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松祚:强烈建议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12:45
强烈建议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之中国业务情况



5月6日,应邀去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谈高盛集团“欺诈门”事件,节目中我提出两个基本观点。



其一、高盛集团多年来围绕“抵押贷款债券”(CDO)之所作所为,肯定构成欺诈。美国证监会发起起诉、国会高调彻查,理所当然。国会听证之后,多数美国证券界律师皆认为高盛集团“欺诈”证据确凿,难逃法律制裁。



5月4日《华尔街日报》发表整版长文,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最新披露的调查结果:高盛集团及其他投资银行,伙同信用评级机构,将抵押贷款资产一再打包,反复出售多次。同一项垃圾资产竟然被当做“比黄金还要优良的资产”出售数十次!其金融魔术和金融骗局之高明实在叹为观止。《华尔街日报》写道:“2006年6月高盛集团所制造出来的一项次贷抵押债券,面值仅为3800万美元。然而,该资产竟然先后进入多达30个债务资产池(debt pools),最终给投资者造成高达2.8亿美元的巨额损失。“此案例解释了为什么总量并不太大的美国次级贷款(不过2-3万亿美元),经过投资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肆意玩弄和魔术般的买卖,最终让全球投资者损失超过10万亿美元,酿成全球金融海啸和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5月13日,美国国会和监管部门决定将次级贷款证券“欺诈门”调查扩大到8家金融大鳄和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实属顺理成章。



其二、我强烈建议中国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借美国“打华尔街老虎”之西风,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多年来在中国的业务情况,看看这些在全球资本市场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金融大鳄,是否真的严格遵守了中国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类似或更严重的“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我相信,随着美国国会和监管部门对华尔街金融大鳄调查的深入,更多“金融魔术或金融骗局把戏”会不断暴露出来,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也会跟进调查,中国岂能袖手旁观??顺便说一句:有志于研究全球金融市场的年轻学子,必须时刻跟进美国金融大调查,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为什么我要强烈呼吁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多年来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因为理由实在非常充分。



其一、举世皆知,美国证监会起诉高盛员工欺诈、美国国会高调听证高盛集团“欺诈门”刚一启动,英国金融监管部门和多个欧洲大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立即宣布跟进,甚至多国最高领导人正式发表声明,厉声谴责高盛集团不仅道德破产,而且肯定存在欺诈。一瞬间,财大气粗的高盛集团立刻陷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尴尬困境。高盛集团CEO甚至说到国会听证是他职业生涯里最黑暗的日子。然而多国高调彻查高盛“欺诈门”,充分显示美国和其他多个国家决心彻底厘清2007—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深层原因,彰显各国政府是对本国民众和投资者高度负责之精神,亦是对国际社会和全球投资者高度负责之精神。



须知全球金融危机至今没有完全过去,如何重建国际金融体系、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如何确保未来不再发生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如何确保各国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如何确保国际金融市场之公平、公正和透明,乃是摆在各国最高领导人面前之最紧迫任务,是G20峰会各国领袖希望解决的最重大问题。彻底调查金融机构尤其是居于市场主导地位之金融巨头的所作所为,是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必须要认真完成的一项基础工作。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不弄清楚金融巨头们如何操纵市场或如何造假欺诈,所谓监管改革怎么能做到有的放矢?



中国政府自然不能是一个袖手旁观者,绝对不应该做一个袖手旁观者。然而,假若我们对全球金融危机之深层原因没有清晰认识,假若我们对那些蓄意“欺诈”、蓄意钻法律法规漏洞、乃至蓄意内外勾结、私相授受之国际金融大鳄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彻底调查和严肃惩处,我们又怎么能够提出非常具体的改善全球金融监管的建议呢?假若高盛集团等国外大投行果然在中国有许多违法违规行为,而我们却听之任之,甚至刻意掩护或袒护,我们如何可以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如何让国际社会尊重中国所提出的全球金融体系改革方案?中国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如何可以赢得全球投资者的信任?



其二、美国监管部门决心“打老虎”,彻查高盛“欺诈门”,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是21世纪全球金融历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重大里程牌,将是美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牌,充分体现了美国治国的“法治精神”,深刻揭示了为什么美国货币金融市场能够执世界之牛耳,成为全球霸权,深刻昭示了美国货币金融市场为什么能够赢得全球投资者的高度信赖。



纵观美国华尔街二百多年发展史,历经无数次金融危机,在危急中不断成长壮大,终于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中最根本的推动力量之一就是美国始终坚守“依法监管、依法改进、创新和监管微妙平衡”之基本原则,绝不允许个别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之胡作非为扰乱或摧毁整个华尔街和美国金融体系。每次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监管部门和国会相关部门,都要立即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以实际调查结果为依据,提出改进金融监管和金融制度安排的法律法规。美国金融市场之法律体系,绝对不是少数领导人头脑发热或拍脑瓜的结果。“三权分立”的法治架构,杜绝了少数人的一意孤行或头脑发热。每一项法律的出台和制度安排的创新,都是经过议员、学者和民众的反复辩论、分析和论证。



兹举两个最有名的例子以说明之。第一个例子是1907年华尔街恐慌最终导致美联储的成立。1907年华尔街部分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相互勾结,大肆进行投机买卖,引发股市崩盘和金融恐慌,多家金融信托公司轰然破产,许多商业银行面临倒闭危机。当时美国没有中央银行,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找不到救命稻草(所谓最后贷款人),是摩根财团创始人老摩根依靠自己超乎寻常的影响力和魄力,当机立断,登高一呼,迅速动员各个银行之资金,才避免了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恶化和蔓延。



按说摩根挽救了华尔街(他同时还挽救了纽约政府),全国应该欢呼他为盖世英雄,捧到天上去。然而事实远非如此,1907年金融恐慌和金融危机让举国民众对华尔街所作所为产生极大怀疑,他们认为是华尔街金融大鳄的垄断、操纵、欺诈和自私自利才酿成金融危机。国会立刻开始大规模调查,老摩根和他的多个高级合伙人,以及众多其他金融机构的老板都未能幸免,全部到国会听证(老摩根为此极为郁闷,据说他的去世与此大有关系)。与此同时,学术界、政界、金融界对如何改善美国金融体系展开了长达数年之久的激烈辩论和深入分析。光是美国国会成立的“全国货币委员会”(National Monetary Committee) 所发表的相关调查研究报告就多达4万多页(相当于100多部著作)。正是基于数之不尽的听证、调查、研讨、分析、论证,才最终形成《联邦储备法案》,美联储1913年12月应运而生。



第二个例子是1929年华尔街崩盘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展开规模空前的金融体系大检讨。全国所有重要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全部接受反复调查和听证,时间持续数年之久。老摩根已经去如黄鹤,小摩根却不得不多次老国会接受质询(尽管他极不情愿)。1935年美国罗斯福政府对美国货币金融银行体系进行史无前例的大变革,说是“推倒重来”毫不为过。与美联储之创立一样,大萧条期间美国货币金融体系的“浴火重生”也是基于对整个金融体系毫不留情的彻底审查。



事实上,2007年次贷危机和2008年金融海啸之后,美国国会立刻开始了相关调查。雷曼老板、“两房”主事人、AIG的格林伯格等等叱咤风云的金融人物都先后多次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此次美国国会为调查高盛“欺诈门”,早就做了大量准备。绝不是一时兴起,故意制造轰动效应。国内许多评论家和媒体不大理解美国金融历史和美国“法治”基础,将美国国会调查高盛“欺诈门”简单理解为奥巴马借此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甚至说成是一些美国政客要“公报私仇”(尽管不能完全排除有此类因素),实在是肤浅之极和一厢情愿。国内某些人似乎无意识之中以中国政界的某些低俗行为(譬如挟嫌报复、公报私仇,等等)来度量别人。



其三、最重要的是:多年以来,关于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之中国业务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报道不绝于耳,海外媒体有大量报道,国内媒体亦有大量报道。即使没有美国“打老虎”的西风可借,对高盛集团涉嫌中国业务违法违规的各种报道,难道国内监管部门就可以置之不理、听而不闻吗?难道高盛集团等外国金融巨头在中国十多年的所作所为就真的“干干净净”、“白玉无瑕”、“堪称榜样”吗?



海内外媒体广泛报道的高盛集团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主要案例就有许多。譬如高盛集团关联公司--高盛高华之设立—可能涉嫌违反我国证券法律;高盛关联公司廉价获得西部矿业集团大量股份可能涉嫌内部关联交易;高盛关联公司帮助国内许多企业(譬如几大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公司)设计期权合约却同时自己反向操作获取暴利,导致国内多家国有大企业期货交易巨额亏损,可能涉嫌交易欺诈,等等。媒体还报道过高盛集团和其他投资银行许多其他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例。



涉嫌违法违规或涉嫌欺诈,并不就是真的违法违规或欺诈,需要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细致深入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最终定案。美国如是,英国如是,欧洲如是,其他各国自然亦如是。高盛集团和其他金融机构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我呼吁我国政府彻底调查高盛集团等外国大投行多年在中国的业务情况,绝不是事先就主观断言高盛集团等外国金融机构之中国业务就必定存在违法违规。我哪有那样的权力和本事?



彻查高盛集团和其他外资金融机构之中国业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真正弄清全球金融危机之根源,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各种法律法规,是为了检讨我国经济开放和金融监管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我国最高利益,是为了大幅度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公信力,是为了将上海建设成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是为了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为了捍卫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尊严,是为了提升我国对全球金融体系改革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此乃国家最高战略利益,实属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http://xiangsongzuo.blog.163.com ... 888820104157253690/强烈建议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之中国业务情况



5月6日,应邀去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谈高盛集团“欺诈门”事件,节目中我提出两个基本观点。



其一、高盛集团多年来围绕“抵押贷款债券”(CDO)之所作所为,肯定构成欺诈。美国证监会发起起诉、国会高调彻查,理所当然。国会听证之后,多数美国证券界律师皆认为高盛集团“欺诈”证据确凿,难逃法律制裁。



5月4日《华尔街日报》发表整版长文,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最新披露的调查结果:高盛集团及其他投资银行,伙同信用评级机构,将抵押贷款资产一再打包,反复出售多次。同一项垃圾资产竟然被当做“比黄金还要优良的资产”出售数十次!其金融魔术和金融骗局之高明实在叹为观止。《华尔街日报》写道:“2006年6月高盛集团所制造出来的一项次贷抵押债券,面值仅为3800万美元。然而,该资产竟然先后进入多达30个债务资产池(debt pools),最终给投资者造成高达2.8亿美元的巨额损失。“此案例解释了为什么总量并不太大的美国次级贷款(不过2-3万亿美元),经过投资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的肆意玩弄和魔术般的买卖,最终让全球投资者损失超过10万亿美元,酿成全球金融海啸和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5月13日,美国国会和监管部门决定将次级贷款证券“欺诈门”调查扩大到8家金融大鳄和三家信用评级机构,实属顺理成章。



其二、我强烈建议中国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借美国“打华尔街老虎”之西风,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多年来在中国的业务情况,看看这些在全球资本市场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金融大鳄,是否真的严格遵守了中国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类似或更严重的“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我相信,随着美国国会和监管部门对华尔街金融大鳄调查的深入,更多“金融魔术或金融骗局把戏”会不断暴露出来,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也会跟进调查,中国岂能袖手旁观??顺便说一句:有志于研究全球金融市场的年轻学子,必须时刻跟进美国金融大调查,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为什么我要强烈呼吁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彻查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多年来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因为理由实在非常充分。



其一、举世皆知,美国证监会起诉高盛员工欺诈、美国国会高调听证高盛集团“欺诈门”刚一启动,英国金融监管部门和多个欧洲大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立即宣布跟进,甚至多国最高领导人正式发表声明,厉声谴责高盛集团不仅道德破产,而且肯定存在欺诈。一瞬间,财大气粗的高盛集团立刻陷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尴尬困境。高盛集团CEO甚至说到国会听证是他职业生涯里最黑暗的日子。然而多国高调彻查高盛“欺诈门”,充分显示美国和其他多个国家决心彻底厘清2007—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深层原因,彰显各国政府是对本国民众和投资者高度负责之精神,亦是对国际社会和全球投资者高度负责之精神。



须知全球金融危机至今没有完全过去,如何重建国际金融体系、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如何确保未来不再发生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如何确保各国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如何确保国际金融市场之公平、公正和透明,乃是摆在各国最高领导人面前之最紧迫任务,是G20峰会各国领袖希望解决的最重大问题。彻底调查金融机构尤其是居于市场主导地位之金融巨头的所作所为,是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必须要认真完成的一项基础工作。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不弄清楚金融巨头们如何操纵市场或如何造假欺诈,所谓监管改革怎么能做到有的放矢?



中国政府自然不能是一个袖手旁观者,绝对不应该做一个袖手旁观者。然而,假若我们对全球金融危机之深层原因没有清晰认识,假若我们对那些蓄意“欺诈”、蓄意钻法律法规漏洞、乃至蓄意内外勾结、私相授受之国际金融大鳄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彻底调查和严肃惩处,我们又怎么能够提出非常具体的改善全球金融监管的建议呢?假若高盛集团等国外大投行果然在中国有许多违法违规行为,而我们却听之任之,甚至刻意掩护或袒护,我们如何可以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如何让国际社会尊重中国所提出的全球金融体系改革方案?中国的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如何可以赢得全球投资者的信任?



其二、美国监管部门决心“打老虎”,彻查高盛“欺诈门”,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是21世纪全球金融历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重大里程牌,将是美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牌,充分体现了美国治国的“法治精神”,深刻揭示了为什么美国货币金融市场能够执世界之牛耳,成为全球霸权,深刻昭示了美国货币金融市场为什么能够赢得全球投资者的高度信赖。



纵观美国华尔街二百多年发展史,历经无数次金融危机,在危急中不断成长壮大,终于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中最根本的推动力量之一就是美国始终坚守“依法监管、依法改进、创新和监管微妙平衡”之基本原则,绝不允许个别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之胡作非为扰乱或摧毁整个华尔街和美国金融体系。每次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监管部门和国会相关部门,都要立即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并以实际调查结果为依据,提出改进金融监管和金融制度安排的法律法规。美国金融市场之法律体系,绝对不是少数领导人头脑发热或拍脑瓜的结果。“三权分立”的法治架构,杜绝了少数人的一意孤行或头脑发热。每一项法律的出台和制度安排的创新,都是经过议员、学者和民众的反复辩论、分析和论证。



兹举两个最有名的例子以说明之。第一个例子是1907年华尔街恐慌最终导致美联储的成立。1907年华尔街部分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相互勾结,大肆进行投机买卖,引发股市崩盘和金融恐慌,多家金融信托公司轰然破产,许多商业银行面临倒闭危机。当时美国没有中央银行,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找不到救命稻草(所谓最后贷款人),是摩根财团创始人老摩根依靠自己超乎寻常的影响力和魄力,当机立断,登高一呼,迅速动员各个银行之资金,才避免了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恶化和蔓延。



按说摩根挽救了华尔街(他同时还挽救了纽约政府),全国应该欢呼他为盖世英雄,捧到天上去。然而事实远非如此,1907年金融恐慌和金融危机让举国民众对华尔街所作所为产生极大怀疑,他们认为是华尔街金融大鳄的垄断、操纵、欺诈和自私自利才酿成金融危机。国会立刻开始大规模调查,老摩根和他的多个高级合伙人,以及众多其他金融机构的老板都未能幸免,全部到国会听证(老摩根为此极为郁闷,据说他的去世与此大有关系)。与此同时,学术界、政界、金融界对如何改善美国金融体系展开了长达数年之久的激烈辩论和深入分析。光是美国国会成立的“全国货币委员会”(National Monetary Committee) 所发表的相关调查研究报告就多达4万多页(相当于100多部著作)。正是基于数之不尽的听证、调查、研讨、分析、论证,才最终形成《联邦储备法案》,美联储1913年12月应运而生。



第二个例子是1929年华尔街崩盘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展开规模空前的金融体系大检讨。全国所有重要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全部接受反复调查和听证,时间持续数年之久。老摩根已经去如黄鹤,小摩根却不得不多次老国会接受质询(尽管他极不情愿)。1935年美国罗斯福政府对美国货币金融银行体系进行史无前例的大变革,说是“推倒重来”毫不为过。与美联储之创立一样,大萧条期间美国货币金融体系的“浴火重生”也是基于对整个金融体系毫不留情的彻底审查。



事实上,2007年次贷危机和2008年金融海啸之后,美国国会立刻开始了相关调查。雷曼老板、“两房”主事人、AIG的格林伯格等等叱咤风云的金融人物都先后多次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此次美国国会为调查高盛“欺诈门”,早就做了大量准备。绝不是一时兴起,故意制造轰动效应。国内许多评论家和媒体不大理解美国金融历史和美国“法治”基础,将美国国会调查高盛“欺诈门”简单理解为奥巴马借此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甚至说成是一些美国政客要“公报私仇”(尽管不能完全排除有此类因素),实在是肤浅之极和一厢情愿。国内某些人似乎无意识之中以中国政界的某些低俗行为(譬如挟嫌报复、公报私仇,等等)来度量别人。



其三、最重要的是:多年以来,关于高盛集团等外国投行之中国业务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报道不绝于耳,海外媒体有大量报道,国内媒体亦有大量报道。即使没有美国“打老虎”的西风可借,对高盛集团涉嫌中国业务违法违规的各种报道,难道国内监管部门就可以置之不理、听而不闻吗?难道高盛集团等外国金融巨头在中国十多年的所作所为就真的“干干净净”、“白玉无瑕”、“堪称榜样”吗?



海内外媒体广泛报道的高盛集团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主要案例就有许多。譬如高盛集团关联公司--高盛高华之设立—可能涉嫌违反我国证券法律;高盛关联公司廉价获得西部矿业集团大量股份可能涉嫌内部关联交易;高盛关联公司帮助国内许多企业(譬如几大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公司)设计期权合约却同时自己反向操作获取暴利,导致国内多家国有大企业期货交易巨额亏损,可能涉嫌交易欺诈,等等。媒体还报道过高盛集团和其他投资银行许多其他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例。



涉嫌违法违规或涉嫌欺诈,并不就是真的违法违规或欺诈,需要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细致深入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最终定案。美国如是,英国如是,欧洲如是,其他各国自然亦如是。高盛集团和其他金融机构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我呼吁我国政府彻底调查高盛集团等外国大投行多年在中国的业务情况,绝不是事先就主观断言高盛集团等外国金融机构之中国业务就必定存在违法违规。我哪有那样的权力和本事?



彻查高盛集团和其他外资金融机构之中国业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真正弄清全球金融危机之根源,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各种法律法规,是为了检讨我国经济开放和金融监管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我国最高利益,是为了大幅度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公信力,是为了将上海建设成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是为了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为了捍卫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尊严,是为了提升我国对全球金融体系改革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此乃国家最高战略利益,实属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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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TG是外国犯罪的免疫区!{:jian:}
三界外 发表于 2010-5-18 14:02

尤其是来头不小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经济犯罪的免疫区
想得美!
也不想想高盛在我朝的“朋友”是谁……
我总觉得美国政府对高盛们的事后追查有“贼喊抓贼”的嫌疑,便宜都占够了,然后撇清自己,体现出美国金融环境相比其他国家的“规范”、“安全”和“零容忍”的高风亮节……


回复 6# 碧波小鲨鱼


    我觉得也是,钱已经流进美国境内被各种渠道和手段瓜分了(高额薪水,花红,股票)。哪怕毙了高盛也不会赔回来。过两年换个壳子重新来过,人都可能是同一批人,台前台后的面孔换一下就可以了。感觉这帮精英级的骗子一个人创造的利润比一个富士康都高,呵呵。

回复 6# 碧波小鲨鱼


    我觉得也是,钱已经流进美国境内被各种渠道和手段瓜分了(高额薪水,花红,股票)。哪怕毙了高盛也不会赔回来。过两年换个壳子重新来过,人都可能是同一批人,台前台后的面孔换一下就可以了。感觉这帮精英级的骗子一个人创造的利润比一个富士康都高,呵呵。
参见霍多尔科夫斯基
波塔宁的发家历史
什么黄光裕,龙湖地产首富,瞎扯淡,连真正的首富们的一个指头都够不上。
好好的中石油要在香港上市,冒出来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战略投资者,比巴菲特还便宜的成本入股。
清华同方和清华大学辛辛苦苦培养的x光安检设备,设备打开市场了,卖得最火的时候转让给特定投资者变成什么独立的危视股份了。
有谁养鸡养成母鸡下单了卖金母鸡的吗?
先请中纪委查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们的太太孩子都在哪里工作。
没什么希望的
不能查,否则会让很多官员打靶的.
是啊,大陆的事情不好查,见西门子贿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