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警方撤销刑拘仇子明 办案人遭上级"痛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7:07
南都特派记者 纪许光 发自北京因为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黑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全国通缉。事件经南都首发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继《经济观察报》刊发措辞严厉的五点声明后,昨日下午,事件终于获得实质性进展。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直接督办之下,丽水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撤除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措施,对其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网上通缉也终告撤销。

  警方向记者道歉

  丽水警方在给媒体的书面回应中称,7月28日,南都全国首发记者遭通缉稿件后,引起浙江省公安厅和丽水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直接督办下,丽水市公安局于7月28日连夜组织专家对仇子明被通缉一案的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

  警方称,2010年5月以来,网络上连续出现多篇涉及凯恩集团的文章。随后,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侵害为由向其所在地浙江遂昌警方报案。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

  遂昌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四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2010年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并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法律、相关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查明情况后,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警方同时也表示,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记者仍处焦虑中

  南都记者昨日从《经济观察报》获得消息,被撤销通缉的新闻记者仇子明已经可以公开出现,并已经与报社领导进行了初步接触。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郭宏超说,仇子明目前情绪仍处在极度的焦虑中。

  “一个乐观向上的优秀记者,被折磨成这个样子,让人痛心。”郭宏超说,策划和实施这一事件的当事者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安全仍然堪忧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获悉浙江警方作出的上述答复后,经济观察报社即针对事件发出了第二次声明,在声明中,经济观察报社除了对浙江丽水市公安机关的决定表示赞赏外,仍强调凯恩集团试图压制舆论监督,诬告其下属记者,经济观察报社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浙江丽水警方的回应中,最后有这样的表述“对凯恩集团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有法学人士指出,当地公安机关仍希望给自己留后路。现时说仇子明已经“安全”还为时尚早。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云雷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指出,丽水警方对遂昌公安作出的调查和及时纠正显示出当地公权部门的纠错主动性,值得赞许,但从法律层面上,丽水警方撤销通缉,但仍将“依法严格进行调查”,则是在给自己留下余地。案件在没有彻底结案前,仇子明的安全仍然堪忧。

  幕后调查

  警方办案人员遭上级“痛批”

  经济观察报社否认凯恩3000万“摆平”一说

  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方面获悉,“记者遭全国通缉”事件被披露后,浙江遂昌警方负责人曾遭上级“痛批”。这位消息人士说,事发当日,浙江省有关领导通电丽水和遂昌警方,对事件表示强烈不满,称“有失严谨、乱弹琴”。

  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言之凿凿大呼“公安办案程序合法”的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黄井洪在昨日也偃旗息鼓,没有再对事件进行任何表态,各路媒体多方与之联络未果。

  在通缉令被撤销当日,一则消息在网上再次引起关注。网帖称,此次事件,以凯恩股份与《经济观察报》私下3000万元“摆平”告终。

  对此,经济观察报社总编助理郭宏超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说,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到目前为止,双方没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谈判。

  “再多的钱也维护不了新闻记者尊严,更改变不了我们的立场。”郭宏超说。

  相关新闻

  凯恩实际操纵人王白浪:

  仇子明报道失实

  沟通无效后报警

  南都记者在昨日的调查中发现,记者遭遇通缉事件被曝光以来,凯恩股份股票持续下挫,昨日更是连续下挫3个百分点。而多日沉默不语的凯恩股份实际操纵人王白浪昨日也终于出来说话。

  王白浪对媒体记者说“仇子明的报道失实,损害了凯恩公司信誉,并对广大中小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在和当事记者沟通无效后,才向公安机关报案。”王白浪在回应中,并未否认在此过程中曾与记者“沟通”。

  而经济观察报社一位知情人士则指出,王白浪所谓的“沟通”即是对其记者仇子明进行威逼利诱。在仇子明的前期两篇稿件刊载后,王白浪曾亲自找到经济观察报社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

  “栽赃陷害摆在面前,为何不敢面对?”这位知情人士称,王白浪和凯恩股份的行为,有失一个上市公司的严谨,体现了对法律的无知。

  被拘报料人

  昨日被释放

  昨日下午,杭州紫晶置业行政人事总监周文高处对外称,因在网上对仇子明的稿件跟帖转载而遭刑拘的该公司财务总监翁余安昨日下午2时被遂昌公安局释放。此前,经济观察报内部人士透露,该人士实际上就是报料人。

  值得一提的是,紫晶置业与凯恩股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两个公司的老板都是遂昌人,而且紫晶置业在杭州开发的多个楼盘冠有“凯恩”字样。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 ... ontent_14304039.htm南都特派记者 纪许光 发自北京因为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黑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警方以涉嫌“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全国通缉。事件经南都首发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继《经济观察报》刊发措辞严厉的五点声明后,昨日下午,事件终于获得实质性进展。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直接督办之下,丽水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撤除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措施,对其进行的全国范围内的网上通缉也终告撤销。

  警方向记者道歉

  丽水警方在给媒体的书面回应中称,7月28日,南都全国首发记者遭通缉稿件后,引起浙江省公安厅和丽水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直接督办下,丽水市公安局于7月28日连夜组织专家对仇子明被通缉一案的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查。

  警方称,2010年5月以来,网络上连续出现多篇涉及凯恩集团的文章。随后,凯恩集团以商业信誉被侵害为由向其所在地浙江遂昌警方报案。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

  遂昌县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在有关媒体连续发表《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新华资金被忽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等四篇文章。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遂昌县公安局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2010年7月23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2010年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并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法律、相关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查明情况后,严格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警方同时也表示,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记者仍处焦虑中

  南都记者昨日从《经济观察报》获得消息,被撤销通缉的新闻记者仇子明已经可以公开出现,并已经与报社领导进行了初步接触。经济观察报总编助理郭宏超说,仇子明目前情绪仍处在极度的焦虑中。

  “一个乐观向上的优秀记者,被折磨成这个样子,让人痛心。”郭宏超说,策划和实施这一事件的当事者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安全仍然堪忧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获悉浙江警方作出的上述答复后,经济观察报社即针对事件发出了第二次声明,在声明中,经济观察报社除了对浙江丽水市公安机关的决定表示赞赏外,仍强调凯恩集团试图压制舆论监督,诬告其下属记者,经济观察报社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浙江丽水警方的回应中,最后有这样的表述“对凯恩集团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进行调查”。

  有法学人士指出,当地公安机关仍希望给自己留后路。现时说仇子明已经“安全”还为时尚早。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云雷在接受南都记者的采访时指出,丽水警方对遂昌公安作出的调查和及时纠正显示出当地公权部门的纠错主动性,值得赞许,但从法律层面上,丽水警方撤销通缉,但仍将“依法严格进行调查”,则是在给自己留下余地。案件在没有彻底结案前,仇子明的安全仍然堪忧。

  幕后调查

  警方办案人员遭上级“痛批”

  经济观察报社否认凯恩3000万“摆平”一说

  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方面获悉,“记者遭全国通缉”事件被披露后,浙江遂昌警方负责人曾遭上级“痛批”。这位消息人士说,事发当日,浙江省有关领导通电丽水和遂昌警方,对事件表示强烈不满,称“有失严谨、乱弹琴”。

  而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言之凿凿大呼“公安办案程序合法”的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黄井洪在昨日也偃旗息鼓,没有再对事件进行任何表态,各路媒体多方与之联络未果。

  在通缉令被撤销当日,一则消息在网上再次引起关注。网帖称,此次事件,以凯恩股份与《经济观察报》私下3000万元“摆平”告终。

  对此,经济观察报社总编助理郭宏超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说,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到目前为止,双方没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谈判。

  “再多的钱也维护不了新闻记者尊严,更改变不了我们的立场。”郭宏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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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恩实际操纵人王白浪:

  仇子明报道失实

  沟通无效后报警

  南都记者在昨日的调查中发现,记者遭遇通缉事件被曝光以来,凯恩股份股票持续下挫,昨日更是连续下挫3个百分点。而多日沉默不语的凯恩股份实际操纵人王白浪昨日也终于出来说话。

  王白浪对媒体记者说“仇子明的报道失实,损害了凯恩公司信誉,并对广大中小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在和当事记者沟通无效后,才向公安机关报案。”王白浪在回应中,并未否认在此过程中曾与记者“沟通”。

  而经济观察报社一位知情人士则指出,王白浪所谓的“沟通”即是对其记者仇子明进行威逼利诱。在仇子明的前期两篇稿件刊载后,王白浪曾亲自找到经济观察报社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

  “栽赃陷害摆在面前,为何不敢面对?”这位知情人士称,王白浪和凯恩股份的行为,有失一个上市公司的严谨,体现了对法律的无知。

  被拘报料人

  昨日被释放

  昨日下午,杭州紫晶置业行政人事总监周文高处对外称,因在网上对仇子明的稿件跟帖转载而遭刑拘的该公司财务总监翁余安昨日下午2时被遂昌公安局释放。此前,经济观察报内部人士透露,该人士实际上就是报料人。

  值得一提的是,紫晶置业与凯恩股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两个公司的老板都是遂昌人,而且紫晶置业在杭州开发的多个楼盘冠有“凯恩”字样。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 ... ontent_14304039.htm
王白浪对媒体记者说“仇子明的报道失实,损害了凯恩公司信誉,并对广大中小股东造成经济损失。”

-----每当看到类似语句,就像吃了只苍蝇一样....
这只能吸引更高层机关介入调查给上市公司。。。TG下面的,经常就是这么一群猪在办事,他们最擅长的不是把事办到最糟糕,而是更糟糕,看着吧。
其实当然了,**县的逮捕通缉不对,这是肯定的,(现在市局都这样说了),但是编辑部藏匿被通缉的人员,说什么在安全的地方对吗?对于不对不是编辑部的事,这样先违法了。县公安局的违法自然可以通过市局来纠正,涉及办案人员犯罪的要处理,但不把通缉令当会事情也很值得商榷啊!
话说回来了,编辑部不撑腰说不定那个记者真的得不明不白的进监狱了

法制社会的建设有难度阿!!!!
viechoce 发表于 2010-7-30 10:21

深有同感。但是如果真按照法律把记者交出去,又真是猪头加猪头了。而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法治社会基本没法建成,因为整个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更可怕的是,较基层单位的不合理和自身违法,导致了整个基础没法建立。所谓有法不依,连执法机关都一样,其他人怎么依。想想真是,过去几年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政府对我们这些明星企业一直很照顾.
这是记者采访时,该公司说的.
viechoce 发表于 2010-7-30 10:21

对这样的“通缉令”谁能当回事呢?
就像郭德纲的相声里说的,你能分清谁是警察谁是黑社会吗?
Cathay 发表于 2010-7-30 10:46
没办法啊 小地方的税收、就业基本上都是这些明星公司贡献的。。。
你能分清谁是警察谁是黑社会吗
--------------------------------------
纯引用
zfemd 发表于 2010-7-30 12:00


    是啊.这个负责人这么说,就是想说,不是我们主动叫政府抓人的,是政府他们自己想抓的.
这处理的~~~

公安局典型脑残....:@
我在想该县公安局领导可能也并不真的想发发通缉令,有更多的原因吧,不过公安局办事无力倒是真的。
高大的小猪 发表于 2010-7-31 01:08

应该是当地政府要求他们这么干的,警局估计也没真想抓人,就想发个通缉令吓唬吓唬记者。
当地政府和公安局确实都是一群猪
想当坏人也当不好
viechoce 发表于 2010-7-30 10:21


    只是有消息说在公安部门的内部网站上挂了号,
  他是只公安部门的寻找的对象
   并非是通辑,通辑令是要印刷张贴公布的。

   既然谁也没有见到通辑令,何来包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