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外相:中国舰队就是进入日本领海也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0:38:05
环球网4月21日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相冈田克也21日在众院外务委员会上透露,日前在华盛顿举行的日中首脑会谈并未涉及中国舰艇在日本近海航行一事。他表示“没有在会谈中提及此事是首相鸠山由纪夫及其身边官员综合考虑的结果”。


  报道称,冈田解释说:“中国舰船通过日本近海是法律允许的。即使是(日本)领海也是可以的,况且此次并未进入领海。”


  包括导弹驱逐舰、潜艇在内的10艘中国舰艇日前在东海油气田附近实施了舰载直升机训练并通过了冲之鸟礁近海。现在可能仍在近海活动。

http://mil.huanqiu.com/world/2010-04/787402.html环球网4月21日消息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外相冈田克也21日在众院外务委员会上透露,日前在华盛顿举行的日中首脑会谈并未涉及中国舰艇在日本近海航行一事。他表示“没有在会谈中提及此事是首相鸠山由纪夫及其身边官员综合考虑的结果”。


  报道称,冈田解释说:“中国舰船通过日本近海是法律允许的。即使是(日本)领海也是可以的,况且此次并未进入领海。”


  包括导弹驱逐舰、潜艇在内的10艘中国舰艇日前在东海油气田附近实施了舰载直升机训练并通过了冲之鸟礁近海。现在可能仍在近海活动。

http://mil.huanqiu.com/world/2010-04/787402.html
不要急,以后有的是机会
不知这方面有啥规矩。
MD的航妈都可以大摇大摆的从台湾海峡经过,尽管台湾海峡是国际航道,但还不是先进入中国领海的。
我们进入日本领海这没啥的。
最近几个月日本国内讨论比较多的一个焦点是~怎么帮中国人打工{:3_93:}
习惯就好了
如果是羊劫持同志发表类似言论不知国内舆论作何反应{:chan:}
tomcat888 发表于 2010-4-21 17:19


    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两码事 经济区可以自由出入 领海未经批准不能进入
tomcat888 发表于 2010-4-21 17:19
同学 领海只有12海里宽
其实是不合法的···除非日本国内法规定的比国际法更宽松···
“即使是(日本)领海也是可以的,况且此次并未进入领海”,如果这个不是翻译的错误,那就大发了。
生产饲料加养猪 发表于 2010-4-21 17:39

说两句好话就飘飘然了  中日生活水平差距最小30年
胡扯吧?进入领海也合法??
过段时间就可以进入日本领海了,着急什么
myself929 发表于 2010-4-21 18:14

所以要看是谁扯的。
如果是日本人扯的,那就太有意思了。
斑上诸位大大们,谁去弄日文原文来看看?
外相也是TG潜伏同志?
日本是二战战败国,中国军队有权进入日本领海


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是由《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一项适用于沿海国领海内的船舶通行制度。具体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地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

http://www.smsta.com/cnBOOK/20081022011423633688.html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节 领海的无害通过
A分节 适用于所有船舶的规则

  第十七条 无害通过权

  在本公约的限制下,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第十八条 通过的意义

  1.通过是指为了下列目的,通过领海的航行:

  (a)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

  (b)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

  2.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的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为救助遇险或遭难的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为限。

  第十九条 无害通过的意义

  1.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这种通过的进行应符合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

  2.如果外国船舶在领海内进行下列任何一种活动,其通过即应视为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a)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b)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c)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报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受损害的行为;

  (d)任何目的在于影响沿海国防务或安全的宣传行为;

  (e)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f)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g)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h)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i)任何捕鱼活动;

  (j)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k)任何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任何其他设施或设备的行为;

  (l)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二十条 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

  在领海内,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是由《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一项适用于沿海国领海内的船舶通行制度。具体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地和连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领海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

http://www.smsta.com/cnBOOK/20081022011423633688.html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节 领海的无害通过
A分节 适用于所有船舶的规则

  第十七条 无害通过权

  在本公约的限制下,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

  第十八条 通过的意义

  1.通过是指为了下列目的,通过领海的航行:

  (a)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或

  (b)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

  2.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的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的或为救助遇险或遭难的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为限。

  第十九条 无害通过的意义

  1.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这种通过的进行应符合本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

  2.如果外国船舶在领海内进行下列任何一种活动,其通过即应视为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

  (a)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b)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c)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报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受损害的行为;

  (d)任何目的在于影响沿海国防务或安全的宣传行为;

  (e)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f)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g)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h)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i)任何捕鱼活动;

  (j)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k)任何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任何其他设施或设备的行为;

  (l)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二十条 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

  在领海内,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这是随美国人走吧,美国人认为可以无害通过领海,小日本当然得这么说
合法,估计是有问题吧
红色近卫军 发表于 21-4-2010 11:14
这个外相被金星人的地球侵攻军附身了;P
大东亚共荣?
无害通过领海是指的民船,军舰不在此例
似乎日本的津轻、大隅两海峡是允许军民船自由通行的,只是不知日本的领海宽度在此两地是否有做特例规定
xryy 发表于 2010-4-21 18:44
我们曾有军舰通过津轻海峡的吧?
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无害通过?偃旗息鼓就可以从别人领海走?太不可思议了吧
日本曾缩小领海范围方便美潜艇通过http://news.QQ.com  2009年10月17日23:26   人民网  于青  我要评论(2) 人民网东京10月17日电 (记者于青)曾任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1973~1982年)日本政府代表的前国际法院(ICJ)法官小田滋(84岁)日前就日本政府曾缩小津轻等5个重要海峡的领海范围一事作证称,将这5个海峡的领海范围限制在3海里(约5.6公里)而不是上述海洋法会议所规定的12海里(约22公里),目的是为了让美军潜艇自由通过。

冷战时期通过或停靠日本领海的部分潜水艇搭载有核武器,小田指出日本政府当时考虑到(无核三原则禁止)携带核武出入日本的问题而做出缩小领海范围的决定。据称,小田正准备出书揭露日本政府优先允许美军潜艇自由通航一事的来龙去脉时,外务省阻止其公开真相。

此前美国已有档案显示美军当时担忧会对潜水艇通过造成影响,于是美国政府向日本施压要求其不要扩大津轻等海峡的领海范围。小田的证词使得事实越发明朗。

小田在接受共同社采访时,就1977年实施的日本《领海法》规定领海范围为12海里的同时、又认定5个海峡为“特定海域”并将其领海范围定为3海里的理由表示,因为“想让(美军)潜艇通过”。

据小田称,若津轻海峡全域为领海,那么美军潜艇航行时必须浮出水面,故而没有扩大领海范围。小田卸下政府代表一职后1976年出任国际法院(ICJ)法官,此后曾试图出书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是书稿校正时外务省条约局(现国际法局)要求其不要写。据称小田最终被负责人说服后,将相关内容从书稿中删除了。
总有一天把它变成中国零海
兵疯机狂 发表于 2010-4-21 17:10


    原来日本的外相根本就是个哈土的教主~嘻嘻
这个同志是哪个单位派过去的?总参哪个部门的?
超大组团去钓鱼岛露营吧{:3_94:}
领海应该不可以随意通过吧
同志们,此君就是当年质问小泉参拜靖国神厕经过中国同意没有的那个人啊:D
一家之言罢鸟,仅供参考而已吧。
你到了美蒂的实力自然可以
有些领海貌似是不得不走的水道,好像是可以走的。
冈田克也果然是个好同志啊,两国之间如此坦荡荡的面对问题,面向未来,不失为一个好的发展方向
什么意思?进入领海都是合法的?日本没签那个条约?
日本外相没学国际法...{:wu:}
求科普,进入对方领海符合国际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