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许可法的角度看政府网站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1:56:49
<P>从行政许可法的角度看政府网站建设</P>
<P>
    7月1日开始,行政许可法开始实行了,这无疑是中国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当然决不仅仅是法律界的大事。
    今天,在网上翻看了一下该法,突然想起一个与我们网友有关的一件小事了。既然是行政许可法,当然是规范政府的行为为主了。(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推广电子政务,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政府网站。既然是政府的网站,它的行为准则、规定就不能游离于相关法规之外,必须受相关法规的制约。网络的确是一个降低行政成本的好平台,很多政府网站附设的论坛也成了沟通民意、交换意见的好工具。那么,和行政许可法有什么关系呢?
    仔细一看,其实大有关系。很多网友在这些论坛里的发贴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关键字屏蔽而被禁止了,也就是说他们的特定活动不被政府允许,那么这样简单的操作方法符不符合有关法律呢?这之中大可斟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见对于一般的意见,不能这样简单的屏蔽了之。即使依据“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需要对某些行为作出控制,那也必须根据“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将必须屏蔽的关键字作一列表以告知网民、市民,并说明屏蔽理由。
   希望有关部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真正贯彻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的观念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每一方面。
    </P><P>从行政许可法的角度看政府网站建设</P>
<P>
    7月1日开始,行政许可法开始实行了,这无疑是中国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当然决不仅仅是法律界的大事。
    今天,在网上翻看了一下该法,突然想起一个与我们网友有关的一件小事了。既然是行政许可法,当然是规范政府的行为为主了。(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推广电子政务,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政府网站。既然是政府的网站,它的行为准则、规定就不能游离于相关法规之外,必须受相关法规的制约。网络的确是一个降低行政成本的好平台,很多政府网站附设的论坛也成了沟通民意、交换意见的好工具。那么,和行政许可法有什么关系呢?
    仔细一看,其实大有关系。很多网友在这些论坛里的发贴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关键字屏蔽而被禁止了,也就是说他们的特定活动不被政府允许,那么这样简单的操作方法符不符合有关法律呢?这之中大可斟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见对于一般的意见,不能这样简单的屏蔽了之。即使依据“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需要对某些行为作出控制,那也必须根据“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将必须屏蔽的关键字作一列表以告知网民、市民,并说明屏蔽理由。
   希望有关部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真正贯彻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的观念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每一方面。
    </P>
严重支持。
<P>论坛发帖子怕涉及不到行政许可</P>[em08]
<B>以下是引用<I>killxp</I>在2004-7-7 21:28:00的发言:</B>

<P>    仔细一看,其实大有关系。很多网友在这些论坛里的发贴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关键字屏蔽而被禁止了,也就是说他们的特定活动不被政府允许,那么这样简单的操作方法符不符合有关法律呢?</P>

<P>弃指这些,广东有线连电视中出现某些画面也同样才取屏蔽(画面转换),也许是中国特色的新闻自由吧!</P>[em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