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个法律问题 关于招牌和 公司注册名字不一致的问题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07:29
现在和老爸合作 我妈和其他经理都无语了 但是我老爸非要个难听的名字 而且因为注册问题 和他预想的差两个字 他就想招牌用预想的名字 合同和执照用可以注册的名字

我就想劝服他说这样是要被罚款的 而且我也查了网上确实有案例

但是他说 服装店 瓷砖店不一样用不一样的招牌 我没话说了

怎么办? 为什么服装店 瓷砖店可以写产品的名字?现在和老爸合作 我妈和其他经理都无语了 但是我老爸非要个难听的名字 而且因为注册问题 和他预想的差两个字 他就想招牌用预想的名字 合同和执照用可以注册的名字

我就想劝服他说这样是要被罚款的 而且我也查了网上确实有案例

但是他说 服装店 瓷砖店不一样用不一样的招牌 我没话说了

怎么办? 为什么服装店 瓷砖店可以写产品的名字?
以工商注册为准
    但是他说 服装店 瓷砖店不一样用不一样的招牌 我没话说了

怎么办? 为什么服装店 瓷砖店可以写产品的名字?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4 16:27
你们是公司怎么能跟个体户比呢
砰砰! 发表于 2010-3-14 16:32


    那些服装专卖店如何解释?
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做招牌的时候应该到城管局批准过的吧!这个肯定要和工商注册或者注册商标一样的。服装专卖店那些是授权的注册商标。
按规定招牌与工商注册内容不一致是要重罚的,但好像大家包括工商的同志都不太当一回事!


公司名称(商号)以营业执照上面的名字为准。招牌上面如果含有商号,而这个名字与营业执照上面不一致,轻者工商是可以勒令改正,重者可以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至于怎么罚,就要看工商怎么看待这件事了,既可以按(二)也可以按(五)处罚。
或者,工商也可以按照“无照经营”处罚招牌那个名称,无照经营可以没收经营所得。

如果你爸非得这样,有一个办法供你参考:
你可以把其中一个名字注册成为商标,并由营业执照的那个名称的公司持有。这样你就可以在招牌上面写一个名称,在营业执照上面用另一个名字了。反之亦然。像“肯德基”是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公司名字叫百胜餐饮集团(Yum! Restaurants Chin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不过现在注册一个商标,很容易重名,而且。。。注册商标一般要二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批下来。

服装店或者瓷砖店在得到商标持人的同意下,可以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的商标用于牌匾等宣传,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同上。
如果你们注册的是个体(户)商店,法律上也可以不起名字,省得争了。

公司名称(商号)以营业执照上面的名字为准。招牌上面如果含有商号,而这个名字与营业执照上面不一致,轻者工商是可以勒令改正,重者可以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至于怎么罚,就要看工商怎么看待这件事了,既可以按(二)也可以按(五)处罚。
或者,工商也可以按照“无照经营”处罚招牌那个名称,无照经营可以没收经营所得。

如果你爸非得这样,有一个办法供你参考:
你可以把其中一个名字注册成为商标,并由营业执照的那个名称的公司持有。这样你就可以在招牌上面写一个名称,在营业执照上面用另一个名字了。反之亦然。像“肯德基”是商标,在中国的注册公司名字叫百胜餐饮集团(Yum! Restaurants Chin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不过现在注册一个商标,很容易重名,而且。。。注册商标一般要二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批下来。

服装店或者瓷砖店在得到商标持人的同意下,可以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的商标用于牌匾等宣传,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同上。
如果你们注册的是个体(户)商店,法律上也可以不起名字,省得争了。
远谋 发表于 2010-3-14 20:06


    老兄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不是帮我老爸这样做 而是找理由反驳他 阻止他这样做

因为这个名字实在很老土! 这还不要紧 这期间还涉及到一些问题 他只是找人投资什么的

但是经营都是我带着专业的朋友在做 而他对这行完全不懂 就知道指点江山 他之前好几个行业都做烂了 到现在了4 年都在亏本

但是到现在还是执迷不悟 听不进意见 我都要疯了
谁是老板?谁是大股东?你是你就行使你权力,你爹是你就据理力争,商场是不能感情用事的
ppkshock 发表于 2010-3-14 23:10

家里的事谁说的清哦 现在 找的个个人 就算是朋友都很专业的 我妈也很听意见的

搞得现在 公事上名堂最多的一个是我爸 一个是我友女(不是女朋友) 一个大事 一个小事 都是没完没了 计划得好好的 这两位就是给我添堵用的
我们国人有个东西不太好的就是,习惯公私不分,或者说不好意思分……

老兄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不是帮我老爸这样做 而是找理由反驳他 阻止他这样做

因为这个名字 ...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4 20:34



    我有什么听不懂你的意思的。反驳他的和中庸方案我都给你写上了。
   如果你要办一个企业,就要明白,企业就是企业,家事就是家事,公归公,私归私。
   如果钱是你老爸出的,你就得听你老爸的,因为企业是他的。你老爸再不济,不也把你拉扯大了。
   如果钱是你向你老爸借的,那你借钱时就应该说清楚这个公司谁来管理的问题。
   如果钱是你自己的,你自己另外办一个公司就是了,爱怎么搞怎么搞,甚至办公司这事都可以不用跟你家里说。何必跟你老爸顶气。

   还有,我建议你不要搞什么家庭式企业,也不要把自己的女朋友、同学、或者儿时玩伴拉来合伙,不长久的,最终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合伙做生意,只能在一种情况下:一方有技能,一方有资金。
  如果彼此都是有一定技能,又同时有一定资金,或者,双方都既无技能又无资金,算了吧,趁早散伙。
老兄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

我不是帮我老爸这样做 而是找理由反驳他 阻止他这样做

因为这个名字 ...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4 20:34



    我有什么听不懂你的意思的。反驳他的和中庸方案我都给你写上了。
   如果你要办一个企业,就要明白,企业就是企业,家事就是家事,公归公,私归私。
   如果钱是你老爸出的,你就得听你老爸的,因为企业是他的。你老爸再不济,不也把你拉扯大了。
   如果钱是你向你老爸借的,那你借钱时就应该说清楚这个公司谁来管理的问题。
   如果钱是你自己的,你自己另外办一个公司就是了,爱怎么搞怎么搞,甚至办公司这事都可以不用跟你家里说。何必跟你老爸顶气。

   还有,我建议你不要搞什么家庭式企业,也不要把自己的女朋友、同学、或者儿时玩伴拉来合伙,不长久的,最终可能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合伙做生意,只能在一种情况下:一方有技能,一方有资金。
  如果彼此都是有一定技能,又同时有一定资金,或者,双方都既无技能又无资金,算了吧,趁早散伙。
远谋 发表于 2010-3-15 02:01


    拜托…… 现在情况就是他这个水平 这几年 一年亏百万……

我算是帮他赚钱 还挨骂……

我是夹在中间那个
法律问题,远谋同学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现在北京,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一样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从经营角度来说,使用与注册名称不一致的字号为招牌,很古怪,会无端令人生疑的。商场本就信誉缺失,何苦给自己设置障碍?
《关于《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意见》里有规定,在特殊行业里,招牌可以与企业名称不一致,但是必须用简称。
话说回来,你注册一个商标不就成了。要是你老爹不答应的话,就说是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44条有禁止性规定。
账号账号 发表于 2010-3-14 23:16


    找几个闲职,把他们挂起来
或者自己份出去单干
不然前景很堪忧啊。。。。。

宁可要十个平凡人团结一心,也不要一个诸葛亮天天给你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