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人发行政区划哦贴子,说说我的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56:05
下面这个贴子很久以前在其他论坛发过;今天再拿出来给大家讨论讨论;
献丑了。

看了那么多关于行政区划的帖子,总结起来包含有这几点:
1. 分省,2,省县直辖;3,还原市镇本义;4,关于行政区划名称的分歧。
我来说说我的方案:
      本人是支持分省和省县直辖的,因为这有利于精简政府部门机构、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对于还原市镇本义,我也是支持的;按照我现在的理解,应该还原市和城的本义,城----指某个城池,当然现在已经没有城墙也就没有城池了,现在的定义应该指城区;譬如我们的长辈都会说:"进城办事",而不会象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说:"去市里办事";市----本义是指市场,以前好多城的内部会有东市、西市来标识某个市场比较集中的地点等;对于现在人对市的意义理解的误读,我的行政区划方案中将会彻底的抛弃“市”这个概念,使用更准确的“城”这个名称。

1. 全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分为一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三级行政区(严格来说不是行政区了);一级行政区包含郡和都、以及现有的行政特区, 郡作为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划分全部国土;都即首都,最多再有一个陪都;全国统一化分为郡,没有直辖市;特区主要是用在现有的港澳地区。
2. 二级行政区包含,县和城;这里的城是指的是城区所在地,应该说不是一种行政区划上的意义;每个郡内的地域全部划分为县,郡直接管理县;也就是说县边布郡的每一寸土地
3. 三级行政区是乡、镇和县辖城,在县下设乡,乡边布县的每一寸土地,这里的镇和县辖城也不是一级行政
4.对于城镇的解释;城是某个现有的城区(要达到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由城区向外延伸的一定区域,从区划上来说这个区域属于某个县或者可以横跨几个县,当然在这个区域内部的内部事务可以不受县管辖,直接隶属于郡;由于各个城的规模大小和重要性的不一致,如上海城和镇江城;所以要对城进行分类,分为郡辖城和县辖城;县辖城和郡辖城的政权规模是不同的,郡辖城的政权比较完善,县辖城的政权规模级别应该类似现在的城中某个区政府级别;镇的概念同城类似,直接隶属于县
5. 最基本的基层区划(组织)是自治社区,没有政权的表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分为三类;一类是城下划分的各类社区,二类是镇下划分的社区,三类是乡下划分的自然村, 当然关于社区的名称还可以考虑用别的,如:坊
6. 郡的治所设在某个县或者某个郡辖城; 每个县的机构设在县下辖的乡、镇或者县辖城里;郡和县的政府机构仅仅驻在某地,不参予驻地的治理,不象现在的上海市政府既要治理城区还要治理下属的县
      
       总体来说是点面结合,面是固定的,点是流动的; 郡和县是面,划分全部国土,郡和县、乡的地域一经确定就不会更改; 城镇是点,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居民生活工作的点,城镇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设置和变动。)
注意特点是:⑴还原城、市本义,⑵以及将镇的调到县直辖。 面有:郡-县-乡,点有:城、镇;面固定不动,用来表示籍贯很方便;不用“市”用“城”,对于现在人们的观念不会产生误解和概念的混淆模糊,也很容易理解,相对来说是比较可行的下面这个贴子很久以前在其他论坛发过;今天再拿出来给大家讨论讨论;
献丑了。

看了那么多关于行政区划的帖子,总结起来包含有这几点:
1. 分省,2,省县直辖;3,还原市镇本义;4,关于行政区划名称的分歧。
我来说说我的方案:
      本人是支持分省和省县直辖的,因为这有利于精简政府部门机构、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对于还原市镇本义,我也是支持的;按照我现在的理解,应该还原市和城的本义,城----指某个城池,当然现在已经没有城墙也就没有城池了,现在的定义应该指城区;譬如我们的长辈都会说:"进城办事",而不会象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说:"去市里办事";市----本义是指市场,以前好多城的内部会有东市、西市来标识某个市场比较集中的地点等;对于现在人对市的意义理解的误读,我的行政区划方案中将会彻底的抛弃“市”这个概念,使用更准确的“城”这个名称。

1. 全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分为一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三级行政区(严格来说不是行政区了);一级行政区包含郡和都、以及现有的行政特区, 郡作为国家的一级行政区,划分全部国土;都即首都,最多再有一个陪都;全国统一化分为郡,没有直辖市;特区主要是用在现有的港澳地区。
2. 二级行政区包含,县和城;这里的城是指的是城区所在地,应该说不是一种行政区划上的意义;每个郡内的地域全部划分为县,郡直接管理县;也就是说县边布郡的每一寸土地
3. 三级行政区是乡、镇和县辖城,在县下设乡,乡边布县的每一寸土地,这里的镇和县辖城也不是一级行政
4.对于城镇的解释;城是某个现有的城区(要达到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由城区向外延伸的一定区域,从区划上来说这个区域属于某个县或者可以横跨几个县,当然在这个区域内部的内部事务可以不受县管辖,直接隶属于郡;由于各个城的规模大小和重要性的不一致,如上海城和镇江城;所以要对城进行分类,分为郡辖城和县辖城;县辖城和郡辖城的政权规模是不同的,郡辖城的政权比较完善,县辖城的政权规模级别应该类似现在的城中某个区政府级别;镇的概念同城类似,直接隶属于县
5. 最基本的基层区划(组织)是自治社区,没有政权的表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分为三类;一类是城下划分的各类社区,二类是镇下划分的社区,三类是乡下划分的自然村, 当然关于社区的名称还可以考虑用别的,如:坊
6. 郡的治所设在某个县或者某个郡辖城; 每个县的机构设在县下辖的乡、镇或者县辖城里;郡和县的政府机构仅仅驻在某地,不参予驻地的治理,不象现在的上海市政府既要治理城区还要治理下属的县
      
       总体来说是点面结合,面是固定的,点是流动的; 郡和县是面,划分全部国土,郡和县、乡的地域一经确定就不会更改; 城镇是点,是工业社会发展的居民生活工作的点,城镇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设置和变动。)
注意特点是:⑴还原城、市本义,⑵以及将镇的调到县直辖。 面有:郡-县-乡,点有:城、镇;面固定不动,用来表示籍贯很方便;不用“市”用“城”,对于现在人们的观念不会产生误解和概念的混淆模糊,也很容易理解,相对来说是比较可行的
这种方法成本巨大。可行性不高
行政区划的本意应该还是精简机构和提高行政效率。那么就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不应该全部推倒重建。至于叫什么名字意义不大,也学这种新改的名字更符合中国的历史,但存在成本和延续性的问题。

机构改革现在难点主要在人员的改革。怎样做到能上能下,有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当然这种下是淘汰的意思。
现在的行政区划好不好都不用改,改了之后不好怎么办?再改?这不是没事瞎折腾么?
这么繁琐巨大的变革在现在中国办不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太大。

直接就说最关键的节点上→城市,反对那种摊大饼似的城市发展规划,那样庞大低效的城市只会越来越不利于人员和物资的流动,一个城市应该分成几个功能城区,城区之间用各种高速交通联系即可。
又见当代王莽~
一百年来哪个国土基本未变的国家大改行政区划的。一个中等城市改名、一个地级市新设的成本都要数以亿计,何况全国大折腾:L


回复 1# loyalman
说到这个,给个另外观点的图和说明,大家别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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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级行政区方面:自治区改省(这个很有难度,牌坊、心理比长远更重要),中国内地划分为27个省、4个直辖市,加强中央集权,为消除民族对立,避免自治区被误会为某个民族的自治区,实现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和中华民族下的融合做基础;推行“两实两虚”政府机构设置,即省、县市两个实级,地区、乡镇两个虚级。地区行署和乡公所分别作为省政府、县政府派出机构,大幅度减少冗员。

2、在县方面:省直辖县,在尊重历史沿革、重视地名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适度合并一些小县,扩大县的管辖地区,以增强县级行政区的经济和财政能力,最终把县的数量减少1800-1900个左右。

3、在市方面:分为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地级市和地区设立省辖市,考虑到历史沿革和行政体系,将大的地级市仍然为地厅级别的市,在一些原地区设立的市为县级级别的市。但无论设置地级市还是县级市应该首先着眼于区域经济城市的作用,划小市域面积主要是为了打破地方主义,迫使加强各级经济工业带/区域内的经济协作(强化了省发改委的作用);对于历史上行政区划变革形成的370多个县级市,处置方案之一是:恢复县的名称,但设立在原县级市的市区基础上设立副县级的县辖市。
县辖市实行市治乡派。设立各级市的前提,是为了加速城市化,早日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尤其县辖市在县域内又起到经济中心的作用,离家不远也符合我国居民乡土情绪。要注意一点是当前对县改市陷入了矛盾:县热衷改为市,那么经济发展起来后全国的县都改为市?下一步改称为什么?

4、市辖区方面:直辖市、地级省辖市下辖区,同时增加直辖市、地级省辖市的市辖区数量,缩小直辖市的面积,打破设立大而全的市的地方主义;县级市(和副县级县辖市)设立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较低级别的县辖市以下设立居委会。

5、专员行署:在省管县和省辖市后,面对平均管辖50-130个县市带来的难度,可以设立专员行署。专员行署不作为一级政府,而是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协助处理一些事务。考虑历史沿革,专员行署驻地为原地区驻地。

6、乡镇方面:不再设立乡镇政府,而是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地位略低于县辖市,解决乡镇一级普遍财政破产,财政供养人员庞大的难题。设立乡镇公所或者乡镇办事处,不必设立与上级政府一样的对等对口的机构。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该遵循“精干、高效、综合”等原则,设立若干综合性机构。乡镇作为基层行政组织,不是一级政权,因此无需对应设立原本就是花架子、造成财政负担的乡镇人大和政协。

7、民族自治:有关的自治州、盟、旗、自治县、民族县、苏木、民族乡等民族自治行政区中,不具备设立省辖市的自治州和盟撤销,旗、自治县、民族县、苏木、民族乡改为对应的行政级别县、乡等。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民族之间事务,但秉承各个民族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

8、经济和综合区域:除了环渤海、长江中下游、珠三角等三大沿海工业带,还增加次级经济区域和二级经济区域,实现全国的工业化和区域协作。设立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的流域发展规划管理局,协调、统筹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协调和环境治理、保护,直属于发改委或者更提高到国务院。

9、乡村:实行乡村合并和土地整理,把贫瘠、偏远和生态脆弱、地质灾害严重的乡村居民迁往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县级城市化积聚乡村人口,可以适度引入生态移民。

回复 1# loyalman
说到这个,给个另外观点的图和说明,大家别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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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级行政区方面:自治区改省(这个很有难度,牌坊、心理比长远更重要),中国内地划分为27个省、4个直辖市,加强中央集权,为消除民族对立,避免自治区被误会为某个民族的自治区,实现民族之间的真正平等和中华民族下的融合做基础;推行“两实两虚”政府机构设置,即省、县市两个实级,地区、乡镇两个虚级。地区行署和乡公所分别作为省政府、县政府派出机构,大幅度减少冗员。

2、在县方面:省直辖县,在尊重历史沿革、重视地名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适度合并一些小县,扩大县的管辖地区,以增强县级行政区的经济和财政能力,最终把县的数量减少1800-1900个左右。

3、在市方面:分为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地级市和地区设立省辖市,考虑到历史沿革和行政体系,将大的地级市仍然为地厅级别的市,在一些原地区设立的市为县级级别的市。但无论设置地级市还是县级市应该首先着眼于区域经济城市的作用,划小市域面积主要是为了打破地方主义,迫使加强各级经济工业带/区域内的经济协作(强化了省发改委的作用);对于历史上行政区划变革形成的370多个县级市,处置方案之一是:恢复县的名称,但设立在原县级市的市区基础上设立副县级的县辖市。
县辖市实行市治乡派。设立各级市的前提,是为了加速城市化,早日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尤其县辖市在县域内又起到经济中心的作用,离家不远也符合我国居民乡土情绪。要注意一点是当前对县改市陷入了矛盾:县热衷改为市,那么经济发展起来后全国的县都改为市?下一步改称为什么?

4、市辖区方面:直辖市、地级省辖市下辖区,同时增加直辖市、地级省辖市的市辖区数量,缩小直辖市的面积,打破设立大而全的市的地方主义;县级市(和副县级县辖市)设立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较低级别的县辖市以下设立居委会。

5、专员行署:在省管县和省辖市后,面对平均管辖50-130个县市带来的难度,可以设立专员行署。专员行署不作为一级政府,而是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协助处理一些事务。考虑历史沿革,专员行署驻地为原地区驻地。

6、乡镇方面:不再设立乡镇政府,而是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地位略低于县辖市,解决乡镇一级普遍财政破产,财政供养人员庞大的难题。设立乡镇公所或者乡镇办事处,不必设立与上级政府一样的对等对口的机构。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该遵循“精干、高效、综合”等原则,设立若干综合性机构。乡镇作为基层行政组织,不是一级政权,因此无需对应设立原本就是花架子、造成财政负担的乡镇人大和政协。

7、民族自治:有关的自治州、盟、旗、自治县、民族县、苏木、民族乡等民族自治行政区中,不具备设立省辖市的自治州和盟撤销,旗、自治县、民族县、苏木、民族乡改为对应的行政级别县、乡等。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处理民族之间事务,但秉承各个民族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

8、经济和综合区域:除了环渤海、长江中下游、珠三角等三大沿海工业带,还增加次级经济区域和二级经济区域,实现全国的工业化和区域协作。设立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的流域发展规划管理局,协调、统筹区域开发建设、产业协调和环境治理、保护,直属于发改委或者更提高到国务院。

9、乡村:实行乡村合并和土地整理,把贫瘠、偏远和生态脆弱、地质灾害严重的乡村居民迁往条件较好的地区,通过县级城市化积聚乡村人口,可以适度引入生态移民。


县辖市分为一级与二级,主要考虑城市规模、历史沿革、财政分配和政府机构的问题。

1、从历史沿革来看,如果执行县级市改回县的方案,那么原县级市的市区可以设立一个县辖市,为了更好实现改革,有必要将这些原县级市的市区设立一级县辖市,行政级别上可以定为副县级,以减轻抵触。

2、从城市规模来看,我国有些小城市规模有大有小,小者不到10万,大者超过50万,显然10万和50万的市,还是应该有区别,从而避免类似浙江龙港镇(人口超过20万,却是一个镇,镇以下还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的尴尬。但人口较少的市,如果设立街道办事处显然说不过去了。

3、财政分配方面,个人认为1.5万人口以上的人口聚居区达到一定经济指标即可设立城市,但是这类城市人口差别与上述说的城市人口和经济实力可以差别较大,因此需要确定不同财政分配比例,分为一级和二级也可以较好区别对待。

4、政府机构设置方面,管理1.5-10万人口的城市的市政府显然不能与管理10-50万人口的城市的市政府同等设立类似政府机构,而且中国国情历来就是中央不做具体规定的,地方必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避免政府机构膨胀,做一些硬性约束是必要的。

此外,我个人认为行政区的设立,既要考虑发展需要,本质上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又需要历史沿革和文化习惯,行政区划地名也是一笔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保留还是要尽量保留,不注意历史底蕴不就是改革开放的一大失误么!

----完毕,大家发贺电啊!嘿嘿

县辖市分为一级与二级,主要考虑城市规模、历史沿革、财政分配和政府机构的问题。

1、从历史沿革来看,如果执行县级市改回县的方案,那么原县级市的市区可以设立一个县辖市,为了更好实现改革,有必要将这些原县级市的市区设立一级县辖市,行政级别上可以定为副县级,以减轻抵触。

2、从城市规模来看,我国有些小城市规模有大有小,小者不到10万,大者超过50万,显然10万和50万的市,还是应该有区别,从而避免类似浙江龙港镇(人口超过20万,却是一个镇,镇以下还设立6个街道办事处)的尴尬。但人口较少的市,如果设立街道办事处显然说不过去了。

3、财政分配方面,个人认为1.5万人口以上的人口聚居区达到一定经济指标即可设立城市,但是这类城市人口差别与上述说的城市人口和经济实力可以差别较大,因此需要确定不同财政分配比例,分为一级和二级也可以较好区别对待。

4、政府机构设置方面,管理1.5-10万人口的城市的市政府显然不能与管理10-50万人口的城市的市政府同等设立类似政府机构,而且中国国情历来就是中央不做具体规定的,地方必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了避免政府机构膨胀,做一些硬性约束是必要的。

此外,我个人认为行政区的设立,既要考虑发展需要,本质上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又需要历史沿革和文化习惯,行政区划地名也是一笔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保留还是要尽量保留,不注意历史底蕴不就是改革开放的一大失误么!

----完毕,大家发贺电啊!嘿嘿
楼主的想法和我的想法差不多

郡县乡 是面  镇城是点
我国历史上多数是三级制,国家大用三级制好。县以下不论。
州、郡、县,
道、州、县,
路、州、县,
省、府、县
两级郡县的秦和隋都短命。
省辖县,我看是县长要享受地级市待遇吧。一下冒出这么多市级官员,虽然顶着县的头衔。
县以下,各地自己看着办,因地制宜。
何况现在城市化趋势。重点在市区。
血花刀剪 发表于 2010-1-1 10:53

很多,你不知道而已。
赞同六楼的观点....
新疆如果重新改省,维吾尔整个民族都会叛变。如果撤销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人会否叛变,发生武装起义。
就我所知,朝鲜人甚至半岛人都把延边当成自己民族的私有领土和财产。康熙销藩都遇到叛乱,汉武帝推恩令也都有叛乱。
给了少数民族的土地,汉族再想讨回就不容易了。民族的周期要长于国家。汉族才只有中国的36%的土地,毛主席在50年代在民族问题上太过于理想主义了。
:L兰州在考公务员吗?
changjiang1980 发表于 2010-1-1 18:25

叛变?八百万国民党都消灭了,怕什么。
楼主和蒙元有仇{:3_82:}另外要真这么改,那武汉就是名副其实的全国最大县城了。。。
还是不要折腾的好
实际上现有的管理层次是违法的。。。
songgong 发表于 2010-1-1 12:42

好什么好 汉州 唐道本来是非常设的中央派出机构 结果成了割据势力
宋路加四帅 冗员一大堆 明清的省本来派按察使 布政使 指挥使 慢慢的又常设巡抚 总督 相互挚肘

中国的王朝就是在衰败和松散的过程中 用虚职搞平衡 搞得官越来越多 花销越来越大 百姓越来越苦
结果不能挽救衰败 反而成为完蛋的因素之一

不过我是赞同三级的 因为人口多了一个数量级 政府职能也远非过去可比
点面结合; 面:省、县、乡;
点: 市(都)、城、镇;

中央:  省、都
省: 县、市
县: 县辖城、镇
乡: 自然村

市: 区、街道、社区
城: 街道、社区
镇: 社区
基本觉得,暂时不要大折腾,最多搞一个省试点
据说我们安徽好像有行政区划调整,上次两会也在说
不知道怎么样,可怜我们大泗州,被拆的四零八落的
造成皖北一带牛的城市不多。。。。。


没什么具体研究,随便谈谈。

觉得有2级就够了,取消市一级:省+县(区),现在通讯这样发达,扁平化结构效率更高。
中等以上城市中建成区域大 人口密集的叫**区,其他的如大城市城郊结合部 小城市 乡镇 农村都划到县一级,县与区平级。
县区人口规模以10-30万为宜,这样全国可划分成6000个左右的地方单位。

看过 美国城市化 一书,美国的发展脉络是城市化——大都市化——都市区化——大都市区化,中国肯定也是这个路线,随着城乡一体化,城市的边界会逐渐模糊,所以保持臃肿的市级政府未必明智,划分成区和县管理区域和责任就明确多了,也方便控制ZF规模,区县关系由省一级协调,我想一个省管理百八十个单位难度不会很大吧!

没什么具体研究,随便谈谈。

觉得有2级就够了,取消市一级:省+县(区),现在通讯这样发达,扁平化结构效率更高。
中等以上城市中建成区域大 人口密集的叫**区,其他的如大城市城郊结合部 小城市 乡镇 农村都划到县一级,县与区平级。
县区人口规模以10-30万为宜,这样全国可划分成6000个左右的地方单位。

看过 美国城市化 一书,美国的发展脉络是城市化——大都市化——都市区化——大都市区化,中国肯定也是这个路线,随着城乡一体化,城市的边界会逐渐模糊,所以保持臃肿的市级政府未必明智,划分成区和县管理区域和责任就明确多了,也方便控制ZF规模,区县关系由省一级协调,我想一个省管理百八十个单位难度不会很大吧!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变
要简化行政区划 提高行政效率 最根本还是要提高基层民主 放权给地方
通过跨行政区划设立城市是遏制城市无限制扩张的不错想法
施行郡县制最好,州一级只设监察法院民委公安这些班子,没有行政班子。全国人大直接由各郡人大直选。
changjiang1980 发表于 2010-1-1 18:25


    如果这样真的叛乱的话、
那是 因为不这样 早晚也打算叛乱

否则 就是 心里有点 不舒服,也 不会 走 极端
少折腾
改是不可能的  意淫是快乐的
把违宪的东西去掉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