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搞“同志”是会死人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4:44:35
两个少年“同志”被处决,一个16岁另一个18岁:L

谁来说说这个是不上一真的?伊斯兰教义中同性恋是死罪吗?两个少年“同志”被处决,一个16岁另一个18岁:L

谁来说说这个是不上一真的?伊斯兰教义中同性恋是死罪吗?
正常啊! 以前在某些东欧GD国家, 这样子也是死刑的, 如阿尔巴尼亚,就跟工程师把他搞的工程搞垮了, 也是死刑一样...
还有哦, 在某些伊斯兰教国家, 一男一女在街上对嘴或者搂抱什么的, 是要被警察叔叔关进监狱里直到这两人结婚为止, 不然的话就一直关到死的;P ;P
:L 还好我没在伊朗
原帖由 jianxin0805 于 2007-12-5 18:15 发表
:L 还好我没在伊朗

莫非你也背背?;funk ;funk ;funk ;funk
他确实是,呵呵,自己在一个帖子里说了。很有勇气的。
这个感觉太严厉了吧
3楼真勇敢啊;funk ;funk ;funk
有何证据证明这两个人被处死是因为搞同性恋?
这也太过分了!:L
原帖由 放逐的云 于 2007-12-5 18:54 发表
他确实是,呵呵,自己在一个帖子里说了。很有勇气的。

这种事情还是为他保密吧。
伊斯兰真让人恶心,不喜欢这种国家
我觉得用“流氓国家”来形容伊朗是侮辱了“流氓”这两个字!:@
伊斯兰教义宣扬的是什么?问下各位,有定义同性恋的内容?
我是学生物技术的。

我强烈反对同性恋,这种违背生物遗传规律的现象,必须被消灭掉!:@ :@
原帖由 枪姬 于 2007-12-5 21:43 发表
我是学生物技术的。

我强烈反对同性恋,这种违背生物遗传规律的现象,必须被消灭掉!:@ :@

我反对男同,不反对女同,反正洞搞洞没得搞,无公害
原帖由 gigi007 于 2007-12-5 21:29 发表
我觉得用“流氓国家”来形容伊朗是侮辱了“流氓”这两个字!:@


当我们以惊讶的眼光对伊朗的这种行为指指点点时,美国人可能同样以惊讶的眼光对我们的某些行为指指点点。

21世界了。人类的悲哀

可以说美国作为世界的领导者他不够合格,但是没有美国,世界会比现在更糟糕。没有美国,世界上会有更多的国家向伊朗那样放恣的无视公民的基本权利。就这一点我们要感谢美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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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枪姬 于 2007-12-5 21:43 发表
我是学生物技术的。

我强烈反对同性恋,这种违背生物遗传规律的现象,必须被消灭掉!:@ :@



很多人结婚也不是为了生孩子,要不要一起消灭掉。我倒是觉得同性恋是人类有别于低级动物的例子:D :D :D
在伊朗同性恋确实是要判死刑的,贩毒也是死刑。根据伊朗法律这些都是邪恶的体现
但是男女公开场合接吻,一般只对男方进行拘留处理。手拉手是不会有事情的,不在警察面前接吻也没事的
国内有人问了伊朗电台这个同性恋是否判死刑的问题,伊朗电台是这样回答的
关于董先生提出的同性恋问题,古兰经第七章第80-81节经文说道:(我确已派遣)鲁特,当时他对他的宗族说:“你们怎么做那种丑事(同性恋)呢?在你们之前,全世界的人没有一个做过这种事的。你们一定要舍妇女而以男人满足性欲,你们确是过分的民众。”

古兰经第十一章第77-83节经文说:当我的众使者来到鲁特家的时候,他为使者们陷入难境,他无力保护他们,他说:“这是一个艰难的日子。”他的宗族仓猝地到他的家里来,他们向来是作恶的。他(先知鲁特)说:“我的宗族啊!这些是我的女儿,她们对于你们是更纯洁的。你们应当敬畏真主,你们对于我的客人们不要使我丢脸。难道你们当中没有一个精神健全的人吗?”他们说:“你确已知道我们对于你的女儿们没有任何权利(不感兴趣)。你确实知道我们的欲望。”他说:“但愿我有能力抵抗你们,或退避到一个坚强的支柱。”他们(众天使们)说:“鲁特啊!我们确是你的主的使者,他们绝不能伤及你。你应当带着你的家属在五更出行——你们中的任何人都不要回头看——但你的妻子除外,她将与他们同遭毁灭。他们约定的时间是早晨,难道早晨不是临近的吗?”当我的命令降临的时候,我使那个市镇天翻地覆,我使预定的连续的陶石像雨点般地降落在他们身上。那些陶石是在你的主那里打上标记的,它并非远离不义者的。

     以上古兰经文是对同性恋者罪过的讲述。古兰经中将同性恋(鸡奸)行为称之为“淫荡丑恶”的行为。将同性恋者称之为“过分者”。以上古兰经文中说,由于先知鲁特的民族从事同性恋这样前人们从未做过的淫荡行为,在先知鲁特百般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最后全部遭到了真主的天遣。他们由于自己的这一丑恶行为而受到了从天而降、连续的、像雨点般的陶石的袭击。

    由于古兰经中对同性恋(鸡奸)行为提出了强烈的谴责,并告诉世人由于同性恋行为,先知鲁特的民族遭到了天遣和毁灭。因此,世人应该以史为鉴,不要步前人的后尘,否则将遭到同样的毁灭。在当今世界流行的人类尚无法医治的艾滋病,其实就是真主对性泛滥者们和同性恋者们的一种无形的惩罚。

    除此之外,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伊斯兰教将同性恋行为视为大罪。凡是被司法部门确定了犯有同性恋罪行事实的人都要被处死。当然,确定同性恋者罪行须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同性恋者自己因害怕后世真主严厉的惩罚而亲自多次正式承认自己犯有同性恋性行为这一丑恶罪行。承认者必须是成年人、是完全自由的、不是被强迫的、是理智健全者,否则不予接受,只交给真主在后世对其做出判决和惩罚。

第二:必须有四个公正的证人亲眼目睹了两个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在这之中,这四个证人必须是公正无私的,没有任何说谎和犯罪记录,与此同时必须亲眼看到二者的同性性行为,如果四个人中有一个人说他的眼睛视力不好,没有看清,那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证人都要被以诽谤罪论处,受到鞭打和责罚。

第三:根据伊斯兰教法,犯有同性恋(鸡奸)罪行者,将被处以以下刑罚:

一:被吊死。

二:被用火烧死。

三:被绑住手脚从高山上推下去摔死。

四:被砍头。

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定,除了理智不健全者、被强迫者、精神病患者犯了同性恋罪(鸡奸罪)不会被治罪外,如果是未成年的儿童将受到教育和适当的惩处。但是,成年人且理智健全完全自由的人犯下同性恋罪,在罪行被确定之后,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否则,即便在今世没有遭到惩罚,但是在后世,必将遭到真主火狱最严厉的惩罚。
"我是学生物技术的。

我强烈反对同性恋,这种违背生物遗传规律的现象,必须被消灭掉! "

如果您真是学生物的, 那么很遗憾, 不得不告诉您 这书您白读了!
从生物学上讲 同性恋在各个物种中都是存在的 有报告说 其比例大约为10%...
我甚至看过狗强奸猫的
亲眼看过
讨厌同性恋者 更讨厌凡事都吹捧美国的家伙 他们比同性恋更可恶
原帖由 马甲1号 于 2007-12-5 23:23 发表
我甚至看过狗强奸猫的
亲眼看过


我不信。下次记得拍照。另外你怎么知道狗正在奸猫,说不定是狗吃猫呢
晕,同学家养了两只公狗,经常看到年纪大点的英卡追到年纪小的金毛,然后xxxx。真可怕…… 小金毛还一脸迷茫的站着,怀疑这两狗长反了。
对于有些与生俱来的现象,我们要有包容心,,,
原帖由 老猫多多 于 2007-12-5 21:47 发表

我反对男同,不反对女同,反正洞搞洞没得搞,无公害

LES 怎么会没得搞, 有"阳具"的;P ;P ;P
支持背背,反对拉拉!:@
===欧洲早期貌似就有严厉的反鸡奸律条,元首就更不必说了。
===想想伊朗等国家对盗窃等罪行都严厉惩处的事实,这两位背背的遭遇一定是真的:L
俺无法接受同性恋这种行为!宗教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同性恋异于常人,所以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将其视为魔鬼!

不过,俺觉得政教合一、将治理国家极端教义化同样背离今天社会的潮流![:a10:]
原帖由 老猫多多 于 2007-12-5 21:47 发表

我反对男同,不反对女同,反正洞搞洞没得搞,无公害


BS你。中国现在男多女少,你再鼓励女同,多出来的光棍们怎么办……
...支持女同...反对男同...

:victory:
如果同性恋没有干扰他人的话,就不应该算违法,当然他们违法伊朗法律了,受法律惩罚我们说不出什么,但问题是伊朗法律本身合理吗?立法者不能想立什么样的法律就立什么样的法吧,同性恋在国会里没代言人吗?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宗教不能影响世俗社会,以意识形态统领一切的国家好不了,特别是政教合一的国家。
支持处死同性恋:handshake
原帖由 BMCC20033 于 2007-12-6 12:32 发表
如果同性恋没有干扰他人的话,就不应该算违法,当然他们违法伊朗法律了,受法律惩罚我们说不出什么,但问题是伊朗法律本身合理吗?立法者不能想立什么样的法律就立什么样的法吧,同性恋在国会里没代言人吗?

上帝 ...

你还是问问小布去中东找茬为什么说是以上帝的旨意.
原帖由 馋嘴眼镜猫 于 2007-12-5 17:43 发表
正常啊! 以前在某些东欧GD国家, 这样子也是死刑的, 如阿尔巴尼亚,就跟工程师把他搞的工程搞垮了, 也是死刑一样...
还有哦, 在某些伊斯兰教国家, 一男一女在街上对嘴或者搂抱什么的, 是要被警察叔叔关进监狱里直到这 ...


应该是沙特、科威特这样政教合一的君主制国家。他们有专门的宗教警察管这些事情
信奉伊斯兰的国家中,世俗国家比政教合一国家要开明的多。可惜对于美国而言,所谓流氓国家,指的是不服从他的小国。
这个世界上最腐朽专制的政权一直处于美国严密的保护之下。
如果真站在民主自由的角度,美国在中东的政策应该是大力扶持伊朗这样的世俗伊斯兰国家,适当鼓励并改良伊拉克(原来的那个)这样尽管专制但却是世俗统治的国家,而严厉打击沙特阿联酋科威特这样的君主专制的政教合一国家。
中东的民主样板其实就是伊朗,可惜由于不听美国的话被指为流氓。
不能接受男同!但那是人家的自由!
原帖由 放逐的云 于 2007-12-6 08:52 发表
支持背背,反对拉拉!:@


;P 水区淫民滴共识```
:Q 哎呀呀``情斑来追杀偶拉```
不是学生物的就不要乱说。
从来没有什么报告说各个物种中都有10%的同性恋。只有报告曾说在不同的人类社会环境里,同性恋者的比例是大致恒定的(大致在10%~15%?记不清楚了)。我对该报告的数据可靠性持怀疑态度。

在某些生物种群中可能存在同性的性游戏,如果有人将它称为“同性恋”,我也无可奈何,但请某些人千万别说这是“生物学”告诉您的。
在生物学范畴中,存在性别差异的物种里,均是以异性结合进行生殖的。

所以从生物学角度说同性恋违反生物学进化规律,是正确的。

生物物种的主要特殊之一,就是能繁衍后代,因此说丁克家庭违反生物学进化规律,也是正确的(像无籽西瓜这样的品种,是人工培育的,放在自然界中,是要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但是,人是高级动物,具有复杂、特殊的社会行为,只用生物学原理来解释人的行为,是荒谬的;应该学习、应用社会学等其它科学进行解释。鉴于此,我觉得在讨论“同性恋”、“丁克”时,我们学生物的应该闭嘴。
你再鼓励女同,多出来的光棍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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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 bisexua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