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处罚程序的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58:36
超大的禁言处罚不少,往往是有人投诉,或者超级版主自行立案,简单审查,成立的就处禁言,被投诉者申辩的机会也没有,超级版主滥用权力就无法约束。
建议禁言处罚的程序:分区版主提起对会员作出禁言处理的起诉,通知当事会员,将证据贴出来,给予当事会员申辩的权利和时间,由站务版主选5个或7个无利害关系的会员作为陪审员,由陪审员作裁决,不知可行否?超大的禁言处罚不少,往往是有人投诉,或者超级版主自行立案,简单审查,成立的就处禁言,被投诉者申辩的机会也没有,超级版主滥用权力就无法约束。
建议禁言处罚的程序:分区版主提起对会员作出禁言处理的起诉,通知当事会员,将证据贴出来,给予当事会员申辩的权利和时间,由站务版主选5个或7个无利害关系的会员作为陪审员,由陪审员作裁决,不知可行否?
建议禁言处罚的程序:分区版主提起对会员作出禁言处理的起诉,通知当事会员,将证据贴出来,给予当事会员申辩的权利和时间,由站务版主选5个或7个无利害关系的会员作为陪审员,由陪审员作裁决,不知可行否?超大的禁言处罚不少,往往是有人投诉,或者超级版主自行立案,简单审查,成立的就处禁言,被投诉者申辩的机会也没有,超级版主滥用权力就无法约束。
建议禁言处罚的程序:分区版主提起对会员作出禁言处理的起诉,通知当事会员,将证据贴出来,给予当事会员申辩的权利和时间,由站务版主选5个或7个无利害关系的会员作为陪审员,由陪审员作裁决,不知可行否?
人民法院也得发工资才能正常运转...
被禁言期间,站内短信仍然畅通,而且以前也有被禁言会员通过短信与我们交流、认识错误并表示真正改正后解禁的例子...
人民法院也得发工资才能正常运转...
被禁言期间,站内短信仍然畅通,而且以前也有被禁言会员通过短信与我们交流、认识错误并表示真正改正后解禁的例子...
楼主兄弟找一个处罚管理上做得比CD好的类似规模的论坛,我们去学习观摩一哈。
你说的成本太高昂,大家在CD玩没有交税管理也没有工资。
你说的成本太高昂,大家在CD玩没有交税管理也没有工资。
365赌王 发表于 2010-5-16 10:36
不明白“人民法院也得发工资才能正常运转”和建立程序之间的矛盾。
“认识错误并表示真正改正后解禁”这是建立在处罚必然合理的基础上的,我的建议是如何保证合理处罚。
不明白“人民法院也得发工资才能正常运转”和建立程序之间的矛盾。
“认识错误并表示真正改正后解禁”这是建立在处罚必然合理的基础上的,我的建议是如何保证合理处罚。
中心点 发表于 2010-5-16 10:55
当你在这里注册时,只能在服从版规这个选项上选择了"我同意"才能成功注册.
另外,绝大多数真正喜欢CD的会员(极少数捣乱马甲除外)都清楚,很多事情全靠大家自律于版规.原因非常简单.我们的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为大家服务的.精力上保证不了.你说的程序没有可操作性.没有可操作性的程序等于零.
当你在这里注册时,只能在服从版规这个选项上选择了"我同意"才能成功注册.
另外,绝大多数真正喜欢CD的会员(极少数捣乱马甲除外)都清楚,很多事情全靠大家自律于版规.原因非常简单.我们的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为大家服务的.精力上保证不了.你说的程序没有可操作性.没有可操作性的程序等于零.
——“认识错误并表示真正改正后解禁”这是建立在处罚必然合理的基础上的——
必然合理还有什么错误?我们不保证处罚一定是合理的,这只是我们的目标而已
请仔细学习版规,不要上来就理所当然
必然合理还有什么错误?我们不保证处罚一定是合理的,这只是我们的目标而已
请仔细学习版规,不要上来就理所当然
回复 5# 365赌王
大家进来都是服从版规并在这个选项上选择了"我同意"而没有任何提议权的话为何还要在站务版搞个建议类的发贴呢
没有可操作性是因为大家都是利用业余时间,但是捣乱马甲毕竟是极少数啊。象扣分之类的用现场处罚程序就可解决,而终身监禁就不适合简单程序。
大家进来都是服从版规并在这个选项上选择了"我同意"而没有任何提议权的话为何还要在站务版搞个建议类的发贴呢
没有可操作性是因为大家都是利用业余时间,但是捣乱马甲毕竟是极少数啊。象扣分之类的用现场处罚程序就可解决,而终身监禁就不适合简单程序。
楼上的你注册一个号就为说这个事啊,老贼说的好,俺们愚盾你找个这样的坛子让俺们学习下成不?
回复 8# ppl
1、这位版主请您注意本人注册一个号是为了上超大,不要自以为是的扣帽子,特别是作为版主这样说话显得没素养
2、听您的口气放眼全球本超大已经是最好的论坛了。
1、这位版主请您注意本人注册一个号是为了上超大,不要自以为是的扣帽子,特别是作为版主这样说话显得没素养
2、听您的口气放眼全球本超大已经是最好的论坛了。
回复 9# 中心点
看你注册时间你让俺说啥。你另外说的那些我听不懂,你详细和俺说说好不?还有素质是啥东西,哪卖,多少钱一斤?
看你注册时间你让俺说啥。你另外说的那些我听不懂,你详细和俺说说好不?还有素质是啥东西,哪卖,多少钱一斤?
回复 6# 贼特
有目标是好事情。
如何去实现呢,听听建议。
很多好的建议咋一听上去既不悦耳也不太合理。
有目标是好事情。
如何去实现呢,听听建议。
很多好的建议咋一听上去既不悦耳也不太合理。
ppl 发表于 2010-5-16 11:42
其实您作为空版主可以不用“说啥”,因为您没这个义务。
后面的就不理会您了免得说我人身攻击或灌水什么的。我不能向您学习了。
其实您作为空版主可以不用“说啥”,因为您没这个义务。
后面的就不理会您了免得说我人身攻击或灌水什么的。我不能向您学习了。
回复 12# 中心点
千万别,您的高论我还没搞明白,求您了普及下吧。
千万别,您的高论我还没搞明白,求您了普及下吧。
没搞明白就不要妄下结论
不过和我言谈至少让您学会了用“您”,倒不是言谈中非要用但是对空版是个好事,有位版主学会了尊重会员!
还有希望有关人员不要引诱我歪楼,会受处罚的。
不过和我言谈至少让您学会了用“您”,倒不是言谈中非要用但是对空版是个好事,有位版主学会了尊重会员!
还有希望有关人员不要引诱我歪楼,会受处罚的。
楼主的想法不错, 不过无可操作性, 全国这么多BBS未见到有类似实践的。
而且其实超大主要还是依靠会员自律, 斑竹的禁言操作也只是能让双方冷静一下, 这种处罚, 楼主新注册个ID就足够规避了。 斑竹的作用不是处罚会员, 而是维护讨论秩序。
而且其实超大主要还是依靠会员自律, 斑竹的禁言操作也只是能让双方冷静一下, 这种处罚, 楼主新注册个ID就足够规避了。 斑竹的作用不是处罚会员, 而是维护讨论秩序。
简易程序可以现场处理如扣分什么的。
组织陪审员只是时间上的成本而已。
组织陪审员只是时间上的成本而已。
楼主的想法不错, 不过无可操作性, 全国这么多BBS未见到有类似实践的。
而且其实超大主要还是依靠会员自律, 斑竹的禁言操作也只是能让双方冷静一下, 这种处罚, 楼主新注册个ID就足够规避了。 斑竹的作用不是处罚会员, 而是维护讨论秩序。
=实践出真知,为何要让别人先出真知呢?
版主是当警察还是法官?如果当好了警察那么法官的任务其实就不重了,维护版面的秩序是所在版面版主的职责,禁言之类的处罚就由当事版面版主提起由陪审员裁决,超级版主只是主持法官而已。
而且其实超大主要还是依靠会员自律, 斑竹的禁言操作也只是能让双方冷静一下, 这种处罚, 楼主新注册个ID就足够规避了。 斑竹的作用不是处罚会员, 而是维护讨论秩序。
=实践出真知,为何要让别人先出真知呢?
版主是当警察还是法官?如果当好了警察那么法官的任务其实就不重了,维护版面的秩序是所在版面版主的职责,禁言之类的处罚就由当事版面版主提起由陪审员裁决,超级版主只是主持法官而已。
楼主,请问如果请您做陪审员,您每天有多少小时来陪审呢?
这样吧,你还是在茶馆起个讨论议题,网络社会的法制基础与现实,与有兴趣的人士慢慢探讨吧,我们会关注新颖实用的思路,考虑试行的可能。谢谢你的支持!
很多碰红线的,发现后就是立即封无赦,等陪审完了,黄瓜菜都凉了。
1.没有什么不合适的,CD能走到今天已经证明是合适的!
2.你还是脱了马甲吧,实在没有意思.虽然我不会公开你的IP.
不陪马甲废话了,锁!
回复 365赌王
大家进来都是服从版规并在这个选项上选择了"我同意"而没有任何提议权的话为何还要在站务 ...
中心点 发表于 2010-5-16 11:24
1.没有什么不合适的,CD能走到今天已经证明是合适的!
2.你还是脱了马甲吧,实在没有意思.虽然我不会公开你的IP.
不陪马甲废话了,锁!
陪审员不是特定的而是随机的,版主起诉后先限制当事会员只能在站务版发言,可以防止其继续作乱,然后向在线的会员发出征集陪审员的通知,先到的7位为陪审员,其实陪审员制度还可以聚集人气,能作为陪审员对嫌疑会员进行裁决是"当家作主"的表现,试想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肯定是不能作为美国法院的陪审员的,只有美国公民材有这个权力,可以肯定的是超大征集7位陪审员随时都可实现,绝大多数会员都乐于作陪审员,陪审员可以随时搜集任何会员的所有发言,对于是否一贯恶劣可以很容易作出判断,同时当过陪审员后会员也会更自觉的遵章守法!
可以说正是「让毫不相关的陪审员来定夺案子的裁决」这样的设定,使得控辩双方极力搜集材料以支持己方的过程尤为重要,也使得能够说服人的律师得到重视,并在美国获得高收入高地位。也因此,不占优势的一方会极力拖住案子在庭上的进程,以等待有利己方的时机。如果仅仅是代入陪审员制度而却忽略辩护人的作用的话,那这个制度是完全无力的。
你的提议的缺点,便是在这一句。这不应该是陪审员的职责。而你的提议又并未解决辩护人的问题,并且恐怕也很难解决。因为,如此耗时耗力的工作,你打算如何让非管理人员来无偿地做。在现行制度下,是负有管理责任的版主在做——确实爬完一个几十楼的吵架帖并且找出处理某会员的依据,是很有成就感的(我做过多次),但这耗费的时间(往往要一个小时以上),你建议如何来补偿一个肩上没有版主责任的会员?而且版主有进入后台做高阶搜索的权限,而普通会员是做不到的(目前的外挂谷歌百度搜索引擎也远达不到后台搜索的效率)。
可以说正是「让毫不相关的陪审员来定夺案子的裁决」这样的设定,使得控辩双方极力搜集材料以支持己方的过程尤为重要,也使得能够说服人的律师得到重视,并在美国获得高收入高地位。也因此,不占优势的一方会极力拖住案子在庭上的进程,以等待有利己方的时机。如果仅仅是代入陪审员制度而却忽略辩护人的作用的话,那这个制度是完全无力的。
陪审员可以随时搜集任何会员的所有发言
中心点 发表于 2010-5-16 08:30
你的提议的缺点,便是在这一句。这不应该是陪审员的职责。而你的提议又并未解决辩护人的问题,并且恐怕也很难解决。因为,如此耗时耗力的工作,你打算如何让非管理人员来无偿地做。在现行制度下,是负有管理责任的版主在做——确实爬完一个几十楼的吵架帖并且找出处理某会员的依据,是很有成就感的(我做过多次),但这耗费的时间(往往要一个小时以上),你建议如何来补偿一个肩上没有版主责任的会员?而且版主有进入后台做高阶搜索的权限,而普通会员是做不到的(目前的外挂谷歌百度搜索引擎也远达不到后台搜索的效率)。
有这精力,自己拿出一套方案,到茶馆等大家拍砖卅。
首先对"爬完一个几十楼的吵架帖并且找出处理某会员的依据,是很有成就感的(我做过多次)"表示敬佩!可能很多版主都很辛苦,这种发自内心的成就感让人敬佩!
"如此耗时耗力的工作如何来补偿一个肩上没有版主责任的会员"这个不成为理由,陪审员自己知道需要时间精力,如果某会员某时间段抽不出时间他完全可以不报名.
如果建立陪审员制度应该有很多会员会积极参与.前面说了同时还可以凝聚人气,让广大会员觉得公平正义.
"如此耗时耗力的工作如何来补偿一个肩上没有版主责任的会员"这个不成为理由,陪审员自己知道需要时间精力,如果某会员某时间段抽不出时间他完全可以不报名.
如果建立陪审员制度应该有很多会员会积极参与.前面说了同时还可以凝聚人气,让广大会员觉得公平正义.
这样吧,你可以举任何一个使用你的方法而行之有效的标杆,CD立即学习!
就不要再浪费自己的精力了。给你两条路了。
就不要再浪费自己的精力了。给你两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