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让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福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14:20


事情闹成这样,已经成了一出闹剧了,最终结果很可能还是不了了之,该抓的依然被保护着,中国还有法律吗?有,只是法律是用来保护权贵的,是用来和谐P民的!

http://v.ku6.com/show/6cLfOthKlab5-e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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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状况的童鞋可以百度/GOOGLE 福建网民诬告案

4月16日,又将开庭了,希望大家都关注此事,让正义得到伸张,还世人一个公道!

《用最小的风险取得最大的胜利——请关注福建网民案》

作者:齐健祥(北京市民)

福建网民案也许是当今中国最具代表意义的案件了。当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这样荒唐的案子迟早会出现。三位福建网民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仅仅为了替投诉无门的林秀英老人在网上发帖伸冤,就被以诬告陷害罪名刑拘,到今天已经超长羁押8个月之久!

借助网络伸冤已经是当今中国弱势群体维权的一个重要渠道。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老百姓不具有媒体资源的局限,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而对于多数常看这种帖子人来说通常都是见多不怪了,因为悲剧太多,每天都有类似的喊冤的帖子出现在天涯、猫扑等主流论坛上面。如果案件本身不具有爆炸性通常不会引起网友广泛的关注,很多喊冤的帖子石沉大海。涉及到的有权有势的肇事者通常也不需要采取什么特别手段就能让这件事不了了之。但福建网民案超出了网民的想象,随着舆论压力的不断加大,福建当局非但没有做出任何解释而且有将此事搞大做成铁案之意。相关人员的互相包庇、穷凶极恶、目空一切都令人发指!

福建网民案不能为中国网民所忍。于情,三位网民帮助林秀英老人发帖是出于很纯粹的好意,想救人于水火。把如此热心的人投入大牢无疑像南京彭宇扶人案一样,等于鼓励人民不做好事不当好人,对他人的困境冷漠对待。于理,帖子发出来是一方阐述自己的观点,想得到真相,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地方法院怎么能随意剥夺呢?如果今天三位网民罪名成立,明天不知道谁发帖子就又成了被告了。试问所有在网上发过帖子的网友,如果发帖子也会被逮捕你上网还有安全感吗?于法,如果是诬告陷害应当被诬告的当事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怎么成了检察院提起公诉了呢?检察院见不得一位好市民的名誉被人污蔑又不愿上诉所以忍无可忍要替他主持公道是吗?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

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为什么福建当局不愿彻查此事以平民愤呢?案件发展到今天有一个信息已经很清晰的释放出来了:他们就是要在网民中造成恐惧,就是为了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就是不许你做好人。非要路见不平,后果同此。按照中国国情来说,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引发的相关事件,只要上面打个招呼事情就会迎刃而解。但北京市民王荔蕻多次致信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详述案情期望能得到高层的关注,但事情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表明在这个问题上福建省从上到下已经达成了利益共同体,他们的立场是一致的,不要想省内告状就平反昭雪了。当然,其中上到省委下到一歌厅所在辖区警匪勾结,这么多层级别怎么会关系紧密到如此程度,我们不得而知,知道也不好随便透露,弄不好就成为第四个诬告陷害网民了。

众所周知,当今中国的头号目标就是维稳。为了稳定所以要保八,为了稳定所以不准来京下访,为了稳定不得在敏感时期聚会,为了稳定不得报道恶性事件,为了稳定要办奥运办世博……当一件事情变得压倒一切的时候,它就开始被人用来作恶了,“稳定”也是一样。当今中国地方政府以维稳的名义绑架中央的事件已经见怪不怪了。有消息称福建当局正在积极筹划准备将此案升格为一个政治事件,这样中央就会一边倒地支持地方政府,福建网民案也将被定位一桩铁案。但中央不会不明白,打着维稳的旗号滥用公权力势必激起民众更大的反弹,将造成更多的不稳定。纵容地方政府乱来如同抱薪救火,而要真正保持社会的稳定必须釜底抽薪。纵容地方政府将恶化官民关系,从而使中国政府在压制舆论的议题上遭受世界范围内的更广泛更普遍的谴责;而还人民公道则能笼络人心,符合温家宝所说的“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国际舆论上也可补救因谷歌退出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为自己加分。

当然要让中央惩治地方也不是易事,其中包含了太多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和高层政治斗争,但也不是毫无可能。我们可做的就是继续扩大事件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知道此案,形成更广泛的民意反弹制造更强大的舆论压力。

不论西方东方民主独裁,当权者都会惧怕舆论,中国更是如此否则不会下那么大力去封杀。当他感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舆论压力的时候,不可能不去改变策略做出妥协。而地方政府一定会以意识形态为说辞,说服中央与其妥协于老百姓,不如妥协与我,至少我们是在一条船上的,老百姓是白眼狼蹬鼻子上脸这次妥协了,下次他们就得寸进尺要弹劾政治局常委级别的人物了。难道你们还没有体会到人肉搜索的可怕之处吗?应该说地方对中央的这种半说理半威胁的说辞是很有诱惑力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粉碎这种言论。我们要知道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不会一下到来,只要是谈判就会有妥协,打官司的钱也不会全数赔给你。我们不能认为不完整的公平就不是公平,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够争取到一个不完整的公平也是重大的胜利。所以在施加压力的时候不能太激进,要就事论事,不要动不动就推翻打倒云云,那种慷慨激昂的言论自然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但对现实往往是无助的甚至是起反作用的。有时甚至要给加害者一个台阶下,他不判了,我们也不追究了,虽然坏人没有得到惩罚但是这次的事件会让他以后都老实起来不敢再这么放肆了,这对福建以后的司法建设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都是有利的。邓玉娇案的最终结果可以作为我们参考的对象。各退一步也许会是最好的结果。

如果你身边的人参与了或有可能参与福建网民案,请你对他们施加压力。如果他是个法警仅仅是在执行公务,那也可以让他用比较忍耐、宽容的态度对待围观的群众;如果他是某高层要让他知道此案,并且知道它的荒谬性,如果这样的案子定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他是个网管,告诉他手下留情让帖子多留几天,保护这三位网民的利益也是保护你们的利益;如果他是个记者,告诉他已经有众多媒体顶着压力报道了此案,南都、江苏卫视、成都卫视都做了专题报道,不要恐惧,媒体的良知还在,会互相支持的!

如果你是头一次听说此案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请你转载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看到。世界不会改变,除非大家团结起来;伟业不会铸就,除非大家分担风险。你们每分享一次就为前面的人分担了一些风险,每转贴一次就会让他们更安全一些,请相信自己的作用。当沉默的人不再沉默的时候,就是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时候。



“当纳粹屠杀共产党人时,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纳粹屠杀基督徒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是基督徒;当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纳粹的屠刀对准我的时候,已没有人反对,因为他们全被杀光了。”
只能想到这个字了
闹,闹出真相。
严晓玲的死亡是没有问题的。林秀英的那些疑问完全是自我意淫。用一个心理学术语来说,就是偏执型人格障碍。

至于网民被抓,我觉得跟中国社会宽容异己的容纳度低,喜欢怀疑别人动机扣帽子的习惯思维有关。
有时候心挺凉的
我不愿偏向任何一方。
这个纷杂的社会,太多的被包装过的资讯,使得我很难相信自己的直觉。还是静观以待吧。
zhen ji ba he xie
等到网络实名制后,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就不会再骚扰“公仆”们了……
早就是实名制了,不然你以为那三个怎么被抓的
只看不说话  两边都不信
请问主持公道就是等于故意造谣吗,一个不懂网络的老太婆能写出这种水平具有网上煽动力的文章吗?没有这几位JY的编撰,能轰动一时吗,既然自己造谣,还实名实姓诽谤污蔑,就自己为此付出代价吧,(连南都也承认事情很可能是伪造)


建议取消诽谤罪,那样才能彻底贯彻言论自由。:victory:

超大也该放开限制,谁想骂谁就随便骂。[:a2:]

建议取消诽谤罪,那样才能彻底贯彻言论自由。:victory:

超大也该放开限制,谁想骂谁就随便骂。[:a2:]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0-4-13 01:03
????
造谣生事、无事生非,拖别人下水为自己张目,要是都能被社会所容忍
那就真是没有公平正义了
M的,看了半天什么东西都没有看出来,这三个人到底发了什么帖子,只看到了这么大段的抒情文章。
iwasdead 发表于 2010-4-13 09:14


    什么证据也没有,就实名实姓说人家是黑社会,强奸犯。
还主持公道?!
既然要让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先把证据拿出来,让大家看看!不然全是放屁。
有个问题,是不是一直找不到证据就可以一直押着出不来?要是10年都找不到证据那岂不是要关10年?。。。想不明白。。。
kgb1059 发表于 2010-4-13 09:14


    我认为这几个网友也是处于好意。虽然他们传播的是虚假信息。只要他们没有怀有恶意,就应该宽容一点。
只想问楼主这个公平与正义,对了,还有太阳的化身
有证据没?
谢谢
超长羁押8个月之久----------这还真不大信~~~8个月?太长了~
oo7yjg 发表于 2010-4-13 09:55


    大哥,谁起诉谁提出证据,现在的情况是公诉机关找了8个月依然找不到足够的证据入罪,你老是不是颠倒了?感觉就是一出闹剧,你老要是有疑问的话请把视频从头到尾都看一次,看看那些国家公诉机关是怎样“公平”地对待要求查明真相的人民。
lwz007 发表于 2010-4-13 09:48
你告别人当然要证据,什么都没有当然是诬告,
还装傻充愣?!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0-4-13 09:54


奸尸都说出来了,还叫没有恶意
晓玲案:看网络写手如何演绎
 严晓玲母亲的记忆加上传言,讲述给专业写手;记者揭秘,本身矛盾的叙述如何演变成逻辑清晰的帖文
         海峡都市报 2009-9-2 N本报记者 黄珊 涂明
   
  【核心提示】这则名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帖子,经19万次转载,引来众多愤怒的评论。记者了解到,讲述帖子内容的严晓玲之母林秀英,文化程度比较低,也不懂计算机和互联网操作。她的叙述经三名网民制作后发布到互联网,就变成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故事。
  此后,三名网民参与发帖被刑事拘留的事再次传播到互联网上,引起质疑。经过多方联系,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其中的两名网民———范燕琼和游精佑。采访开始时,游精佑就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所以,他的谈话不愿涉及法理法条,只是向记者叙述事件如何上网,以及后来的演变过程。
  那么,这些网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们在“严晓玲案”的传播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记者对此再次进行调查。
   
  第一步:求助网络写手 专业写手自称没必要核实事实
  
  严晓玲母亲的讲述,已弄不清是真实的记忆,还是经多次复述后的传言,她讲述的片断有许多矛盾之处,然而,形成的帖文却有条理有逻辑,她找到谁来操作帖子?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网上引起轰动效应的帖文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该帖子由网民范燕琼主笔,后经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后传回境内,并在各论坛中传播。该帖子的全部资料,来自于严晓玲之母的讲述,经网络写手“理解”后出台。
  记者了解到,严晓玲死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林秀英根据自己“亲耳所听”、“亲眼所见”的事实,多次下访,仅闽清县公安局她就去了十几趟,但得出的结论始终一样,林秀英一直没有得到“轮奸致死”的结论。
  “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林秀英开始下访,并认识了一群下访的朋友。今年5月,林在一个下访朋友的介绍下,主动联系上了“专门帮人告状”的人,此人叫范燕琼,自称民间维权人士。
  林秀英说,她给范燕琼讲述故事,并提供了“闽清公安局刑警队林队长(实际上是现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政法委某书记等人的电话,还有一张严死后几个月在太平间、皮肤和肌肉出现严重萎缩的照片。
  范燕琼向记者回忆她与林秀英会面到成稿的过程:今年5月,她接到了林秀英的电话,对方要求和她当面谈关于女儿严晓玲遭人强奸致死的事情,然而两人的会面一直拖到6月21日,地点在福州。范燕琼记得,林秀英给了她照片、法医鉴定书等一些材料,其余的都是口述。而她根据林秀英讲述的内容,于22日写完稿子并打印出来,交给林看,确定无误后,把帖子和照片发到了境外某网站编辑的邮箱里,由境外编辑发出帖子。
  6月23日,网上就出现了由范燕琼撰写的题为“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的帖子,并被迅速转贴到国内多家知名网站的论坛上,范的署名是“严寒”。
  从和林秀英会面到发帖,相隔不过几十个小时,范燕琼表示,她没有对事实进行必要的核实。她说,林秀英在叙述女儿惨死的过程时,痛哭流涕,非常动情,这让她足以相信林讲述的事情是真的。范燕琼称,自己“很感性”,所以对林秀英的讲述深信不疑。
  但另一方面,范燕琼自称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还“为知名企业做商业谈判”。被逮捕后,范也曾发表声明,表示在未对事实经过必要核实的情况下就发帖,是“不妥当的”。
  帖子上网后,福州公安第二天即在省内各媒体上公布一年来的调查结果,然而,帖子的影响力仍在扩大,不信任的情绪仍十分浓烈,这其中,网上推理性的回帖,以其冷静的分析,使之成为“意见领袖”,真相反而被情绪化地排斥在外……
   
  第二步:壮大声势 一天之内帖子变出三个版本
   
  据公安机关调查,在第一个帖子发出的短短一天内,帖子先后出现了3个版本,在网上流传广泛,先后被转贴共19万次,还不计算跟贴数量。福州公安部门迅速回应,公布事实真相。然而这个回应在互联网上遭遇强烈反弹。比如在帖中说:“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这家KTV创办以来,这个县城就时常出现无名女尸”,警方申明,不存在所谓的“地下室”,丽歌KTV严死前短短两个多月的开业期间,没有命案,但网上响应不盛。
  网民对警方的不相信,很大程度来源于网络上的一个质疑:为什么闽清公安“有嫌疑”却没有回避?网民们进一步联想到“躲猫猫”、“俯卧撑”等耳熟能详的网络事件,加深了不信任的印象。
  就此,记者询问了帖子中涉及的闽清县公安局林副局长。林副局长告诉记者:严晓玲的母亲一直认为女儿是被强奸致死的,并到当地信访部门下访,因此,在严晓玲死后第三天(2008年2月13日),闽清公安局就在其家属提出尸检申请后,对严晓玲的尸体作了解剖检验,之后又有福州市、福建省两级司法鉴定中心给出最后的病理检验结果,结论一致,均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但严母林秀英对此结果仍然不满,多次下访,闽清县公安局又组织民警对严生前接触过的所有人进行了摸排调查,已排除了轮奸的可能性。
  从事发后到今年6月23日,闽清县公安局多次接待了林秀英的下访。闽清公安局林副局长和经办民警魏警官都是以接待下访、调查事件的身份接触林秀英,并介入事件调查过程的,但直到一年多后“严晓玲惨遭轮奸”的帖子在网上出现时,他们才被指为参股丽歌KTV,或被指拒绝记录严身体有伤痕(注:事后调查,并无执法人员参股该KTV,且法医尸检严体表并无伤痕)。因此,不存在该回避而不回避的说法。
  而到了网帖中明确说明“闽清公安与聂志雄合股办KTV”时,已是一年多后的事了,一年多来反复调查结论如一。不过,许多网民还是把先前的闽清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理解为“消灭证据”。
   
  第三步:视频上网 拍客教导严母要说得生动些
   
  在公安局发布澄清消息后,他认为严晓玲的母亲应该拥有与政府部门同等的消息发布机会,于是他制作了林秀英讲述的视频,视频经过剪辑后发布到网上,形成一个观点截然相反的“新闻发布会”……
  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集省内外多家媒体新闻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严晓玲的死因作出了澄清,第二天,全城媒体几乎全文刊载。
  但流言似乎没有止于此,反而引来了网友的“理性”质疑。
  游精佑就是其中一个。他40多岁,工程师,负责一个重点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他说,他先前就看到有关严晓玲的帖文,但觉得帖子存在夸张和不妥的地方,也听说了警方发布了权威消息,不过,他“还是想对帖子有些不妥的地方做一个补充”。
  游精佑认为,要有力质疑公安局发布的消息,就要发出客观的声音。于是,他找几个朋友,主动联系了林秀英,把她带回家中,拍下了一段视频。警方在调查参与视频拍摄的人员时获悉,与游精佑一起拍摄的吴华英常常打断拍摄,停下来“教林秀英,要林秀英说得更生动一点,要感人”。游精佑说,自己找林拍摄的这段录像,内容都是林秀英和她的哥哥在讲述,之后被境外网站采用并出现在网上,但视频前面加入了“轮奸致死”等字幕。
  记者发现,像游精佑这样,找林秀英核实情况的网民还有很多,不过,核实对象仅限于林秀英。而另一方面,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帖文中“控诉”的对象,也就是闽清县某政法委书记、参与查案的公安人员,被网民“人肉搜索”。
  他们的家庭情况、私人信息被公之于众,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电话,生活不堪其扰。
   
  故事是怎么逻辑化的?
   
  林秀英的讲述中有许多矛盾及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在帖文中却显得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其模糊到清晰,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林秀英叙述:2008年2月10日下午4点,严晓玲接到了聂志雄的几通电话,林秀英当时听到电话里聂要女儿去丽歌KTV,帮聂的朋友“叫小姐”。林秀英不希望女儿干这种事,但女儿回绝说,“这么做是为了两个弟弟好”。
  记者核实:林秀英对聂志雄没有好感,她说聂“是一个混混,吸食过白粉,不是一个正经人”,她非常讨厌此人,“连门都不想让他进”。从警方和聂志雄的父亲处得到的消息证实,聂的确邀约严晓玲,同时,聂志雄“有家室,但常常在外混女人,还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过”。
  形成帖子:范燕琼把聂志雄理解为“黑社会老大”,让严晓玲违背母亲的意思去与他约会。这与黑帮电影的逻辑一致。
  林秀英叙述:女儿出事后,前来报信的是几个“不三不四”的男人,她还听说,当晚有8个人与严晓玲在一起唱歌。女儿死后几天,她在街上听到传言,女儿被多人轮奸致死。但法医告诉她,女儿死于宫外孕,她不信,因为女儿不久前来过月经。
  记者核实:警方调查的情况是,严晓玲死前去丽歌KTV当晚,在一起唱歌的人的确有8至9人,这些人陆陆续续到来,有的还带着女伴,离开时,与严晓玲同行的是包括聂志雄在内的3名男子。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其“月经”的假象,妇产科专家解释为:胚胎未在子宫着床,宫外孕时也会有少量出血,类似月经的现象。
  形成帖子:与严晓玲一起去KTV的人,可能是轮奸严晓玲致死的凶手;严晓玲明明是被害死的,法医偏偏说是宫外孕,说明警方与聂志雄这个“黑老大”有利益关系,再加上传言,就得出警方与聂合股开KTV,并形成保护伞,为该KTV出售毒品、容留卖淫保驾护航。
http://culture.haixiachina.com/a ... ZcOmU2ZWQ2NzNk.html
不管怎样,ZF的公信力早就是杯具了,官老爷们反正自说自话习惯了,说话没人信也正常
好耀眼的标题……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0-4-13 10:10


    老百姓的智商可不是悲剧,你多忽悠看看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0-4-13 09:54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恶意做了错事就不用负责?
“后经境外网站的编辑包装后传回境内,并在各论坛中传播”...........
iwasdead 发表于 2010-4-13 09:14


    现在最信不过的就是这种抒情为主的东西....
从天朝官老爷们一次次"登峰造极"的忽悠表现来看,天朝P民的智商似乎确实被官老爷们低估了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0-4-13 10:10


    这样的悲剧害的其实是老百姓。因为政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0-4-13 10:23


    全世界P民都被美国大规模杀杀伤性武器报告忽悠了,
还被美国透明健康的金融体系忽悠了
新鲜啊,人家MD收拾伊拉克,跟天朝P民何干呢?!
多长时间的事情了???    这网络写手太纱布了  指名道姓的说  不管写的是不是真的 没查出来之前 告你诽谤没错```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0-4-13 10:29


    结果石油价格暴涨,反正拿美分的感觉不到
不光官老爷低估P民智商,P民也自己低估自己智商``
kgb1059 发表于 2010-4-13 10:21


    如果是恶意,那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非恶意,应该负民事责任。也就是登报道歉承认错误就可以了嘛。

其实,我倒是对这个视频的电视台感兴趣。这又是一个煽动民粹的电视节目。看不到丝毫的客观。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0-4-13 10:23


    中国老百姓造假才是主流。政府才几个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