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看到一篇老新闻,老公捉奸反被判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2:03:28
记者邱延波通讯员赵锡正杜峰 2009年8月19日凌晨3时,家住荥阳市的孔柳辉酒后回家,敲了半天门,妻子没开门,只好自己拿出钥匙开门。开门后,一神色慌张的男子站在门后,妻子何某仍在床上睡觉。  男子自称是小偷,姓朱。之后,孔柳辉叫起妻子助阵,对朱某拳打脚踢,并以报警威胁朱某拿钱私了。经“协商”,双方同意以3000元私了。朱某身上所带钱不够,先给了400元。直到19日16时,看朱某家人的钱还没汇到,孔柳辉以入室盗窃为由报警。

  在派出所里,孔柳辉还指控朱某持刀强奸妻子何某。此时,朱某感到事态严重,只好向警方如实供认了一个让孔柳辉大跌眼镜的事实:他与何某系通奸。

  原来,朱某与何某于2009年8月17日在荥阳市一家歌厅相识,并发生了性关系。18日晚,朱某又在何某的住处过夜至凌晨,突遭孔柳辉酒后叫门,他赶紧穿衣溜到门口,而何某则继续假装睡觉。
  昨天,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孔柳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孔柳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法院判处孔柳辉有期徒刑1年。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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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以后在家里被人“偷东西”,应该是当他是小偷,暴打他一顿然后扭送警察局;还是认为他是偷情的家伙然后扭送警察局啊?
毕竟现在社会上,“私了”的事情多的是,特别是小型的交通事故,有时候交警甚至建议你们私了。
毕竟如果不“私了”而走常规途径,公安局备案然后调查,and保险公司调查然后理赔等等,都是一个非常麻烦的并繁琐的过程……
忽然想起央视前段时间,貌似报道过一个女法院院长,她都是因为成功调解80%以上的民事案件,让社会更“和谐”而被报道的啊~~
报道后,那家伙应该升职了吧?
麻烦法官调解叫“庭外和解”,不麻烦法官调解叫“私了”然后判刑……
哎,以后妻子偷情,男人们都不敢用拳头了,只能当乌龟了……记者邱延波通讯员赵锡正杜峰 2009年8月19日凌晨3时,家住荥阳市的孔柳辉酒后回家,敲了半天门,妻子没开门,只好自己拿出钥匙开门。开门后,一神色慌张的男子站在门后,妻子何某仍在床上睡觉。  男子自称是小偷,姓朱。之后,孔柳辉叫起妻子助阵,对朱某拳打脚踢,并以报警威胁朱某拿钱私了。经“协商”,双方同意以3000元私了。朱某身上所带钱不够,先给了400元。直到19日16时,看朱某家人的钱还没汇到,孔柳辉以入室盗窃为由报警。

  在派出所里,孔柳辉还指控朱某持刀强奸妻子何某。此时,朱某感到事态严重,只好向警方如实供认了一个让孔柳辉大跌眼镜的事实:他与何某系通奸。

  原来,朱某与何某于2009年8月17日在荥阳市一家歌厅相识,并发生了性关系。18日晚,朱某又在何某的住处过夜至凌晨,突遭孔柳辉酒后叫门,他赶紧穿衣溜到门口,而何某则继续假装睡觉。
  昨天,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孔柳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孔柳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法院判处孔柳辉有期徒刑1年。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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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以后在家里被人“偷东西”,应该是当他是小偷,暴打他一顿然后扭送警察局;还是认为他是偷情的家伙然后扭送警察局啊?
毕竟现在社会上,“私了”的事情多的是,特别是小型的交通事故,有时候交警甚至建议你们私了。
毕竟如果不“私了”而走常规途径,公安局备案然后调查,and保险公司调查然后理赔等等,都是一个非常麻烦的并繁琐的过程……
忽然想起央视前段时间,貌似报道过一个女法院院长,她都是因为成功调解80%以上的民事案件,让社会更“和谐”而被报道的啊~~
报道后,那家伙应该升职了吧?
麻烦法官调解叫“庭外和解”,不麻烦法官调解叫“私了”然后判刑……
哎,以后妻子偷情,男人们都不敢用拳头了,只能当乌龟了……
这个判得有什么问题么……

概念不是你这么偷换法的
  小的交通事故不仅仅是建议私了的问题,本地立法直接规定:在快速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上,如果发生小的刮擦事故,不私了而导致交通受阻的,要处3000元罚款--换句话说,就是必须私了,自己找保险公司去。
直到19日16时,看朱某家人的钱还没汇到,孔柳辉以入室盗窃为由报警。


你把别人强行扣留在家里, 让他的家属交钱, 这当然构成狡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罪.

和通奸又有什么关系?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22

你的逻辑真强大.

因为走正规途径麻烦, 所以就应该自己把人扣起来, 让他的家人来交钱.
判得够轻的了,非法拘禁是重罪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29


    给各位喜欢通奸的人一个很好的建议啊~~~
以后如果情人的老公或者老婆发现通奸,放心!没事!
只要说自己素小偷,然后私了就行了。
到了最后还能倒打一把~~~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30


    私了已经成为这个社会解决很多矛盾的方式之一了。
其实这就是迫使乃们以后都不许私了,要给些工作给法院、公安局或保险公司做。
本来半小时能够解决的问题,乃等半年吧~~~:dizzy: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39

自己的老婆跟别人有一腿, 到底是谁无能? ;P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1

私了就可以也看怎么私了, 私了就可以拘禁别人么?
hillsboro1 发表于 2010-3-24 12:32


    现代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抓了小偷后要放了,不然就是非法拘禁。
偷玩别人的老婆倒没什么事,李银河之流的也未这些行为举旗呐喊,认为是人类未来道德发展的正确方向……
哎……坦白说,这个社会的规则还真是比相对论还复杂啊~~
你不报警自己关着,当然就是非法拘禁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41


    难道男人出去嫖,也因为老婆无能?
这个社会,每人除了寻求快乐的权力,还要顾及一下原则。
如果那女的觉得男的无能,那最起码可以离婚后再自己出去搞啊。
毫无道德和责任感,哎……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2


    法盲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5

如果你认为男人出去嫖无所谓, 女人和别的男人上床, 也没什么关系嘛. :D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42


    我抓了个小偷,然后报警等警察来。警察因为塞车或者其他原因,来迟了几个小时。
那么在这个过程里,我拘禁着这小偷,是否非法拘禁么?他反咬我一口的话,法院会支持么?
另外,如果你“私了”,你最起码要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吧?
请注意,当事人只以为这个真的是小偷……而小偷给你的联系方式,你相信么?
那该咋办?拘禁对方等警察来然后被反咬一口,还是让对方拍拍屁股就走?
或者再举个例子,我在马路上的车被人撞了,然后我要求对方赔偿。
但对方在赔偿的额度上和我有很大差别,谈判到最后,他说有急事要走了。
那么那时候我要求他留下继续谈判,以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拘禁?
他走了的话,我的钱谁赔偿?
只有懂得法律, 才能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是说你的利益受到侵害了, 你接下来就可以随意妄为.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9

你架空这些是另外一回事
事实就是这个人没有报警的主观动机和客观事实,那就是非法拘禁。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9

你在哪里抓到小偷? 大马路上还是你自己家里.

如果你在大马路上抓到小偷, 又何来"拘禁"一说?

如果你在自己家里抓到小偷, 应该立刻打110报警, 在警察来之前你可以把小偷暂时看管在家里.

但楼主转发的新闻中, 男主角不是这么做的.

他把偷情的男子扣在家中, 然后让那男的家里拿钱, 等到数小时后没见到钱, 这才报警. 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49


    按照我上面的例子,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人逃了,然后法院抓不了,但法律判决我赢,应该得到赔偿。
但当事人都不在了,那这判决不就成为了一纸空文?
我该咋办?
感觉楼主的想法挺幼稚的~~~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54

你在哪里抓到小偷? 大马路上还是你自己家里.

如果你在大马路上抓到小偷, 又何来"拘禁"一说?

如果你在自己家里抓到小偷, 应该立刻打110报警, 在警察来之前你可以把小偷暂时看管在家里.

但楼主转发的新闻中, 男主角不是这么做的.

他把偷情的男子扣在家中, 然后让那男的家里拿钱, 等到数小时后没见到钱, 这才报警. 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刚刚风无意吹起 发表于 2010-3-24 12:53


    拘禁是否非法,原来就素看愿不愿意报警啊?
那么我一开始就跟他说:要么私了,你赔偿;要么报警,让法院判决,你选哪个?
然后对方选“私了”。
然后他等了几个小时候,忽然说:不私了了,乃报警吧。
然后警察来后,他反咬一口说我非法拘禁……我该咋办?
时候以后凡是本来可以私了并友好解决的问题,我都坚决不调节并走法律途径?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56

和别人的老婆上床, 只是道德败坏, 但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你凭什么让人家和自己"私了"?
utopia 发表于 2010-3-24 12:55


    不是是否幼稚的问题,而是“私了”这种情况在社会上广泛存在。
政府是否需要立法,说明哪些情况可以私了,通过何种途径私了,并能保证私了后当事人的利益呢?
这个不是是否需要“学法”这么简单的问题,毕竟你不能要求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要看过并看懂《法学概论》吧?
这跟通奸什么关系?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0

触犯法律的问题, 不管你"私了"不"私了", 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没有触犯法律, "私了"不"私了"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 但即使如此, 你也不能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拘禁)来私了.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56


    其实关键就在这里。
“私了”和“敲诈”的定义如何区分?
如果这次事件的性质是“私了”并成功私了,无论咋也不用判一年吧?
而“敲诈”的话,刑事犯罪,要命了,一辈子的老底都黑了。

其实关键就在这里。
“私了”和“敲诈”的定义如何区分?
如果这次事件的性质是“私了”并成功 ...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3


你先弄清一个问题, 和别人的老婆上床, 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根本不存在男主角报警不报警的问题.

如果那男的自愿把钱给男主角, 事情当然就完了.
其实关键就在这里。
“私了”和“敲诈”的定义如何区分?
如果这次事件的性质是“私了”并成功 ...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3


你先弄清一个问题, 和别人的老婆上床, 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根本不存在男主角报警不报警的问题.

如果那男的自愿把钱给男主角, 事情当然就完了.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2:59


    怪不得现在这个社会,那么多人想玩别人老婆。
除了猎奇和成就感外,嫖妓是需要罚款或者坐牢的,玩别人老婆则啥事也没有。
嗯嗯,我国的法律还真“健全”啊~~
或者说,我国公民的道德还真“健全”啊~~
道德本来也算是社会的一种软性规则,当法律不能限定人类所有行为后,道德就要对法律的某些缺陷进行弥补,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但现在,明显“人权”比“道德”还要重要?嗯嗯……我又看到一个被李银河洗脑的人了。
男主角是以小偷的罪名报的警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6

到底谁被洗脑了?

中国的那条法律规定了和别人的老婆上床是违法犯罪行为?

不要把道德和法律等同起来.

和别人老婆上床是道德败坏, 但不是违法犯罪!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3:06


    好吧,那么这个社会N多人就可以大摇大摆去玩别人老婆,或者N多人可以大摇大摆去玩别人老公了?
自己老婆给乃戴绿帽子后,法律或者社会规则还规定乃必须让乃老婆被别人玩,然后乃不许反抗?
一有反抗就是“敲诈!”“非法拘禁!”我的天……
另外,你说“和别人的老婆上床, 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根本不存在男主角报警不报警的问题.”
但问题是,当事人并不知道对方搞自己老婆,只以为对方是小偷?
真的不存在这个问题么?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11

偷换概念就没意思了.

法律没有规定和别人老婆上床是违法犯罪, 难道法律就鼓励大家去和别人老婆上床?

;funk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3:09


    再一次,请您老人家看清楚吧……
当事人并不知道对方是来搞自己老婆,而以为对方是小偷。
并且他老婆和她情夫也是这样欺骗他的。
首先自己的老婆被人搞了,接着自己被老婆骗了,然后自己被情夫骗了,接着本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私了,但结果还被人反咬一口,接着坐牢了。
这件事情的逻辑就是这样简单,请您为我解释一下,在这个如此搞笑的社会里,我应该如何生存?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2:42


    盗窃是刑事案件,怎么可以私了?

怪不得现在这个社会,那么多人想玩别人老婆。
除了猎奇和成就感外,嫖妓是需要罚款或者坐牢的, ...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6



    出去嫖你就花点钱,把别人老婆骗上床就要看你的本事了。有本事看住自己的老婆才是真的。
怪不得现在这个社会,那么多人想玩别人老婆。
除了猎奇和成就感外,嫖妓是需要罚款或者坐牢的, ...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06



    出去嫖你就花点钱,把别人老婆骗上床就要看你的本事了。有本事看住自己的老婆才是真的。
cutter 发表于 2010-3-24 13:13


    当一些消极性的诱惑不被限制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性的鼓励。
比如以前清朝,吸毒不犯法吧?很“民主”很“人权”吧?
最后结果如何?国将不国,兵将不兵。
别人打进来还留着鼻涕去逃跑。
现在如果法律没规定是错误的话,我们就可以做一些消极并错误的事情,然后等法院判决受害人犯错,接着我就继续去娱乐么?
这就是“法治社会”and“民主进步”啊?
话说,法治这个趋势是不可避免的。
但在这个法治逐渐建立的过程里,我们难道不能以道德或者舆论来为法律拾遗补漏,避免社会的一些消极现象产生么?
总有很多所谓的“砖家学者”在呐喊:这件事情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他道德做错,但没违法,因此他不应该承受任何后果!你们要以“法治”的思想推动社会进步。那个被老婆戴绿帽子的家伙是无能!是我们和谐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OMG,拜托……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那渣错误,我支持不对那渣进行惩罚。
但社会舆论应该摒弃这种人还有这种行为吧?摒弃并没有什么错误吧?并且能够起到一种积极的,引导性的好处吧?
但现在呢?只要有谁为一些道德或者原则欢呼,然后就被人骂脑残、白痴或者无聊……
这真的是我们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么?这种行为真的对我们社会才是好的么?
我现在只知道,新闻里那个当事人并不知道对方是情夫,只以为他是小偷。现在我们说啥“搞别人老婆不犯法,受害者才是sb”之类的都是事后诸葛。
我只想知道,在现在这个如此歪曲并且搞笑的社会还有道德舆论中,我遇到小偷进屋,我该怎么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遇到绿帽子怎么办?我老婆没犯法,所以我也去搞搞别人老婆以让心理平衡?
或者我向那个当事人一样,被老婆和情夫骗了该怎样?被反咬一口然后去坐牢?
哪位大侠可以教导一下我呢?迷惘ing~~
dxf733 发表于 2010-3-24 13:16

你能把"老婆跟别的男人上床"这种问题也怪罪到社会头上, 我也无话可说. ;funk
以道德为借口行违法之事实~

我想问问~

如LZ这样的国人是太聪明了还是太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