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书记醉酒后驾警车肇事逃逸被拘15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9:01:55
昨天是新年第一天,有一则消息在侨乡青田快速传播:周国良被民警抓了!

  此公何许人?在青田,很多人对周国良并不陌生。他曾在青田多个政府部门任职,现职务是青田县林业局的纪检书记。

  周国良的被抓是在2010年第一天的凌晨。原因在一个字上:酒!

  肇事警车扬长而去

  2009年12月31日晚11时许,青田县城内的太鹤大桥上,一辆蓝白相间的本田警车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给撞了。

  小车的主人姓林,是一位华侨商会会长。让他愤怒的是,这辆警车肇事后,未作片刻停顿,竟扬长而去。

  警察怎么能这样,太不像话了!他立刻报警。

  肇事者是林业局纪检书记

  接到报警后,当晚负责酒驾排查的青田县交警大队郭副大队长立即布置设卡追查。

  昨天下午,郭副大队长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就分析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据郭副大队长介绍,肇事警车逃逸后,交警以现场为中心,两边设卡组织排查。

  昨天凌晨3时许,交警在县城一小区楼下发现了停放在这里的肇事警车,并找到了驾驶人员的住处。交警费了很大的劲把门叫开后,才得知驾驶人是青田县林业局纪检书记周国良。

  喝迎新酒,醉得不轻

  打开房门后,面对交警的周国良刚从床上爬起,一脸迷糊,浑身散发着一股酒气。交警当即把他带走,通过仪器检测,他的体内酒精浓度达到了 150mg/100ml,属典型的醉酒驾驶。郭副大队长说,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就是醉驾了,周国良达到150mg/100ml,是醉得不轻了。

  据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当晚周国良参加了一个聚餐,喝的是辞旧迎新酒,他喝了不少。

  他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

  周国良开的警车属于青田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平时有专人驾驶。据有关知情人士介绍,周国良平时就经常驾驶该车,但他肯定没有警车准驾证。

  周国良到底有没有警车准驾证?记者求证郭副大队长,他表示不清楚,准驾证是公安局后勤科发的。因为昨天是假日,记者没有联系上青田公安局后勤科有关人士。

  网友普遍认为,此事暴露出警车管理的混乱。驾驶警车有严格规定,首先要有警车准驾证,其次,警车应该在执行公务时使用,而不是这样的公车私用。

  醉酒、私驾警车、肇事逃逸,在人们作别2009年之际,没想到又曝出了这么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

  新年凌晨,警方作出决定:周国良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http://news.sina.com.cn/s/2010-01-02/043119384461.shtml昨天是新年第一天,有一则消息在侨乡青田快速传播:周国良被民警抓了!

  此公何许人?在青田,很多人对周国良并不陌生。他曾在青田多个政府部门任职,现职务是青田县林业局的纪检书记。

  周国良的被抓是在2010年第一天的凌晨。原因在一个字上:酒!

  肇事警车扬长而去

  2009年12月31日晚11时许,青田县城内的太鹤大桥上,一辆蓝白相间的本田警车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给撞了。

  小车的主人姓林,是一位华侨商会会长。让他愤怒的是,这辆警车肇事后,未作片刻停顿,竟扬长而去。

  警察怎么能这样,太不像话了!他立刻报警。

  肇事者是林业局纪检书记

  接到报警后,当晚负责酒驾排查的青田县交警大队郭副大队长立即布置设卡追查。

  昨天下午,郭副大队长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就分析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据郭副大队长介绍,肇事警车逃逸后,交警以现场为中心,两边设卡组织排查。

  昨天凌晨3时许,交警在县城一小区楼下发现了停放在这里的肇事警车,并找到了驾驶人员的住处。交警费了很大的劲把门叫开后,才得知驾驶人是青田县林业局纪检书记周国良。

  喝迎新酒,醉得不轻

  打开房门后,面对交警的周国良刚从床上爬起,一脸迷糊,浑身散发着一股酒气。交警当即把他带走,通过仪器检测,他的体内酒精浓度达到了 150mg/100ml,属典型的醉酒驾驶。郭副大队长说,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就是醉驾了,周国良达到150mg/100ml,是醉得不轻了。

  据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当晚周国良参加了一个聚餐,喝的是辞旧迎新酒,他喝了不少。

  他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

  周国良开的警车属于青田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平时有专人驾驶。据有关知情人士介绍,周国良平时就经常驾驶该车,但他肯定没有警车准驾证。

  周国良到底有没有警车准驾证?记者求证郭副大队长,他表示不清楚,准驾证是公安局后勤科发的。因为昨天是假日,记者没有联系上青田公安局后勤科有关人士。

  网友普遍认为,此事暴露出警车管理的混乱。驾驶警车有严格规定,首先要有警车准驾证,其次,警车应该在执行公务时使用,而不是这样的公车私用。

  醉酒、私驾警车、肇事逃逸,在人们作别2009年之际,没想到又曝出了这么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

  新年凌晨,警方作出决定:周国良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http://news.sina.com.cn/s/2010-01-02/043119384461.shtml
{:cha:}大不了被免职。。过N个月再复出。。。{:cha:}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10-1-2 16:57


    发生这样子的事,如果免职了,重新起用的可能貌似不大
opop6234 发表于 2010-1-2 17:01
有那么多被免职的官员都重新起用了;funkTG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啊!:L
三界外 发表于 2010-1-2 17:56

他犯的事貌似是个人的事,不是为了公事吧,这对是否重新起用应是起点作用的吧
  酒后驾车,而且肇事逃逸,开车人是林业局纪委书记……要不是被撞的是华侨商会会长,这事情怕没有这样处理呢。
回复 6# 新侨联委员
青田华侨商会会长多如牛毛.
  对,当地华侨商会会长很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1-2 18:10


    主要是青田人出外的地方很多,每个地方都有一个会长.
  当地侨联很活跃。
三界外 发表于 2010-1-2 17:56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复出的定义是什么?其实在中国的官场,犯了错的人(不包括受到刑事处罚的)虽然免职,但是基本不会免级(行政级别),事情过去之后一般会安排一个职位,我觉得看这个职位是什么很重要:如果是个无聊的职位的话,那么和不复出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个实权职位甚至还是一把手的职位的话,就有问题了。
ytgk9999 发表于 2010-1-2 18:25
对此,我有一种想法,咱们是不是应该将公务员和官员分开?应该说,二者的权力、责任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对二者犯错的容忍度也是有本质不同,这也就避免了对某些官员因某些原因引致的免职!
另外,是不是应该对行政奖、惩给予严谨的定义?
三界外 发表于 2010-1-2 20:28

  不知道你的这种想法是不是西方行政通行的“政务官”“事务官”的区分呢,我觉得这么做还是可行的哦~
ytgk9999 发表于 2010-1-2 20:30
我觉得那样区分更符合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如山西的矿难导致省长去职,应该说,那么多人遇难,必须有人担责!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国的一省相当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省长相当于一国政府首脑,如此让省长去职,是不是该重新思考一下呢?[:a12:]
太不和谐鸟{:3_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