公共资源,这公共资源不能只对公务员开放,而对老百姓关闭,或对老百姓设置种种障碍。笔者质疑的不是“因公牺牲”,而是在质疑“不公”。一方面是张海超连申请工伤都要“开胸验肺”,另一方面是公务员随便“打酱油”就可以享受到权利照顾。这便是公众怀疑将公务员上厕所摔死定性为“因公牺牲”的关键所在。看看公务员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工伤”与“因公牺牲”吧:“醉酒致死”算“因公殉职”、“车祸致残”算工伤……更为离奇的是,6月11日,云南罗平县交通局副局长张敢因为包养情人,与情敌产生矛盾被砍死都要被申请“因公牺牲”。公共福利是一件稀缺品。在我国,不是每位公民死去都能拿到抚恤金,但是,上厕所摔死也算“因公牺牲”就将领取抚恤金的权利或福利内化成了一种特权福利,在本质上,这是一种权力自肥。其实,只要证据确凿,只要合情合理,不至于像上厕所摔死这般匪夷所思,作为公共资源的工伤与“因公殉职”,应该成为每位公民的福利和权益。

  小蒋随想:诡异的“因公牺牲”、“因公殉职”频频出现,不过是特权的“最后体现”。对一些公职人员来说,活着时会优先进入限价房、经适房、低价购买商品房行列;子女入托入学有关系后门照应;公款考察“捎带”游览名胜景点;公车私用既有派头又便捷;公款大吃大喝 “不算腐败”;就连违规违纪,都可以甲地撤职、乙地复出……对一些权力者而言,通吃已是习惯成自然。死了死了,就是最后一次享受特权了,于是乎弄个“因公牺牲”照顾一下家属情绪。名不正言不顺,又有何妨?反正这种事活着的时候就没少干,也不在乎死的时候多干一次。
让企业省下钱给职工涨工资:L想得美!给领导涨工资还差不多!
企业缴纳44%是强制的,减少了这些钱并不会到员工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