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男子当街刺死中国女友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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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男子当街刺死中国女友被判无期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  扬子晚报
  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本报讯 2009年7月4日晚,一名日本籍男子星野亮二在苏州高新区商业街一家酒吧门口持刀将19岁的女服务员李某杀害。11月2日下午,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星野亮二无期徒刑。该案成为苏州乃至全省范围内判决的首起外国人故意杀人案件。

  据发生命案的“钢琴酒吧”老板李玲介绍,星野亮二是该酒吧老顾客,与被害人李某很熟悉。案发当晚,星野亮二独自一人到了酒吧后,李某上前接待,两人随后并排坐在沙发上说话。大约10分钟后,李玲听到“啊”的惨叫声,跑过去一看,李某已经倒在血泊中,因为事发突然,现场众人想阻止都已来不及。被害人李某身中6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杀人后,星野亮二没有逃离现场,而是双手前伸等待警方到来。警方查明,星野亮二于2008年与被害人李某结识,在交往过程中,星野亮二认为李某对其有感情和金钱上的欺骗行为,遂于2009年7月4日下午购买2把水果刀,并于晚上21时许携刀至钢琴酒吧与李某交涉。在与李某争执过程中,星野亮二持刀行凶。

  据了解,在法院审理期间,合议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调解。受害人李某家属与被告人星野亮二达成和解协议,星野亮二赔偿人民币85万元。(顾莹 彭昊)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06/023018985084.shtml日籍男子当街刺死中国女友被判无期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  扬子晚报
  苏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本报讯 2009年7月4日晚,一名日本籍男子星野亮二在苏州高新区商业街一家酒吧门口持刀将19岁的女服务员李某杀害。11月2日下午,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星野亮二无期徒刑。该案成为苏州乃至全省范围内判决的首起外国人故意杀人案件。

  据发生命案的“钢琴酒吧”老板李玲介绍,星野亮二是该酒吧老顾客,与被害人李某很熟悉。案发当晚,星野亮二独自一人到了酒吧后,李某上前接待,两人随后并排坐在沙发上说话。大约10分钟后,李玲听到“啊”的惨叫声,跑过去一看,李某已经倒在血泊中,因为事发突然,现场众人想阻止都已来不及。被害人李某身中6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杀人后,星野亮二没有逃离现场,而是双手前伸等待警方到来。警方查明,星野亮二于2008年与被害人李某结识,在交往过程中,星野亮二认为李某对其有感情和金钱上的欺骗行为,遂于2009年7月4日下午购买2把水果刀,并于晚上21时许携刀至钢琴酒吧与李某交涉。在与李某争执过程中,星野亮二持刀行凶。

  据了解,在法院审理期间,合议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了调解。受害人李某家属与被告人星野亮二达成和解协议,星野亮二赔偿人民币85万元。(顾莹 彭昊)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06/023018985084.shtml
故意杀人 才是无期
哼哼 真可以
只因凶手是小鬼子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
2楼的到来太迅速了,斑竹等你好久了
如果确实有被骗情节,无期算蛮重的了!
USA9000 发表于 2009-11-6 13:32


    usa9000
啧啧
回复 2# USA9000

及时杀到,迅速,佩服
USA9000 发表于 2009-11-6 13:32


    精彩,太精彩了,USA同志


这也能无期?人家还赔了那么多钱
太重了。
依我看属于过激行为。被吧女骗财骗情,愤而杀之。大额赔偿的前提下不应该超过10年。
顺便,鄙视2楼的猪

这也能无期?人家还赔了那么多钱
太重了。
依我看属于过激行为。被吧女骗财骗情,愤而杀之。大额赔偿的前提下不应该超过10年。
顺便,鄙视2楼的猪
双面哈维 发表于 2009-11-6 15:28


    你是什么东西 猪狗不如的杂种
女方可能有过错?文章里没写清楚~~不过感情纠纷引发的杀人案的确是商量余地比较大,未必就吃花生米,看具体情况了
虽然情感纠纷类与对方过错类案件 谨用死刑, 但这个似乎足够判死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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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中国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这位发言人表示,最高法院将通过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明确死刑案件较多的几类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同时,还将完善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统一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最高法院要求,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对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要坚决依法排除;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裁判原则,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死缓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项创举,既能依法严厉惩罚犯罪又能有效减少死刑执行。最高法院要求充分运用这一制度: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最高法院强调,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慎用死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记者田雨、崔清新)
USA9000 发表于 2009-11-6 15:33

我是你爷爷
杀得好~这种贱女人中国多了去!日本哥们尽管杀~
量刑适当,个人感觉
从情节看,被骗因爱生狠可能性很大,另外估计此人配合较好,无期并非不可以
普通的刑事案件没必要上线上岗
天生反骨 发表于 2009-11-6 16:03


    {:3_96:}这位黑MM是???
疯狂的伊万伊万 发表于 2009-11-6 17:24
东方天使的娄靖,她妈比较贱
故意杀人 才是无期
哼哼 真可以
只因凶手是小鬼子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
茫茫人海非典事件一个
太沖動了!
  死缓制度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项创举,既能依法严厉惩罚犯罪又能有效减少死刑执行。最高法院要求充分运用这一制度:凡是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

  最高法院强调,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慎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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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杀一人不用偿命,得杀两人才行。
wyazw 发表于 2009-11-7 07:16


    复制得爽不
我知道,是苏州的~~ 这女的有男朋友还去骗这日本人给她买房子。
如果這兩個的國際換一換,男的還能判無期?這才是我們要問的
虽然不厚道,还是要说。。。这女的绝对有问题,自找的。。。
湛庐 发表于 2009-11-7 06:25


    同意,还要到大庭广众面前再丢个人
balmain 发表于 2009-11-7 08:51

那也不是,还要视情节轻重
GrateSky 发表于 2009-11-7 13:54

日本那边会判死刑的机率更低的吓人
天生反骨 发表于 2009-11-6 16:03
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可否解释一下,我等搬个凳子等您讲课。
激情犯罪,一般不会判死刑滴!
yayokonato 发表于 2009-11-7 16:14

据说:无责任zhuantie,这个女的也不是东西,骗这个小日本挪用公款买房子,存款子。然后那个小日本跟她说,以后一起赚钱把款子补上,女的不干。就被捅死了,才20不到吧。
湛庐 发表于 2009-11-7 06:25


    她妈怎么比较贱?
湛庐 发表于 2009-11-7 06:25
怀上这黑丫头的时候还没离婚,真是无语了
不过想起来汉高祖的那个约法三章不错: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酒吧女。。。不欺骗酒钱和感情是很少的
berettam92fs 发表于 2009-11-7 18:00

有了丈夫,还偷汉子
对日本就要虚情假意骗钱花