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社区”现巨贪村官 城郊农村变敛财“热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27:57
http://npc.people.com.cn/GB/10665125.html监督制度不健全,村务信息不透明,是一些地方村干部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

  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党支部书记刘怀寅,因土地征用拆迁受贿960多万元近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怀寅所收受贿赂中,95%以上与土地征用、拆迁有关。

  据刘怀寅案专案组人员介绍,在藕塘村,集体土地无需履行国有土地招、拍、挂的程序,只要村里答应就可以转让。凭借自己的威望,刘怀寅在村里说一不二。只要他答应,就可以转让土地;只要他答应,就可以缓付、少付村民土地补偿金、拆迁费。刘怀寅一句话可以给开发商带来百万元经济利益,也可以为开发商减少百万元经济支出。

  刘怀寅案发时,仍有开发商拖欠藕塘村的补偿金等费用。专案组还查处了藕塘村多达600余万元的小金库,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长期致力于社会纠纷研究的社会学家接受本刊采访时指出,刘怀寅案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腐败典型案例。村级政治腐败,尤其是村改社居委的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权力寻租,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期社会冲突频繁、激烈的问题多发区。

  受访专家认为,村干部腐败虽然事后查处可起到震慑作用,但村民利益受损已成定局,导致“案结访未了”,群体性事件激增,应当防患于未然,加强事前预警机制建设,遏制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村干部腐败势头蔓延。

  “小村官”肆意敛财

  近年来,安徽合肥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许多郊区农村变成了市区,商品房社区林立,交通便捷。但是,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一些村干部凭借职务便利大肆敛财,涉案金额逐渐增大。安徽省查办的涉农案件中,5万元以上大案约占1/3,2007年超过50%,2008年则超过57%。

  这种现象在刘怀寅案中尤其明显。2001年,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刘怀寅的帮助下,以挂牌方式征得藕塘村约19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城建公司总经理汪强找到刘怀寅,提出征地价格每亩优惠2万元,优惠的价款给刘怀寅一半作为好处费,刘怀寅表示同意。土地出让协议签订后,汪强在2003年两次送给刘怀寅人民币80万元。2006年底至2007年间,城建公司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格650元的低价卖给刘怀寅6套门面房,总售价低于市场价70多万元。

  此外,有些开发商给刘怀寅行贿款动辄上百万元,而开发商则利用刘怀寅所开的方便之门获取高于行贿款数倍的利益。2005年,安徽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宇公司)在向藕塘村购买土地开发“君尚金谷园”小区过程中,资金困难,刘怀寅同意藕塘村以出资与金宇公司合作开发的形式少收金宇公司土地补偿费600万元。为表示感谢,金宇公司董事长彭守标分别于2007年、2008年,两次送给刘怀寅现金共200万元。

  在城市快速扩张进程中,类似藕塘村干部腐败引发的村民群体下访事件并不鲜见。合肥市包河区隆岗村(已改名隆岗社居委)曾因为经济快速发展被冠以“安徽第一村”的美誉。但是,由于该村村级账目混乱不清,失地村民权益受损,基本生活缺乏保障,村民2004年群体下访持续不断,拉横绳阻拦市区交通,连续多次围堵省政府。2005年,隆岗村原党委书记宋业贤贪污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此外,合肥包河区原青年村(改名青年社居委)党委书记许明祥受贿2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近日,蜀山区原洪岗村村委会主任(改名洪岗社居委)孙礼春涉嫌受贿30多万元又被提起公诉。

  “案结访未了”

  尽管刘怀寅已被判刑,但其后遗症仍困扰着村民。村民们和社居委、开发公司协商都没有结果,多次到合肥市信访局和安徽省信访局下访,依然得不到解决,只得屡次进京下访。有的甚至不得不围堵省政府大门、上街拦截马路等过激方式进行维权。

  “刘怀寅收了开发商的钱,村民利益成了牺牲品。”藕塘村民闫志清说,藕塘村新庄、长沟埂两个村民组200多户村民于2005年签下了拆迁安置协议,由合肥市城建开发公司负责建设新荷园小区安置村民,协议规定安置房最初是6层,过不久却变成了11层,后来楼层数又多次增加,城建公司还多建了1万多平方米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这些变更都未和安置户沟通,也没有公示过。

  2008年10月,安置小区竣工封顶,村民们发现房子存在通风、透光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合肥建委《关于新荷园项目投诉处理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显示:为减少建筑占地而设计的一梯6户、一梯8户的住宅,该项目在个别户型中出现走道偏长、客厅对着开口式天井采光,窗户偏置形成室内局部光线不足,下水管影响窗户采光等缺陷。

  2008年12月,拆迁户集体抗议,不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地方政府派出公安人员在安置小区附近划定警戒区,为施工单位保驾护航。因拆迁户和警方发生冲突,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名义拘留了2名拆迁户。其后,在拆迁户频繁下访要求放人的的诉求下,2名拆迁户在被拘留7天后,才重获自由。

  村务不公开让少数村干部的暗箱操作有了可乘之机。藕塘村村民朱宝华说,三里庙村民组有5口水塘、坟地等60多亩集体土地,被开发商征用后到底卖了多少钱?仓库、牛棚等村集体所有财产如何处置的?村集体土地出租费用数十万是否进入村集体账目?村民们对这些都毫不知情。村委会也没向村民作过任何解释。直到刘怀寅案发后,村民才知道他与合肥城建公司总经理汪强、金宇公司董事长彭守标等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大量的暗箱交易。

  维权困难在其他村子同样存在。包河区隆岗村村民反映原村党委书记宋业贤等人经济和作风问题,累计有48项,村民刚开始向市、区、乡等各级政府一直反映,前后历时约有2年时间,都没有得到回复,如石沉大海。村民们连续三天上街阻断交通,但三天里仍没有一位领导或干部来劝解看望。一直到最后,村民们多次在安徽省政府大门口聚集下访,才得到上级领导关注。

  城郊农村变敛财“热土”

  “上世纪90年代农村税费征收是主要矛盾,现在农村的大多数纠纷是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尤其是在城市郊区,土地征用以及拆迁等问题更是凸显。”长期致力于研究社会纠纷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黄家亮分析说,如果不重视这类问题,即使高楼建了,马路修了,老百姓却要花费好几十年的时间不断下访,耗费大量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而且还会引发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他认为,监督制度不健全,村务信息不透明,是村干部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犯罪主体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会计为主,他们利用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大肆敛财。刘怀寅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实际上属于城郊农村,正是征地和开发建设的“热土”。

  安徽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何平认为,村民民主虚化、管理制度漏洞、监督机制乏力是村级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变成“村委会自治”甚至个别“村干部自治”。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权力决策机构,没有任何实在的程序和机制予以保障。

  而且,一些地方出现“村官”腐败问题时,村、镇、县(区)等各级干部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均沾,官官相护,农民维权更加艰难。刘怀寅案发前,藕塘村村民多次向乡镇、县区等各级政府反映问题,不仅得不到处理,还被压制和报复。最终,刘怀寅受贿案案发是因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汪强受贿案被查处而引发的,而非村民举报。

  黄家亮分析认为,应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村干部腐败,需要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加强基层干部犯罪预警机制建设,比如实行干部财产申报、财产公示,把村务公开真正贯彻落实,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纳入重要议程,加大对村干部制度化管理监督力度,以营造文明的基层政治生态。http://npc.people.com.cn/GB/10665125.html监督制度不健全,村务信息不透明,是一些地方村干部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

  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党支部书记刘怀寅,因土地征用拆迁受贿960多万元近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怀寅所收受贿赂中,95%以上与土地征用、拆迁有关。

  据刘怀寅案专案组人员介绍,在藕塘村,集体土地无需履行国有土地招、拍、挂的程序,只要村里答应就可以转让。凭借自己的威望,刘怀寅在村里说一不二。只要他答应,就可以转让土地;只要他答应,就可以缓付、少付村民土地补偿金、拆迁费。刘怀寅一句话可以给开发商带来百万元经济利益,也可以为开发商减少百万元经济支出。

  刘怀寅案发时,仍有开发商拖欠藕塘村的补偿金等费用。专案组还查处了藕塘村多达600余万元的小金库,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长期致力于社会纠纷研究的社会学家接受本刊采访时指出,刘怀寅案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腐败典型案例。村级政治腐败,尤其是村改社居委的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权力寻租,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期社会冲突频繁、激烈的问题多发区。

  受访专家认为,村干部腐败虽然事后查处可起到震慑作用,但村民利益受损已成定局,导致“案结访未了”,群体性事件激增,应当防患于未然,加强事前预警机制建设,遏制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村干部腐败势头蔓延。

  “小村官”肆意敛财

  近年来,安徽合肥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许多郊区农村变成了市区,商品房社区林立,交通便捷。但是,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一些村干部凭借职务便利大肆敛财,涉案金额逐渐增大。安徽省查办的涉农案件中,5万元以上大案约占1/3,2007年超过50%,2008年则超过57%。

  这种现象在刘怀寅案中尤其明显。2001年,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刘怀寅的帮助下,以挂牌方式征得藕塘村约190亩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城建公司总经理汪强找到刘怀寅,提出征地价格每亩优惠2万元,优惠的价款给刘怀寅一半作为好处费,刘怀寅表示同意。土地出让协议签订后,汪强在2003年两次送给刘怀寅人民币80万元。2006年底至2007年间,城建公司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格650元的低价卖给刘怀寅6套门面房,总售价低于市场价70多万元。

  此外,有些开发商给刘怀寅行贿款动辄上百万元,而开发商则利用刘怀寅所开的方便之门获取高于行贿款数倍的利益。2005年,安徽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宇公司)在向藕塘村购买土地开发“君尚金谷园”小区过程中,资金困难,刘怀寅同意藕塘村以出资与金宇公司合作开发的形式少收金宇公司土地补偿费600万元。为表示感谢,金宇公司董事长彭守标分别于2007年、2008年,两次送给刘怀寅现金共200万元。

  在城市快速扩张进程中,类似藕塘村干部腐败引发的村民群体下访事件并不鲜见。合肥市包河区隆岗村(已改名隆岗社居委)曾因为经济快速发展被冠以“安徽第一村”的美誉。但是,由于该村村级账目混乱不清,失地村民权益受损,基本生活缺乏保障,村民2004年群体下访持续不断,拉横绳阻拦市区交通,连续多次围堵省政府。2005年,隆岗村原党委书记宋业贤贪污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此外,合肥包河区原青年村(改名青年社居委)党委书记许明祥受贿2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6年。近日,蜀山区原洪岗村村委会主任(改名洪岗社居委)孙礼春涉嫌受贿30多万元又被提起公诉。

  “案结访未了”

  尽管刘怀寅已被判刑,但其后遗症仍困扰着村民。村民们和社居委、开发公司协商都没有结果,多次到合肥市信访局和安徽省信访局下访,依然得不到解决,只得屡次进京下访。有的甚至不得不围堵省政府大门、上街拦截马路等过激方式进行维权。

  “刘怀寅收了开发商的钱,村民利益成了牺牲品。”藕塘村民闫志清说,藕塘村新庄、长沟埂两个村民组200多户村民于2005年签下了拆迁安置协议,由合肥市城建开发公司负责建设新荷园小区安置村民,协议规定安置房最初是6层,过不久却变成了11层,后来楼层数又多次增加,城建公司还多建了1万多平方米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这些变更都未和安置户沟通,也没有公示过。

  2008年10月,安置小区竣工封顶,村民们发现房子存在通风、透光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合肥建委《关于新荷园项目投诉处理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显示:为减少建筑占地而设计的一梯6户、一梯8户的住宅,该项目在个别户型中出现走道偏长、客厅对着开口式天井采光,窗户偏置形成室内局部光线不足,下水管影响窗户采光等缺陷。

  2008年12月,拆迁户集体抗议,不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地方政府派出公安人员在安置小区附近划定警戒区,为施工单位保驾护航。因拆迁户和警方发生冲突,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名义拘留了2名拆迁户。其后,在拆迁户频繁下访要求放人的的诉求下,2名拆迁户在被拘留7天后,才重获自由。

  村务不公开让少数村干部的暗箱操作有了可乘之机。藕塘村村民朱宝华说,三里庙村民组有5口水塘、坟地等60多亩集体土地,被开发商征用后到底卖了多少钱?仓库、牛棚等村集体所有财产如何处置的?村集体土地出租费用数十万是否进入村集体账目?村民们对这些都毫不知情。村委会也没向村民作过任何解释。直到刘怀寅案发后,村民才知道他与合肥城建公司总经理汪强、金宇公司董事长彭守标等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大量的暗箱交易。

  维权困难在其他村子同样存在。包河区隆岗村村民反映原村党委书记宋业贤等人经济和作风问题,累计有48项,村民刚开始向市、区、乡等各级政府一直反映,前后历时约有2年时间,都没有得到回复,如石沉大海。村民们连续三天上街阻断交通,但三天里仍没有一位领导或干部来劝解看望。一直到最后,村民们多次在安徽省政府大门口聚集下访,才得到上级领导关注。

  城郊农村变敛财“热土”

  “上世纪90年代农村税费征收是主要矛盾,现在农村的大多数纠纷是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尤其是在城市郊区,土地征用以及拆迁等问题更是凸显。”长期致力于研究社会纠纷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黄家亮分析说,如果不重视这类问题,即使高楼建了,马路修了,老百姓却要花费好几十年的时间不断下访,耗费大量社会资源和行政资源,而且还会引发社会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他认为,监督制度不健全,村务信息不透明,是村干部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犯罪主体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会计为主,他们利用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大肆敛财。刘怀寅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区,实际上属于城郊农村,正是征地和开发建设的“热土”。

  安徽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何平认为,村民民主虚化、管理制度漏洞、监督机制乏力是村级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一些地方,村民自治变成“村委会自治”甚至个别“村干部自治”。村民会议作为村民自治的权力决策机构,没有任何实在的程序和机制予以保障。

  而且,一些地方出现“村官”腐败问题时,村、镇、县(区)等各级干部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均沾,官官相护,农民维权更加艰难。刘怀寅案发前,藕塘村村民多次向乡镇、县区等各级政府反映问题,不仅得不到处理,还被压制和报复。最终,刘怀寅受贿案案发是因合肥市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汪强受贿案被查处而引发的,而非村民举报。

  黄家亮分析认为,应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村干部腐败,需要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加强基层干部犯罪预警机制建设,比如实行干部财产申报、财产公示,把村务公开真正贯彻落实,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纳入重要议程,加大对村干部制度化管理监督力度,以营造文明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