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名副教授组织聚众淫乱活动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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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1日14:34  新华网
  “‘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说出这番“雷语”的人是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副教授王某。在学生们面前,年过半百的王某是一名传道授业的老师。而在网络论坛和QQ群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换妻游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某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聊QQ,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某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时间长了,王某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并在网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某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由于他经常浏览一些国外网站,所以对于“换妻游戏”并不陌生,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QQ群主组织“活动”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王某放弃了拉他“进门”的QQ群,因为他觉得和群里人的观点存在分歧。“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则免费。”对此,王某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于是,王某退出了原来的QQ群并“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王某还提出了所谓不谈政治、不能低俗等“原则”,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QQ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QQ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某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并无外人打扰,这让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通过电话或者QQ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在王某的卧室进行“换妻”活动。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某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某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某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位。


  换妻者多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民吴某与丈夫蒋某三十岁出头,可两个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吴某性冷淡,这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后来蒋某通过上网加入了王某的QQ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他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他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就跟吴某提出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他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吴某的反对,当时还很保守的吴某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坚持不肯去。

  但是,蒋某并没有放弃,不仅软磨硬泡,还让吴某去看网站论坛上的“换妻”信息。渐渐的,吴某觉得这几年来丈夫不开心,自己作为妻子心里愧疚。于是,她决定听从蒋某的话,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我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几乎是24小时都面对着,时间长了,真的像是左手牵右手,没有任何感觉。”其中一个换妻者说。
  检方指控: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虽然参与者越来越多,但王某却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去年5月份,他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随后,他在QQ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去年8月份,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王某。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


  近日,王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某、吴某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某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华网江苏频道-现代快报)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1日14:34  新华网
  “‘同好游戏’任重而道远,你们说这是淫乱根本就不对。我们宣传的都是健康的性知识,这本是值得提倡的……”说出这番“雷语”的人是南京某大学的一位副教授王某。在学生们面前,年过半百的王某是一名传道授业的老师。而在网络论坛和QQ群里,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换妻游戏”的倡导者和组织者。

  教授成为“换妻”论坛版主

  出生于1957年的王某是南京某大学的副教授,曾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如今,儿子跟着前妻,他则和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住在学校公寓里,一直没有再次成家的想法。工作之余,王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逛论坛、聊QQ,尤其喜欢研究两性关系。

 上网时,王某发现了一些夫妻交友、介绍性知识的网站,“换妻”、“同好”等新颖的观点让他眼前一亮。于是,他经常泡相应的论坛。时间长了,王某还成为多家论坛的版主,并在网友中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对于这些网上活动,王某美其名曰“性知识普及”。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被一位网友拉进了一个名为“换妻游戏”的QQ群。由于他经常浏览一些国外网站,所以对于“换妻游戏”并不陌生,觉得这是种先进的生活方式。虽然没有伴侣,但却挡不住他研究“换妻”的热情。


  变身QQ群主组织“活动”

  不过,一段时间之后,王某放弃了拉他“进门”的QQ群,因为他觉得和群里人的观点存在分歧。“群里人在组织换妻活动时,一般费用都是由男方支付,女方则免费。”对此,王某并不认同,“不要谈钱,谈钱就俗了。”于是,王某退出了原来的QQ群并“自立门户”。除了“不收费”,王某还提出了所谓不谈政治、不能低俗等“原则”,声称“我们禁止在论坛和QQ群里发一些很黄很下流的图片,我们也不要谈论政治。我们只谈论健康的知识,目的就是让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这些噱头让新QQ群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由于某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并无外人打扰,这让很多网友特别倾向去他家“活动”。每次通过电话或者QQ联系好后,三五个网友就会如约前往,在王某的卧室进行“换妻”活动。虽然自己没有女伴,但是王某经常通过花言巧语让别人与他交换。有时候实在没有人交换了,他就在一旁静静地观看。

  “我不会强求别人,我是有原则的。”虽然嘴巴很硬,但王某还是会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些还在犹豫的人,“每个家庭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婚姻就像一碗白开水,不喝也得喝,而交换游戏则像是一碗美酒。”在王某的游说下,很多人加入他的QQ群,人员最多时达到了190多位。


  换妻者多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民吴某与丈夫蒋某三十岁出头,可两个人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吴某性冷淡,这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后来蒋某通过上网加入了王某的QQ群,观察一段时间之后,他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他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就跟吴某提出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他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吴某的反对,当时还很保守的吴某认为这是伤风败俗的事情,坚持不肯去。

  但是,蒋某并没有放弃,不仅软磨硬泡,还让吴某去看网站论坛上的“换妻”信息。渐渐的,吴某觉得这几年来丈夫不开心,自己作为妻子心里愧疚。于是,她决定听从蒋某的话,一起去王某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我和妻子在同一家单位工作,几乎是24小时都面对着,时间长了,真的像是左手牵右手,没有任何感觉。”其中一个换妻者说。
  检方指控:

  教授参与18起“换妻”活动

  虽然参与者越来越多,但王某却萌生了退出的念头。因为去年5月份,他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自信心受到了打击。随后,他在QQ群里发布了解散公告。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去年8月份,警方接到举报找到了王某。而参与的其他人,也相继于去年年底归案。


  近日,王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聚众淫乱罪被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到秦淮区法院。检方查明,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王某、吴某夫妻等22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这些人总共参与了35起聚集活动,其中王某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


  ■什么叫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文中人物系化名) (新华网江苏频道-现代快报)
{:3_90:}还以为教授只对大学里的女学生下手呢
看来是我低估了教授们的能力了
知识越多越 淫 荡,自古书生最 下 流。
这事现在很普及,白领,甚至粉领以上的,是这事的主力军。
换妻这种行为在我国自然是直接被划入“淫乱”行列,在美国可是接近正常的存在。
这个教授比很多披着人皮的家伙要好很多。
聚众淫乱?嘿嘿,要按照这个标准,全国的洗浴中心夜总会早就关门一多半了。
痴呆的老母......


我看报纸说的这副教授后来想把QQ群解散了,因为多次被年轻女性当面拒绝,让教授自信心严重受打击,萌生退意。
教授早十几二十年换那就好了,哈哈!

不过同意前面有人说的这教授比其他的禽兽教授好多了,那些禽兽教授让年轻女学生用肉体换学科通过的,那才不是人,那算诱奸。这些你轻我愿的事相对前面说的,反而显得高尚了,草。

我看报纸说的这副教授后来想把QQ群解散了,因为多次被年轻女性当面拒绝,让教授自信心严重受打击,萌生退意。
教授早十几二十年换那就好了,哈哈!

不过同意前面有人说的这教授比其他的禽兽教授好多了,那些禽兽教授让年轻女学生用肉体换学科通过的,那才不是人,那算诱奸。这些你轻我愿的事相对前面说的,反而显得高尚了,草。
呵呵 武汉的大学里面就有这样的俱乐部,还被警察给端了呢,警察居然发现他们的俱乐部已经在向邪教方面发展,有严格的教务条例,制定人员按照教义和训导来睡一晚上,当时听这些让在学校的人是目瞪口呆!
聚众淫乱罪的发展方向是被废除
achtung 发表于 2010-3-12 14:13

你对法律的理解不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标准,聚众淫乱是指三人以上在一起(同一间房子)发生淫乱行为。

洗浴中心、夜总会一般是各干各的。:D
郭炜 发表于 2010-3-12 17:03


专业淫士啊,下次高院下关于淫乱的司法解释,一定要请大虾出山执笔:D:D
这个帖子发错地方了吧,捞分走人,一切皆有可能。
传说中的换妻俱乐部??
比玩女学生的强。。。
新中国第一起因换妻而被控聚众淫乱的好像就是两对叫兽~
素颜人妻,老叫兽喜欢重口味
比以前进步多了。 记得30年前,只要不是跟自己老婆睡觉,都市耍流氓,乱搞男女关系,破鞋等等的罪名,就没有自愿发生的成年男女性关系乃天经地义的合法这么个概念。 所以流行捉奸,流行破鞋游街,结果还是小姐二奶满地都是,越禁越火,越压抑越饥渴难耐。。。;P
和教授有关吗,“教授”只是一个职称而已。
郭炜 发表于 2010-3-12 17:03

不知道双飞么。。。
比起诱奸学生的教授,嫖宿幼女的官员,这位教授还真不算什么。
道德上应该谴责批判,不过个人觉得这事法律没什么理由禁止……毕竟人家自己再怎么堕落又没影响到别人
虽然道德上令人不齿,但都是自愿行为,也没有对他人产生危害,不应以法律制裁。
小楼一夜戏青猫 发表于 2010-3-12 15:12


    {:2_73:}你口味太重了
看看
dddd-dh 发表于 2010-3-12 13:25
开始真想一脚踹您脸上呢,土鳖没事努力学习就好,但是土鳖还土鳖得有理,拉着几个脑残做例子就想来挤兑咱读书人.省省吧~~~
这到底危害哪门子社会了? 大家都高兴的事情。

无产阶级革命,妇女解放运动都是有性解放的,TG又不信教吃饱了撑的去管人家性生活啊?
  和美国人一个口味?
靠,为人师表的,还是得有基本的道德标准。
郭炜 发表于 2010-3-12 17:03


    就是说,最多只能3P、双飞,不能再多了
都是看多了小电影。
achtung 发表于 2010-3-12 14:13


   1对1的不要聚众

你看看刑法上面怎么写的再说了
dboy 发表于 2010-3-13 23:23

三人以上是含三人的:D
南艺的上到教授,下到学生,都被兄弟罚过!{:jian:}
郭炜 发表于 2010-3-15 16:47


    “三人以上”和“三人以上含三人”是有严格的不同的。
PRSOV 发表于 2010-3-12 13:31


    那请问:1.您愿意换老婆么|2.您是美国人么?
西秦掌柜 发表于 2010-3-12 19:59
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berettam92fs 发表于 2010-3-13 13:17
怎么不危害社会了?这玩意看着好玩,任他传播开来破坏家庭关系危害大了
社会最基本的构成元素就是家庭,我们现在的伦理道德还无法支持换妻这种行为
邪恶的问一句:说支持换妻的是不是还是每天看着A片有事没事撸一两管子的五将军党{:jian:}
中华大融合 发表于 2010-3-15 21:30
请问:1:您哪里看出我赞同换妻一说?我冒犯您了?美国政府法律规定可以换妻了?我怎么不知道?
      2:我是不是美国人与这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