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授组织“换妻”活动 被起诉聚众淫乱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07:12
 “‘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说出这番“雷语”的人是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副教授王宏高。在学生们面前,年过半百的王宏高是一名传道授业的老师。而在网络论坛和QQ群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换妻游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宏高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宏高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聊QQ,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宏高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时间长了,王宏高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并在网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宏高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宏高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由于他经常浏览一些国外网站,所以对于“换妻游戏”并不陌生,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QQ群主组织“活动”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王宏高放弃了拉他“进门”的QQ群,因为他觉得和群里人的观点存在分歧。“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则免费。”对此,王宏高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于是,王宏高退出了原来的QQ群并“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王宏高还提出了所谓不谈政治、不能低俗等“原则”,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QQ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QQ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王宏高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并无外人打扰,这让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通过电话或者QQ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在王宏高的卧室进行“换妻”活动。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宏高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宏高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宏高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位。

  换妻者多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民吴月与丈夫蒋平三十岁出头,可两个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吴月性冷淡,这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后来蒋平通过上网加入了王宏高的QQ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他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他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就跟吴月提出一起去王宏高家参加“换妻”。他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吴月的反对,当时还很保守的吴月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坚持不肯去。

  但是,蒋平并没有放弃,不仅软磨硬泡,还让吴月去看网站论坛上的“换妻”信息。渐渐的,吴月觉得这几年来丈夫不开心,自己作为妻子心里愧疚。于是,她决定听从蒋平的话,一起去王宏高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我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几乎是24小时都面对着,时间长了,真的像是左手牵右手,没有任何感觉。”其中一个换妻者说。

  检方指控: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虽然参与者越来越多,但王宏高却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去年5月份,他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随后,他在QQ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去年8月份,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王宏高。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

  近日,王宏高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宏高、吴月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文中人物系化名)

http://news.dsqq.cn/society/2010-03-11/1023286.html“‘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说出这番“雷语”的人是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副教授王宏高。在学生们面前,年过半百的王宏高是一名传道授业的老师。而在网络论坛和QQ群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换妻游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宏高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宏高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聊QQ,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宏高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时间长了,王宏高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并在网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宏高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宏高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由于他经常浏览一些国外网站,所以对于“换妻游戏”并不陌生,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QQ群主组织“活动”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王宏高放弃了拉他“进门”的QQ群,因为他觉得和群里人的观点存在分歧。“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则免费。”对此,王宏高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于是,王宏高退出了原来的QQ群并“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王宏高还提出了所谓不谈政治、不能低俗等“原则”,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QQ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QQ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王宏高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并无外人打扰,这让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通过电话或者QQ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在王宏高的卧室进行“换妻”活动。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宏高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宏高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宏高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位。

  换妻者多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民吴月与丈夫蒋平三十岁出头,可两个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吴月性冷淡,这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后来蒋平通过上网加入了王宏高的QQ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他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他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就跟吴月提出一起去王宏高家参加“换妻”。他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吴月的反对,当时还很保守的吴月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坚持不肯去。

  但是,蒋平并没有放弃,不仅软磨硬泡,还让吴月去看网站论坛上的“换妻”信息。渐渐的,吴月觉得这几年来丈夫不开心,自己作为妻子心里愧疚。于是,她决定听从蒋平的话,一起去王宏高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我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几乎是24小时都面对着,时间长了,真的像是左手牵右手,没有任何感觉。”其中一个换妻者说。

  检方指控: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虽然参与者越来越多,但王宏高却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去年5月份,他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随后,他在QQ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去年8月份,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王宏高。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

  近日,王宏高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宏高、吴月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本市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宏高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文中人物系化名)

http://news.dsqq.cn/society/2010-03-11/1023286.html
呼叫李银河大妈来PK!
李银河估计会支持他

换妻? 李银河为什么不反对这个名称 明显歧视女性,换凭什么换妻子 应该叫换夫 提升女性地位
以后难道要换母?
不纯洁的路过。
4101 发表于 2010-3-11 08:45

叫兽伤自尊了. ;P
这个。。。都什么年代了还管这个,只要参与者都是自愿的管这么多干嘛。
ftc 发表于 2010-3-11 11:21

聚众淫乱罪在很多国家都有。

有的国家允许卖淫,但却没有妓院。为什么?因为多人在一个场所内卖淫,会被以“聚众淫乱罪”起诉。要卖自己找地方去卖。:D
法国都是到了 1994 年才废除出版色情物品的限制. 中国还得慢慢来.:D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0-3-11 11:27

台湾到现在也没废除“通奸罪”,严重违反人权。;P
不愧是叫兽啊
很黄很暴力.
疯狂的叫兽
文明  进步
民主啊
ftc 发表于 2010-3-11 11:21


    :D你是这帖里最亮的
ftc 发表于 2010-3-11 11:21
有些道德底线一定要守住的,不然人和动物有啥区别
哈哈 。。。看来很快就进入个人解放的高潮期 {:3_83:}
畜牲和人还是有区别的
丧心病狂地捞一分
cutter 发表于 2010-3-11 11:25

国王在很多国家也有

制和选举府在这些国家更有:D:D

鳖的优良传统是只管老百姓的小弟弟,不管自己的小弟弟。像陈希同艳史、成克杰艳史、陈良宇艳史、文强艳史、红楼秘闻什么的,只能在当事人倒台后才能看到:D:D
共产未必可能,共妻/群婚是不可逆转的未来方向:D
同性恋都接受了,这个我看也快了。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3-11 15:40
原来歌幽对艳史这么有感情。
歧视女性 也可以换夫嘛
我只要熟女!
蓝泡泡龙 发表于 2010-3-11 19:59


    泡泡龙好久不见你呕!:o
歌剧院幽灵 发表于 2010-3-11 15:40

难道因为你自己找不到老婆, 就对别人的艳史感兴趣? ;P ;P
李银河不是高叫要废除集体淫乱罪吗?快来砸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