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梦见高官答应与其结婚 未如愿屡次赴京上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02:06
http://news.163.com/10/0721/11/6C459KFC00011229.html

环球网7月21日报道 河南省公安厅一位曾下乡挂职锻炼的领导,一谈起“吃”信访直摇头。

所谓“吃”信访,即个别人把信访作为“生活出路”,或者叫“致富捷径”,老百姓称此是“吃”信访。

尽管这些人在众多信访者中只占少数或极少数,但影响恶劣。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曹萌、河南省内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程相鹏和《法治周末》记者,联合对109例信访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至少有33.9%,即37例是老百姓所指的“吃”信访案

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信访部门没有任何法定的实体职权。由是,或应赋予信访部门更大的权力。

典型案例

荒诞信访获利的故事

以“家丑”被外扬为由缠访获32万元


村民李某与丈夫就生孩子后哺乳问题发生纠纷,李某坚持母乳喂养,丈夫以“忙”为由,坚持让孩子爷爷奶奶用奶粉喂养,后李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强制李某的丈夫交出孩子,让李某哺乳。

这类案件在全国比较典型,为保护女同胞诸如产假、哺乳等特殊权利,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传,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或转载。

但李某认为这是其家事,她不想让“家丑”外扬,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件事,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首先在上海市某区法院将登载该案的某新闻媒体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经审理,法院认为,该新闻媒体对李某与丈夫的诉争进行的报道,既没有虚构也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构不成名誉侵权,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按理说,事情到此应该结束了,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李某对该判决没上诉,却抱着孩子在该新闻媒体大门口静坐。为平息事态,被诉新闻媒体从体恤孩子角度出发,给李某一万元生活补助费,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李某尝到甜头后,以同一事由、同一理由,多次赴京上访。中办、国办信访局多次批转地方处理。

为了社会大局稳定,上级下了平息该案“死命令”,李某所属市、县、镇、居住地村支两委均成立息访小组,不厌其烦地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自称有病,让她70多岁的老母亲出面,提出四个息访条件:

1、罢免四级息访小组领导职务,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赔偿其精神损失200万元;

3、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安排3份工作;

4、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购买3套住房。

市主要领导多次亲自接待李某及李某的母亲,耐心听其陈述,结论:李某及李某的母亲反映侵犯其名誉权问题不存在,其是无理上访。最终该案以补偿其生活费32万元才息访。要知道,对于经济还不发达、2009年人均收入仅4800余元的山区农业县来说,32万元相当于李某居住地一位农民66年的收入。

该案息访处理方法引起当地群众极大愤慨,也给了一些人“有理无理,缠访就有理”的错觉,无形中助长了“吃”信访的不正之风。

梦见中央领导答应与其结婚

村民郝某(女),高中毕业文化程度,2008年开始到北京上访。她上访的理由是:她夜里多次做了细节不同,但内容相似的同一个梦,梦见中共中央某领导要与她结婚,她来北京问问这位中央领导截至她上访之时,为啥迟迟没与她结婚。

接待她的人员认真、详尽又婉转地给了她答复。她对答复不满意,认为这位中央领导没同她结婚,应当承担“造成她精神恍惚”的责任。接待她的同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根据“属地息访”原则,通知相关单位将她从北京接回原住地。地方领导为息访,可以说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并解决了郝某提出的“解决她上访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数千元。

经强制医学检查、治疗,郝某间歇性精神病好转。但郝某借此作起了文章———她把政府救济她的数千元钱用于家庭开支花完后,又以同一理由不断赴京上访,上述息访程序多次重复,以至当地老百姓说,“郝某是把这(指赴京上访)当做了发家致富的绝招”。

政府不给介绍老婆所以来上访


河南省公安厅一位曾下乡挂职锻炼的领导谈起“吃”信访直摇头。他挂职锻炼期间,单身农民江某赴京上访。江某上访的理由是:他没妻子,政府不给他介绍个老婆就是不关心他,所以来上访。

为接江某回县,这位领导整整在京寻找了20天,但江某玩起了“捉迷藏”,后穷尽各种寻找方法,甚至不惜个人出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寻找。

20天后终于找到江某,但江某就是不回县,并发誓“中央领导不给他说个老婆带回去,他就是不回(县)”,还说什么“国家不给他说个老婆,就是不要他了,国都不要民了,民还要国干什么”,弄得该领导啼笑皆非。

后又经过5天耐心工作,江某答应回县,但提出要政府补偿他上访误工费、生活费等3000元。为能“息访”,这位领导当场自己掏了3000元。

事隔两个多月,江某又以同一理由再次赴京上访,该领导再次赴京;估计救济费又挥霍光了,上述过程再次重复,不同的是江某索要的补偿费一次比一次多。

这位领导谈起这段经历,说是“终生难忘”。他说,咱刚到一个地方挂职锻炼,领导把“息访”这个大事交给咱,是对咱信任。“息访不了”,既不好向领导交差,也担心领导说咱工作没尽心,更怕破坏一方社会大局稳定,因此,只要江某答应回县不再上访,他提的除严重违法的条件外,我能办的都办,害得我个人花光掉工作十余年的积蓄数万元。

“后来呢?”

“后来江某在第N次赴京上访途中发生车祸死亡,我的息访工作才算最终完成。”这位领导平静地回答。因江某赴京上访次数太多了,他也记不清江某是在第几次赴京上访中发生车祸死亡。

为啥不按毛主席的指示解放台湾

村民王某赴京上访已是第3个年头了,是各级党政机关释法息访工作没做到家,还是息访小组工作不得力?答案都是否定的。可以说,为了使王某息访,息访小组穷尽了解数,但王某仍然不停地赴京上访。

他赴京上访的理由是:毛主席活着的时候,就说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现在毛主席已去世多年,中间换了几任领袖,为啥还没落实?我来北京就是问问这个。

按照“属地息访”原则,王某所在乡镇领导会同司法部门,多次耐心做工作,劝说王某回乡,每当从北京接王某回村时,王某就提出解决他“误工费、车费、补贴他生活”等要求,这些要求不答应,他死也不回村。

无奈,息访小组答应了他的要求,开始时解决千余元,嗣后筹码不断增加达数千元,但事隔不久王某又再次赴京去问“解放台湾”的事了,并且反复多次。

当地一知情群众告诉笔者,王某私下曾说过,咱60多岁了,农忙时帮助干个小活,农闲时进京去,一是散散心;二是上访也算个“职事”;三是经济上又不吃亏,赚钱的事咋不干?

以上访逼法院就范“吃”去7万元

内江有限公司与中矿有限公司签订价值200余万元购销合同一份,后者迟延履行违约,被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外,另支付赔偿金280余万元。中矿有限公司在终审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履行完合同。


内江有限公司以中矿有限公司迟延交付合同标的物为由,申请法院执行滞纳金1900余万元。

法院明白告知,因迟延交付合同标的物产生的滞纳金法律没规定计算方法,况且直接执行该巨额滞纳金,一是没有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二是涉嫌以执代审不妥,需请示上级法院。

内江有限公司“不买法院账”,数百名职工打着横幅多次集体上访,逼迫法院就范,但对外宣称是“这些职工自发组织的”。

一位参与息访的同志说,仅为动员这么多职工回县“按法办”,他先后与其他同志一起去省城动员6次,仅县财政前后因这起集体上访案派专车接回县内就“吃”去7万余元。

(本文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作者:曹萌 程相鹏 薛洪涛)http://news.163.com/10/0721/11/6C459KFC00011229.html

环球网7月21日报道 河南省公安厅一位曾下乡挂职锻炼的领导,一谈起“吃”信访直摇头。

所谓“吃”信访,即个别人把信访作为“生活出路”,或者叫“致富捷径”,老百姓称此是“吃”信访。

尽管这些人在众多信访者中只占少数或极少数,但影响恶劣。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曹萌、河南省内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程相鹏和《法治周末》记者,联合对109例信访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至少有33.9%,即37例是老百姓所指的“吃”信访案

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信访部门没有任何法定的实体职权。由是,或应赋予信访部门更大的权力。

典型案例

荒诞信访获利的故事

以“家丑”被外扬为由缠访获32万元


村民李某与丈夫就生孩子后哺乳问题发生纠纷,李某坚持母乳喂养,丈夫以“忙”为由,坚持让孩子爷爷奶奶用奶粉喂养,后李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强制李某的丈夫交出孩子,让李某哺乳。

这类案件在全国比较典型,为保护女同胞诸如产假、哺乳等特殊权利,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传,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或转载。

但李某认为这是其家事,她不想让“家丑”外扬,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件事,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首先在上海市某区法院将登载该案的某新闻媒体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经审理,法院认为,该新闻媒体对李某与丈夫的诉争进行的报道,既没有虚构也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构不成名誉侵权,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按理说,事情到此应该结束了,但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李某对该判决没上诉,却抱着孩子在该新闻媒体大门口静坐。为平息事态,被诉新闻媒体从体恤孩子角度出发,给李某一万元生活补助费,但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李某尝到甜头后,以同一事由、同一理由,多次赴京上访。中办、国办信访局多次批转地方处理。

为了社会大局稳定,上级下了平息该案“死命令”,李某所属市、县、镇、居住地村支两委均成立息访小组,不厌其烦地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自称有病,让她70多岁的老母亲出面,提出四个息访条件:

1、罢免四级息访小组领导职务,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赔偿其精神损失200万元;

3、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安排3份工作;

4、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购买3套住房。

市主要领导多次亲自接待李某及李某的母亲,耐心听其陈述,结论:李某及李某的母亲反映侵犯其名誉权问题不存在,其是无理上访。最终该案以补偿其生活费32万元才息访。要知道,对于经济还不发达、2009年人均收入仅4800余元的山区农业县来说,32万元相当于李某居住地一位农民66年的收入。

该案息访处理方法引起当地群众极大愤慨,也给了一些人“有理无理,缠访就有理”的错觉,无形中助长了“吃”信访的不正之风。

梦见中央领导答应与其结婚

村民郝某(女),高中毕业文化程度,2008年开始到北京上访。她上访的理由是:她夜里多次做了细节不同,但内容相似的同一个梦,梦见中共中央某领导要与她结婚,她来北京问问这位中央领导截至她上访之时,为啥迟迟没与她结婚。

接待她的人员认真、详尽又婉转地给了她答复。她对答复不满意,认为这位中央领导没同她结婚,应当承担“造成她精神恍惚”的责任。接待她的同志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根据“属地息访”原则,通知相关单位将她从北京接回原住地。地方领导为息访,可以说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并解决了郝某提出的“解决她上访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数千元。

经强制医学检查、治疗,郝某间歇性精神病好转。但郝某借此作起了文章———她把政府救济她的数千元钱用于家庭开支花完后,又以同一理由不断赴京上访,上述息访程序多次重复,以至当地老百姓说,“郝某是把这(指赴京上访)当做了发家致富的绝招”。

政府不给介绍老婆所以来上访


河南省公安厅一位曾下乡挂职锻炼的领导谈起“吃”信访直摇头。他挂职锻炼期间,单身农民江某赴京上访。江某上访的理由是:他没妻子,政府不给他介绍个老婆就是不关心他,所以来上访。

为接江某回县,这位领导整整在京寻找了20天,但江某玩起了“捉迷藏”,后穷尽各种寻找方法,甚至不惜个人出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寻找。

20天后终于找到江某,但江某就是不回县,并发誓“中央领导不给他说个老婆带回去,他就是不回(县)”,还说什么“国家不给他说个老婆,就是不要他了,国都不要民了,民还要国干什么”,弄得该领导啼笑皆非。

后又经过5天耐心工作,江某答应回县,但提出要政府补偿他上访误工费、生活费等3000元。为能“息访”,这位领导当场自己掏了3000元。

事隔两个多月,江某又以同一理由再次赴京上访,该领导再次赴京;估计救济费又挥霍光了,上述过程再次重复,不同的是江某索要的补偿费一次比一次多。

这位领导谈起这段经历,说是“终生难忘”。他说,咱刚到一个地方挂职锻炼,领导把“息访”这个大事交给咱,是对咱信任。“息访不了”,既不好向领导交差,也担心领导说咱工作没尽心,更怕破坏一方社会大局稳定,因此,只要江某答应回县不再上访,他提的除严重违法的条件外,我能办的都办,害得我个人花光掉工作十余年的积蓄数万元。

“后来呢?”

“后来江某在第N次赴京上访途中发生车祸死亡,我的息访工作才算最终完成。”这位领导平静地回答。因江某赴京上访次数太多了,他也记不清江某是在第几次赴京上访中发生车祸死亡。

为啥不按毛主席的指示解放台湾

村民王某赴京上访已是第3个年头了,是各级党政机关释法息访工作没做到家,还是息访小组工作不得力?答案都是否定的。可以说,为了使王某息访,息访小组穷尽了解数,但王某仍然不停地赴京上访。

他赴京上访的理由是:毛主席活着的时候,就说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现在毛主席已去世多年,中间换了几任领袖,为啥还没落实?我来北京就是问问这个。

按照“属地息访”原则,王某所在乡镇领导会同司法部门,多次耐心做工作,劝说王某回乡,每当从北京接王某回村时,王某就提出解决他“误工费、车费、补贴他生活”等要求,这些要求不答应,他死也不回村。

无奈,息访小组答应了他的要求,开始时解决千余元,嗣后筹码不断增加达数千元,但事隔不久王某又再次赴京去问“解放台湾”的事了,并且反复多次。

当地一知情群众告诉笔者,王某私下曾说过,咱60多岁了,农忙时帮助干个小活,农闲时进京去,一是散散心;二是上访也算个“职事”;三是经济上又不吃亏,赚钱的事咋不干?

以上访逼法院就范“吃”去7万元

内江有限公司与中矿有限公司签订价值200余万元购销合同一份,后者迟延履行违约,被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外,另支付赔偿金280余万元。中矿有限公司在终审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履行完合同。


内江有限公司以中矿有限公司迟延交付合同标的物为由,申请法院执行滞纳金1900余万元。

法院明白告知,因迟延交付合同标的物产生的滞纳金法律没规定计算方法,况且直接执行该巨额滞纳金,一是没有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二是涉嫌以执代审不妥,需请示上级法院。

内江有限公司“不买法院账”,数百名职工打着横幅多次集体上访,逼迫法院就范,但对外宣称是“这些职工自发组织的”。

一位参与息访的同志说,仅为动员这么多职工回县“按法办”,他先后与其他同志一起去省城动员6次,仅县财政前后因这起集体上访案派专车接回县内就“吃”去7万余元。

(本文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作者:曹萌 程相鹏 薛洪涛)
这篇报道用心险恶,曹萌程相鹏薛洪涛三人估计是受人指使!
说的基本属实,很多老访户已经把这个当成一项事业,逢年过节、关键时间,上下倒腾一番,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的收入马上就来了。每年来个几次,不比打工收入低。
额~~只能说,一切要靠法律,不然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直到财政无法负担
现行对下级政府的信访考核制度不改变,这样的故事仍将继续,而且会越来越多。不要以为现在的群众都是良民,不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其实也是知道政府有这么个考核的,有的是用信访来威胁政府,有的是用信访来赚钱,形形色色,不胜枚举。

上级有信访部门在那儿,原本就是要让人去的,现在既要设这么个部门又怕人去,呵呵,什么意思呢?
对来信来访,有道理的坚决支持信访者;没道理的直接打发他回去,不要叫基层来接,再不走的交警察处理。


不分青红皂白都让基层“属地息访”是造成这些乱七八糟现象的直接根源。
他赴京上访的理由是:毛主席活着的时候,就说我们一定要解放台湾,现在毛主席已去世多年,中间换了几任领袖,为啥还没落实?我来北京就是问问这个。
。。。全超大都要去问!
这个报告胡说八道,纯粹是挑拨我D和广大善良群众的HX关系,其用心之险恶匪夷所思,忘版主立刻删之。
who pa who ?
chen323800 发表于 2010-7-21 16:23


    这句话要支持+3
考核不考核,只是一个表象,就算公布不考核了,相关干部难道就不怕上头因为信访多,觉得没面子而给你小鞋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钱能解决,那就不叫事。
为啥不按毛主席的指示解放台湾


。。。。。。。高手啊
我想起了一句话:穷山恶水出刁民
f22 发表于 2010-7-21 16:24


    我先去给22叔建个办事处去……
说实话,每年一次的接访是我最痛苦的时候。:@
李药师 发表于 2010-7-21 17:16 记着配俩PLMM。。。
屡次越级上访的里面确实不乏真有冤屈的
但从俺见到的,更多的是这篇文章里类似的,天雷滚滚的理由
而且,有些人已经拿上访当成了营生
俺在区信访局锻炼过三个月,确实不乏真有困难或是冤屈的。但是确实很多都是无理取闹甚至敲诈勒索的。记得很典型的有两个例子,一个无赖赌博,结果把原来开得好好的物流公司都输光了,就跑信访局来要求政府救济,落实住房。不给办就天天来,赖在大厅里胡闹。还有一个拆迁硬要政府按照户口本一人落实一套住房,他们家是一人一个户口本的,结果没法信访局就安排他临时住在旅馆里。
关键不在于什么个别人品质问题,而是在于不依法办事。
本地最近有一起上访事件供大家参考,本地林权改革,有一个村的林子在几年前被村委会卖出去了,手续齐全,还有村民代表签名。现在林权一改革村民后悔了于是屡屡上访,政府给出的答复是去法院起诉,结果法院以交易手续齐全为由判决村民败诉,村民就提起上诉,中院维持了原判,于是村民们开始三天两头围政府,大家说这事咋办?
1、罢免四级息访小组领导职务,追究其刑事责任;

2、赔偿其精神损失200万元;

3、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安排3份工作;

4、给其3个男孩在市区购买3套住房。


;funk;funk;funk

这真是一个村妇提出的方案吗?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7-21 15:48

扰乱治安的不可以关一关么?怎么由着乱来呢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7-21 19:20


    这是扰乱治安啊,干扰了正常人的工作生活,为什么不能有法律出面解决?如果他们要聚? 众 闹 ?事要打?砸抢?正好一锅端------我觉得现在有的政府之所以没能理直气壮是因为有其他问题,不想惹人注意才搞所谓“息访”。你人正不怕影子歪,还怕那些刁民闹事?法律自然站在你这边嘛!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7-21 20:04


    闹将起来官老爷怕丢乌纱、怕给上官留下坏印象影响升迁,这才是主因!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7-21 20:10

下面有人闹事上面肯定会派人下来调查, 但你做的是对的你怕什么呢???有其他问题害怕曝光才是真的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7-21 20:21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妥协是必然的
为啥不按毛主席的指示解放台湾:@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0-7-21 20:21


    也不是,好像听政府的人说过地方稳定是官僚考核的一大项,不稳定就不加分,有乱子就扣分。
现在又职业上访的了
就跟过去的大状一样。
而且每个人手底下都个几十人。就像雇工一样
现在中南海前面都有白衬衣的便衣。只要门口有闹的一律拖走。
这有啥?俺这还有一个就因为楼上邻居有动静就上访,非要把楼上全家抓起来一起枪毙的一主呢~~~

进京好几十次了~~~
yghaoren 发表于 2010-7-21 23:06
这位应该送精神病院鉴定一下。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0-7-21 15:42
嘿嘿,哥们你孤陋寡闻了吧,没接触过基层,要不你可以看见各种千奇百怪你想都想不到的事。
多头裁判的结果就是,任何对一个裁定不服的人都可以从其它渠道寻求“正义”,这极大地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成本。我记得一英国判例里说,一审裁定而无权改判可能会造成不公正,但因为这个不公正的案件而导致整个英国裁判体系的崩溃所带来的恶果,不公正的判决所付出的社会代价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7-22 00:21


    神经病?人家还是有单位的~~单位的人可不敢让她去做鉴定~万一真鉴定出来有神经病~单位要包养滴...反正不是访单位,单位任由她去了...
f22 发表于 2010-7-21 16:24

是的,我也有这个问题。等退休了如果还没有落实,我也想去问问。{:wu:}
我回来了 发表于 2010-7-21 21:10

上 访公司?
不知道是那个领导啊?:D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成了社会潜规则了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我想问问,闹访的和真正有问题的,在下访者中都能站多大的比例?
这篇报道更说明了党领导一切的司法体制的诸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