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翁骗领8年低保达10万元 被弟弟举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23:39:55
这种人真是贪婪 下地狱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65019182&pageno=2

事实的确如此,陈五喜的妻子钟素明在一次赌博中与别人发生争执,将人踢成残疾,“两口子躲了一年多都没想花点钱去安慰安慰人家,把事儿结了”,结果去年7月,钟素明被判刑8个月。


  当初,陈冬亮出事后一二审请了3名律师,终审结束后看“没起作用”,陈五喜找到这3名律师,生生把他们的代理费要了回来


  接到举报后,广内街道办事处很快停发了陈五喜一家的低保金,广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九筠告诉记者,只要低保户被人举报,街道办事处就将立刻停止被举报人低保金的发放,“而且单单已被证实的陈五喜家有汽车这一条,就超出了发放低保金的标准”。


  宣武区民政局的调查也正在进行之中,民政局一名直接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陈冬亮的举报基本属实,这名工作人员说陈五喜当初的申请材料“都合格,但现在看肯定是瞒报漏报了”。


  就是这样的瞒报漏报顺利通过了8年前的批准审查,以及此后每半年一次的复查。


  凸显低保发放漏洞


  据了解,在北京以及全国其他地区,城市居民低保金申请需要经过“三道关”。申请者首先要到其家庭所在的居委会填交申请表,还要提交一系列身份证明,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请者的收入证明。


  陈五喜和妻子钟素明都是原国企职工,因此,他们需要向居委会提交企业出具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或者领取退休费证明。


  《法治周末》记者曾前往陈五喜所在的槐柏树居委会调查,但其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向外人透露低保户情况。


  第二道关,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邮寄信函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


  从街道办事处这关通过的申请材料最后被上报到区、县民政局。


  由于事件正在调查中,很难确定陈五喜成功申领低保金漏洞出在哪个环节。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6月19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的《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如果申请人是在就业年龄段内又有劳动能力,必须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介绍两次工作,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暂不享受城市抵保待遇及生活补助。


  陈五喜申领低保金也是在这一年,这一年他40岁出头,陈五喜的妻子钟素明更是小他十几岁。按道理,两人正处于就业年龄。


  “在我国2200万左右的城市低保对象中,实际上70%左右是失业人员,而有劳动能力的要占到总数的50%左右。因此,自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对这项制度‘养懒汉’的担心就很强烈。”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说。


  此外,我国大量存在的贫困家庭又使得低保制度耗费了大量人力。因为低保制度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家庭经济调查,在受助者享受低保金期间,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认其在此期间没有因为其他途径获得收入。


 从中国的实践看,在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巧妙地利用了遍布在中国城市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8万多个居委会,动员起至少30至50万人的调查审核队伍,所以只花费了极少的人工成本就使一个庞大的“低保机器”运转起来。


  在城市社区中,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几乎“零距离”接触,这对他们掌握必要信息非常有利。“但与此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也导致了两个对居委会干部不利的因素,一个是优亲厚友,一个是身家性命受到威胁。”唐钧说。


  唐钧认为,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前景是被看好的,其做法也是与国际接轨的,所取得的成就也得到了国际国内专家的一致好评。


  “但低保政策的优点和缺陷是同时并存的:有家庭经济调查,才有社会救助制度,取消了这项前置条件,社会救助就不成其为社会救助,而变成社会福利或社会津贴制度了。”唐钧说。


  宣武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是陈冬亮的举报才让他们8年来首次发现陈五喜骗保,“低保金是国家的救济金,就好比同样是抢钱,抢路边人的钱跟抢银行是一样吗?”


  呼唤社会救助法出台


  山东省巨野县某镇镇长陈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目前农村低保发放存在的问题较多,但主要是农村低保发放不公。


  部分村干部搞“人情保,关系保”,造成了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而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不到低保救助。


  以外,还存在村级干部贪污、挪用低保款的情况,更有甚者一些乡镇干部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低保工作之便,采取虚报、瞒报等方式将低保款据为己有。


  从表面上看,低保发放有政策依据,有制度,有措施。但真正出现问题的乡村,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多,监督检查的少,出现了贪污、挪用违法结果的发生。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出台一部法律,堵住这些漏洞。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曾表示,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申请低保家庭资格必须填报家庭收入情况,然后要再去核查。现在民政部门在进行社会救助时,缺乏相应的收集有关居民家庭收入情况数据的权力。


  刘喜堂表示,《社会救助法(草案)》中对低保家庭申报财产的监督监察会有所加强。对骗保现象能有所约束和惩处。目前对骗保的惩处力度规定不是特别清晰,“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一旦发现骗保,民政部门只能终止其低保家庭资格。


  有专家指出,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条件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虽已初步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但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尚未形成。
申办档案中保存着当初王某的申请材料在一份“吃低保”申请原材料中,丈夫自称是单位超编人员,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妻子原单位破产无收入,儿子大学毕业在家复习准备考研,3口之家凭这300元度日。


  2009年10月初,经社区评议并上报,同年11月份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3口之家开始享受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保障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就西安市而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是人均收入349元。然而,在西安市东郊灞桥区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发生了一桩怪事:一个月至少收入3000元的城市家庭却在享受着低保待遇。


  居民举报


  月收入超3000元的还吃低保


  4月7日,灞桥区市民郑某反映说:自己是联盟社区半坡居委会居民,同在一个社区的居民陈某本不够资格“吃低保”,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人家就吃上了。“像他这样的都能吃(低保),我就为啥不行?”郑某愤愤不平地说,居民陈某家庭原来申请的材料曾见过,陈谎称是单位的编外职工,每个月只拿300元工资,但他明明是个正式工人,每个月收入都在2000多元钱,还不要说他媳妇和儿子都找到工作了。陈某和妻子、儿子一家3口月收入至少在3000元,根本不符合国家“吃低保”资格。


  在随后的记者调查中发现,灞桥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及半坡居委会等单位和部门,也的确接到此举报,而被举报的陈某一家3口的确正在享受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记者调查


  丈夫每月工资要缴“个税”


  在西安市纺织公园,职工们几乎都认识陈某,“他是我们单位的正式职工,工龄都快有30年啦,人很好。”


  西安市纺织公园办公室主任胡军利明确答复,陈某是本单位正式在编职工,是公园门卫组的成员。而本单位是差额性事业单位,工资分两部分,政府财政补贴一部分,公园市场化运营挣一些。


  在该单位发放的职工工资表中,记者发现陈某每个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其中,今年3月份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地区补助等多项)应发金额2206元,但除扣掉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房费、水电费外,实际发放工资1837.67元。


  “这项工资是由政府财政发放的,不算绩效工资。”该单位工作人员说,市场化经营,有时经济效益好时还可发放数百元不等的绩效工资。


  而在该单位今年4月份发放的工资表中,陈某应发2206元,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后,实发到手工资是1809.57元。连续几个月,他的一项工资最少都在1800元,还不算入其绩效工资。
耐人寻味


  书面申请材料和事实不符


  从4月8日开始,记者就此事到灞桥区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半坡居委会和西安市纺织公园等单位采访调查。


  事实是:2009年9月底,陈某的妻子王某给联盟社区领导写出书面申请,之后,通过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从当年11月开始,49岁的王某、50岁的丈夫陈某及儿子,这个3口之家就享受着每月每户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王某的书面申请材料中,对自己下岗无工作和儿子待业等情况陈述基本属实,但对于其丈夫情况描述与事实出入很大:“爱人陈某,男,现年50岁,是纺织公园一名职工,因单位效益不好,人员超编在家待岗,每月只给叁佰元的生活费。因患有多年腰痛病,又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工作,也没有其它经济收入。”


  除此“书面申请”材料外,档案里还有两份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证明和陈某所在单位“证明”。


  其中,联盟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证明是:“经我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邻里走访,入户调查,2009年10月2日,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同意,王某享受低保”,而该证明描述申请人陈某情况是“单位超编人员,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


  而事实是,除了陈某个人每月工资至少1800元外,他也承认妻子王某和大学毕业的儿子最近都找到了工作,两个人最少每月600元,儿子有时一个月也拿到上千元。这样,他这个3口之家每个月至少收入3000元以上。


  那么,根据国家及省和西安市有关规定,他们显然不是城市低保救济的对象,却成了“吃低保”对象。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来自材料里的一份非常重要的“证明”。但随着记者采访调查深入,这个“证明”却更耐人寻味。
单位表态


  我们没在证明材料上盖公章


  眼前关键性的这份“证明”是手写在一张红色信笺上的,内容如下:兹有我单位陈某属超编待岗人员,故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特此证明。证明落款署名是“西安市纺织公园”,并盖有“西安市纺织公园办公室”字样的红色印章。


  4月9日,就此证明,西安市纺织公园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对外公章是“西安市纺织公园”,对内一般使用“办公室”印章,职工陈某申请低保,显然应使用对外公章;另外,仔细辨别申请材料上的公章,并非是本单位办公室近年来一直使用的公章。“反正,我们办公室没有给他在证明材料上盖过章,我们盖章都有严格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该单位有关负责人说,至于陈某申请材料上公章从哪里来的,他们不得而知,“不过,他们家生活也的确很困难的,现在一家3口还住在单位20多平米的公房里。”记者调查发现确实如此。


  陈某承认自己曾在2007年申请过一次低保,当时租房在外,儿子刚上大学,妻子下岗,儿子四年本科就花了近8万元。后来,有人反映他家吃低保的事,上面就给自家停发了。申请报上去后,社区干部来家里核查过,当时他和妻子、儿子在外租房住。申请材料是他妻子王某办的,上面咋说的及从哪盖的公章,自己都不清楚,得回头问。


  “眼看着我儿子长大得谈对象结婚,现在连个住的地儿都没有。”陈某难过地说,现在生活压力很大,他一个人的工资的确难以维持这个家庭。


  因为在去年6月份,他和妻子咬牙借钱首付5万后,在浐灞开发区附近买了总价20多万的一套80多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月供还贷就要1800元。妻子和儿子出外打工,每个人每月才六七百块钱。“这个事情,让我说明白不合适,都是熟人关系帮忙的……”陈某说。听到有人反映自家不够条件,他不知道都是啥条件,但是愿意接受对此事的调查和处理。


  (后记:记者采访期间,灞桥区红旗街办对此非常重视,派专人调查此事。据红旗街办劳保所所长邹光寅称,经他们调查,陈某一家3口不够低保条件。


  “低保管理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红旗街办有关负责人称,目前,红旗街办劳保所已停办陈某家庭享受低保待遇,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撤销其低保资格。)本报记者程彬这种人真是贪婪 下地狱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65019182&pageno=2

事实的确如此,陈五喜的妻子钟素明在一次赌博中与别人发生争执,将人踢成残疾,“两口子躲了一年多都没想花点钱去安慰安慰人家,把事儿结了”,结果去年7月,钟素明被判刑8个月。


  当初,陈冬亮出事后一二审请了3名律师,终审结束后看“没起作用”,陈五喜找到这3名律师,生生把他们的代理费要了回来


  接到举报后,广内街道办事处很快停发了陈五喜一家的低保金,广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安九筠告诉记者,只要低保户被人举报,街道办事处就将立刻停止被举报人低保金的发放,“而且单单已被证实的陈五喜家有汽车这一条,就超出了发放低保金的标准”。


  宣武区民政局的调查也正在进行之中,民政局一名直接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说陈冬亮的举报基本属实,这名工作人员说陈五喜当初的申请材料“都合格,但现在看肯定是瞒报漏报了”。


  就是这样的瞒报漏报顺利通过了8年前的批准审查,以及此后每半年一次的复查。


  凸显低保发放漏洞


  据了解,在北京以及全国其他地区,城市居民低保金申请需要经过“三道关”。申请者首先要到其家庭所在的居委会填交申请表,还要提交一系列身份证明,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请者的收入证明。


  陈五喜和妻子钟素明都是原国企职工,因此,他们需要向居委会提交企业出具的在职人员收入证明或者领取退休费证明。


  《法治周末》记者曾前往陈五喜所在的槐柏树居委会调查,但其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向外人透露低保户情况。


  第二道关,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邮寄信函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北京市城市低保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


  从街道办事处这关通过的申请材料最后被上报到区、县民政局。


  由于事件正在调查中,很难确定陈五喜成功申领低保金漏洞出在哪个环节。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6月19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的《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如果申请人是在就业年龄段内又有劳动能力,必须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介绍两次工作,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暂不享受城市抵保待遇及生活补助。


  陈五喜申领低保金也是在这一年,这一年他40岁出头,陈五喜的妻子钟素明更是小他十几岁。按道理,两人正处于就业年龄。


  “在我国2200万左右的城市低保对象中,实际上70%左右是失业人员,而有劳动能力的要占到总数的50%左右。因此,自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对这项制度‘养懒汉’的担心就很强烈。”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说。


  此外,我国大量存在的贫困家庭又使得低保制度耗费了大量人力。因为低保制度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家庭经济调查,在受助者享受低保金期间,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认其在此期间没有因为其他途径获得收入。


 从中国的实践看,在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巧妙地利用了遍布在中国城市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8万多个居委会,动员起至少30至50万人的调查审核队伍,所以只花费了极少的人工成本就使一个庞大的“低保机器”运转起来。


  在城市社区中,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几乎“零距离”接触,这对他们掌握必要信息非常有利。“但与此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也导致了两个对居委会干部不利的因素,一个是优亲厚友,一个是身家性命受到威胁。”唐钧说。


  唐钧认为,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前景是被看好的,其做法也是与国际接轨的,所取得的成就也得到了国际国内专家的一致好评。


  “但低保政策的优点和缺陷是同时并存的:有家庭经济调查,才有社会救助制度,取消了这项前置条件,社会救助就不成其为社会救助,而变成社会福利或社会津贴制度了。”唐钧说。


  宣武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是陈冬亮的举报才让他们8年来首次发现陈五喜骗保,“低保金是国家的救济金,就好比同样是抢钱,抢路边人的钱跟抢银行是一样吗?”


  呼唤社会救助法出台


  山东省巨野县某镇镇长陈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目前农村低保发放存在的问题较多,但主要是农村低保发放不公。


  部分村干部搞“人情保,关系保”,造成了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而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不到低保救助。


  以外,还存在村级干部贪污、挪用低保款的情况,更有甚者一些乡镇干部利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低保工作之便,采取虚报、瞒报等方式将低保款据为己有。


  从表面上看,低保发放有政策依据,有制度,有措施。但真正出现问题的乡村,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多,监督检查的少,出现了贪污、挪用违法结果的发生。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出台一部法律,堵住这些漏洞。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城市处处长刘喜堂曾表示,低保家庭要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申请低保家庭资格必须填报家庭收入情况,然后要再去核查。现在民政部门在进行社会救助时,缺乏相应的收集有关居民家庭收入情况数据的权力。


  刘喜堂表示,《社会救助法(草案)》中对低保家庭申报财产的监督监察会有所加强。对骗保现象能有所约束和惩处。目前对骗保的惩处力度规定不是特别清晰,“基本上可以说没有”。一旦发现骗保,民政部门只能终止其低保家庭资格。


  有专家指出,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条件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虽已初步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但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尚未形成。
申办档案中保存着当初王某的申请材料在一份“吃低保”申请原材料中,丈夫自称是单位超编人员,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妻子原单位破产无收入,儿子大学毕业在家复习准备考研,3口之家凭这300元度日。


  2009年10月初,经社区评议并上报,同年11月份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3口之家开始享受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保障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就西安市而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是人均收入349元。然而,在西安市东郊灞桥区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发生了一桩怪事:一个月至少收入3000元的城市家庭却在享受着低保待遇。


  居民举报


  月收入超3000元的还吃低保


  4月7日,灞桥区市民郑某反映说:自己是联盟社区半坡居委会居民,同在一个社区的居民陈某本不够资格“吃低保”,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人家就吃上了。“像他这样的都能吃(低保),我就为啥不行?”郑某愤愤不平地说,居民陈某家庭原来申请的材料曾见过,陈谎称是单位的编外职工,每个月只拿300元工资,但他明明是个正式工人,每个月收入都在2000多元钱,还不要说他媳妇和儿子都找到工作了。陈某和妻子、儿子一家3口月收入至少在3000元,根本不符合国家“吃低保”资格。


  在随后的记者调查中发现,灞桥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及半坡居委会等单位和部门,也的确接到此举报,而被举报的陈某一家3口的确正在享受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记者调查


  丈夫每月工资要缴“个税”


  在西安市纺织公园,职工们几乎都认识陈某,“他是我们单位的正式职工,工龄都快有30年啦,人很好。”


  西安市纺织公园办公室主任胡军利明确答复,陈某是本单位正式在编职工,是公园门卫组的成员。而本单位是差额性事业单位,工资分两部分,政府财政补贴一部分,公园市场化运营挣一些。


  在该单位发放的职工工资表中,记者发现陈某每个月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其中,今年3月份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地区补助等多项)应发金额2206元,但除扣掉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房费、水电费外,实际发放工资1837.67元。


  “这项工资是由政府财政发放的,不算绩效工资。”该单位工作人员说,市场化经营,有时经济效益好时还可发放数百元不等的绩效工资。


  而在该单位今年4月份发放的工资表中,陈某应发2206元,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后,实发到手工资是1809.57元。连续几个月,他的一项工资最少都在1800元,还不算入其绩效工资。
耐人寻味


  书面申请材料和事实不符


  从4月8日开始,记者就此事到灞桥区红旗街办、联盟社区、半坡居委会和西安市纺织公园等单位采访调查。


  事实是:2009年9月底,陈某的妻子王某给联盟社区领导写出书面申请,之后,通过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从当年11月开始,49岁的王某、50岁的丈夫陈某及儿子,这个3口之家就享受着每月每户2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王某的书面申请材料中,对自己下岗无工作和儿子待业等情况陈述基本属实,但对于其丈夫情况描述与事实出入很大:“爱人陈某,男,现年50岁,是纺织公园一名职工,因单位效益不好,人员超编在家待岗,每月只给叁佰元的生活费。因患有多年腰痛病,又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工作,也没有其它经济收入。”


  除此“书面申请”材料外,档案里还有两份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证明和陈某所在单位“证明”。


  其中,联盟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证明是:“经我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邻里走访,入户调查,2009年10月2日,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同意,王某享受低保”,而该证明描述申请人陈某情况是“单位超编人员,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


  而事实是,除了陈某个人每月工资至少1800元外,他也承认妻子王某和大学毕业的儿子最近都找到了工作,两个人最少每月600元,儿子有时一个月也拿到上千元。这样,他这个3口之家每个月至少收入3000元以上。


  那么,根据国家及省和西安市有关规定,他们显然不是城市低保救济的对象,却成了“吃低保”对象。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来自材料里的一份非常重要的“证明”。但随着记者采访调查深入,这个“证明”却更耐人寻味。
单位表态


  我们没在证明材料上盖公章


  眼前关键性的这份“证明”是手写在一张红色信笺上的,内容如下:兹有我单位陈某属超编待岗人员,故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特此证明。证明落款署名是“西安市纺织公园”,并盖有“西安市纺织公园办公室”字样的红色印章。


  4月9日,就此证明,西安市纺织公园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对外公章是“西安市纺织公园”,对内一般使用“办公室”印章,职工陈某申请低保,显然应使用对外公章;另外,仔细辨别申请材料上的公章,并非是本单位办公室近年来一直使用的公章。“反正,我们办公室没有给他在证明材料上盖过章,我们盖章都有严格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该单位有关负责人说,至于陈某申请材料上公章从哪里来的,他们不得而知,“不过,他们家生活也的确很困难的,现在一家3口还住在单位20多平米的公房里。”记者调查发现确实如此。


  陈某承认自己曾在2007年申请过一次低保,当时租房在外,儿子刚上大学,妻子下岗,儿子四年本科就花了近8万元。后来,有人反映他家吃低保的事,上面就给自家停发了。申请报上去后,社区干部来家里核查过,当时他和妻子、儿子在外租房住。申请材料是他妻子王某办的,上面咋说的及从哪盖的公章,自己都不清楚,得回头问。


  “眼看着我儿子长大得谈对象结婚,现在连个住的地儿都没有。”陈某难过地说,现在生活压力很大,他一个人的工资的确难以维持这个家庭。


  因为在去年6月份,他和妻子咬牙借钱首付5万后,在浐灞开发区附近买了总价20多万的一套80多平米的经济适用房,月供还贷就要1800元。妻子和儿子出外打工,每个人每月才六七百块钱。“这个事情,让我说明白不合适,都是熟人关系帮忙的……”陈某说。听到有人反映自家不够条件,他不知道都是啥条件,但是愿意接受对此事的调查和处理。


  (后记:记者采访期间,灞桥区红旗街办对此非常重视,派专人调查此事。据红旗街办劳保所所长邹光寅称,经他们调查,陈某一家3口不够低保条件。


  “低保管理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红旗街办有关负责人称,目前,红旗街办劳保所已停办陈某家庭享受低保待遇,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撤销其低保资格。)本报记者程彬
这就是他能成为千万富翁的原因吧。。。。。。
葛朗台
是大义灭亲还是分账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