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杂谈] 拆迁死人是悲剧,用死人要挟活人更是悲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57:59
『成都』 [蓉城杂谈] 拆迁死人是悲剧,用死人要挟活人更是悲剧!(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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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位兄台  提交日期:2009-12-4 21:49:44 楼主

  写这样一篇文章,是打算挨骂的。因为只要说点有利于政府的话,就一定被骂,这好像是网络上的常态了。不过我觉得,真正的公平就应该有意见的交锋,就应该让当事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利,否则,还是不公平的。
  
  有一个基本问题是:这次拆迁也是属于市政工程,不是开发商开发楼盘,所以拆迁是用的财政经费,他索要的高额拆迁费用,真要给他,实际上也是用我们纳税人自己的钱去满足这一个家庭的欲望。更何况,他的房子本来就是违章建筑,政府面对违章建筑,竟因为拆迁有阻力就用纳税人的钱来补偿,本来就是值得斟酌的事情。
  
  另外汽油是她本人自己倒上去点燃的这没错吧?人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救下来的没错吧?医院晚几个小时宣布死亡就怎么蹊跷了?人上楼这么危险,没见家属去劝导;都烧成那样了,家属也没见上去营救,现在救下来,抢救无效死了,就晚几个小时宣布死亡,家属就接受不了了?早干嘛去了?
  
  尸体不愿意交给家属也很好解释。这些家属本来就有点问题,一是从另外一个帖子上的现场照片看,在救人的时候,家属还阻挠工作人员的营救;二是万一家属拉着尸体就去政府门口要钱怎么办?个人觉得,反倒是政府很多时候相对而言尊重死者、尊重人权,而其家属常常是把死者作为向政府社会索要利益的工具!
  
  当然,你说整件事政府部门没有一个责任,我觉得肯定是有的,有多大责任,你就负多大的责任。该警告也好、该记过也好、该撤职也好,该判刑也罢,只要于法有据,该怎么处理就该怎么处理?但是,何必非要在整个事件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就把他们描述得一定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呢?一定要把他们都宣传得个个都不是人,是禽兽畜生吗?都说政府掌握了话语权,我看啊,还是媒体才是掌握了话语权,说白就白,说黑就黑。
  
  逝者已矣,我同情死者,我也支持这个家庭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作出的努力和抗争,每个人都有要求更美好生活的权利!但我更相信社会公义,相信法律,不能把一切都凌驾于此之上。
  
  拆迁死人是悲剧,用死人要挟活人更是悲剧!『成都』 [蓉城杂谈] 拆迁死人是悲剧,用死人要挟活人更是悲剧!(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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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位兄台  提交日期:2009-12-4 21:49:44 楼主

  写这样一篇文章,是打算挨骂的。因为只要说点有利于政府的话,就一定被骂,这好像是网络上的常态了。不过我觉得,真正的公平就应该有意见的交锋,就应该让当事双方都有说话的权利,否则,还是不公平的。
  
  有一个基本问题是:这次拆迁也是属于市政工程,不是开发商开发楼盘,所以拆迁是用的财政经费,他索要的高额拆迁费用,真要给他,实际上也是用我们纳税人自己的钱去满足这一个家庭的欲望。更何况,他的房子本来就是违章建筑,政府面对违章建筑,竟因为拆迁有阻力就用纳税人的钱来补偿,本来就是值得斟酌的事情。
  
  另外汽油是她本人自己倒上去点燃的这没错吧?人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救下来的没错吧?医院晚几个小时宣布死亡就怎么蹊跷了?人上楼这么危险,没见家属去劝导;都烧成那样了,家属也没见上去营救,现在救下来,抢救无效死了,就晚几个小时宣布死亡,家属就接受不了了?早干嘛去了?
  
  尸体不愿意交给家属也很好解释。这些家属本来就有点问题,一是从另外一个帖子上的现场照片看,在救人的时候,家属还阻挠工作人员的营救;二是万一家属拉着尸体就去政府门口要钱怎么办?个人觉得,反倒是政府很多时候相对而言尊重死者、尊重人权,而其家属常常是把死者作为向政府社会索要利益的工具!
  
  当然,你说整件事政府部门没有一个责任,我觉得肯定是有的,有多大责任,你就负多大的责任。该警告也好、该记过也好、该撤职也好,该判刑也罢,只要于法有据,该怎么处理就该怎么处理?但是,何必非要在整个事件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就把他们描述得一定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呢?一定要把他们都宣传得个个都不是人,是禽兽畜生吗?都说政府掌握了话语权,我看啊,还是媒体才是掌握了话语权,说白就白,说黑就黑。
  
  逝者已矣,我同情死者,我也支持这个家庭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作出的努力和抗争,每个人都有要求更美好生活的权利!但我更相信社会公义,相信法律,不能把一切都凌驾于此之上。
  
  拆迁死人是悲剧,用死人要挟活人更是悲剧!
每当此类事件出现,总会有类似的文章为政府辩护……符合程序啦,家属也有责任啦,群众不理解啦……不一而足
但是他们忽略的是,群众不是为了受害者而愤怒,其实是为了他们自己的遭遇而愤怒……
于是乎正在酝酿的暗流,就这样被政府遮掩掉了……社会的不满,也就这样化解了……
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方法,解决不了问题……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样的情况下,谁又有办法解决问题?
又被楼上的代表了。。。 不给我八百万我也不满足 但是少给我点也行啊 。钱就是钱 不用扯的多高尚。 让我的家人自焚 不可能.....
被迫害妄想狂表现在看待社会问题上时
就是民粹主义

我们应该秉公办理,而不是禀“权”办理——现在有些人已经把弱势方(是不是真的弱势还不知道)直接跟公理划等号了,好像我弱势我穷我就应该受到照顾。
汉武皇帝来了

我觉得你吧,今后死了要是见了这些皇帝,估计他们放不过你的。
eva21 发表于 2009-12-5 08:55


    就事论事,个案个处理,此次事件的视频都出来了。麻烦花时间先看一下。多注意下事实再出来喷。
现在没理死人的还能闹,说明这个政府还是挺开放的。
我很想看看那个自焚女近期的体检报告。一个身体健康思想正常的人为了多点钱就把自己给烧了。。。。不太可思议。你说是得了绝症,破罐子破摔倒还能理解。
marlin 发表于 2009-12-5 12:10

坊间传闻说本来是作势吓唬人的

结果没有把握好风向……
进来围观下
其实主要是冤屈啊,没地方说道理去,人就偏激了
回复 11# 关隐达
要是真冤也好啊,上来就申冤了?
关键是政府SB,不做好信息公开,要是我就动用媒体宣传大张旗鼓地强调这几点:
1。房子是违章建筑,且强拆之前已经给了两年时间,强拆有理有据。
2。死者是不愿谈判的,汽油是自己倒的自己点的。
3。消防员灭火抢救是积极的,死者家属是阻挠的。
群众不明真相是政府SB的责任。等打酱油的无知群众都明白真相了,没人支持看他们还闹得出什么来?
只问一句:政府凭什么把地价炒得那么贵,又让开发商去和拆迁户谈判?
waxk1314 发表于 2009-12-6 13:34
这事与开发商有什么关系?
waxk1314 发表于 2009-12-6 13:34


    其实这个发言可以算是一种表现:人们把对高房价的不满进行宣泄。。。。。。。。
waxk1314 发表于 2009-12-6 13:34


    很简单,因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40-60%是土地收入,而地方政府承担了本地百姓的各种福利保障,包括教育、医疗、失业保障、保障住房、交通、城市建设等支出,税收收入让中央和省收了70%,投入了别的地方,而负担却让地方政府承担,一个地震还得大手笔地对口支援、扶贫,如果不改变现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那么在越来越多的保障福利支出面前,土地价格肯定会越炒越高的。

还是尽快收取物业税吧,这样地方政府有了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才会看重维持宜居环境的重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