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女儿为给父亲办户口与其登记结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19:10
http://news.sina.com.cn/s/2014-02-15/035029475804.shtml


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

  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成华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

  节省医药费 她想为父亲办社保

  30多岁的林丽住在成华区,并取得了当地的户口,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住在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钱。想到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成都的社保。

  然而,林丽说,因为自家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可以顺利办下户口。林丽决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

  今年年初,父女俩在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

  拿到结婚证 却未能如愿

  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以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

  无法为父亲办理户口,林丽决定解除与父亲的婚姻关系。

  解除婚姻 法院依法支持

  不久前,林丽带着父亲来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并向工作人员和盘说出了和她结婚的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工作人员却称,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存在的婚姻,林丽和父亲的情况,只能去法院处理。

  近日,林丽以原告身份将父亲告上了成华区法院,请求解除他们父女的婚姻关系。

  成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系父女关系,属于直系血亲,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本案原、被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故林丽要求判决确认其与父亲的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成华法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他们如何取得了结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成都商报记者从成华区民政局网站看到,“结婚登记指南”载明了下列注意事项:当事人持有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的内容应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一致。由此可知,民政局对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并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核。

  他们是否承担责任?

  办案法官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亲生父女结婚是自始无效的,但父女不用承担其他责任。

  他们是否涉嫌社保诈骗?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曹毅律师认为,目前认定社保诈骗一般仅限于不具有社保资格的人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社保的行为。如果采取类似本案的方法为自己取得社保资格的,不应当认定为诈骗,只需社保部门取消其领取资格,并要求返还已领款项即可。

(原标题:为给父亲办户口 女儿竟与父亲登记结婚)
http://news.sina.com.cn/s/2014-02-15/035029475804.shtml


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

  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成华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

  节省医药费 她想为父亲办社保

  30多岁的林丽住在成华区,并取得了当地的户口,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住在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钱。想到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成都的社保。

  然而,林丽说,因为自家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可以顺利办下户口。林丽决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

  今年年初,父女俩在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

  拿到结婚证 却未能如愿

  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以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

  无法为父亲办理户口,林丽决定解除与父亲的婚姻关系。

  解除婚姻 法院依法支持

  不久前,林丽带着父亲来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并向工作人员和盘说出了和她结婚的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工作人员却称,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存在的婚姻,林丽和父亲的情况,只能去法院处理。

  近日,林丽以原告身份将父亲告上了成华区法院,请求解除他们父女的婚姻关系。

  成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系父女关系,属于直系血亲,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本案原、被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故林丽要求判决确认其与父亲的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成华法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他们如何取得了结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成都商报记者从成华区民政局网站看到,“结婚登记指南”载明了下列注意事项:当事人持有户口簿(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的内容应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一致。由此可知,民政局对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并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核。

  他们是否承担责任?

  办案法官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亲生父女结婚是自始无效的,但父女不用承担其他责任。

  他们是否涉嫌社保诈骗?

  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曹毅律师认为,目前认定社保诈骗一般仅限于不具有社保资格的人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社保的行为。如果采取类似本案的方法为自己取得社保资格的,不应当认定为诈骗,只需社保部门取消其领取资格,并要求返还已领款项即可。

(原标题:为给父亲办户口 女儿竟与父亲登记结婚)
一方面要求加快城镇化,另一方面又不给“城镇化”的农民办户口,有比这更扯淡的ZF吗?
剧情狗血!
奇葩的女儿。
更狗血的是政府。
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以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

---------------------------------------------
为啥有夫妻关系了还是办不了户口?还有,如果办成了户口,后来政府发现他们的夫妻关系无效,这户口是否还有效?
剧情狗血!
恋上你的寂寞 发表于 2014-2-15 11:16
更狗血的是政府。
这关政府啥事 你不在当地交一分钱的税 却要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 当地人民为啥要白给你打工
这女的不涉及伪造文书违法行为?
这关政府啥事 你不在当地交一分钱的税 却要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 当地人民为啥要白给你打工
你又在当地交了什么税??人家父亲也出钱购买社保。身为中国人生活上已交税了.为何社保就分三六九等???只有城市享受较高的社保而农民没有?为何人为制造阶段等级??
恋上你的寂寞 发表于 2014-2-15 12:57
你又在当地交了什么税??人家父亲也出钱购买社保。身为中国人生活上已交税了.为何社保就分三六九等?? ...
在当地企业工作 为当地纳税 享受当地福利待遇 反之则不行 就这么简单
在当地企业工作 为当地纳税 享受当地福利待遇 反之则不行 就这么简单
呵呵。。看吧。这社保迟早要改革统一的。人民的呼声只会越来越高。。
恋上你的寂寞 发表于 2014-2-15 13:06
呵呵。。看吧。这社保迟早要改革统一的。人民的呼声只会越来越高。。
你自能代表你自己 不要代表人民群众
恋上你的寂寞 发表于 2014-2-15 13:06
呵呵。。看吧。这社保迟早要改革统一的。人民的呼声只会越来越高。。
你自能代表你自己 不要代表人民群众
哈哈。。你那看到我代表了?底下的百姓多还是你城市人多?我只是说出他们的呼声罢了。。
恋上你的寂寞 发表于 2014-2-15 13:20
哈哈。。你那看到我代表了?底下的百姓多还是你城市人多?我只是说出他们的呼声罢了。。

图样图森破 人多就牛啊  非洲人更多 户口改革喊了多少年 为什么改不下去 你当地方政府的利益是那么好拿的
你也说得对。所以要习总亲自挂帅改革咯。
城镇化就是个大饼,画出来看的。
图样图森破 人多就牛啊  非洲人更多 户口改革喊了多少年 为什么改不下去 你当地方政府的利益是那么好拿 ...
这个不是地方政府的利益,而是本地人的利益吧
好标题,果然能骗流量……
城郊的不喜欢城镇化,偏远的想还得慢慢轮,矛盾啊。
我可好奇民政局怎么发的证
在当地企业工作 为当地纳税 享受当地福利待遇 反之则不行 就这么简单
在中国工作,为中国纳税,在全中国都可享受福利待遇才是应该的。
爱无限 发表于 2014-2-15 13:03
在当地企业工作 为当地纳税 享受当地福利待遇 反之则不行 就这么简单
赞同你的观点。只要在当地纳税,就有资格获得社保,反之亦然。如果不这样,社保资金立马被拖垮。试想一下,广州黑蜀黍自动获得广州社保,广州会怎样?!(没有任何歧视的意味。只是举个极端的例子)
好消息 发表于 2014-2-16 11:00
在中国工作,为中国纳税,在全中国都可享受福利待遇才是应该的。
财政有中央和地方的区别
就是他 发表于 2014-2-15 20:20
这个不是地方政府的利益,而是本地人的利益吧
在这个事情上地方政府和本地人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